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天子不言出,诸侯不生名,君子不亲恶①。诸侯失地,名;灭同姓,名②。 【注释】 ①天子不言出三句:史书记载天子的活动不可用“出”字,用了“出”字就意味着天子犯有失去天下的罪恶;史书记载诸侯生前的活动,只能称其爵,不可称其名,否则就意味着诸侯犯有罪恶。对于天子、诸侯的这种罪恶,君子是不留情面的,就分别用“出”字、用称呼其名的办法表示批评。春秋僖公二十四年书“天王出居于郑”、庄公六年书“卫侯朔入于卫”,就是通过书“出”、书名表示深恶痛绝的例子。案:本节所记,乃春秋公羊学派的观点。 ②诸侯失地四句:春秋僖公二十五年:“卫侯燬灭邢。”邢与卫同姓,这是灭同姓称名的例子。又庄公十年:“荆败蔡师,以蔡侯献舞归。”献舞是蔡侯之名。这是失去国土被称名之例。 【译文】 史书记载天子的活动,不可用“出”字,否则就意味着他犯了失去天下的大恶;史书记载诸侯生前的活动,不可直呼其名,否则就意味着他犯有什么大恶。对于这些大恶,君子在记入史策时是毫不留情的。诸侯如果失去了国土,这是一种大恶,史书上就要称呼其名;诸侯灭掉同姓之国,这也是一种大恶,史书上也要称呼其名。 【原文】 为人臣之礼,不显谏①。三谏而不听,则逃之②。子之事亲也,三谏而不听,则号泣而随之③。君有疾饮药,臣先尝之。亲有疾饮药,子先尝之。医不三世,不服其药。 【注释】 ①不显谏:臣子规劝君主改正错误,要讲究场合,讲究方式,有利于维护君主威信。 ②三谏二句:君臣是义合关系,有义则合,无义则离。这也是公羊学派的观点。 ③子之事亲三句:亲,指父亲。父子是血缘关系,无分离之理。 【译文】 为人臣之礼,在规劝国君过失时,要讲究方式、场合,不可有损其威严,如果多次规劝而国君仍不醒悟,臣子就可以离开他。做儿子的侍奉父亲,父亲有了过失,做儿子的多次规劝也不听,就应继之以号泣,希望感动父亲,使他知悟而改。国君生病吃药,臣子要先尝。父亲生病吃药,儿子要先尝。不是世代相传的医生,由于其医术不精,所以不服其药。 【原文】 儗人必于其伦①。问天子之年,对曰:“闻之,始服衣若干尺矣②。”问国君之年,长③,曰:“能从宗庙社稷之事矣④。”幼,曰:“未能从宗庙社稷之事也。”问大夫之子,长,曰:“能御矣。”幼,曰:“未能御也。”问士之子,长,曰:“能典谒矣⑤。”幼,曰:“未能典谒也。”问庶人之子,长,曰:“能负薪矣。”幼,曰:“未能负薪也。”问国君之富,数地以对,山泽之所出。问大夫之富,曰:“有宰食力⑥,祭器衣服不假⑦。”问士之富,以车数对。问庶人之富,数畜以对。 【注释】 ①儗(ni拟):比拟。伦:类。 ②对曰二句:因为天子至尊,所以既不敢言其年龄,又不敢言其所能。这与下文诸回答不同。 ③长:孙希旦说:“长,谓已冠。幼,谓未冠也。”孔颖达则说:“十五以上为长,十四以下为幼。” ④能从宗庙社稷之事;从,从事,此为主持义。事,指祭祀。 ⑤典谒:掌管宾客请见的传达。 ⑥有宰食力:王念孙说“宰”是“采”的借字。采,即采地。食力,即采地人民所出的赋税。这是大夫财富的主要来源。 ⑦衣服:指祭服。本篇上文云:“有田禄者,先为祭服。” 【译文】 拿人作比拟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只有同类的人才能相比。若有人问天子的年龄,应该回答说:“听说开始穿多长的衣服了。”若问国君的年龄,如果国君年长,就回答说:“能主持宗庙社稷的祭祀了。”如其年幼,就回答说:“还不能主持宗庙社稷的祭祀。”若问大夫之子的年龄,若其年长,就回答说:“能驾驭马车了。”若其年幼,就回答说:“还不能驾驭马车。”若问士人之子的年龄,若其年长,就回答说:“能接客传话了。”若其年幼,就回答说:“还不能接客传话。”若问庶人之子的年龄,若其年长,就回答说:“能负薪了。”若其年幼,就回答说:“还不能负薪。”若有人问起国君的财富,可先回答国土的总面积,再回答山泽的各种出产。若问起大夫的财富,可以回答:有采地若干,采地百姓提供的赋税有若干,祭器祭服用不着借。若问起士的财富,可答以士拥有的车数。若间起庶人的财富,可答以他拥有的牲口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