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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想尔注》清静教义论析

http://www.newdu.com 2017-12-28 道学网 郑长青 詹石窗 参加讨论

      〔摘要〕清静是《道德经》的重要范畴,也是早期道教派别太平道的修道思想之一。五斗米道的教义经典《老子想尔注》继承和发挥了老子的清静学说,并将《太平经》的清静修道思想一以贯之,以“清静”为基本教义,它体现在道教尊神太上老君的意志,道教俗世生活的戒律,道教修持方法与原则三个方面。《想尔注》重视清静之说并树立为宗教教义的做法对后来道教有较大影响。
    〔关键词〕 《想尔注》;清静教义;渊源影响
    早期道派五斗米道将《老子想尔注》作为经典,以注解《道德经》的方式建构其宗教神学理论。学术界对《想尔注》在道教哲学、养生、戒律等方面做了较深入的研究,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有一点却少有学者注意和提及,即五斗米道借注《道德经》树立了“清静”这一重要教义,并体现在至尊之神太上老君的意志、俗世宗教生活戒律,宗教修持方法三个方面。本文拟对《想尔注》清静教义的思想渊源、内涵特色及历史影响三个方面作一番询究,以就教于方家。
    一、《想尔注》“清静”教义的思想渊源《想尔注》是五斗米道宗教教义的理论基础,乃托《道德经》之文而演神仙之教。在《道德经》中,“清静”与“寡欲”、“无为”是关系密切的概念,是自然之“道”的部分表现,后来道教常将之联用,如“清静无为”、“清心寡欲”等。从《想尔注》文本来看,“清静”的内涵颇为丰富,但对“寡欲”、“无为”的基本含义是承继不违的,如“自然,道也,乐清静。希言,入清静。合自然可久也”,“不合清静自然,故不久竟日也”〔1〕。当然《想尔注》又作了宗教神学性的发挥,使之成为俗世宗教生活的教义,既与老子清静学说有密切联系,又更具宗教特色。
      老子清静之说可远溯至《周易》易简之理,如许地山先生指出,道家思想的渊源也与儒家一样同出于《周易》。道家将易简之理作为修身、治国方法,即去除欲望、无为而治,这在《道德经》中尤多阐述,清静之说就是基于易简而立的要素。“清静”是老子哲学思想的重要范畴,司马迁《老庄申韩列传》谓:“李耳无为自化,清静自正。”就老子的哲学观来看,“清静”首先是作为宇宙万物本原和本体之“道”的本性和本初形态。《道德经》云:“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2〕在《道德经》的宇宙生成模式下,万物生成后莫不以“返”的趋势向道体复归,而最终是回复到道体本初的清静状态。从“道”生养万物的过程来看,亦是以清静无为的态势发生作用。《道德经》谓:“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功成而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可名于小;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为大。”〔3〕就这两个层面的含义来说,并无宗教神秘化的地方,但《想尔注》却通过神学化注解将自然之“道”的清静体性转化为有人格意志的“道”的意志取向,如“道常无欲,乐清静,故令天地常正。”〔4〕最为《想尔注》重视和发挥的是《道德经》主张以清静无为治身、治国之说。老子的哲学重视推天道而明人事,“清静”作为“道”的本性和发生作用之方式,在此等思维模式下演变为老子的治国之术和修养观。从治国的角度来看,老子主张统治者治理国家不应躁动和干涉。《道德经》云:“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老子认为能以清静克服躁欲,统治者即可为天下之模范,也就是老子所说“清静为天下正”。另一方面,老子强调个体修养必须“致虚极,守静笃”〔5〕。也就是说个体需要去除私欲,恢复内心的空灵清静,才能够会证万物趋于清静的趋势,进而也同万物一起返道复归,回到人的纯朴本性。这是人得以保全身体,体道同真的途径。而《想尔注》以道教神学视角,将老子的清静治国、治身之说发挥为五斗米道的修炼长生之术和宗教戒律,这是我们在后文要详述的。
