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是人类纯洁幻想的一种精神,精神的存在有其本原意义。道教根植于民族本土,是民族生命精神长期追求与发展的产物。长期以来,人们信仰道教或理解道教之义,虽难免会有不少的认知障碍,但无论如何都不能偏离对其基本精神的把握,其基本精神是认知的向导,是信仰的平台,是人们能够从中获得普遍宗教感悟和信仰体验的内在依据。以其基本精神为基础,人们尚须深入探讨其本原价值,即只有通过把握基本原而真实地理解其精神,最终方可能形成深刻的宗教信仰。这对于民族宗教发展的意义来说,显然是一项索本还原和理性追求的浩大工程,但绝非仅是一项纯粹的学术研讨工作。 一、道教精神的生命追求 道教以道为根基,道是民族理性思维的一个最高哲学范畴,道涵溶宇宙万物,却又独立于宇宙万物。道是具体又是抽象,是大千世界中最鲜活的一个大生命体。道无论是哲学蕴涵中的本体意义,还是生成意义,都不是死亡的概念,它都将以生命的形态拥有这个活生生的世界,包括万有与万无的一切。道的存在意味着生命的永恒,生命是道最本质的意义。道无论是以无,以水,以玄,以谷神,以玄牝,以天根,以万物之母,以众妙之门等均是不死之生命体而“绵绵若存”。道之不死之生命,一是缘其无具体生命之象,无血脉生机与腐败的过程;二是缘其覆盖众形之巨,是万有生命之神髓;三是缘其超迈时空,无生命长短宽厚之界域;四是缘其造万物而生生不息之母体,从创生之无始至终结之未了,是一个永恒的生成体。道的基本精神蕴涵着生命的本质意义,不朽之生命是道生与成的内在源泉及其外在表现的基本形态。道教以道为宗,继承了道的生命意义,道之大生命以宗教形式为世人所信仰,由是,追求道之大生命遂成了道教信仰行为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点。 道教是生的宗教,始终界定在生命存在的层面上,而不以生命消亡之后的超度为功力。它不若佛教,谕世人苦海无边,置生命于痛苦的赎罪过程中,要人们的灵与肉历炼三世,追求生命“入灭”后的“涅 ”境界。亦不若基督世界,把生命置于“原罪”的审判台上,召告世间,人人都要在生命活着的状态下洗刷自己的原罪,以求死后让灵魂能够进入天堂而永生。其宗教信仰均不把生命当作真实的价值,而是把生命死亡后的努力当作追求的希望。因此其宗教的本质完全缺失生命的精神与意义。生命被当着是有罪的载体,这是非常惨烈的信仰,也是人类悲哀的信仰。但道教却直面生命的永恒与灿烂,其一切努力都是为了营造生命的无限时空,追求长生,追求生命的优化价值。因此,在中国历史上的道教,无论是外丹学,还是内丹学;是养生术,是房中术;是行炁,是导引等,均十分注重生命价值的有效开发,探索生命的无穷奥秘。如道教的诸方术中有按摩、导引、武术、辟谷、服气、采气、存思、守一、坐忘、行炁、布炁及胎息等气法和健身术,有服饵、用药、美容、食疗、起居、摄生、睡方与睡功等养生术,有炼丹、服丹等外丹黄白术,凡此诸术均以生命为主轴,用功于生命之美和生命之不息的强化过程。但在道教中,真正最能体现生命精神的却是内丹学。因为内丹学并没有仅仅停留在生命存在的外在修持上,而是更重视其内在的思维、观念与质量上的生命价值的探索与开发。其最高境界是把人的普通生命体提升为神仙的超然生命体。因为在神仙的境界之中,生命是永恒不朽的,是至真、至善和至美的集合体。在神仙的境界中,人的生命真正与万千生灵及宇宙万物相融合,并最终达到与大道为一而永恒的最高的生命目标。因此,千百年来,道教信仰前赴后继地追逐生命的终极目标,创立了工程浩大的内丹学,对人类生命的奥秘进行了不懈的求索。故有当代著名的道学家胡孚琛说:“内丹学是寓道于术的文化体系,它要把老子的道家哲学变为内丹家养生修炼的生命体验。道教经书中有上千卷丹经,都是古代丹家为了同死亡作斗争,以人体为实验室,以精、气、神为药物,为揭开生命现象的本质和人类心灵奥秘而终生修炼的实验记录。”“内丹学是道学文化最核心的学问,是普通人向具有特异体质的超人迈进的仙人之路。”他因此盛赞内丹家的伟大工作是:“以‘重铸阴阳,再造乾坤’的内丹法诀,掌握了盗取天机的生命逆转之秘,为人体生命科学和认知心理科学留下了宝贵遗产。”(胡孚琛等:《道学通论》,第518页至529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1月版)可见,道教精神的生命追求是最根本的精神追求,生命的意义、生命的精神和生命的价值,成为道教为之奋斗的终极目标,当然也是人类追求的最崇高和最伟大的理想目标之一。 二、道教精神的和谐本原 追求生命,是道教精神的根本体现。尊重生命,保障生命和提高生命的生存价值与生存质量,是道教生命精神目标追求的具体要求。道教的生命精神,为人类生命存在的尊严和人类生命发展的命运铺就一条希望之路。但对道教生命精神的认识,尚须更进一步探索其本原状态的深刻内涵。只有从其本原深层面上去把握和理解,方能真实有效地保障其生命精神的落实。那么,在道教的生命精神之中,何以能认知到其本原状态的存在呢?