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本文从中国历史上政治斗争来考察“强者胜”的问题。治国必须有实力,也行德政。只强调实力,忽视道德,不能稳定社会。在乱世的时候,强者可以取得一些胜利,终不能长久。秦朝强盛,却被除数农民起义推翻,最能说明问题。两千年前的《淮南子》对此作了很好总结。仔细考察,无论是社会还是自然界,也不都是“强者胜”。恐龙是强者,灭绝了,当时一些弱者还保存下来。人类如果依仗自己的智力消灭其他动物,破坏生态,最后也会导致自我毁灭,成为当代恐龙。 关键词:优胜劣汰 强者胜 治国 秦王朝 淮南子 胜者为王 恐龙 生态 西方有一句名言,叫“优胜劣汰”。原来可能是正确的,后来被理解为“强者胜,弱者败”,再运用于社会领域,就产生了强盗逻辑:我是强者,就可以为所欲为,弱者只能挨打,没有什么道义可言。什么正义,合理,平等,博爱,同情心,所有基督教所宣传的道德,都被强者所击破,弱者的呼声,没有人管,好象这是当今社会天经地义的铁的法则。我从中国历史上看到过去对“强者胜”的说法有所评论,究竟有没有道理,提出来让世人评议。以下按我的思路来罗列古代的说法,不按历史顺序来讲,这样也许更清楚一些。 一、治国之道,唯力不足 治理国家,需要有两个方面:德与力。因此,王充说:“治国之道,所养有二:一曰养德,二曰养力。养德者,养名高之人,以示能敬贤;养力者,养气力之士,以明能用兵。此所谓文武张设,德力具足者也。事或可以德怀,或可以力摧。外以德自立,内以力自备。慕德者不战而服,犯德者畏兵而却。徐偃王修行仁义,陆地朝者三十二国,强楚闻之,举兵而灭之。此有德守、无力备者也。夫德不可独任以治国,力不可直任以御敌也。韩子之术,不养德,偃王之操不任力,二者偏驳,各有不足。偃王有无力之祸,知韩子必有无德之患。”(《论衡·非韩篇》)王充讲的养,似乎表面化了一点。实际上,养德,是一个多方面综合的整体性的政治。养德,应该包含在所有的方针政策之中,养德应该包括对待人民,对待外国,对待政敌等诸多方面。主要是对人民有好处的、合理的、正义的内容。如果只养几个有道德的人,名气大的人,没有给广大人民带来好处,那么,恐怕也难维持统治。养力自然也不是只是养几个力气大的武士,而应该包括所有的军事力量,经济实力。古代讲耕战,一方面鼓励参加为国家的战争,一方面鼓励发展生产,发展经济。这样才能富国强兵。王充的说法,要扩大起来理解。理解为发展实力与实施德治两个方面。这两方面是缺一不可的。只有德治,没有实力,就会象徐偃王那样,被强大的楚国所消灭。只有实力,不讲德治,就会象韩非所支持的秦国那样,虽然能够一时战胜山东六国,却很快就被广大人民所推翻。从这个理论的角度讲,缺少德,只有力的强大不一定就能胜利,即使一时胜利,也不能保住胜利的成果。 “强者胜”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成立,并不是绝对的。有时强者会失败。韩非法家理论“必有无德之患”,从秦王朝的灭亡,得到证实。关于这一点,桓范在《政要论·臣不易》(《群书治要》卷四十七)中也有更明确的论述:“夫治国之本有二:刑也,德也。二者相须而行,相待而成矣。天以阴阳成岁,人以刑德成治。故虽圣人为政,不能偏用也。故任德多用刑少者,五帝也;刑德相半者,三王也;杖刑多,任德少者,五霸也;纯用刑,强而亡者,秦也。”应该补上“纯用德,弱而亡者,徐偃王也。”说明治国“偏用”刑德必亡的道理。秦朝“强而亡”是最典型的、否定“强而胜”的例子。 二、乱世无义,争于气力 “强者胜”在一定的条件下成立。这是什么条件呢?乱世!孟子讲“春秋无义战”,既然大家都没有道德,那么,谁强谁就能胜利。战国时代,诸侯纷争,韩非认为那是“争于气力”的时代,也是无义战的时代,当然也是“弱者亡,强者胜”的时代。