    五斗米道与太平道是早期道教的重要派别,两者在思想源头上亦有一脉相承之处。太平道所本之经典《太平经》继承了老子之道和传统的天神信仰,由注解《道德经》而成的《想尔注》与《太平经》有着共通的渊源。从道教思想的发展来看,《太平经》的许多思想都为《想尔注》所吸取,如禁酒、义舍、忏悔、守一、中和等说,足见两书间渊源之深厚。如饶宗颐先生所言,“《想尔》此注,大部分即以《太平经》解《老子》。”〔6〕《太平经》记载了许多修炼之法,力主精、气、神合一为长生之道,书中关于“清静存神”的修道思想颇为重要,为《想尔注》所吸收。《太平经》的修道理论认为天地有性,修道者追求感通天地,而清静端正是修道者与有神性的天相感的前提条件,“夫天地之性,自古到今,善者致善,恶者致恶,正者致正,邪者致邪,此自然之术,无可怪也。故人心端正清静,至诚感天,无有恶意,瑞应善物为其出。子欲重知其大信,古者大圣贤皆用心清静专一,故能致瑞应也。”〔7〕《想尔注》则谓:“天地像道,仁于诸善,不仁于诸恶……是以人当积善功,其精神与天通,设欲侵害者,天即救之。”〔8〕五斗米道同样主张修道者的行为可与神性之天相感通,并将天地之性视为“道”所赋予的。《太平经》直接将清静作为祛病延年、修道成仙的存神术:“人能清静,抱精神,思虑不失,即凶邪不得入矣。神长二尺五寸,随五行五藏服饰。君仁者道兴,君柔者德生。中心少有邪意,远方为之乱。神气周流,疾于雷电,急还神明,以自照内,故病自愈而人自治。”又谓:“求道之法静为根,积精不止神之门;五德和合见魂魄,心神已明大道陈;先知安危察四邻,群神大来集若云。若是不息长寿君。”〔9〕老子主张清静,以静为本,太平道将之作为求道的重要法门,以清静而修炼到积精,五德和合,心神已明,进而获得长寿。《想尔注》继承和发挥了《太平经》的清静存神说,主张清静乃是结精、行气术的重要原则,如“知宝根清静,复命之常法也”,“用气喘息,不合清静,不可久也。”〔10〕
    《想尔注》继承和发挥了老子哲学的清静学说与太平道的清静存神思想,一是将老子“清静自然”思想改造为人格神化“道”的意志,并树立为俗世宗教生活的戒律;二是继续《太平经》“清静存神”修道思想的长生仙寿指向,并在其修炼方式中以清静为修行原则。
    二、《想尔注》“清静”教义的内容建构
    五斗米道在张道陵时以为百姓消灾除病吸引了大量信众,并且造作了道书、戒律,有一定组织形式,初具宗教规模,从其宗教特征来看,亦以长生成仙为最高目标〔11〕。在此背景下,《想尔注》注解者以道教神学解《道德经》,以实现其宗教教义的理论化。老子学说的“清静”即是在此等条件下被五斗米道确立为基本教义。在《想尔注》现存35篇残本中,“清静”一词出现频率甚高,据笔者统计,达到了13次之多。可见在五斗米道宣教布道以及信众修习《道德经》过程中,已经对“清静”有了相当的重视和认识。
    首先,《想尔注》将“清静”作为宗教教义是借助人的神格化之“道”来实现的,并由此而确立了清静教义作为“道意”的重要地位。《想尔注》承认《道德经》的本体性之“道”,如“叹无名大道之巍巍也,真天下之母也”,但又将之转化为最高信仰,并具体为太上老君。这一转变是通过注解而转换字义的方式来完成的。凡是《道德经》中“吾”、“我”一类的人称代词,《想尔注》都注解为“道”。比如“吾不知谁之子?像帝之先”,其注曰:“吾,道也。帝先者,亦道也。”如此一来,“道”就有了人格意志的色彩。《想尔注》又将“道”说成是“气”,认为“道气之间,清微不见,含血之类,莫不钦仰”。这就把“希、夷、微”的“道”具体化为一种清微不可见的气。但是《想尔注》又说,“一者,道也……一在天地外,入在天地间,但往来人身中耳。都皮里悉是,非独一处。一散形为气,聚形为太上老君,常治崐崘。或言虚无,或言自然,或言无名,皆同一耳。”〔12〕通过将“道”解为“一”和“气”,《想尔注》建立了道、一、气三者之间三而一,一而三的对应联系,“道”既是“一”,但又可以散形为气,聚形为太上老君。