这从理论上说,确有难度。但我们可以从道教的生活体验和生命追求的旨趣中获得直觉的认识。因为在我们生命存在的环境中,能感觉到生命最充分最圆满的情况应是什么样的一种状态,那一定是一种没有冲突,没有斗争,能够协调发展,却非是畸形与变态的一种状态。如战争流血,天灾人祸,生命如草芥般地受到威胁,生命的存在就不能充分和圆满。再有生命受病痛之累,残缺之苦,夭折之欺等等,均与道教生命精神追求的基本目标相背离。由此,我们便能从中获得基本的感知:当生命处于和谐的状态下,她就能获得充分和圆满;反之,当生命处于不和谐的状态下,她就不能获得充分和圆满。道教生命精神所体现的价值目标,当以和谐为本原,离开和谐,道教的生命精神目标就不能实现。道教生命精神的全部意义就建立在这和谐本原的基础之上。 道教所全力建立的人体生命工程是一项非常复杂和浩大的工作,其工作是否成功,就在于是否符合和谐本原的要求。在创造这项工程的过程中,千百年,道界人士付出了许多辛劳,从对人体生命的外在调理、保养和延年益寿等,包括上述诸多方面的养生术,到对人体生命的内在探赜、修持和织造,从潜意识到原意识的生命解读、认识和开发,均能遵循其生命精神和谐本原的基本原则,为人体生命的价值利用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在这方面,道学家们构筑了一个由形(身躯)、气(能量)和神(意识)所组成的巨形生命和谐系统。在这个系统中,三者生命之原体互为作用,互为依赖,不可离异,离异则不和谐,不和谐则生命枯萎,由此创构了众多生命生机的导向法则和途径。如按摩之功和导引之法,使生命获得气血协调,筋胳舒展的和谐状态。道教外功的辟谷、服气这法,同样是要使人体生命处于为高度和谐的状态,方可能产生“神明不死”、天人合一和更新生命的特异状态。道教方术有炼形、炼气和炼神,以存思、守一、内视、守窍、心斋、定观、坐忘等为法门,其每一道法门都必须遵循生命本原的和谐要求,否则都不可能取得功效。道教的胎息之法,更为独到,它效仿妊娠腹中原生生命体,自然调节人体血脉、腑脏乃至全身关窍、毛孔的内节律,使之和谐有序而出现人体内呼吸现象,从而调动人体生命的内在潜能,实现与自然合一的目标。这是展示道教生命和谐本原的一个非常生动的法门。在道教理想的生命铸造过程中,还有一个非常特殊的“活死人”现象,如北宋全真教,性命双修,尤重性功,静坐修道,数年如一日,做到外物不入,心如止水,性似明镜,凝合真气,回光寂照,神形宛若“活死人”,使人的内在生命精神的和谐本原体得到深度开发,因为只有在和谐本原体之中,才能真正展现出生命完善的“活死人”状态。道教《周易参同契》被尊称为“万古丹经王”,取周易卦爻之数,遵循宇宙阴阳交感规律,内养生命精气,配以炉火金丹,形成道教内丹与外丹相结合的人体生命修炼的成功模式。这一模式的最精粹之处就在于以生命的内和谐为本原,并把生命的内和谐建立在宇宙阴阳交感大和谐的基础之上,实现生命内和谐与外和谐的统一,次以炉火金丹为助力,促使生命度入天人之际的最佳和谐状态的神仙境界。历史上,对《周易参同契》践履成效最着的主要有锺吕丹法。“锺离权和吕洞宾皆唐末五代时人,他们的丹功与其说传自汉代的东华紫府少阳帝君王玄甫,不如说是承袭了东汉魏伯阳的《周易参同契》。”(胡孚琛等:《道学通论》,第536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1月版)首先,锺吕丹法以性命双修为特征,性与命是生命内和谐的双因子,从性命双修出发,就完成了生命之形(躯体结构)、气(生命结构)、意(心理结构)的和谐统一过程。其次,锺吕丹法以“心息相依”为法门,即把人的意念与人的气息统一起来,形成内外和谐一致的生命长生系统,这也是一个十分难得的生命和谐本原的表现。再次,锺吕丹法重生命体验,包括性体验与垂死体验,目标在于激发生命能量和开发心灵潜能,从体验中获得经验,由此营造最佳的生命和谐环境。最后,锺吕丹法承袭《周易参同契》的最高层次就在于,“以招摄先天一炁促进人体和宇宙的大循环为实效,以与道合真作为丹功修成的标志。”要求人体生命的节律与宇宙运动相和谐,并达到与道合真的最高境界,由此最大地突出了道教生命精神和谐本原的真实内涵。 生命和谐是宇宙和谐的生动缩影,整个宇宙就是一个大和谐系统,道教重生,以和谐为生命精神之本原,是其宇宙本质的直接反映。因此,道教追求生命精神的和谐本原 ,完全符合宇宙万事万物的大和谐规律。和谐的概念,绝非仅仅是一个存在的状态,道教把它上升到精神本原的认知高度,着实为人类科学探索生命奥秘开辟了一条正确的道路,同时也为保障和维护人类自身和谐体系与宇宙和谐体系的原生完整性做出了理论上和实践上的巨大贡献。 (作者单位:福建泉州黎明大学。本文来自《道教思想与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研讨会第二次会议论文集》2003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