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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戊禁的回应——商榷商榷

http://www.newdu.com 2017-12-28 腾讯道学 范傲 参加讨论

    文/范傲
    写在开端:很感谢道友的商榷,开篇不多说,先谢谢回应我文章的作者及所有关注这个话题的读者,谢谢。
    本文意在继续抛出道经对“戊”的看法,与大家共同探讨道教在新时期传播的方法及讨论弘道路上遇到的问题该如何解决。
    再论“戊禁”与“戊不禁”
    道教对于戊日的说法在近代一直以来是个值得“商榷”的话题。以至于最近朋友圈内也疯传戊日的种种说法。查阅了道经后我整理了一篇关于道经中戊禁和戊不禁的文章,题为《详述道经中的“戊禁”与“戊不禁”》,主要讨论的内容为“本文先论“戊不朝真”这个词汇,再论“戊禁”与“戊不禁”的缘由、种类及区别”,之后列出了《道藏》中的部分道经对“戊日”的种种阐释和我对戊日的理解和看法。
    时间很快,我的文章得到了积极的回应,我很是开心和赞叹。文章题目为《从道教经典到修学实践 你真的理解了“戊禁”吗?——兼与范傲道长商榷》一文,文中引用颇多,“遂以经、论及金石碑刻作文辩明其中义理”,原因是“笔者认为“戊禁”固然在某种程度上存在,但“表面化、扩大化以及偏执化将无益于道教在新时代中的传播”。论点我很赞同,思路我也赞同,并且很支持,都是为了我教兴隆。
    很感谢回应的文章第一节引用《正统道藏·正一部·长春真人西游记》来作为第一章的主旨来回应,或许还有《道教仪范》的所涉及的内容也可以作为主旨,但是对于这一条我只能简简单单的回应。
    原因有二:
    第一,《道教仪范》中“引文”的内容我只字未引。我的原文为“道教仪范中提到并解释了“戊不朝真”的意思。虽然《道教仪范》中引述的大部分道经在《道藏》中未见出处,只存于其它藏外的经书科书中,但“戊不朝真”基本表达了《道藏》中“戊禁”的意思及观点。我的文章中既没有引文,并且我的用词是“基本”表达了“戊禁”的观点。所以关于这段的回应我只能理解为“不是回应我的”,因为我根本提都没提。
    第二,我检查了我的文章,我发现文中自己写的和引用的经典并未提及“动土”一说。文中提到土的地方有两处:
    其一:
    其二:
    而这两处与“不让动土”好像没有任何关系,而且《金锁流珠引》的意思是可以“取土”的。所以综合这两点,我只能更加确信地认为,或许回应文章的这段真的不是回应给我的。因为对“动土”我也没提。
    很感谢回应的文章的在第二章讨论道教烧香的问题,并且列举了“烧香”与发炉复炉的关系。并且真的好像是探讨的挺详细和正确的,唯一有一点不懂的,还想请教的是下文所提的
    
