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先民们为了生存和发展,不可避免地如同大自然作斗争,仰观天象的变化,俯察地理环境,千方百计地抵御自然灾害的侵袭,选择和创造有利于自己生存和发展的各种条件。在现实的斗争中,先民们不可能只会“临阵磨枪”,必然要积极地采取措施,提前对各种情况作出估计和预测。于是,占卜活动就应运而生了。在当时的条件下,这种占卜活动,也许就是很时髦的“现代化”。 一般认为,夏、商时代是用龟甲兽骨占测,称为“卜”,有河南安阳小屯殷墟出土的甲骨卜辞为证;周代出现了用蓍草占测,称为“筮”,有流传下来的《周易》《周礼》等书的文字记载为证。从《左·国》中的文字记载来看,春秋时期,卜和筮两种不同类型的占测方法并存,并用,甚至筮法也不只是《周易》筮法,很可能还有《连山》《归藏》以及其他筮书的筮法。随着时间的推移,卜法和其他筮法,逐渐地被《周易》筮法取而代之了。 春秋时期,往往卜筮并用。就是预测同一件事情同时采用龟卜和蓍筮两种占卜方法。《诗·卫风·氓》:“尔卜尔筮,体无咎言。”《左传·僖公二十五年》:“秦伯师于河上,将纳王。狐偃言于晋曰:‘求诸侯莫如勤王。’使卜偃卜之,曰:‘吉’。筮之,遇》,曰:‘吉。遇公用享于天子之卦也。”为什么要卜与筮同时进行呢?凡有重大的举动,为了慎重,卜筮同时进行,按照卜和筮的情况,然后再作出决定。 《礼记·曲礼》说:“卜筮不过三。”郑玄注:“求吉不过三,鲁四卜郊,《春秋》讥之。”陈澔注:“此命蓍龟之辞不过三者,一不吉至再、至三,终不吉,则止而不行。”对同一件事占测吉凶,不论是卜的方法还是筮的方法,都不得超过三次。第一次卜或筮,得到的结论不吉或不明确,可以进行第二次,至直第三次,但不得进行第四次,即最多不能超过三次。否则,就是亵渎卜筮了,就是对卜筮最大的不尊重。 《礼记·曲礼》还说:“卜筮不相袭。”郑玄注:“卜不吉则又筮,筮不吉则又卜,是渎龟策也。”这就是说,用卜的方法,得到的结论不吉,就不能再改用筮的方法去占测;用筮的方法,得到的结论不吉,就不能再改用卜的方法去占测。否则,就是对龟策的亵渎,是最大的不敬了。尽管春秋时期有“卜筮不相袭”的规定,总免不了有人要违反这个规定。郑玄指出,晋献公就违反了。晋献公征伐骊戎时,想把骊姬娶来为妻,就用卜的方法占测,得到的结论不吉,晋献公不甘心,于是,又用筮的方法占测。这种做法,就是违背了“卜筮不相袭”的规定。 卜筮并用与“卜筮不相袭”似乎是矛盾的,其实,二者并不矛盾,区别的关键在于指导思想。卜筮并用是忠于卜筮的表现;卜不吉又筮,筮不吉又卜,总想得到吉辞以满足个人的私欲,是不忠于和不尊重龟策,是对卜筮的亵渎。 春秋时期还有“筮短龟长”的说法。认为筮数短,龟象长,筮法不如卜法更为灵验。《左传·僖公四年》:“初,晋献公欲以骊姬为夫人,卜之,不吉。筮之,吉。公曰:‘从筮。’卜人曰:‘筮短龟长,不如从长。”’郑玄注:“物生然后有象,象然后滋,滋而后有数,故象长数短也。”这里,郑玄为“筮短龟长”的说法提供了理论依据。但是,孔颖达另有见解,他指出:“卜人欲令公舍筮从卜,故云‘筮短龟长’。”原来,卜人说“筮短龟长”,是为了说服晋献公不要纳骊姬为妇人。而晋献公早已色迷心窍,管什么长与短,还是纳骊姬做了他的夫人。 不论“筮短龟长”是不是定论,历史事实是,龟卜之法早巳失传了,而蓍筮之法却流传下来,成为历代研究《周易》的学者们必定要研究的课题(此处蓍筮指《周易》筮法,《连山》、《归藏》筮法,以及先秦其他筮法也已失传)。后世有所谓《卜法详考》之类的著作,其论灼龟的操作方法和吉凶的判断方法,皆是拾取历代典籍中的只言片语,加以主观臆测而成,其具体地操作方法和判断方法,已经无人知晓了。