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大华 真人大概比至人、神人、圣人稍低一个阶次。在《大宗师》里,庄子说出了他心目中的真人: “有真人,然后有真知。” 常奉一颗赤子之心(资料图 图源网络) “真知”,相当于我们当今所说的“真理”,那么真人就是掌握了真理的人了。接下来,庄子开始描述真人了: 古代的真人,不违逆自己所处的少数人的位置,不以自己的成功而逞强,不用心谋谟事情。如此,事情有了过错不会反悔,事情做得当了也不会得意。如此,登上高处不会感到战栗,进入水里不会打湿衣服,跳进火里也不会灼伤。像这样的人,我们知道他能够达到道的境界。 古代的真人,他睡觉的时候不做梦,他醒了不会为世事的艰辛而忧愁,他吃东西不求美味,他的呼吸很深沉。真人的呼吸用脚跟,常人呼吸用喉咙。 古代的真人,不会因为活着而兴奋,也不会因为要死而厌恶。他的生命诞生了,他不特别地欢喜;他将要死了,也不会拒绝。自然自在地来,自然自在地走罢了。不忘记生命怎么来的,也不祈求结束生命。得到天道给予的生命,就欣然接受;生命丧失了,就洒落地回归于天道。这就叫做不以心智捐弃道,也不以人为助推天,而这样的人就是真人。像这样的人,他用心专一,他容貌寂静,他的额头端严而闲雅。他的凄冷像秋天,他的温和像春天,喜怒哀乐都与四时相同,有益于万物而不知有终极。 古代的真人,他的行为与他人处得来,却不会与人结为朋党;他冲虚不足,却不必承受;他遨游独化,却并不固执;他虚怀广大,却不浮华;他和畅的样子像是喜悦,他动态的样子似乎从不停息,他温润和蔼的样子使我喜形于色,他动而常寂的样子使我心性归服。辽阔啊,不边无际;高远啊,未可限量;绵邈啊,似十分的宽闲;无心啊,似乎忘了语言。真人以刑法为本体,以礼乐为翅膀,以智慧应对时变,以德性为俯顺。以刑法为本体,就会宽绰地执行肃杀;以礼乐为翅膀,所以能够通行于时俗;以智慧应对时变,就可以见机而行事;以德性为俯顺,则实行起来如同有足的人走上山丘上一样容易,而世人却以为要历经艰难才能到达。喜欢的与不喜欢的,他都同样看待;相同的把它们看成同一,不相同的也把它们相同看待。看做相同的是与天为徒类;看做不相同的是与凡人为徒类。理解了天与人不相战胜,就是真人。 为何庄子要说先有真人,然后才有真知呢? 在庄子看来,一般人只会抓住真理的某些“碎片”,却永远也不会把握真理,只有真人这样的人,才可能把握真理。而真人并不只是智识超人,更是他对待生活、生命及其社会的超然态度,也就是说,只有具备超然的态度,才是领悟真理的关键。所以,先得有这样的人,才能有真知。依照庄子的看法,真知只能是少数人能够把握的,而且,能够把握真知的真人总是处在不利的少数人的位置,从而,真人才从不违逆这样的处境。 真人与至人、神人、圣人有何区别呢? 庄子的描述,给了我们真人与至人、神人和圣人相类似的印象,只是在程度上有差别,真人与至人做着类似事情,却没有至人等那么大的能耐,影响和作用小些,至人、神人、圣人能在凝神之间使得万物不生病、五谷稔熟,而真人只能喜怒哀乐同于四时。真人视死如生,却不会像至人、神人、圣人那样不死不生,永远像个没长大的小孩。至人、神人、圣人似乎并不生活在凡俗的世界,而真人却要生活在其中,并且他们还要执行人间社会的诸多责任,诸如刑法、礼乐、智慧、德性等等。 为何庄子要以天人关系来定义真人呢? 这是最意味深长的了。真人能够把万物看成是齐同无差,却也能够宽容世人的等差,只轻轻地抹去彼此差异而已,因为这是一个世俗与超世俗的区别。世俗看来一切都是差异,超世俗看来一切没有差异。只不过,世俗的人们容易把自己的意见放大了,以为人可以胜天。所以,庄子这才把真人的最大能耐定义为知道天与人不相胜。 《庄子》原文参考:《大宗师》 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者,至矣!知天之所为者,天而生也;知人之所为者,以其知之所知以养其知之所不知,终其天年而不中道夭者,是知之盛也。虽然,有患:夫知有所待而后当,其所待者特未定也。庸讵知吾所谓天之非人乎?所谓人之非天乎?且有真人而后有真知。 何谓真人?古之真人,不逆寡,不雄成,不谟士。若然者,过而弗悔,当而不自得也。若然者,登高不栗,入水不濡,入火不热,是知之能登假于道者也若此。 古之真人,其寝不梦,其觉无忧,其食不甘,其息深深。真人之息以踵,众人之息以喉。屈服者,其嗌言若哇。其耆欲深者,其天机浅。 古之真人,不知说生,不知恶死。其出不欣,其入不距。翛然而往,翛然而来而已矣。不忘其所始,不求其所终。受而喜之,忘而复之。是之谓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是之谓真人。若然者,其心志,其容寂,其颡鼽。凄然似秋,暖然似春,喜怒通四时,与物有宜而莫知其极。故圣人之用兵也,亡国而不失人心。利泽施乎万世,不为爱人。故乐通物,非圣人也;有亲,非仁也;天时,非贤也;利害不通,非君子也;行名失己,非士也;亡身不真,非役人也。若狐不偕、务光、伯夷、叔齐、箕子、胥余、纪他、申徒狄,是役人之役,适人之适,而不自适其适者也。 古之真人,其状义而不朋,若不足而不承;与乎其觚而不坚也,张乎其虚而不华也;邴邴乎其似喜也,崔崔乎其不得已也,滀乎进我色也,与乎止我德也,广乎其似世也,謷乎其未可制也,连乎其似好闭也,悗乎忘其言也。以刑为体,以礼为翼,以知为时,以德为循。以刑为体者,绰乎其杀也;以礼为翼者,所以行于世也;以知为时者,不得已于事也;以德为循者,言其与有足者至于丘也,而人真以为勤行者也。故其好之也一,其弗好之也一。其一也一,其不一也一。其一与天为徒,其不一与人为徒,天与人不相胜也,是之谓真人。(《大宗师》) 作者简介: 李大华,陕西紫阳人。武汉大学哲学博士,深圳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山大学兼职教授,四川大学客座教授。为中国哲学史学会会员、美国亚洲研究协会会员、广东省文化学会副会长,广东禅文化研究会副会长。 (本文原名为《真人》,系腾讯道学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