    这部分中内容是属于科仪的,并且也提到了烧香,这当中的“香”是什么香?
    《道藏》中的关于“香”的记载
    
    《道藏》书影(资料图)
    第一,仅以《道法会元》》卷之一百七十一“元君入靖法”来说:“谨按南岳上真司命元君魏夫人真授,昔为女官祭酒入靖之法,并仙人冯延寿口诀,清灵裴真人朝真仪,皆先以右足入户,次左足并。入靖烧香,闭气对席心拜,百鬼畏伏,功曹龙虎君久久可使人见。又叩齿阴祝,正心平炁,使人启陈通达。入户烧香勿反顾,反顾则忤真光致邪。出户反顾,忤真光政病。又入户漱口洗秽,出户漱口闭三官,不得与人言语,并足踷门限。凡香不得以口啮及用灶中灰火,勿使五辛菜,六畜皮毛爪甲,皆天人大禁。道家以六戊日不烧香,如有急切祈告者,惟戊辰,戊戌乃道父道母之忌,余戊日亦听从便也。如遇大风大雨,可暂止入靖,俟过,方可朝修”。这里面的烧香是烧香发炉还是烧香复炉,或是什么?“口啮及用灶中灰火食”是对于我们手里拿的需要点火,甚至可以用嘴能叼住的“香”来说的,还是“发炉”的“心香”,还是“常焚心香得大清净”的香”,这点还请赐教。
    第二,文章说“在《道藏》所载的科仪中,大多数所提到“烧香”二字,都是指的法师以内密召出身中三部八景诸神的“发炉”节次……其他如《太上灵宝玉匮明真大斋言功仪》、《灵宝半景斋仪》、《洞玄灵宝自然斋仪》、《灵宝领教济度金书》中的行道仪等,数不胜数,凡提到烧香皆指“发炉”“节次”,这段文字生猛吓人。就以行道仪为例,数不胜数的行道仪中的烧香都指发炉吗?“皆指”这个概念或许不是那么回事,并且太过绝对了。
    《正统道藏.洞真部威仪类.黄箓九阳梵炁灯仪》“伏愿种民立品,梵行开光,烧香散花,同来尊所,执符把箓,齐到帝前。绝六趣之恶根,兴五门之善念。得道之后,升入无形”。
    《正统道藏.洞真部方法类.灵宝无量度人上经大法卷之三》“修诵琼编品”:“每遇诵经行持之日,先洒扫净室,斋戒身心,入室,东向平坐,烧香,叩齿十通,勿令耳闻。”
    《正统道藏.洞真部方法类.灵宝无量度人上经大法卷之十二》“混元玉札品下”:“右于太岁日,书此八字,佩之右肘。后早晨烧香了,吞服符,仍须带之肘后。夜间取下。早间佩之,须吸符炁吹身。晚间外时,吸身上吹符”。
    《正统道藏.洞真部方法类.灵宝无量度人上经大法卷之十六》“遏绝魔试品”载:“凡行持洞视建局,当先预期斋戒。至期日请师开局,备列香茶酒果十二分,祭告法中箓内仙曹,才行持。之后不得吊丧,入产秽猪圈,战场刑狱之所,及见屠宰,六畜交合。如遇亲戚有吉凶之事,当依上清金根宝书,炼度亲眷,魂神超生。然后沐浴解秽,再入室行持。若或出入不得已,误有触犯仙禁,殗秽之时,须罚功断事,二十四日。然后沐浴入室,再得行持。若正当行持之时,设有鸡犬僧尼,孕妇秽污之人,触犯坛禁,前功并弃,作秽之者必致灭亡。设有此事,急当烧香,诣圣前,脱巾叩头,搏颊二十四次”。
    《正统道藏.洞真部方法类.灵宝无量度人上经大法卷之二十七》“首愆谢过品”:“每日入靖烧香朝礼仪。先两手玉清诀,握固,存神,叩齿,丁立面天师,而诵咒曰”。
    《正统道藏.洞真部方法类.灵宝无量度人上经大法卷之三十六》“怯妖拯厄品”:“于甲乙向东,买黍米一升,归家置于圣前,将米尽去尘土并皮,择选浄米一合已来,置于浄盘内。自寅卯日为始,令日喪二日,星月夜露十二夜。有一日不全,于后次补之。受炁既足,择晚间四方有赤云,或紫云如烧云之状,乃天尊出游之时。至心急烧香拜四方,将黍米露天置于案上,先念黍米咒十遍,次念十方度人咒十遍,次念十方大神咒十遍,皆依法存入黍米之中。然后念大梵隐语三十二遍,取三十二天炁吹。次念神公咒十遍,取东方炁吹。将此黍米于金玉不津器收之,然后礼十方退。遇有人不以是何疾病,取黍米十粒,依前咒各一遍,吸炁吹之,令食素面东,香汤吞下”。
    《正统道藏.洞真部方法类.灵宝无量度人上经大法卷之四十》“还元叙玄品”:“凡集仙求法之士,神不归根则不灵,炁不还元则无宝。法有五符五灵之炁,能涤五脏秽浊,清浄身心。然后念道思真,自然通悟,道法应灵,神通莫测。修真之士却在远声色,持斋戒,忠孝家国,济物利人,香火精勤,速得感应。法有五符,以五色缯各半寸,方硃书。平旦,烧香,入靖,服五灵炁,将符为灰,汲井花水调,五方服之。服七日之后,呼召八十一大灵官,及用八十一普济之法;飞章谒帝,追度十方一切有主无主孤魂,九州三界战阵亡殁,忠臣义士,横逆死亡,普皆仗此大法,悉得超度。及祈祷雨泽,普救万病,无不感应”。