所以,韩非子和李斯都特别重视实力的发展,不怎么重视仁义道德的问题。荀子认为,忽视道德就是失去根本,即使暂时胜利,也不会长久。秦始皇就是靠实力取得胜利,李斯以为事实证实了他的观点,时过不久,秦就灭亡了,李斯也当了殉葬者,只可惜他未能见到秦亡,还带着强秦不可战胜的观念离开人世。如果他是有远见卓识的思想家,一定会想到秦朝很快就要灭亡。不过他局限于法家理论,看不到推翻秦王朝的势力就在百姓中间,看不到秦王朝的灭亡原因就在于缺乏道德、只有军事实力上。因此,他至死也不能领悟他的老师荀子的以德为本的精神实质。汉代的思想家将秦朝兴亡作为历史的经验教训来总结,作为后世的旁观者自然要看得比较清楚一些。陆贾认为秦亡的原因“乃举措暴众,而用刑太极故也”(《新语·无为》),举措“暴”(急)而且“众”(多),用刑又太残酷。官逼民反。他认为:“万世不乱,仁义之所治也。”(《新语·道基》)这就肯定了秦王朝不重视仁义道德,才导致速亡。贾谊在《过秦论》中讲:“仁义不施,攻守之势异也。”也是讲秦王朝不行德政,不施仁义,是亡国的最主要原因。秦王朝的经济实力与军事实力都是强者,没有人会怀疑。陈胜、吴广以及手下的几百名手无寸铁的徒役,是弱者,也是显而易见的。在强弱十分悬殊的情况下,陈胜吴广揭竿而起,居然将强秦推翻。这是非常明显的事实,“然而陈涉壅牖绳枢之子,氓隶之人而迁徙之徒,才能不及中庸,非有仲尼、墨翟之贤,陶朱、猗顿之富,蹑足行伍之间,而倔起阡陌之中,率罢散之卒,将数百之众,转而攻秦。斩木为兵,揭竿为旗,天下云集响应,蠃粮而景从,山东豪俊遂并起而亡秦族矣。”弱者起兵,得到广大人民的拥护,最后取得胜利。正如吴起所说:如果不行德政,众叛亲离,舟中的人都是敌国,自己还能靠山河的险峻来保证安全吗?说明强者未必胜。对于秦王朝的灭亡,如果能结合以前的更加丰富的历史资料来研究,自然会得出更加深刻的教训,从理论上进行深入研究,也会得出更有普遍意义的结论来。这一方面的工作,由淮南王手下的一批理论家作出了很意义的总结。 三、秦亡教训,历史总结 《淮南鸿烈·汜论篇》上的一段话,正是这一方面的理论总结,在两千多年前,能有这种认识,不能不使人惊叹不已!今录于下: 国之所以存者,道德也;家之所以亡者,理塞也。尧无百户之郭,舜无置锥之地,以有天下。禹无十人之众,汤无七里之分,以王诸侯。文王处岐周之间也,地方不过百里,而立为天子者,有王道也;夏桀、殷纣之盛也,人迹所至,舟车所通,莫不为郡县,然而身死人手而为天下笑者,有亡形也。……今谓强者胜,则度地计众;富者利,则量粟称金。若此则千乘之君无霸王者,而万乘之国无破亡者矣。存亡之迹若此,其易知也,愚夫蠢妇皆能论之。赵襄子以晋阳之城霸,智伯以三晋之地擒,闵王以大齐亡,田单以即墨有功,故国之亡也,虽大不足恃;道之行也,虽小不可轻。由此观之,存在得道而不在于大也;亡在失道而不在于小也。《诗》云:‘乃眷西顾,此惟与宅。’言去殷而迁于周也。故乱国之君,务广其地而不务仁义,务高其位而不务道德,是释其所以存而造其所以亡也。故桀囚于焦门而不能自非其所行,而悔不杀汤于夏台。纣居于宣室而不反其过,而悔不诛文王于牖里。二君处强大势位修仁义之道,汤武救罪之不给,何谋之敢当?若上乱三光之明,下失万民之心,虽微汤武,孰弗能夺也?今不审其在已者而反备之于人。天下非一汤武也,杀一人则必有继之者也。且汤武之所以处小弱而能王者,以其有道也。桀纣之所以处强大而见夺者,以其无道也。今不行人之所以王者而反益已之所以夺,是趋亡之道也。 国所以存在,靠的是道德。家所以灭亡,原因就是无理。尧没有一百户的城郭,舜没有插锥那么小的地方,却得到天下。禹没有十个人的群众,汤没有七里的地面,成为诸侯拥护的王者。周文王只有百里的地盘,后来能立为天子,是由于有王道。夏桀、殷纣最兴盛时,人迹所到之处,车船所通的地方,没有不属于他们管辖的范围。