卜法的失传和《周易》筮法得以保存,是由于“优胜劣汰”的历史规律所致,还是固有别的什么原因?今天对这个问题还难以作出结论,还有待研究考证。但是,我们现在能见到的先秦占测方法,唯有《周易》筮法最为完备,而且为历代所沿用,一直至今。 《周易》筮法的占具是蓍草。《周易·系辞上》:“蓍之德,圆而神。”古人以为蓍千岁生三百茎,有圆而神的美德,所以把它作为《易》筮的最为理想的运算工具。《说文》:“蓍,蒿属,生千岁三百茎,《易》以为数。天子蓍九尺,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在阶级被划分之后,就连占测用的蓍草也要按照人所处的社会地位而分出等级来,天子为最高一级,要用长高到九尺的蓍草,依次等而下之,老百姓是最低层,只能用长高三尺的蓍草。晋张华《博物志》说:“蓍一千岁而三百茎,其本已老,故知吉凶。”恐怕人们很难找到已长了一千年的蓍革,那怎么办呢?人们心照不宣,一眼就能识别出古人故弄玄虚之处,总是想办法变通。 孔子死后三百多年,汉武帝刘彻(公元前156年——公元前87年)采纳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从而儒学上升为正统地位,孔子受到历代帝王的追封,直到追封孔子为“圣人”、“大成至圣先师”。这样以来,孔子墓地里的蒿子草就成了神圣之物。孔子又被认为在晚年曾整理《易经》,撰写《十翼》,所以,“圣墓蓍草”就成为最为理想的筮占工具了。现在孔府所藏《林庙通纪诗》中,就有一首是说圣墓蓍草的。 蓍 草 苞蓍占卜吉祥呈, 一本芃芃五十茎。 八卦五行形象合, 钟灵毓秀不虚生。 蓍草是孔子故地山东曲阜的“三宝”之一,也是孔府进贡皇宫的贡品,其贵重不言而喻。据说孔子墓地长的蓍草茎杆有八棱,以象八卦,用这种蓍草占筮特别灵验。其实,中国北方到处都生长这种蓍子草,与孔子墓地的并无两样。一般人搞不到圣墓蓍草,就用当地的蒿子草代替,这叫做“心诚则灵”。 在蓍筮盛行的两汉时期,京房等又创立了纳甲筮法。这种筮法的最大特点是给卦中的各种因素都配以五行,充分发挥五行的生克冲合刑扶关系,这是对春秋筮法的发展。然而,汉代仍是以蓍草取卦。到了隋唐时代,大多采取三钱代蓍取卦法,这比用蓍草取卦就简便多了。 在解占方面,春秋太史基本上是以卦爻之象和卦爻之辞为依据,不用五行。西汉以后,继承了春秋太史以辞象解占的方法,又掺入五行。明、清之际,解占的方法又为之一变。以明代胡宏著《黄金策》、程良玉著《易冒》、清代林屋山人著《卜筮正宗》,野鹤老人著《增删卜易》为代表作,取卦用三钱代蓍的六摇法,解占方法抛开了卦爻的象辞,注重世爻、应爻、用神、丹建、日辰、动爻所属五行的生克制化、刑冲害合、旬空、月破、六亲、六神等关系,以及飞伏、返吟、伏吟等干支学说的内容来判断吉凶,并且在解占过程中仅取地支五行。这种方法在民间颇为盛行。对于一般人来说,不用再专门去研究深晦艰涩的卦爻之辞和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相互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同样也可达到占测的目的。而且,这种三钱代蓍的六摇法,简化了蓍草取卦的繁琐程序,使人们很容易掌握和运用。这样以来,《易》筮走出了上层文人的书斋,确实大众化了。 值得提出的问题是,三钱代蓍筮法虽然在民间颇为盛行,但是,它并没有淘汰掉蓍筮,取得取而代之的主导地位。它与蓍筮二者基本上并行不悖,一直在人们当中流传。 有人指出,三钱代蓍筮法不能称之为《易》筮。理由是它不符合《易传》中分二、挂一、揲四、归奇的一系列规定,而且判断时也脱离开卦爻之象和卦爻之辞,它与《周易》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但是,仅凭这些还不足以推倒三钱代蓍筮法。