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宋翔凤治经不专主今文,常混淆汉宋。他虽然是今文经学家,但却并不拒绝古文经学,在学术研究之中,时常采用古文经学的观点。周武王何时去世问题,今古文经学家有不同说法。司马迁在《史记·周本纪》里采用古文经学家的观点,认为“武王崩年,亦六十内外耳。”刘歆据二《戴记》,称文王十五岁而生武王,即位九年而崩,崩后四年武王克殷,克殷之时,年已八十六矣,再过七年之后方去世。《礼运》、《文王世子》采纳今文经学家的说法,认为“文王九十七而终,武王九十三而终。”宋翔凤却不采纳今文经学家的说法,而是采用古文经学家的说法,认为“案之事理,(今文家说)多有龃龉,不如古文家之为当也。”〔71〕又如关于太姒去世年龄,据今文经学家的说法,太姒去世时“当已百余岁”;而据古文,则年五十耳,“揆之事理,古文说是。”〔72〕 宋翔凤对于今古文经的许多矛盾说法,不是一边倒地接受或拒绝,而是“揆之事理”地进行分析,择善而从。“古今文家说者各异,在读书者折其衷矣。”〔73〕不仅对于今古文的矛盾说法如此,对于古代的其它著作亦应如此。在他看来,《史记》因博采众书而成,其中往往有矛盾之处,“势难齐一”;周秦百家之言,多托之于孔子,互相矛盾之处更多,“后之学者,亦但求其当于理而已。”〔74〕对于矛盾的说法,认真地考察一下,看看它们是否与“理”相合,合则取之,否则弃之。我们从宋翔凤的著作里,经常可以看到他用这种方法去取史料:“以情事推之,昭然可见。”〔75〕“理是而文恐非”〔76〕,这些言论,都表明了宋翔凤的治经特点。 宋翔凤治经,混淆汉宋。中国学术史上,本无所谓“汉学”、“宋学”之分。汉学家以为宋明道学家所讲的经学中混有佛老的见解,故欲知孔孟之道,就必须求之于汉人之经说。他们以宋明人所讲经学为宋学,以别于自己所讲之汉学。清代康熙年间,毛奇龄治经,力辟宋人旧说,表彰汉儒经说,始揭汉学、宋学之名。此后,汉宋之间争论不休,形同水火。生活在这种环境里的宋翔凤,却混淆汉宋。在他看来,自孔孟以后,西汉有董仲舒,宋朝有程朱等人,可称为儒学大家。他并肯定程朱等人所讲的性命义理之学有益于实用,“最为学问入门要路”。后来的学者只要掌握此论,便可“不流于释氏”。至于朱熹所阐发的《大学》之道,“合之《中庸》、《孟子》之义,无不合。……朱子之学,自足继往开来,非他儒所能及。”〔77〕宋翔凤充分肯定程朱理学对于儒学的巨大贡献,这对于一位汉学家来说,实属难得。 宋翔凤治经不同于时人:他虽是常州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治学以今文经学为主,但他又像当时的一些考据学者一样,从《说文解字》、《小尔雅》等字词训诂的研究入手,企图将今文经学的“微言大义”寓于朴学研究之中,因此龚自珍称赞他为“朴学奇材”。但是由于朴学不便于发挥“微言大义”,致使其在治经时常有穿凿附会。不过他的这种附会,尚没有陷入谶纬神学的泥淖之中。另外,宋翔凤治经,不专主今文,常混淆汉宋,有分析,有批判地采纳今古汉宋的不同说法,表现出极其难得的超脱。 总而言之,宋翔凤是常州学派的重要人物,他通过庄述祖的传授,接受了今文经学,并试图用《春秋》大义阐释群书,从而扩大了今文经学的阵地。龚自珍正是通过他和庄绶甲的介绍,得知庄存与的治学精神。龚自珍对宋翔凤不仅有“朴学奇材”的赞语,还写有“万人丛中一握手,使我衣袖三年香”〔78〕的诗句,于此可见龚氏对他的钦配之情。宋翔凤在今文经学的研究上,秉承常州学派的观点,以为《左传》、《周礼》等古文经典里有刘歆窜乱之处,对于疑古思潮的发展,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宋翔凤在治学上有着鲜明的特点:他以朴学方法研究今文经学,治经虽不专主今文,却难免穿凿附会,从而影响到他的学术成就。 [参考文献] 〔1〕赵尔巽等.清史稿卷482[Z].宋翔凤传[M].北京.中华书局.1977.13268。 〔2〕清史稿[Z]作新宁,据张舜徽说:应为兴宁,即今资兴,见其所著.清儒学记[M].490.济南:齐鲁书社.1991。 〔3〕宋翔凤.孟子赵注补正二[M],4. 王先谦主编.皇清经解续编卷400[Z],南菁书院本(下同)。 〔4〕宋翔凤.孟子赵注补正四[M].20.皇清经解续编卷402[Z]。 〔5〕〔7〕〔19〕〔20〕〔26〕〔33〕〔39〕〔42〕[49] 〔50〕〔52〕〔53〕〔60〕〔63〕〔64〕〔65〕〔66〕〔69〕〔70〕〔71〕〔77〕宋翔凤.过庭录[M],北京:中华书局,1986.149,148-149, 121,118, 83,214, 150,13-14, 87-88, 109, 88, 113,29-30, 216, 86,119, 120, 72-76, 10, 116,212. 〔6〕〔12〕〔14〕〔16〕〔25〕〔46〕宋翔凤.论语说义一[M].10,1,7, 1, 1,3-4皇清经解续编卷389[Z]。 [8][21]宋翔凤.论语说义三[M].13-14, 2-3.皇清经解续编卷391[Z]. [9][75][76]宋翔凤.