    《正统道藏.洞真部方法类.无上玄元三天玉堂大法卷之一》“发明大道品第”:“得道之士,体既洞真,不步即罡,不运即诀,不存皆存也。通真在烧香,而烧香之理,学者当知。夫五行之性,火曰炎上。凡朝真役将烧香者,以诚心假火炁而上达。行持,须烈火丰香,一举即达。否则,不能超达也”。
    《正统道藏.洞玄部戒律类.要修科仪戒律钞卷之十一》“章科信仪”:“《魏传》云:若急事上章,用朱笔题署。若不上逐鬼章,当朱书所上祭酒姓名。若治邪病,用青纸,三官君吏,贵在青色。若注气鬼病,作击鬼章书,青纸朱书。奏竟,于靖内,真朱二分合章,臼中擣之,和蜜为丸,顿服之。平旦入靖,北向再拜服之,垂死皆活。勿令人知见,他病亦为之书章,烧香向北书。若困病入靖,四面烧香,安四香火”。
    《正统道藏.洞玄部戒律类.要修科仪戒律钞卷之四》:“《定志》云:度十戒法,法师居南,弟子向师三礼,礼毕,请曰:愿见成就,授以十戒,当终身奉行,誓不敢有违。于是长跪心存,见十方大圣,在于上方,乃擎拳谛受,法师烧香,便为说戒:一者不杀,当念众生;二者不淫,妄行邪念;三者不盗,取非义财;四者不欺,善恶反论;五者不醉,常思净行;六者宗亲和睦,无有非亲;七者见人善事,心助欢喜;八者见人有忧,助为作福;九者彼来加我,志在不报;十者一切未得道,我不有望。是为十戒。受者并云:弟子某甲受,终身奉修。又礼师都毕”。
    《正统道藏.洞玄部威仪类.太上黄箓斋仪卷之二十五》“安宅三时通用行道”:“按如词言,理宜陈奏。弟子某等以所居之地,虑营葺非宜。思立斋功,以申禳谢。谨为按依科典,崇设坛场。烧香然灯,转经行道。冀凭关奏,俾获感通。以今某分行道,请法众等,运玆初捻上香。愿此香烟腾空,径上供养无上至真道宝。臣等归身归命,首体投地,仰依太上三尊。愿以是功德,归流圣朝宗庙、社稷尊灵。腾景九清,流祥万寓。保宁休运,幽赞睿图。皇帝德广二仪,明均两曜。野无遗逸,朝富忠贞。后妃承康泰之风,中外叶和平之化。今故烧香,自归依师尊大圣众,至真之德,得道之后,升入无形。和与道合真。以今某分行道,请法众等,运玆二捻上香。愿此香烟腾空,径上供养无上至真经宝。臣等归身归命,首体投地,仰依太上三尊。愿以是功德,归流弟子某家。九世七玄,亿曾万祖。超离幽夜,升睹光明。鍊质南宫,生神上境。洎乎三涂异趣,六道殊伦。同沐薰修,咸登福路。今故烧香,自归依师尊大圣众,至真之德,得道之后,升入无形。和与道合真”。
    《正统道藏.正一部.道法会元卷之一百九十一》“太乙火府通神内殿秘法”:“如天时下雨,上坛烧香降圣,住雨斗星现,大吉。住雨,中吉。雨不止,凶。”
    《正统道藏.正一部.上清灵宝大法卷之七》“八十一品通玄秘旨”:“还元叔玄,朝上秘品。凡学仙求法之士,神不归根则不灵,炁不还元则无宝。法有五符五灵之炁,能涤五脏秽浊,清净身心。然后念道思真,自然悟发,神通莫测。宜远声色,忠孝风家,济物利人。法有五符,以五色缯各半寸方,用硃书。平旦入靖,烧香,服五灵符炁,以井花水调,面五方服之。服七日后,任意呼召八十一天灵官,及用八十一品普济之法,飞章谒帝,追度一切亡魂,九州亡投之鬼,并仗此法超度。或祷雨析晴,救病除妖,无不应验”。
    《正统道藏.正一部.上清灵宝大法卷之八》“月忌日”:“正月初二日,又庚申。二月初九日,又辛亥,一云辛卯。三月初十日,又甲戌庚戌......已上忌烧香,每日常行者不拘”。
    《正统道藏.洞真部威仪类.上清天宝斋初夜仪》次发炉:“上元五灵五老、虚无自然元一天尊,无上天宝君,直香金章、素灵玉女、左右玉灵自然通真、飞光龙骑各八十一人,并出严庄,关启此间土地里域真官。臣今正尔烧香行道,奉为斋主某官,修设上清天宝大斋,一宿道场,三朝法事,精排兰味,严洁香花,缯彩金龙,祈恩请福。愿得无上十方,金丹玉光,降流斋主身中,所启速闻高上玉帝万圣几前”。
    《正统道藏正一部.道法会元卷之七十五》“天书雷篆下”:“呜法鼓二十四通。无上三天玄元始三炁、太上老君,召出臣等身中三五功曹,左右官使者,侍香金童,传言散花玉女,五帝直符直日香官,各三十二人出,出者严装。关启此间土地里域正神,臣今正尔设醮,祭酒拜表烧香。谨奏为入意。其诸情捆,具载表文,愿得太上十方正真生炁下降,流入臣等身中,令臣所启之诚速达,径御至真无极大道昊天玉皇上帝御前”。
    上述经典是科仪的内容,同时提到了烧香,同时都是行法行道的(包括发炉),同时最后两处特意留了口子。宽范围概念的“行道仪”和特有概念的“行道仪”,基本上不同概念的烧香和方法都提到了。回应的文章中列了科书,但不全。我也依旧列科书,也不全。但是科仪中烧香大多都是发炉,凡是“行道仪”的烧香就是“发炉”。
    
