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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动而皆贤于其初”

http://www.newdu.com 2017-12-14 未知 newdu 参加讨论

    古《诗序》有丰富的思想内涵,今举笔者编连分章的《古〈诗序〉章次》的第四章为例,试作诠解。第四章开头即说:
    《关雎》之改(妃),《求木》之时(持),《汉广》之知,《鹊巢》之归,《甘棠》之保,《绿衣》之思,《燕燕》之情,曷?曰:动而皆贤于其初者也。
    作者于《邦风》的《周南》、《召南》和《邶风》中选出七首诗,每首诗以一字概括其意含,又以“动而皆贤于其初”一语概括七首诗的共性。所谓“动”,概指人生行为,而“贤”为“崇重”之义,《礼记·礼运篇》“以贤勇知”疏:“贤,犹崇重也。”而“初”为“根本”之义,此语的意思是人生的行为应崇重其根本,这个根本就是“德”和“礼”。
    春秋时代,士大夫以《诗》为“义之府”,“赋诗断章”已成为一种时尚,而对《诗》的理解与对《周易》的理解有某种相通之处。《周易》的某一卦象征某一事象,阐明某一道理。《诗》也是这样,《诗》中的某一篇也象征某一事象,阐明某一道理,如《关雎》即以象征的手法讨论妃匹之事理,《求木》即以象征的手法讨论持禄之事理,《汉广》即以象征手法讨论知常之事理,《鹊巢》即以象征手法讨论女德之事理,《甘棠》即以象征的手法讨论“保民”之事理,《绿衣》即以象征手法讨论处乱之事理,《燕燕》即以象征手法讨论处变之事理,如此等等。
    《关雎》篇名取于其诗首句“关关雎鸠”,“雎鸠”是一种水禽,生有定偶而不相乱,偶常并游而不相狎。“关关”言雎鸠雌雄相应之和声,喻人类“妃匹”当合礼仪之正。 “《关雎》之改”,“改”或当读为“妃”,[1]《汉书》卷八十一《匡衡传》载匡衡曰:“臣闻之师曰:‘妃匹之际,生民之始,万福之源。’”
    《求木》描写贵族家庭的康乐生活,诗中类似“乐只(旨)君子,福履将之”之语重复出现,君子的康乐生活来自禄位,禄位是人给的,人也能将它收回。《论语》有“四海困穷,天禄永终”的话,《孟子》也有天爵、人爵的区分。此诗在先秦常被引用,并常引伸出以德持禄的思想,认为“德”是保持禄位的根本。因此“《求木》之时”,“时”当读为“持”。
    《汉广》,江汉之俗,其女好游。诗中描写一男子在汉水之畔追求一名女子,而此女根本无意于他,此男子于是便放弃了追求她的念头。古《诗序》作者称赞他有自知之明,并引伸其义,认为人生不当有非分之想,不应攻取不可能之事,这是人生的基本道理。“不亦知恒乎?”“恒”通“常”,“知恒”就是“知常”或“常识”。
    《鹊巢》一诗描写诸侯之女嫁于诸侯的风光场景。《鹊巢》诗中有“之子于归,百两御之”语,古《诗序》第四章中有“《鹊巢》出以百两,不亦有〖〗乎?”其中〖〗字学者辨识不一。笔者审其文义,以为此字应释读为“御”。元代朱公迁《诗经疏义》说“两,一车也。一车两轮,故谓之为‘两’。‘御’,迎也。诸侯之子嫁于诸侯,送、御皆百两也。”“出以百两,不亦有御乎?”意谓“出(送)以百两”“御(迎)者”亦当“百两”。下文“《鹊巢》之归,则〖〗者……”复原其句当为“《鹊巢》之归,则御者百两矣。”正是对“不亦有御乎?”的正面回答。《鹊巢》一诗赞夫人有德,仪型家邦,宜受诸侯盛礼,而得其所宜得。其教化意义在于以德修身为齐家之始。