    由是可知,“道”在《想尔注》中既是宇宙万物之本源,又是人格神化的“道”———太上老君。我们注意到,《想尔注》中频频出现“道意”一词,用以表达这人格神化“道”的意志和取向,如“设如道意,有身不爱,不求荣好,不奢侈饮食,常弊薄羸行,有天下必无为,守朴素,合道意矣”,“见求善之人晓道意,可亲也。”“道意”所强调的不外是寡欲不争、朴素无为、向善去恶。《想尔注》认为“人法道意,便能长久也”。可见在“道”的人格神化语境下,“道意”不仅是尊神太上老君之意,而且也是五斗米道信徒追求长生仙寿的必要条件和基本要求,即“道常无欲,乐清静,故令天地常正。”〔13〕道家哲学范畴之“道”本是无意志的,但在《想尔注》将“道”人格化、神格化的注解下,“道”成为“乐清静”的有意志主体。可见“道意”与“清静”有着共通的旨趣。也就是说作为主神意志和取向的“道意”,其实正是以“清静”为所指,两者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关系。
    其次,五斗米道重视宗教戒律,并通过注解《想尔注》,将“清静”树立为宗教生活的“道诫”。对宗教组织来说,具体的道诫可阐释其教义,同时也是信徒在宗教生活中应奉守的准则。
    五斗米道在张鲁时就已经有明确的戒律观念,《三国志·张鲁传》裴松之注曰:“教使作义舍,以米肉置其中,以止行人;又教使自隐,有小过者,当治道百步,则罪除;又依《月令》,春夏禁杀;又禁酒。流移在其地者,不敢不奉。”《想尔注》亦谓:“天子王公也,虽有荣观,为人所尊,务当重清静,奉行道诫”〔14〕。可见《想尔注》重视道诫,并且认为重清静就是奉道诫。道诫是信众心理、言语和行动的指导原则,清静作为道诫内容也是比较详细的。从《想尔注》文本来看,作为道诫的清静有如下两个方面的具体要求。其一,无欲不争,除去富贵尊荣,贪图享乐之心。兹举数例如下:
    不欲视之,比如不见,勿令心动。若动,自诫;□□,道去复还。心乱遂之,道去之矣。名与功,身之仇,功名就,身即灭,故道诫之。
    贪荣宠,劳精思以求财,美食以恣身,此为爱身者也,不合于道也。
    我是若非,勿与之争……圣人法道,但念积行,令身长生生之行,垢辱贫羸,不矜伤身,以好衣美食与之也。
    有荣必有辱,道人畏辱,故不贪荣,但归志于道。唯愿长生,如天下谷水之欲东流归于海也……道人同知俗事高官重禄好衣美食珍宝之味耳,皆不能致长生〔15〕。
    上文所列高官功名、荣宠重禄、钱财珍宝、好衣美食之类都是违反清静之诫的。至于违诫的结果,将是导致损身伤生,道去人身。对于人的生命而言,道是不可须臾离之的,所谓“人不行诫守道,道去则死”。其二,止恶行善,使精神合于“道意”清静。《想尔注》认为,作为人格神化的“道”,它是主善罚恶,能观见世间动态的,“道性不为恶事,故能神,无所不作,道人当法之”。对修道者来说,行善积行意味着与“道”相近,即“虚去心中凶恶,道来归之”,反之,背“道”而行是不可能证得长生仙寿的,即“积死迟怒,伤死以疾,五藏以伤,道不能治,故道诫之,重教之丁宁”〔16〕。所以修道就要信守道诫以及时遣去心中的恶念,以求达到清静,对此《想尔注》指出:心欲为恶,挫还之;怒欲发,宽解之,勿使五藏忿怒也。自威以道诫,自劝以长生,于此致当。忿争激,急弦声,所以者过……情性不动,喜怒不发,五藏皆和同相生,与道同光尘也。至诚守善,勿骄上人。
    自修身,行善胜恶,此乃强也。
    道人宁施人,勿为人所施;宁避人,勿为人所避;宁教人为善,勿为人所教;宁为人所怒,勿怒人;分均,宁与人多,勿为人所与多〔17〕。
    可见《想尔注》是极力反对恶行的,要求修行者行善却恶,与人为善,这才是真正符合清静“道诫”。在注解“我魄未兆,若婴儿未孩;鬿无所归”时,《想尔注》就指出:“但乐信道守诫,不乐恶事,至恶事之间,无心意如婴儿未生时也”,也就是说止恶向善是可以达到如婴儿般清静本真的状态。将嘉善惩恶列入清静道诫中,可以说是《想尔注》的一大创举,这一要求也体现在后文的清静修行原则之中。