孟子赵注补正四[M].7-10.皇清经解续编卷402[Z]. 〔10〕〔11〕宋翔凤.四书释地辨证下[M],皇清经解卷1330[Z],2,1.学海堂庚申补刊本 〔13〕宋翔凤.论语郑注序[A].1.食旧堂丛书本。按原文脱“法”字,宋翔凤曾著有论语师法表[M],故增。 〔15〕〔24〕〔32〕宋翔凤.论语说义二[M].4,6-8,32.皇清经解续编卷390[Z]。 〔17〕宋翔凤.论语说义十[M]].2-3.皇清经解续编卷398[Z]。 〔22〕[43]宋翔凤.论语说义五[M].1, 7.皇清经解续编卷393[M]. 〔23〕侯外庐.中国历代大同理想.北京.科学出版社.1959,11-13.冯友兰.中国哲学史[M]北京.中华书局.1984. 409亦将礼运[M]篇列于“秦汉之际之儒家”一章里论述。 〔27〕[73]宋翔凤.孟子赵注补正三[M].8, 21.皇清经解续编卷401[Z]。〕 〔28〕〔29〕宋翔凤.大学古义说二[M],12,15.皇清经解续编卷388[Z]。 〔30〕康有为.礼运注序[M].孟子微礼运注中庸注.北京.中华书局,1987.236。 〔31〕关于礼运注[M]及大同书[M]的成书年代,参看钱穆.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 698-701.北京.商务印书馆.1937.房德邻.大同书起稿时间考.历史研究.1995,(3). 〔34〕萧一山.清代通史[M]. 1744.北京.中华书局,1986. 〔35〕龚自珍.五经大义终始论[A]及答问[A]九篇,据吴昌绶.定庵先生年谱[M],作于道光三(1823)年;宋翔凤以《春秋》之义贯群书的思想主要表现于《论语说义》之中,而是书成于道光二十(1840)年,远远后于龚氏成文年代。如果从成书年代上分析,似乎龚自珍影响宋翔凤。但龚自珍对今文经学的学习和研究,则是源于庄绶甲、宋翔凤的介绍及刘逢禄的传授;宋翔凤自幼便随庄述祖学习今文经学,又年长龚氏十余岁,若言龚影响宋,似于情理不合。存疑待考。 〔36〕〔38〕〔41〕刘逢禄.左氏春秋考证[M].1,1-2,18-19.皇清经解卷1294[Z]. 〔37〕刘承宽.先府君行述[A].刘礼部集[M].思误斋道光十年刊.7. 〔40〕宋翔凤.论语说义七.2.皇清经解续编卷395[Z]. 〔44〕关于《左传》是否传经其中是否有后人增窜的内容,自古及今,学者们争论不已,详参洪业.春秋经传引得序[A],洪业论学集[[C].北京.中华书局.1981,223-189. 〔45〕汉人之疑《周礼》者,见皮锡瑞.论周官改称周礼始于刘歆,武帝尽罢诸儒即其不信周官之证[A],经学通论[M].北京.中华书局,1982. 47-49.洪业.礼记引得序[A].洪业论学集[C].207-208. 〔47〕〔54〕宋翔凤.孟子赵注补正二[M].4,12皇清经解续编卷400[Z]. 〔48〕刘逢禄.书序述闻.刘礼部集卷6[C].2. 〔51〕班固.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2.1970. 〔55〕龚自珍.己亥杂诗[Z].龚自珍全集[Z]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522.龚自珍在此诗后注里说,这是他“二十年前目君语”,逆推二十年,应为嘉庆二十四年己卯;又龚氏于资政大夫礼部侍郎武进庄公神道碑铭[M]后自记里说:“越己卯,之京师,识公之外孙宋翔凤。”(见143页。)二者相合。 〔56〕宋翔凤.小尔雅训纂六[M].2-3.皇清经解续编卷410[Z]. 〔57〕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十三[M].梁启超论清学史二种[Z].332-333.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5. 〔58〕〔59〕张之洞原著,范希曾补正.书目答问补正.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344,346-347. 〔61〕杨伯峻.论语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80.86. 〔62〕宋翔凤.论语说义五[M].1.皇清经解续编卷393. 〔67〕章炳麟.章太炎全集三[C].476.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 〔68〕四库全书总目[Z].北京:中华书局,1965.47.有人对此说提出疑义,以为谶纬之间没有区别。见钟肇鹏.谶纬论略[M],长春:辽宁教育出版社,1991.5-11. 〔72〕宋翔凤.论语说义四[M].10.皇清经解续编卷392[Z]. 〔〔74〕宋翔凤.大学古义说一[M].10.皇清经解续编卷387[Z]. 〔〔78〕龚自珍.投宋于庭[M].龚自珍全集[Z].462.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