它毕竟也有了千年以上的历史,它同蓍筮一样,都是古代的一种文化现象。正确的态度,只能是对它们都要加以研究探讨,从中或者能发现点什么,或说明点什么。 进行蓍筮的第一道程序就是要举行一定仪式 先秦的蓍筮礼仪在《仪礼·士冠礼》中有记载。在那个时代贵族为决定大事要进行占筮,首先按照所要占问的事情的类型来选择占筮的时间。占问关于外部的事情要选择阳日占筮,占问关于内部的事情要选择阴日占筮。其次,是在宗庙内举行占筮。占筮时,求占的贵族穿礼服戴礼帽,站立在宗庙门的东侧,面向西;执行占筮的太史也要穿礼服戴礼帽,站在庙门西侧,面向东。提前已在门内铺好竹席作为占筮场地。太史在西塾中取出蓍草,向贵族请示占问的内容后,跪在竹席上进行占筮。占筮的步骤是:首先向神灵提出所要占问的问题,称为“命筮”;其次是用蓍草推演求卦;再次是把求得的卦象符号画在木板上,并交给主人过目;最后是向主人报告判断的结果。 唐宋以来民间占筮的仪式比先秦简单一些。南宋朱熹《周易本义·筮仪》有记载。要选择座北朝南开门的清洁房间作为蓍室,房间中央处放床,床上放木架,用于搁置蓍策(蓍草)。执行的筮者穿清洁衣冠,面向北站立床前,先洗手焚香致敬,然后向主人问明所要占问的问题,即可进行占筮。经过命筮祷告、揲蓍演卦、画卦、分析判断四个过程,最后向主人报告得出的结论。 运用蓍草演算求卦的具体方法,要遵照《系辞》中“大衍之数五十”这一段话的规定进行。这一段话的原文如下: 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于扐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挂。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五,地数三十。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 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六十,当期之日。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也。是故四营而成易,十有八变而成卦,八卦而小成。 依据《系辞》中的这段原文和前人的解释.蓍筮的具体推演过程试述如下。 五十有蓍草抽出一根不用,只用四十九根。把四十九根蓍草在手中任意分为两部分,这叫“分二”。左手的一份代表天,右手的一份代表地。 从右手的一份蓍草中任意取出一根,放在右手小指与无名指中间,以象征人,这叫“挂一”。这样,天、地、人三才都有了。 然后,以四根蓍草为一组,先用右手一组组分数左手的蓍草,再用左手一组组分数右手的蓍草,这叫“揲四”。“揲四”是象征四时的意思。 四根为一组分数左右手的蓍草,必有余数,或一,或二,或三,或四(余数最多为四),把左手蓍草的余数放在左手无名指与中指之间,把右手蓍草的余数放在左手中指与食指之间,这叫“归奇”。这些余数象征积余日以成闰月。 “挂一”的一根蓍草,再加上左右两手“归奇”的蓍草,不是五根,就是九根,放在一边。这算完成了演算的第一道手绪,称为“一变”。 第一变之后,蓍草的总数不是四十根,就是四十四根。根这些蓍草合在一起,同前边一样,再“分二”、“挂一”、“归奇”,这是第二变。 第二变之后,按照同样的方法,再进行第三变。 三变之后,蓍草的总数会出现以下四种情况中的一种:(一)或余三十六根; (三)或余三十二根; (三)或余二十八根; (四)或余二十四根。 再用四支除,就可确定一爻了。 