    
    这个绝对的论断是否要商榷商榷呢。既然知道概念不准确而下了论断,从读者的评论来看,还真的是误导了人的。
    比较来看,回应文章中所解释的并不是那么全面。
    要相对不要绝对
    道经有明确忌戊日烧香的,不过有的经文也允许了“另一种意义的”烧香。列举出说不让烧香的,我有依据;说可以烧香的,我也有依据。说烧香是发炉的意思,我同意;说不是发炉的意思,我也同意。只想说要全面不要表面,要相对不绝对。
    
    全面不要表面,要相对不绝对(资料图)
    如果我的文章在列举了有差异的经典之后,我依旧明确的说出或者表达出不可以或是可以,那这是我的疏忽。
    但是我表达的是最好不要,因为老道长留下来一定是有说法的。做个假设,我戊日烧香后得到了降福那还好,但是如果真的在“上香”后触犯了禁忌的话,这个责任谁负责呢?全真祖师也知道戊辰日上章有可用和不可用的记载,但是祖师用了,表达的意思是像回应文一样否定其他不可用的吗?如果找到了不可用的例子是否能否定其他可用的呢?
    至于对靖的功能的解释,上述“元君入靖法”提的就是“靖”。元君“入靖烧香”时烧的“凡香不得以口啮及用灶中灰火”的香与回应文章中所阐释的“而将这一类“高功行持与普通信士进庙或在家中单纯的点香等同起来,纯属望文生义的“表面化”之误读”,这两种是一回事吗?还得请赐教:
    
