马如此,其他生类也莫不如此。“泽雉十步一啄,百步一饮,不蕲畜乎樊中。”(《庄子·养生主》)“昔者海鸟止于鲁郊,鲁侯御而觞之于庙,奏《九韶》以为乐,具太牢以为膳。鸟乃眩视忧悲,不敢食一脔,不敢饮一杯,三日而死。此以己养养鸟也,非以鸟养养鸟也。”(《庄子·至乐》)鲁侯爱鸟,但其所爱却违背了鸟之本性,他给鸟奏《九韶》之乐,为鸟具太牢之膳,岂知鸟最怕闻人言,最怕为人扰。所以,鲁侯爱鸟之心虽切,鸟亦不免一死。泽雉十步一啄食,百步一吸饮,当然很是艰苦,但却绝不愿意被人囚拘于鸟笼之内。 自由而自在是动物之本性,又何尝不是人之本性?“彼民有常性,织而衣,耕而食,是谓同德。一而不党,命曰天放。故至德之世,其行填填,其视颠颠。”(《庄子·马蹄》)民之织而衣,耕而食,就如马之“龁草饮水,翘足而陆”,鸟之“栖之深林,游之坛陆,浮之江湖”,此亦民之常性,名曰“天放”。天为天然、自然;放为自在、自由。民之本性、常性即是自然、自在而自由。所以,民之本性与动物之自然本性是相通的、一致的。“是故禽兽可系羁而游,鸟鹊之巢可攀援而窥。”“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庄子·马蹄》)人与自然界之万物处于和谐、和睦之关系之中。此时,人与人之间并没有君子小人之分,“同乎无知,其德不离;同乎无欲,是谓素朴。”(《庄子·马蹄》)无知而无欲,这是一种自然的素朴状态。正是在此素朴状态,人才获得了自己的本性,人的常性才不致于丧失,“素朴而民性得矣”。在这种意义上,也可以说,素朴即是人之常性、本性。 自由而自在是人之自然本性,在自然状态,人之本性获得了最充分的体现。“至德之世,不尚贤,不使能。上如标枝,民如野鹿。端正不知以为义,相爱而不知以为仁,实而不知以为忠,当而不知以为信,蠢动而相使不以为赐。”(《庄子·天地》)自然、自在是人之本性、常性,不尚贤、不使能,人人不求、不为仁、义、忠、信,而仁、义、忠、信自在其中。及至圣人降世,制礼作乐,标举仁义,以匡天下之形,以慰天下之心,人之自然本性遭到了破坏,本自完具之仁、义、忠、信,亦随之而荡然无存。制礼作乐,标举仁义之结果,只是激发、煽动了人的好知之心。好知之心既已点燃,人只知道逐于利,却不知道守于义。“且夫待钩绳规矩而正者,是削其性也;待绳约胶漆而固者,是侵其德也;屈折礼乐,呴俞仁义,以慰天下之心者,此失其常然也。”(《庄子·骈拇》)圣人制礼作乐以匡天下之形,而礼乐作为一种规矩、标准,不仅是违反人性的作品,更是戕害人性的工具。所以,“礼乐遍行,则天下乱矣。彼正而蒙己德,德则不冒,冒则物必失其性也。”(《庄子·缮性》)“礼乐遍行”,“遍”者,偏也。郭象曰:“以一体之所履,一志之所乐,行之天下,则一方得而万方失也。”(《庄子注·缮性》)“蒙”者,蒙被也,感化也。“冒”者,覆盖也,强加之也。人之德性本自纯正而完足,而圣人制礼作乐,则力图以人为之礼法矫治人之性情,此必损失人之常然也。 人之德性,本自于道。因其本自于道,故人之德性天然纯正而完足。“彼至正者,不失其性命之情。故合者不为骈,而枝者不为跂;长者不为有余,短者不为不足。是故凫胫虽短,续之则忧;鹤胫虽长,断之则悲。故性长非所断,性短非所续,无所去忧也。意仁义其非人情乎!彼仁人何其多忧也。”(《庄子·骈拇》)凡出于自然之性者,连趾者不谓之骈拇,多指者不谓之枝指。同于自然者,长者不以为有余,短者不以为不足。仁义本出于人之自然,儒士则恐人之不仁义,而以仁义为教条,束缚人之性,其舍本逐末,无忧而自忧者也。 老子从社会之治乱出发,突出人性之本然、自然。而在庄子看来,人之本性既然得自于道,既为自然,自然即是自在,自在即是自由。在西方,自由与自然是相对的,在自然条件下,是不自由的。而在中国古代,自然意味着自得其然,意味着自在,自在意味着无拘无束,所以,自然即是自在而自由。[11]庄子认为,人之本性即是自然、自在而自由。自由而自在不仅是性之本然、本真,同时也是人性、人生之理想状态。所以,人之一切所得,只能有利、有益于人之自由与自在,而不能损毁、破坏人之自由与自在。从本自、本我之立场来看,人之行为之善与不善,关键在于其是“自得”之行,还是“得彼”之行。“夫不自见而见彼,不自得而得彼者,是得人之得而不自得其得,适人之适而不自适其适者也。”(《庄子·骈拇》)“自得”,即有益于人之自由自在之本性;“得彼”,即有害于人之自由自在之本性。“自得”,是物为我服务;“得彼”,是我为物服务。“丧己于物,失性于俗者,谓之倒置之民。”(《庄子·缮性》)“倒置之民”,之所以为“倒”,就在于其全然倒置了物与人之本然关系与应然关系。 正因为人之行有“自得”与“得彼”之差异,所以庄子强调要正其性、正其行。“彼至正者,不失其性命之情。”(《庄子·骈拇》)“不失其性命之情”,即不失其自由而自在之本性、真性。“缮性于俗学,以求复其初;滑欲于俗思,以求治其明,谓之蔽蒙之民。”(《庄子·缮性》)“缮性”,即修治本性。用世俗之学来修治人之本性,以求其复归本初;用世俗之物事来迷乱人之心灵,以求其清澈明达,这怎么可能呢?此只能是“以火救火,以水救水,名之曰益多。”(《庄子·人间世》)所以,如此之人,“谓之蔽蒙之民”。 孟子以为人之本性为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心,荀子以为人之本性为好利恶害,而老、庄则以为人之本性自然而自由。其间之差异本于其学之根本,亦为其学之有机组成部分。在老、庄,其性论更是其道论之逻辑演进,更是由其道论而自然流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