    复次,五斗米道承续《太平经》“清静存神”修道思想的长生仙寿指向,并将清静修行原则贯彻在结精、宝精与行气、食气的修炼方法中,体现在寡欲节制、行善止恶的要求上。《想尔注》认为精、气是人身之根基,因为“道”正是以精和气的形式存在于万物、人体之中,即“有道精,分之与万物,万物精共一本”,“人之精气满藏中,若无爱守之者,不肯自然闭心而揣锐之,即大迷矣”,道以精、气的形式满布于人身脏器中,结精、行气法其实就是要达到“守道全身”之效,使得人身精、气饱满。在“道意”清静的前提下,故而结精和行气法都应该符合清静俭啬的要求。其一,结精、宝精修行之法当主清静。《想尔注》认为此等修行法是长生仙寿之径路,“精结为神,欲令神不死,当结精自守”,“古仙士实精以生,今人失精以死,大信也”,“宝精勿费,令行缺也”,其修行清静原则首先体现为结精、宝精当把握尺度,“阴阳之道,以若结精为生。年以知命,当名自止。年少之时,虽有,当闲省之。绵绵者微也。从其微少,若少年则长存矣。”再者是喜怒悉去、万善当著,“今但结精便可得可得(此二字疑衍)生乎?不(否)也。要诸行当备……夫欲宝精,百行当修,万善当著,调和五行,喜怒悉去……恶人宝精,唐(空也)自苦终不居,必自泄漏也……精并喻像池水,身为池堤封,善行为水源,若斯三备,池乃全坚。心不专善,无堤封,水必去。行善不积,源不通,水必燥干。决水溉野渠如溪江,虽堤在,源流泄必亦空,山行燥炘裂,百病并生。斯三不慎,池为空坑也。”〔18〕可见《想尔注》主张的结精、宝精并不是孤立进行的,它附有修行者“喜怒悉去、万善当修”的道德前提。修道养生从来就离不开个人的道德。
    觉悟和修为,东晋时葛洪《抱朴子内篇》中就有“若德行不修,而但务方术,皆不得长生”之说,这也是道教修道思想中一以贯之的。其二,食气、行气当清静。《想尔注》认为行气、食气可以说是仙人和俗人的重要区别,如注解“我欲异于人,而贵食母”为“仙士与俗人异,不贵荣禄财宝,但贵食母者,身也,于内为胃,主五藏气。俗人食谷,谷绝便死;仙士有谷食之,无则食气;气归胃,即肠重囊也。”在行气法度上,《想尔注》有明确的清静要求,“道气归根,愈当清净矣。”在具体的做法上,一是要学习婴儿般专气至柔的功夫,气息徐徐,“婴儿无为故合道,但不知自制。知稍生,故致老;谓欲为柔致气,法儿小时”,“用气喘息,不合清静,不可久也。”二是行气之时在心理上必须清静,“志随心有善恶,骨随腹仰。气强志为恶,气去骨枯;弱其恶志,气归髓满”;同时对环境和时间也有清静要求,“常清静为务,晨暮露上下,人身气亦布至。师设晨暮清静为大要”〔19〕。概而言之,行气清静的要求综合体现在讲究用气法度,心理健康,环境无干扰上。
    三、《想尔注》“清静”教义的历史影响
    《想尔注》以道教神学解《道德经》,又特别拈出“清静”要旨,使之成为五斗米道的宗教教义,实现了《道德经》的“道教化”,这是早期道派建构宗教神学理论的重要工作。这一做法为后来道教所效法,如唐代道教教义教理大发展时期道门中人以注解《道德经》来阐发各家学说即是例证。实际上,《想尔注》在唐代以前就一直为道教所重视,如出于唐代之前的《传授经戒仪注诀》列举道士应诵习的十卷经书,所列第五、六便是《老君道经上·想尔训》与《老君德经下·想尔训》。唐末五代杜光庭所撰《道德真经广圣义》前列古今笺注《道德经》六十余家就列有“《想尔》二卷,三天法师张道陵所注”。可见直至唐代《想尔注》仍在道教中流传,并列为道门必读经目,这说明了《想尔注》在道教中的重要地位及其影响力。这一点我们从《想尔注》注重《道德经》清静学说并树立为宗教教义的做法对后来道教的影响来加以说明。
    首先,从后世道教学者注解《道德经》注重发挥“清静”要旨的方式来看,《想尔注》重视清静学说的方式一直为道教所袭用。如成玄英在《老子道德经义疏》中就提出“学道以静为先”的论断,成玄英对清静在修道中的作用有清楚认识,他指出“人,王也,必须法地安静,静为行先,定能生惠也”,因为“静是长生之本,躁是死灭之源”,“静则无为,躁则有欲。有欲生死,无为长存”〔20〕。同主重玄学的李荣也强调,“圣人所贵者,大道所宝者,重静”〔21〕。唐道士李约在《道德真经新注》中认为,“道者,清静自然之道也”,所以主张“守静是得道之由”〔22〕。如此看来,《道德经》的清静学说由于在修身养性上的实际功用而为道教所重视和发挥,《想尔注》则是首开其先的。
    其次,《想尔注》树立“清静”为宗教生活戒律的做法对后来道教经戒的内容也深有影响。如《云笈七籖》卷四十三引有《老君存思图》十八篇,其中“坐朝存思”第十云:
         凡行者,亦存《想尔注》,三业在《盟威经》后,凡存思者,急宜忆之,故标出如左。
         上最三行:
         行无为;行柔弱;行守雌,勿先动。
         中最三行:
         行无名;行清静;行诸善。
         下最三行:
         行无欲;行知止足;行推让〔23〕。
    这三行戒内容较为抽象,但已明确将“清静”作为道教戒律。而约出于南北朝时期的道经《太上老君经律》所录《道德尊经戒》,则对各戒条有颇为具体的说明,经云:
     戒勿喜,邪喜与怒同;戒勿费用精气;戒勿伤王气;戒勿食含血之物,乐其美味;戒勿慕功名;戒勿为伪彼,指形名道;戒勿忘道法;戒勿为试动;戒勿杀言杀。此上最九戒。戒勿学邪文;戒勿贪高荣强求;戒勿求名誉;戒勿为耳目口所误,戒常当处谦下;戒勿轻躁,戒举事当详心,勿惚恫;戒勿恣身好衣美食;戒勿盈溢。此中最九戒。戒勿以贫贱强求富贵;戒勿为诸恶;戒勿多忌讳;戒勿祷祀鬼神;戒勿强梁;戒勿自是;戒勿与人争曲直,得诤先避之;戒勿称圣名大;戒勿乐兵。此下最九戒〔24〕。
    从经文传递的信息来看,以无为和静、清心寡欲的“清静”要求作为戒律的主要条例是很明显的。道教经戒内容中与此相类者还有很多,限于篇幅,此不赘述。这足见《想尔注》树立“清静”为道诫的做法对后世影响之深。
    复次,《想尔注》将老子哲学的“清静”说及《太平经》“清静存神”思想加以继承发挥,提出了以清静为修炼原则,这也在后来的道教中受到重视。从魏晋至唐代,清静修持方法一直都是道士学道和修道的重要内容。如葛洪在《抱朴子内篇·论仙》就提出“静寂”是学仙之法的基本要求,主张“仙法欲静寂无为,忘其形骸”。唐代赵志坚注《道德真经疏义》则指出,“清者,外尘不染,静者,内心不动。不染则六根清静,不动则五神安宁。”〔25〕约出于唐代的《清静经》更是直接以“清静”为宗,阐发清静修持之法,认为修道者唯有澄心遣欲,万类皆空,才能得入“常清静”的得道境界。《清静经》着力阐发清静修持方法,故为历代道士所重视,全真道就将之作为日常诵读功课。在全真道的修道理论中,清静是炼养内丹时炼心养气的基本原则,它贯通于性功和命功修炼的全过程。《丹阳真人语录》谓:“清静者,清谓清其心源,静谓静其炁海。心源清则外物不能挠,性定而神明;炁海静则邪欲不能作,精全而腹实。”〔26〕因此全真道修炼尊崇清静之法,认为“欲要养气全神,须当屏尽万缘,表里清静,绵绵固守,用之不勤。三年不漏下丹结,六年不漏中丹结,九年不漏大丹结,圆备是九转丹成,亦名三千功满。”〔27〕
    至此,我们对五斗米道以注解《道德经》建构宗教神学理论,并树立“清静”为教义的方式与内容有较清楚认识。其价值并不局限于五斗米道教义教理的发展,实际上对后来道教也产生了深远影响,这都是值得我们加以注意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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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 1991.
    〔2〕〔3〕〔5〕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M〕.北京:中华书局. 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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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22〕〔25〕张继禹.中华道藏:第九册〔M〕.北京:华夏出版社. 2004.
    〔23〕蒋力生.云笈七籖〔M〕.北京:华夏出版社. 1996, 249.
    〔24〕〔26〕〔27〕道藏.文物出版社〔M〕.上海书店.天津古籍出版社. 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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