    或许真的像文中提到的“纯属望文生义的“表面化”之误读”。也有可能是没有认真阅读而带来的“自猜化”理解。
    很感谢回应的文章在第三章讨论道教“戊日是否都凶”的问题。原文如下:
    
    我的文章中,如果仔细看的话也会发现我是有讨论这个问题的:
    
    原文说:关于此二处“戊子”和“戊午”上章吉,在《玉匣记》中有讨论。《许真君玉匣记》序中说:“记内以戊子、戊辰为可用。谨按《神霄玉诀》及《女青天律》载:六戊日不可烧香,死祝祈祷乎?意真君必有所授,知者宜慎择之可也”。《许真君玉匣记》是一本道人的“护身符”,当然这部经不做过多探讨。两部经书中都提到的问题,许真君的《玉匣记》也说了,而且:“意真君必有所授,知者宜慎择之可也”。意在于真君一定有所传授,知道这事应该慎重选择。这是在告诉我们要慎重啊!所以我在后面也提到了一句“不会慎择之人最好避之”。这个问题似乎我讨论了。而对我讨论过的问题再复述一遍,想问问元芳怎么看。
    回应文章中的第三章的论点对于戊日可不可以“朝真”,我的文章基本都列举到了。不同经书记载的不大一样,有的明确禁,有的没明确禁。所以,谁都可以举例子找经典来说可以朝真,但是同样的,如果我时间允许的话,我可以找经典,举出十个例子告诉大家这不可以朝真。
    很感谢回应的文章第四节讨论“可不可以”诵经。原文如下“对于戊日是否能够诵经之事,同样出于范道长所引的唐代的《要修科仪戒律钞》,在这部经典的第十一卷中,写到:“律曰:月朝、月半、月晦、戊辰、戊戌,唯应礼拜,修诵经文,不得奏章、启诉。违律者,水官考,罚六十日病”。明确给我们点出了戊辰、戊戌这些戊日“唯应礼拜,修诵经文”,为什么不可以诵经呢?显然是可以的。对于章奏下面还特地注明了,戊日上章并非完全不可,“律曰:吉日,戊戌、戊辰,得上言功章。大庆之日,不得为他别奏余章。违律,考病百日。”可见我们阅读道教经典或历代祖师论著,不可断章取义,需上下前后全盘而观”。
    
