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塾是私学的一种,清代地方儒学有名无实,青少年真正读书受教育的场所,除义学外,一般都在古代私塾教学 古代私塾教学地方或私人所办的学塾里。因此清代学塾发达,遍布城乡。以经费来源区分,一为富贵之家聘师在家教读子弟,称坐馆或家塾;二为地方(村)、宗族捐助钱财、学田,聘师设塾以教贫寒子弟,称村塾、族塾(宗塾);三为塾师私人设馆收费教授生徒的,称门馆、教馆、学馆、书屋或私塾。塾师多为落第秀才或老童生,学生入学年龄不限。自五六岁至二十岁左右的都有,其中以十二三岁以下的居多。学生少则一二人,多则可达三四十人。 清光绪十二年(1886年),由秀才祝星六创办并任塾师的留下西溪私塾(在今茶市街),开办时学生有二十余名,最盛时达四十余名。塾师一般多为一人,大的村塾则不定。学生人塾后由塾师个别教授。年幼儿童先识“方块字”(书写在一寸多见方纸上的楷书字),识至千字左右后,教读《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亦有直接教读“四书”的。教法大多为先教学生熟读背诵,然后在适当的时候由教师逐句讲解。除读书背诵外,有习字课,从教师扶手润字开始,再描红,再写映本,进而临帖。学童粗解字义后,则教以作对,为做诗做准备。“四书”读完后,即读“五经”,兼读古文,如《东莱博议》、《古文观止》等,并开始学习作文。由于科举取士深入人心,学塾也重视制科文字(八股文)的习作,为科举考试作准备。学规极严,订有严厉罚则,体罚为平常事。 私塾有多种:有塾师自己办的教馆、学馆、村校,有地主、商人设立的家塾,还有属于用祠堂、庙宇的地租收入或私人捐款兴办的义塾。私塾产生于春秋时期,作为私学的一种,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除秦朝曾短暂停废外,2000余年延绵不衰,作为人才培养的摇篮,它与官学相辅相成,并驾齐驱,共同为传递中华传统文化,培养人才,勤苦耕耘,不懈奋斗,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是为了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栋梁之才的地方。简称私塾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