36÷4=9(9为老阳之数) 32-4=8(8为少阴之数) 28÷4=7(7为少阳之数) 24÷4=6(6为老阴之数) 从上面可以看出,用蓍草演算过程中,每三变成一爻,十八变成一卦。 上述推演方法称为“过揲法”。 南宋朱熹另立“挂扐法”以求少阴、少阳、老阴和老阳之数,比“过揲法”略简便一些。 因为每一变之后,左手从小指至食间的蓍草总数,或是五,或是四,或是八,或是九。朱熹以五和四称为奇(五中只含一个四,四中只含一个四),八和九称为偶(八中含两个四,九中含两个四)。每三变定一爻。三变之中所得为三奇,称为老阳;所得为三偶,称为老阴;所得二偶一奇,为少阳;所得为二奇一偶,为少阴。老阳、老阴为变爻,少阳、少阴为不变爻。 “过揲法”和“挂扐法”所得的结果相同。 从资料看,西汉至宋代,蓍筮主要是用“过揲法”。自从朱熹创立“挂扔法”后,蓍筮又多用“挂扐法”。 不论用“过揲法”还是用“挂扐法”,卦爻的排列次序都是自下而上,即先初爻、二爻、三爻、四爻、最后上爻;先排本卦,然后再排变卦。 三钱代蓍筮法是简化了的蓍草筮法,是西汉京房创立的纳甲法的求卦方法。蓍草筮法又称为揲蓍法,简称揲蓍。清代江永说:三钱代蓍纳甲法“与揲蓍异,则不可以彖爻辞参之,美恶亦不系于卦名也。”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三钱代蓍纳甲法已经自成体系,其推演和判断皆与揲蓍法不同。现对其作一简要介绍。 这种推演方法是以京房八宫卦次序为基础的。《京氏易传》将八经卦的重卦称为“八官卦”,又称“八纯卦”,或“八官本位卦”,或“本官卦”。其排列次序为乾、震、坎、艮、坤、巽、离、兑。前四卦为阳卦,后四卦为阴卦。每一宫卦统领七个卦,八官卦统领五十六卦,再加上八官本位卦,共六十四卦。 《京氏易传》说:“定吉凶只取一爻之象”。这一爻就是世爻。八纯卦世爻在上爻,一世卦在初爻,二世爻在二爻,三世卦在三爻,四世卦在四爻,五世卦在五爻,游魂卦在四爻,归魂卦在三爻。与世爻相呼应的称为应爻。世爻隔二位即为应爻。 今以乾官八卦为例,其世、应的位置:乾卦世在上爻,应在三爻;姤卦世在初爻,应在四爻;遁卦世在二爻,应在五爻:否卦世在三爻,应在上爻;观卦世在四爻,应在初爻;剥卦世在五爻,应在二爻;晋卦世在四爻,应在初爻;大有卦世在三爻,应在上爻。其余各宫仿此类推。 纳甲法八官卦各与天干相配,称为“纳甲”。纳甲法将八卦与五行相配:乾、兑属金,离属火,坎属水,震、巽属木,坤、艮属土。 纳甲法以“六亲”作为取用神的依据。六亲就是指“我”的亲属关系。定六亲的方法是以本官卦所属五行为“我”,各爻所纳地支的五行为“亲”,由“我”和“亲”之间的关系定出每爻所属的“亲”。生我者为父母,我生者为子孙,克我者为官鬼,我克者为妻财,与我比和者为兄弟。为便于记忆,今将古代《六亲歌》抄录于下: 乾兑金宫土父传. 木财火鬼水子然: 坎宫水兄火为财. 土鬼金父木子来: 坤艮土兄火为父, 木鬼水财金子路: 离宫火兄水为鬼. 土子木父金财助: 震巽木兄水父母, 金鬼火子财是土。 纳甲法还要给各爻配上“六神”。“六神”又称“六兽”,它们是青龙、朱雀、勾陈、媵蛇、白虎、玄武。定六神依据占日的日干(不论日支),口诀为:“甲乙日起青龙,丙丁日起朱雀,戊日起勾陈,己日起螣蛇,庚辛日起白虎,壬癸日起玄武。”从青龙到玄武,顺序不变,首尾相接。 纳甲法用三钱代蓍取卦后,为每爻配上千支,定出六亲,安排出世、应所在爻位,起好六神,就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吉凶判断了。现通行的有《增删卜易》《卜筮正宗》等以及今人的大量著作,可作参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