    总结得很好,很详细。不过有个问题要提一下,“道经中的戊禁——关于戊辰、戊戌及“戊”不诵经”这一段中所讨论的问题大体是戊辰戊戌的禁忌,对于不可以诵经,这个标题我是有引号做明确说明的,请仔细看标题和内容。因为《道藏》中确有提及不让诵经的,如《太上洞房内经》。《太上洞房内经注》曰:“忌戊辰、戊戌日,不得颂此。颂出《正一玄都律》第九卷”。戊辰戊戌日不可以读诵《太上洞房内经》。同时《玄都律文》提到的是对于某些咒或词,也就是说某些咒和某些经是不可以在戊辰戊戌日读的,也就是说,确实有一些是不可以戊日诵读的,所以我才在“戊”上打个引号,以作为提醒。借用“回应文章”的话来说,“可见我们阅读道教经典或历代祖师论著,不可断章取义,需上下前后全盘而观”。我还要补充一点,不但不要断章取义,而且要仔细的看完,认真的看全。要看完整,看仔细,看明白。
    很感谢回应文章第四论引了“暗戊”的说法。但是呢,好像意义不大,因为我的文章中好像没讨论。我没找到有力能说明“暗戊”咋回事的说法,所以我的文章中就根本没提及“暗戊”的说法。别的地方有提及,或许是教有别传吧。但可以肯定的是,惠以教之的人,不是我。
    我的文章没有作太多“极端”性的论点,因为道经中记载了有的可用,有的不可用。所以我只说既然有忌讳,那么慎用。有点忌讳不是不好。我不是高士,所以我“择”不好哪个可用哪个不可用。所以我全戒!而且即使用,也不是哪个人都可以用的。所以朝的概念上是要遵照经书禁戊的,《玉匣》也言慎择!我写这篇文章的意义只在于梳理“戊禁”和“戊不禁”的诸多范围,至于如何取舍,经中所说的太详细了,多读经典之后再请高士自谋。而对于回应的文章,好像某些真的不是回应我的,某些也真的是因为没看全并且会错意而回应我的。对于这个问题,我表示遗憾。同时,再推荐给大家看几篇记载“戊”的道经,也是对我上一篇的补充。
    道经中的戊禁——入靖和入治
    《正统道藏.洞真部戒律类.玄都律文》“虚无善恶律”:“律曰:道士、女官、主者、箓生,朔望皆朝拜,鸡呜皆起,严敬整容,冠带朝拜,衣帻椅褶,入治依位号执笏朝拜,讫,便简阅如旧法。出朝于师,皆五拜,问讯起居安否而退。其戊辰、戊戌不朝,违律罚算一纪”。律曰:入治上章,避戊辰、戊戌不上章。秽污法,不过晦朔,亦不得上章。天下百姓不得触秽诣治见师主者。违律罚算减年,返获其罪也。依律皆为司过司考所劾其罪。
    《正统道藏.太平部.三洞珠囊》卷之六“斋会品”:“《入治律第二十》云:临丧不逾月,不入治;哭不过三日,不入治;秽污不过晦朔,不入治;三年不满百日,不入治;皆谓哀戚犯秽罪,不敢触神明也。戊辰戊戌不入治,禁忌之日不得入治,请吏兵,丙寅、丁卯、丙申、丁酉、戊申、戊戌皆不入治。行道修真,犯禁忌皆夺算减年也。
    道经中的“戊可醮”与“戊不可醮”
    《正统道藏.洞玄部戒律类.要修科仪戒律钞》卷之十:“甲辰、丙辰、戊辰,忌章醮;庚辰,忌章醮;乙巳,忌章醮;辛巳,忌章醮;癸巳,忌章醮;己巳,忌醮;丁巳,忌醮。
    右五德之日,宜乞愿乞福。欲有所愿,常以天愿日,己丑是也。所乞善愿,易得遂心。
    营醮启告醮历:甲子日,壬申、癸酉,辛巳、壬午,甲申、乙酉,丁亥、戊子,己丑、辛卯,甲辰、丙午,丁未、戊申,庚戌、壬子,癸丑、丙辰,丁巳、戊午,己未、庚申,辛酉、甲午,丙申、丁酉。右醮祠良日,凶日不载”。
    道经中的戊不禁
    
    
    
    
    午是太阳之精、淳金之光也(资料图)
    