    《甘棠》一诗是歌颂召(音、义同邵)公的,召公是文王的儿子,与周公共同辅佐武王。周公主陕以东,召公以太保主陕以西。召公述职,当桑蚕之时,为防扰民,故不入邑中,舍于甘棠树下,而断诉讼。后世思其人而敬其树,因而作《甘棠》之诗。“《甘棠》之保”,“保”当读本字,意谓“保民”。《礼记·文王世子》:“保也者,慎其身以辅翼之,而归诸道者也。”《尚书·康诰》“若保赤子”、《孟子》“保民而王”皆言此义。人们爱召公不是无缘无故的,而是因为“其保厚矣”。此诗教化意义在于以明德为治国之本。
    《绿衣》一诗以“绿衣黄裳”为喻,绿为间色,黄为正色,间色为衣而在上,正色为裳而处下,比喻事势颠倒。诗中有“我思古人,实获我心”之句,言己惟思古人以修身为本,察时运盛衰之道而安于义命。
    《燕燕》诗中描写一位女性遭人生大变故,而初心不改,诗中有“终温且惠,淑慎其身”之句,为儒家学者所推重。
    作者通过七首诗表达这样一种理念,即道德和礼义在人的生命中的根本地位。《诗》教是儒家思想教化的重要方面之一,由《诗》义转出社会、政治、人生的根本意义。古《诗序》即是一篇系统点评《诗》义的作品。
    注释:
    [1] 关于“《关雎》之改”的“改”字,笔者有一看法,与刘乐贤、邢文等先生多次交换意见,仍不能完全认定。在这里作为问题提出,以求教于古文字学专家:关于“改”字,郭店简《缁衣》与《上海》简《缁衣》皆有其字,左旁“己”之末笔写作“丿”,而“《关雎》之改”的“改”字左旁“巳”的末笔向右上弯挑,作蛇形,两者有较大差别。竹书整理者说:改从〖〗从巳,或从又从巳,与“改”非一字,“改”在简文中无义可应,当是从“已”声的假借字,《关雎》是贺新婚之诗,当读为“怡”。“怡”、“改”双声叠韵。 笔者的意见是:从文义看,“改”字若读为“妃”,可能更顺。“改”从巳从〖〗,或可视为双声符字。“巳”从妃省,读音为“配”,《左传·昭公三十二年》“各有妃耦。”《释文》:“妃音配。”(《说文》:“配,从酉,巳声。” 徐铉曰:“巳,非声,当从妃省。”)“妃”与“配”,古音皆滂母微部。虽然《说文解字》中“妃”和“配”皆从己,但在甲骨文、金文中,两字皆有从“巳”者,如:见“妃”从巳从女者,有《铁云藏龟拾遗》三·七;《殷墟文字乙编》四五三;《殷墟书契续编》五·三四·四和陈侯午镦。见“配”从酉从巳者,则有毛公鼎。因此可知,“巳”可为“妃省声”之偏旁。而“改”字的另一偏旁〖〗,或者可以作为“枚”省声,“枚”在先秦文献中多见,如“枚卜”、“枚占”、《诗·周南·汝坟》:“伐其条枚”、《诗·大雅·旱麓》:“施于条枚”等。《广韵》:“枚,莫杯切。”《集韵》、《韵会》、《正韵》皆作“谟杯切。”“枚”字古音属明母微部。由上所言,“改”字的两个声符,“巳”为滂母微部,“〖〗”为明母微部,明、滂旁纽,叠韵。此篇竹书中已见有双声符字,如“〖〗”从虍从乎,即是双声符字。我认为“改”字或者也是一个双声符字,是“妃”(或“配”)的异体字。我们再来看“妃”字的古义,《左传·桓公二年》:“嘉耦曰妃。”《左传·昭公九年》:“妃以五成”注:“妃,合也。”《白虎通》:“妃者,匹也。妃匹者何谓?相与为耦也。”
    另外,周凤五教授将“改”释读为“〖〗”,其说亦颇可取。〖〗,音熙,晓母之部。扬雄《太玄· 内》“谨于〖〗〖〗”,司马光集注:〖〗,古“妃”字。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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