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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动物性走向文明性:国学里的法治观念(2)

http://www.newdu.com 2017-12-20 腾讯儒学 曹雅欣 参加讨论

    烽火报警的制度,本是古时边防的有效传递法则,但周幽王的思维中却丝毫不存法之意识,他个人的治国荒唐凌驾于法规严整之上,使“法制”规则名存实亡,使一代天子国破家亡,他是从思想意识之初,就始终欠缺对“法治”观念的理解和尊重。
    这便是一种“法制”手段与“法治”思维的断裂,虽然设定了严格的法规制度,却没能依照法治的思维行事,“法制”的手段被缺乏“法治”意识的头脑所抛弃。
    因此,既要用“法制”的准则,来维护“法治”的理念,更要靠“法治”的思维,来指挥“法制”的执行。
    
    将两位爱妃依照军法处死(资料图 图源网络)
    这就如清末法学家沈家本所说:“国不可无法,有法而不善与无法等。”设立了法制却不善加执行,等同于无法的社会。而纪律严明的兵家却深谙此道,《史记》中还记载了孙武训兵的一个故事。春秋时期,吴王要考察孙武的本事,命他以练兵之法来训练宫女与后妃。这些后宫女子,对于模拟军训之事倍感新奇,不肯听从孙武的指挥,总是嬉戏笑闹。孙武将她们分成两队,在交待清楚纲纪口令之后,看女眷们依然无事纪律、一味嬉笑,于是下令将两队的队长、也就是吴王的两位爱妃依照军法处死,连吴王为之求情也置之不理——孙武认为,军法当前,令出必行。如此一来,宫女们再不敢无视法令,全队肃然齐整。
    孙武起初规定的“法制”命令,宫女们不以为然,并没有接受为“法治”层面上的理解。理解得不到位,执行就没力度。孙武其后通过以儆效尤,让“法治”的观念深入到宫女们思维中,“法治”才真正上升为自觉指导行为举止的思想意识。而这种思想意识推广成全民意识,治兵之道推广为社会治理,便是法治社会的形态。
    《韩非子》中说“故治民无常,唯法为治”,而法的用途不仅在于古人理解中的治理人民,更在于今天社会中的维护人民,当今的法治社会,是要依从法治,为民服务。
    这便涉及到“法治”与“法制”的根本不同:
    法治,是以教化来实现思维方式上的依法观念,法治意识的培养,是期待着“防于未然之前”;
    而法制,是用禁令来规范道德底线上的守法行为,法制规则的设定,是执行着“惩于已然之后”。
    法治的教化,是在培育人心中善的种子,使人性之善发扬光大;
    法制的严令,是在惩罚人心中恶的因子,令人性之恶交付代价。
    
    性善与性恶(资料图 图源网络)
    (二)性善与性恶
    说起“法”,古代的法,更偏重于惩罚,面对犯罪行为,只能“惩于已然之后”,即使法令再严苛、刑罚再恐怖,也是威吓于人的不得已而为之;而今天的法,更应偏重于教导,是为了指导人性善恶转化、保护人心不堕深渊、警惕恶之花违法生发,通过法之教化,感召人在善恶抉择的观念上“防于未然之前”。
    这也涉及中国文化里对于人性善恶论的判断分析。同是儒家思想者的代表,孟子就偏向于“人性善论”,认为人生来怀有善心,所以他坚持德治,以德育人、以德治国;而荀子偏向于“人性恶论”,认为人生来具有恶心,所以他教出了李斯、韩非子等法家弟子,法家思想者正是由于不信任人性而重法度。
    其实,人性中既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善的天使与恶的魔鬼本就是一对双生子,同时存在于人心初生之时。当法镜呈立于人心面前,当人心角落在法理的监督下秋毫毕现,必然会发现恶的影子,也会闪现善的样子,这才是完整的人性。
    对于人性之恶,无法杜绝,只能教化,引导它向善的一方转化、防患于未然,而非坐看它壮大显形、然后再以血腥之法惩罚,毕竟,惩罚的对象不仅仅是恶人恶行本身,常常要更多人、甚至要整个社会来为这份恶果共同买单。——“法”存在的本质意义,在于治理、在于德善的引导,而非刑罚、而非残酷的手法。
    既要看到人性的善、也要承认人性的恶,既要培养自律精神、也要依靠他律方法,这就是《孟子》里说的“徒法不足以自行,徒善不足以为政”,单有法令不能自我生效、单有善教也不够理政治国。对于人性的两面性,既要进行德治、也要运用法治,既需要“法治”观念的教化和引导、也需要“法制”规则的约束和保障。
    
    对于人性的两面性(资料图 图源网络)
    然而人性进化的理想目标、人类文明的发展方向,就是不断从阴暗性走向光明性、从动物性走向文明性的过程;社会对于公民的期待,是能实现“法治”的全民化、自主化,而公民对于社会的期待,是能实现真正的法治化、自由化——真正的法治社会,该是公民身处其中感觉“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状态,那是人性发展经由原始到高尚、经由被动约束到自我规范的社会,是由法律管制到自觉守法的社会,是由“法制”制约到“法治”治心的社会,也就是,人们由必然王国走向了自由王国的社会。
    崇尚法治,就是崇尚以法的思维治理家国,以法的严谨规范市场;
    崇尚法治,就是崇尚以法的理念指导行为,以法的严肃警醒人心;
    崇尚法治,就是崇尚以法的精神教化人性,以法的意识发展文明。
    文明社会的发展,要在法的框架内进行,而法治的根本,是为使社会文明走向更加善意的明天。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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