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仪式音乐中心 【摘要】《华北民间道士与法事》一书,以作者钟思第长期的实地考察,并结合其它学者的相关成果,展现出现在仍然流行于京、津、冀、晋、陕、甘等省、市乡间形式各异、内涵丰富的民间道教仪式活动。其中就道教研究中常见概念在仪式实践活动的体认,及与相关道教仪式研究理论之间的对话都富有启发性意义。对南北方“道士及其法事”的比较,更有益于深入思考与辨析道教的本质、组成等问题。 《华北民间道士与法事》(资料图:图源网络) 【关键词】华北;民间道士;仪式实践;理论对话;比较 【作者、评者简介】钟思第(Stephen Jones)(1953-),英国剑桥大学博士,英国伦敦大学亚非学院音乐系研究员,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特约研究员。英国剑桥大学古汉语专业毕业。关冰阳(1982—),沈阳音乐学院音乐学系讲师,上海音乐学院音乐人类学方向博士。 钟思第In Search of Folk Daoists of North China(作者自拟中文标题:《华北民间道士与法事》,下文简称“钟书”)一书名称平实易懂,但细究中、英文标题,可见一微妙的差别。据钟思第自己解释,“寻”(search)字的使用受到唐诗中常有的寻隐访逸题材启发(Jones2010:Xii)。这一“寻”并不仅意在风雅,而颇可以体现著者的起意与是书的特点所在。 域外学者“中国北方伙居道仪式一片空白”的错认 以实地考察为主要方法同时大量系统整理出版相关科仪文本的一众当代“海外中国民间信仰研究”成果,其规模与深度均十分可观(具体评述详见路遥2012,复旦大学文史研究院2009)。其中主要对闽台粤等中国南方地区民间道教,几乎不见中国北方地区调查与研究的现象,更是使域外学者有“中国北方伙居道仪式一片空白”(Jones2010:1)的错认。个中原因固然有他们对中国学者研究成果的相对隔膜,但也体现出对宫观之外所存在的北方民间道教仪式进行细致具体的调查与研究成果并不多见。“钟书”的出发点之一,便是结合其自身长期以来对华北地区的田野考察与中国学者的已有成果,“寻”出一幅华北民间道士及其法事的图景,纠正前述的错误印象。 与钟思第过往著作专注一省一地相比,本书的涉及范围就扩展到包括京、津、冀、晋、陕、甘等在内的4省2市。但其写作依旧具有某种“述而不发”的“欧陆民族音乐学色彩”:重于民族志式的现象铺述,鲜见基于其上的“新”理论框架构建。作者在一次讲座中称该书“不是研究专著,而是一本工具书、入门书”(钟思第2012:7),故属谦词,但亦可略见其行文特点。 当然行文如此并不意味着“钟书”缺少问题意识与理论对话。纵观全书作者念兹在兹的问题之一是如何在乡野仪式实践当中认识“全真——正一”/“住观——伙居”这两对道教认识乃至研究中的经典概念;而比较华北地区民间道士所行仪式与劳格文、丁荷生、施舟人等学者研究所得南方民间道教主要实行的醮仪,进而初步辨识“南、北”民间道士的异同,则为是书另一关怀所在。 辨识“南、北”民间道士的异同是书另一关怀所在(资料图:图源网络) 问题之一影响到“钟书”的格局结构。除却引言结语外,全书共分3大部分,每部分为不同地域、道士类型。 山西阳高少用“道士”一词而多用“阴阳” 第一部分以山西北部阳高县为主,兼及浑源、忻州、五台山地区等。据“钟书”及相关研究(如景蔚岗2005,吴凡2007,张振涛2010),阳高当地少用“道士”一词,而更多称其为“阴阳”、“应门事”(Jones2010:36,吴凡2007:89—91)。“阴阳”多为世袭,部分人认为自己属正一灵宝派伙居道士,但其既无道名,除受邀参与庙会以外,又无任何与道教宫观的联系(Jones2010:40,吴凡2007:90)。阴阳的执仪内容包括“一看二念三吹打”(择日、诵经、笙管乐演奏),场合则包括本地丧葬、祈雨、庙会等仪式活动。而他们所执仪式除了经文中偶有“醮”字的使用,以及当地村民称其庙会为“打醮”外,也少见与南方醮仪的直接联系(Jones2010:58)。 住观—伙居/全真—正一等概念转换灵活 和第一部分道士身份/执行仪式的相对单纯相比,以中国学者论述等二手文献为主构建的第二部分就要复杂许多。其中包含了冀南、晋南、陕北以及甘肃等地的情况。在全真派具有较强影响的晋南地区,如绛县、新绛、翼城、襄汾等地,在乡间执仪,被称为伙居道的民间道士多有从全真派道人处习得执仪技能的经历,而执仪使用的主要乐器,也变管子为唢呐(Jones2010:85-86)。冀南的邢台、邯郸一带,许多执仪人则有明确的全真派谱系,或曾有入观为全真派道士的经历,仪式用乐形式为笙管乐,醮仪非常普遍(Jones2010:88-90)。陕北佳县白云观属全真龙门派,但和许多全真派宫观道士来源多样不同,佳县白云观道士多来自当地。并在观外行醮仪(Jones2010:97)。在甘肃则又出现了晋北对道士的称谓“阴阳”。根据《民间音乐集成》所记录下的张掖市、景泰县道士,则属于住观的正一派。但两个例子又有所不同:张掖的住观道士属于道士父子世袭传承,而景泰县道士的父亲则最初是私塾先生,因为经常参与道场活动而习得相关执仪知识技能,最后成为道士。他们所行的仪式中醮仪也很普遍(Jones2010:108-112)。总体而言,这一部分在较为丰富多样的材料中体现出住观—伙居/全真—正一等概念在现实的宗教生活中并不墨守陈见,而是随具体情况而灵活转换的特点。而在仪式上,醮仪的普遍存在则是其不同于第一部分的最大特点。 全真—正一/住观—伙居于仪式实践并无大干系 第三部分则集中于中国学者(这部分成果十分丰富,此处仅举2例:张振涛2002,薛艺兵2003)与钟思第长期合作调查研究的冀中地区。“钟书”花费了相当的篇幅细致入微地展现了这一包括京、津部分郊县(区),保定、廊坊2市下辖诸县的区域中包含了佛、道、民间教派等在内多元而丰富的宗教生态;并力图通过对执仪人学习途径、经历等内容的阐述,为现时性较强的途径增加纵向历时变迁的维度。 为现时性较强的途径增加纵向历时变迁的维度(资料图:图源网络) 这一区域最大的特点是执仪人及其仪式实践由伙居道人/僧人转而被通常以村落为单位的仪式性乐社彻底取代。进一步说,虽然在该区域内不乏道观、佛寺存在,从访谈也可以看出许多民间乐社的音乐技能与仪式知识均有明确的道教、佛教传习来源,但在村落中为丧葬与敬神等仪式服务的,不再有在前面两部分中见到的“伙居”或住观道人。而他们所行的仪式,也没有醮仪。 这也因应了前述对于道教学中几对概念在仪式实践中如何认识的问题。总和3个部分来看,“钟书”得出了全真—正一/住观—伙居于仪式实践并无大干系的结论(Jones2010:206)。 而醮仪在南方民间道教中的重要作用对比它在“钟书”所涉猎区域中的有限存在,以及南方常见对于龙虎山等道脉的传续在北方鲜有所闻的情况则让钟思第认为不能将前者的研究成果与术语作为衡量与描述民间道教仪式的准绳(Jones2010:213)。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