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事宜 《孝经纬》曰:处暑后十五日,斗指庚,为白露。阴气渐重,露凝而白也。后十五日,斗指酉,为秋分。阴生于午,极于亥,故酉其中分也。仲月之节为秋分,秋为阴中,阴阳适中,故昼夜长短亦均焉。律南吕,南者,任也;吕者,助也,言阳气尚有妊,生阴助阳成功也。辰酉,酉者,綇也,谓时物皆綇缩也。《提要》曰:八月为桂月,为仲商。 《玄枢》曰:天道东北行,作事出行,俱宜向东北,吉。不宜用酉日,犯月建,不吉。 《荆楚记》曰:是月初十日,以朱砂点小儿额上,为之天灸,以厌疾也。 《纂要》曰:十九日,拔白,永不生。初二、初四、十五、二十五同。 《云笈七签》云:是月行路间,勿饮阴地流泉,令人发瘴脚软。 社日,人家襁褓儿女俱令早起,恐社翁为祟,与春社同。 《田家五行》曰:侵辰用磁器收百草头上露,磨浓墨,头痛者点太阳穴,劳瘵者点膏肓之类,为之天灸。 《齐谐记》曰:八月初一日,作五明囊、盛取百草头露以洗眼,眼明。是日可修逐邪斋。 《述仙记》曰:八月一日,以绢囊承取柏树下露,如珠子,取拭两目,明爽无疾。 《云笈七签》曰:是月八日,取枸杞煎汤沐浴,令人不老不病。二十二日沐浴,令人无非祸。 《纂要》曰:是月初三日、初七日,宜沐浴,令人聪明。二十五日,宜浴,却病。 《图经》云:采柏子晒干为末,服方寸匙,稍增至多。欲绝谷,恣意取饱,渴则饮水,久服延年。 《云笈七签》曰:二十五日,天仓开,宜入山修道。 八月事忌 《云笈七签》曰:起居勿犯贼邪之风。勿多食肥腥,令人霍乱。 《千金月令》曰:秋分之日,勿杀生,勿用刑,勿处房帷,勿吊丧问疾,勿大醉。君子当斋戒静专以自检。 二十九日忌远行,水陆不吉。《云笈七签》曰:是月初八日,勿买布、买鞋履附足,大忌。 《杨公忌》曰:二十七日,不宜问疾。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