但是,他们自身却死在别人的手里,被天下人所取笑。因为有亡国的表现。现在说“强者胜”,就测量土地的大小,统计人数的多少。说富的好,就量粮食的数量,称金的重量。如果这样,那么,千乘的君主就没有称霸的,万乘的诸侯就没有败亡的。如果存亡规律就是这样简单,那就太容易知道了,连愚蠢的普通人也都能说清楚。赵襄子靠晋阳城称霸诸侯,智伯有三倍晋阳城的地方却当了俘虏。闵王有齐国那么大的地方败亡,而田单却靠齐国的一个小小的即墨县收复整个齐国,立了大功。所以说,国要亡,即使很大也靠不住;实行王道政治,即使很小也不可轻视。由此看来,国的存在由于得道,不因为大;国的灭亡由于失道,不因为小。《诗》上说:经常向西边张望,只因为周文王住在那里。这就是说大家都想离开殷纣王而去投奔周文王。这就是人心所向。所以亡国的君主,努力扩大自己的地盘,而不实行仁义,积极提高自己的地位,而不关注道德。这是放弃存在的做法,走向灭亡的道路。所以桀被囚于焦门的时候,还不反省自己的错误行为,却后悔没有将汤杀死于夏台。纣居于宣室,不检讨自己的过错,却后悔没有将周文王杀于牖里。这两位君主处于强大地位的时候,如果修行仁义道德,那么,汤武克服自己的错误都来不及,哪有时间去考虑谋反的事。如果上违背天道,下失去民心,即使没有汤武,谁不能夺他们的权?现在不好好检查自己问题,却责备别人。天下不是只有一个汤武,杀了他必定还有继承者。而且汤武处于弱势,能够当上王,是由于行道。桀纣处于强大而被夺了政权,是由于无道。现在不学习人家实现王道的成功办法,却想强化自己被夺权的失败做法,这是趋向更快灭亡的道路。 历史上有许多强大者失败,都不会吸取失败的教训,不知道失败的原因在于自己的失误,却将失败的原因归结为客观因素。不是自己无能,而是敌人太利害了。西楚霸王项羽失败时,认为不是战之过,而是天命。扩大来看,古今中外,所有强者失败,都缺乏正确的认识,都缺少反省意识。都象夏桀、商纣那样,后悔没有将对手在萌芽状态时扼杀掉。实际上,他们不是没有扼杀掉新生的反对者,而是扼杀了很多,冒出了更多的反对者。扼杀一个,就激起几十个。杀得越多,反对者也就越多,他们失败也就越快。这些失败者就是不了解其中的辩证法道理,根本也无法正确吸取教训。贾谊在《新书·先醒》中说先生是“先醒”,就是先觉悟,提前认识到事情的盛衰兴亡的道理。“故未治者知所以治,未乱也知所以乱,未安也知所以安,未危也知所以危故昭然先初速悟乎所以存亡矣。故曰先醒。辟犹俱醉而独先发也。”就象都是醉了的人,有的人先醒过来。同时还有“后醒者”和“不醒者”。那个“不醒者”,就是彻底的失败者。放眼中国历史,夏桀、殷纣、秦王以及后代的许多末代皇帝,都是不醒者。贾谊认为先醒、后醒、不醒,除了人主,也包括卿大夫和布衣之士。也就是说,所有的人都存在是否知道的问题,即醒与不醒、先醒与后醒的问题。 四、正义必胜与“胜者为王” 有一句话很流行:“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希特勒也曾经说过类似的话。他认为只要胜利了,就不会有人追究他的背信弃义。这个说法,也正是“强者胜”的观念表达。他们还是迷信实力,认为只要胜利了,人民就会歌颂他们,他们也就成为历史上的英雄,就可以名标青史,流芳百世,永垂不朽。滥杀无辜,残酷暴行,失去民心,他们如何能胜利?希特勒也与秦王朝相似,虽然能取得一些战争的胜利,但终究要失败的,因为他们不是正义的。人民是不可战胜的,与人民在一起,才是胜利的保证。反人民,与人民为敌,当然要失败。在乱世的时候,无正义可言,人民也无法表达自己的愿望,实力成为决定胜负的主要因素。但是,乱世过后,社会总要变成有序的,到这时候,道德就非常重要了。能够保持社会有序、稳定,就要靠德治、仁政、王道。这三者说法不同,实际上就是一个东西:以德治国。什么叫以德治国?德者,得也。