    《上清佩符文青券诀》“九天真书元始检地录”载:“北帝洞灵灭魔杀鬼玉文受之于高上三天,卫以黄素玉女十二人,一名神灭灵策,高上玉帝君所佩。欲杀戊己日鬼,白书青素上,长一尺二寸,广三寸二分,戊日安东方甲上,己日安乙上,闭气九息,叩左齿三十六通,祝曰”。
    《正统道藏.洞玄部戒律类.要修科仪戒律钞》卷之十一“书符者”:“《玄都律》曰:敕符法各各,别有咒敕。违律,考病百日。书符板法,长一尺八寸,印上六寸,下一尺二寸。作符香火,不得取灶炭。违,罚病十日。《三皇经》曰:天老曰,何以用戊戌日作符乎?三皇曰:戌者,天门也;戊者,土,中宫君像也。天帝常以戊戌日,从西北天门来出游观,当此日作符,故得天帝欢悦,赏赐所欲。戊者,土也,必得官爵,封侯食邑矣。所以用午时佩之者,午是太阳之精、淳金之光也,必得佩金紫高位之像也。
    对道经“戊日天门”不开的说法在道经中“另有”论述的引述
    《正统道藏.洞玄部方法类.太极祭炼内法议略》卷中载:“今人祭炼,多取当水当陆处,谓人所行路,即是鬼神行路。若是当人往来处,纵是夜深,宁免有冲撞之患。凡一冲撞,众魂则散,无复得食。今既静坐,只当于静室,静坐仍存想,众魂从东北方鬼门上来。若静定中行持,则已绝外人,无妨众魂也。若论常法,东北方为鬼门,乃自己左肩,背后谓鬼所来之路,非东北方,则鬼不能来。东北方属寅,寅为鬼门,寅属虎,此神虎之微意欤。又黄箓斋仪,有戊日天门不开之说。又有十干各日,天门所开之时。又拜章拜表,必俯伏向西北拜,若深入泰定,行我祭炼,则通天上天下,混同为一境,竟无一毫间隔,一切地狱咸放光明,射遍处尽为自然清净道境,无日无时不是朝太上处,无方无所不是幽冥鬼神享祭受炼处,普为至广至大法界,岂不奇哉。此大通大彻之说也,却不必更论东北方鬼门,戊日天门不开之赘论,未能深入泰定,则幽魂仍是东北方鬼门上来。凡一切狱,并隶酆都大帝主焉。酆都一空,一一苦趣,悉皆解脱”。
    道经中戊日天神下降
    《正统道藏.洞真部纪传类.历世真仙体道通鉴后集》载:“汉武帝好长生之道,以元封元年登嵩高之岳,筑寻真之台,斋戒精思。四月戊辰,王母使塘城玉女王子登来语帝”。
    《正统道藏.洞真部记传类.茅山志》卷之六:“小茅山,在中茅北。《太元内传》日:王莽地皇三年七月戊申,遣使者章邕斋黄金、白玉、铜锺五枚赠于句曲三仙君。光武建武七年三月丁巳,遣使者昊伦斋黄金玉帛献三仙君”。
    《正统道藏.洞真部记传类.凝阳董真人遇仙记》:“承安戊午正旦,忽闻空中言曰:既归道矣,敢食酒肉乎,汝之疾,端由乎此。真人闻此语,改过自誓,不敢重犯至上”。
    列出以上经典,供大家参考。下文的
    
    或许我写的很明白了,对于戊的“择”与“不择”,仔细看看的人能能明白。
    修道,为了得道的全部。阅遍《道藏》也就只能得到道的三分之一;师父传授,又得了道的三分之一;自己了悟,再得到道的三分之一。如此或许可以得道。本文依旧讨论“戊不朝真”这个词汇,再论“戊禁”与“戊不禁”的缘由、种类及区别。同样,这篇文章与上篇文章一样,我依旧没有说“必须不行”或者“必须行”,只是就典论典,通过对经典的梳理,探讨出一个合适的答案,只做梳理,未下论断。文中我也提到了并将不同的观点都列举出来,是要用辩证的思维去看待这些观点的。我所写的文章只是在辩证的角度来分析问题,所以我将道经中不同的都列出来的原因就是防止断章取义,防止下绝对性论断。如“显然是可以的”这类论断。依据经典能找到“显然是可以的”,我同时能找到“显然绝对不行的”。
    所以啊,祖师既然留下了,而且好多经提到了,那么一定有缘由。禁有禁的缘由,不禁也有不禁的原因。不光是禁戊的问题,道门好多的禁忌我认为其实是道教修真的内在逻辑,这是一种天地间的定律,是道教中的科学原理。祖师发现了这个原理,记录下来,那定会有其原因。我等尚未证道,自难贯通经义天心,论说无法究竟,故当以修证为第一要务矣。(编辑:忆慈)
    (腾讯道学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文:范傲)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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