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鄂、川、黔(Qián)边界上土家族居住的一些地方,每年要过三次年:腊月二十九(或二十八)“过赶年”;农历六月二十五过“六月年”;十月初一过“十月年”。 汉族过大年都在除夕晚上,土家族人提前赶着过年,所以叫“过赶年”。“过赶年”的晚上,寨里烧起冲天大火,调年旗高高飘扬,男男女女围着旺火跳摆手舞,唱调年歌,舞“毛古斯”。这种“过赶年”的爽(shuǎng)快、红火劲儿,别有一番情调。 民间传说,古代土家族人原住江西一带,因不堪忍受官府、财主的掠(lüè)夺、欺压,他们迁移到现在居住的地方。这里有大树可盖吊脚楼,有清泉可酿“苞谷烧”(家制白酒),能够安居乐业,值得欢庆一番。于是,新落居的土家族人就决定先过一次年。这一天是农历六月二十五,就叫“六月年”。 经过几个月的辛勤劳作,土家族人迎来了新家园第一个丰收的秋天。这样,他们又在农历十月初一过一个“十月年”(这自然也与他们的祖先--楚人以十月为岁首的“十月年”有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