能够让最广大人民得到实际上的好处,这种政治就是王道,德治。所谓“胜者为王”,实际上这是将因果关系弄颠倒了。只有实行王道的才能取得最后胜利,胜利以后,才能当王。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需要研究,那就是什么是王道?或者有人问,难道陈胜实行的就是王道?他也没有取得最后的胜利呀?王道政治就是有利于最广大的人民。王道也是相对而言的,秦王朝暴行使人民无法再忍耐下去。陈胜首先起来反对,就是替人民除暴,属于正义的。因此,他们得到广大人民的拥护。项羽与刘邦比较,刘邦更得民心,得到更多的拥护,因此能够战胜项羽。虽然看起来楚汉战争中,起作用的好象都是那些谋士与武将,而实际上人民的拥护则是更为根本的。公平、宽松、仁爱,对人民有吸引力,对谋士与武将也一样有吸引力。曹操有雄兵百万,猛将千员,谋士如云,也是打着为民除暴的旗子。曹氏之所以能够建立魏朝,也是推行德政的结果。魏朝与东汉末期的政治相比,有明显的进步。 五、 余 论 在自然界,也不完全是强者胜。老虎吃羊,强者胜,很容易理解。但也有许多不能用强者胜来解释的。例如恐龙是强者,已经灭绝了。而蚂蚁、蜻蜓、蜜蜂不是强者,至今存在。当然,老虎对于人类来说,还是弱者。羊有人类保护,免于灭绝。而老虎主要受到人类的威胁。要不是人类,老虎怎么会灭绝。恐龙那时候,还没有人类,而且恐龙比老虎好象还要厉害,却灭绝了。还有,老鼠对于人类不能算强者,而且也不受人类喜欢和保护,“老鼠过街,人人喊打。”打了几十年,打了几百年,至今也没有能够把老鼠灭绝,而且世界上,好象老鼠的个数未必比人类少。此外,人类是最强者,人类所讨厌的小动物还有如苍蝇、蚊子、蟑螂,也都活跃于许多人类聚居的地方,近几十年还看不到消灭它们的希望。这些弱者为什么这么难淘汰?那些强者却为什么那样脆弱?人类现在是最强者,傲视所有生物界,大有“唯我独尊”的派头。人类历史上多次发生战争,每一次战争都要死很多人。两次世界大战,直接在战争中死亡和间接死于战争的人类只能用亿来计算。什么动物内部残杀大概都达不到这种程度。人类现在更强了,有了许多大规模杀伤武器,要再打起世界大战来,可以把人类彻底消灭。许多动物濒临灭绝,值得人们担心,最值得担心的,我以为还是人类自己。科学发达、经济富裕的国家总想将自己的意见和价值观强加于其他国家和人民,搞霸权主义。弱者被迫无奈,采取各种方式进行反抗,包括使用肉体炸弹进行反抗。强者又以反恐怖主义为借口,肆意侵犯别国主权,为所欲为。一边反霸权,一边反恐怖,不可调和。这样闹下去,人类是否要成为当代的恐龙?我以为这是最值得担心的。老鼠中肯定也有强弱之分,但是,老鼠的强者无法称霸,因为它们受到来自外来的威胁,只好团结合作,一致对外,巩固鼠类生存的条件。一旦,人类灭亡了,鼠类的强者也会称霸,搞霸权主义。然后等待它们的也是灭绝一条死路。恐龙灭绝的原因是否这样,也值得探讨。现代科学对恐龙的灭绝的猜想讲了许多意见,都无法令人满意,就是现代科学家总是从外部条件的变化来找原因,缺乏的是从恐龙内部寻找原因。这样的问题往往不是自然科学所能解释的,因为现代科学占主流的是西方的外因论。人类打一场核武器战争,同归于尽,灭绝了。若干亿年以后,一些生物研究人类灭绝的原因,从自然科学方面研究,肯定得不出什么有价值的结论。局部研究,到处可见“强者胜”,但是,如果能够从宏观上考察,综观人类历史和自然界,强者胜,都是暂时的。强者灭绝也是普遍的现象。所谓“物极必反”,就是一条中国古人总结出来的规律。 公元2003年3月3日 写于日本京都大学 公元2004年2月2日修订于北京师范大学 作者单位: 北京师范大学·价值与文化研究中心·哲学与社会学学院 教授 博士导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