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生月录》:“是月十一日天仓开,宜入山修道。” 《简易方》曰:“疫气时行,用管仲置水缸内,食水不染。十二月除夕同此。” 《本草》云:“五日取露草百种,阴干,烧为灰,以井水炼成膏,再用严醋和为饼子,腋下挟之,干即换去。五遍,能治腋下臭气,又能抽出一身中疮积毒气。挟完,即以小便洗腋下干凈,最效。” 《救民方》曰:“中风牙紧,不能下药,用冰片、天南星,五日午时合起。遇病以指蘸药擦大牙,左右二三十擦,口自能开,方下别药治之。” 《长生要录》曰:“五月五日有雨,急破竹一二株,内有神水沥,和獭肝为丸,治心腹积聚。” 又曰:“是日取葛根为末,疗金疮断血,除疟。取猪牙烧灰,治小儿惊痫,并涂蛇伤。”又云:“取蝙蝠倒挂晒干,和官桂、熏陆香烧之,避蚊。” 《家塾事亲》曰:“己丑卯辰日祀灶以猪首,吉。五月朔日,不宜出钱财。” 《万氏家抄》曰:“五日,取虾蟆晒干收起,纸包红绢袋盛,疟发,早男左女右臂上挂带,勿令知之,立愈。” 《礼仪志》:“夏至浚井能改水。朱索缚柳杞桃,结印为门户饰,可止恶气。” “十三日,竹醉日,可移竹,易活。夏至淘井,可去瘟疫。” “五月五日取冢上泥并砖石一块回家,以小瓶盛埋门外阶下,合家不患时症。” 《抱朴子》曰:“五日,朱书赤灵着心前,辟兵祛瘟,去百病。此即治百病符也。”(正月元日佩即此符。) 《云笈七签》曰:“五日,不可见血物。” 《博济方》云:“五日午时,或腊月三十日,收猪心血,同黄丹、乳香相和为丸,鸡豆大,以红绢盛挂门上。如有产妇子死腹中者,令酒磨一丸,即下。” 《琐碎录》:“五日清晨,取白矾一块,自早晒至晚,收之。百虫咬伤,以些少涂之即止,又能消毒。取独蒜,不分瓣蒜也,捣烂涂面皮手脚,一年不生恶疮,及冬月不作冻疮,神验。不可多擦。” 《卫生方》云:“五日,收百草头晒干为细末,用纸包收起。临用取一撮白纸封好,用红布绢拴定,令患疟人以眼按臂,面北,男左女右系臂上股,勿令病人知为何物,极有应验。” 又曰:“五日,采蜀葵花赤白二色,收起阴干。赤者治妇人赤带,白治白带。” 又曰:“取鸡肠草阴干,烧灰,治积年恶疮,极效。采无花果阴干,治咽喉诸疾。” 《云笈七签》曰:“五日午时,取天落水磨朱写一龙字,明年若又雨,取水磨墨写一龙字,如钱大,二字合作一小丸。妇人难产,乳香汤吞之;生出,男左女右手中握字丸即下。如次年无雨,前字无用矣。每年须写百字以济人。” 《琐碎录》曰:“五日并夏至日,有患嗓臭者,于日未出时,汲井花水一盏,作三嗽,吐门阃里,如此三十日,口臭永除矣。” 《千金方》曰:“是月十六日、二十日,宜拔白。” 《洛阳记》:“午日造朮羹艾酒,以花丝楼阁插鬓赠遗,造辟瘟扇。” 《文昌杂录》曰:“端午日走马,谓之藉柳。” 《保生余录》曰:“五月取萤火虫二七枚,捻白发,能黑。” 《千金方》曰:“多采苍耳阴干,置大瓮中,能避恶气。若有时疫发生,即取为末,举家服之,不染。若病胀满,心闷发热,即服此。又能杀三尸九虫。” 《万氏家抄》曰:“五日午时采鸡肠草,晒干为末、齿痛热肿者,擦之立愈。” 《千金月令》曰:“五日取瓦上青苔或百草霜,入盐漱口,效。或水煮羊蹄根,或醋煮川椒,俱能治齿百疾。” 《灵宝经》曰:“是月五日,可修续命斋。” 五月事忌 “五月用事,不宜用午,犯月建,百事不吉。” “十五、二十五日,忌裁衣交易。” 《经》曰:“五月初五、初六、初七、十五、十六、十七、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日为之九毒,戒夫妇容止。勿居湿地,以招邪气。勿露卧星月之下。” 《问礼俗》云:“五月俗称恶月。”按《月令》仲夏阴阳交,生死之分,君子节嗜欲,勿任声色。 《酉阳杂俎》曰:“五月蜕精神,不可上屋,令人魂魄不安。” 《太平御览》:“《异苑》曰:五月勿晒床荐席。” 《保生心鉴》:“是月勿下枯井及深阱中,多毒气。先以鸡毛探之,若毛下旋舞者,即是有毒,不可下也。” 《保生月录》曰:“茉莉花勿置床头,引蜈蚣,当忌。” 《千金方》曰:“小儿不可弄槿花,惹病痁。槿为疟子花。” 《杨公忌》曰:初五日,不宜问疾,名地腊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