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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洪《抱朴子》“全大宗之朴”的自然之道

http://www.newdu.com 2018-01-02 道教之音 佚名 参加讨论
    [提要]     葛洪在《抱朴子•明本》篇中提出的 “全大宗之朴”,作为道教思想史上的一个重要命题,又是将道家、道教贯穿起来的一个极其重要的范畴。在思维方式上,这一命题与范畴延续了老子极为深刻的道体思维。葛洪深信:作为大自然始祖的“玄”道,能得到它,才能常在其内;得到并把握玄道者,才有尊贵可言;体验并彻悟玄道者,就已然达致与自然等一,与天地合契的境界了。故“返朴归真”是道家道教共同的旨归与取向,而葛洪尤重“含醇守朴”的无欲无忧与“全真虚器”的与天地合契。
    [关键词] 葛洪  抱朴子  天道自然  全大宗之朴  含醇守朴 
    葛洪在《抱朴子•明本》篇中提出一重要命题:“全大宗之朴,守真正之源” 这一命题的提出,是在讨论大道本源并在道体思维的基础上提出的。所谓“大宗”,宗者,本原、宗主之谓;其谓“大宗”,即在指谓大道之本原。故紧接其下即有“守真正之源”之谓。在逻辑关系上,“全大宗之朴”,是前提,“守真正之源”是目标。笔者以为,作为道家道教统一的一个思想命题,“全大宗之朴”,又是将道家、道教贯穿起来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命题。在思维方式上,这一命题延续了老子极为深刻的道体思维。
    道教之“道”在根本上同于道家之道,是一种自然之道。这个自然之道,既是万物之起源,又是万物形成规律及其所依凭之途径。它自然而自发,没有外在力量强加于其之上,此即后人所言“天道自然”之意。老子首创的自然之道,在发生学意义上,仍要归之天道范畴;尽管其在价值取向上有天人意义。而后来道教的自然之道,其立足点显然在人;从人出发而上通天道。这正如《抱朴子•勤求》中所言:“天地之大德曰生,生,好物者也!是以道家之所至秘而重者,莫过乎长生之方也。” 这里透露出来的信息,首在生生不息的天道自然观这一层面上;而第二层面的内容,则是葛洪真正想说的:如果天地之大功德就在一个“生”字,那么,道家最所珍爱的,就没有什么比获得长生之方法更为重要的了。对道教而言,一切天道生生之德之功能,必须最大程度地服务于人(当然不是服从于人),从而以人的最终取向为旨归。这与葛洪对人的灵性之认识程度有关,因为在他看来,有生命的物体,没有比人更灵的了:“有生最灵,莫过乎人。” 《抱朴子•论仙》因而,这个最赋灵性的人,才是可通过悟道、修道而最终得道成仙的。所以,汉语中“道德”二字,溯其源,是要从天道、人道这两个层面来看的,如此,我们才可透视到不仅道家看重“道”与“德”的意义连属,后来的道教更是看重“道”与“德”的实质性关系。
    “道”与“德”相连,意谓“道”可为个别事物所拥有,而个别事物一旦拥有“道”时,即成为了它的“德”,此即“德”之古义为“得”的深意所在。“德”在《道德经》中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道创造了万物,万物各自体现出的本性就是“德”,它是“道”所赋予的,是“道”的体现。没有道,就没有万物;没有德,万物就失去了本性。德者所得于天,能全天理即为有德。具体到人,顺之于性、得之于心即为人之德;具体到物,顺之于理、自足其性即为物之德。综观之,中华文明中儒、道共遵的中道,其实亦源于老子抱一而守中的自性原则;而道教将其推到极致的长生之道的范畴上去了。
    本文主要采用的道教文献为葛洪的《抱朴子》,葛洪曾于晋康帝建元二年(344年),将葛玄、郑隐所传授的《灵宝经》下传给自己的子侄辈等,后《灵宝经》便传布开来;而最初《抱朴子》作为葛家的珍藏品,最多只在少数道士间有过流传。
    一、“莫之命而常自然”作为自然之道的初始表征及其以道为本
    通读《抱朴子》,可发现其中有一以道为本的思维取向,这个“本”, 在葛洪看来,不仅是道家、道教的思想源头,也是儒家思想之本。这一根本的认识,贯通《抱朴子》全篇。天道自然,人道岂可违反自然?这里的“自然”,是指自然而然、自己如此。老子强调“莫之命而常自然”(《道德经》五十一章),旨在让万物顺任自然而不要加以干涉。因而政治的最高境界即“无为”,连孔子也接受了这一理念。这是儒道二家的共同之处。《道德经》五十一章的全文为:“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宰。是谓玄德。”陈鼓应先生的意译为:“道生成万物,德畜养万物,万物呈现各种形态,环境使各物成长。所以万物没有不尊崇道而珍贵德的。道所以受尊崇,德所以被珍贵,就在于它不加干涉,而顺任自然。所以道生成万物,德畜养万物;使万物成长作育;使万物成熟结果;使万物爱养望风调护。生长万物却不据为己有,兴作万物却不自恃己能,长养万物却不为主宰。这就是最深的德。” “莫之命而常自然”的深刻之处就在让事物自然而然地展开自己本有的历程,而不要作出违反其本性的行为。老子所谓:“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坦然而善谋”(《道德经》七十三章),正可作为“莫之命而常自然”这一命题的另一种解说:它诉诸于自然的根本规律,这种规律是不争攘而善于得胜的;不说话而善于回应的;不召唤而自动来到的。
    实质上,世间最大的和谐就来自顺从自然(规律)而使万物“自足其性”、“各就其位”。顺从自然(规律)才会让事物的本性更加充实圆满,从个人自身到社会国家一皆如此,这是和谐的原理所在,强加人为偏离规律必定会远离事物本性。这是老子强调“尊道而贵德”的根本原由,也是他对“上德不德,是以有德”(《道德经》三十八章)的深刻体验,而这一深刻体验,导引并开启了孔子儒学及《中庸》“肫肫其仁”的人生境界。道无二端,自足其性的中和之道,乃顺从天理自然、純一不已之极致。《中庸》说:“浩浩其天,渊渊其渊,肫肫其仁。”这无疑是对天、天命的无限性、绝对性、永恒性的一种敬畏之词。“浩浩”是广大无限之义,“渊渊”是深远无穷之义,“肫肫”则是深厚恳切之义,同时也是生命成德而有根源之义。儒道二家的尊道贵德之论,词异旨同,上达本体。而《抱朴子•论仙》中也传达出只有自足其性的人,才最适合学仙求道——求长生,修至道,诀窍在其性、在其志,而不在富贵。假如不是合适的人,那么高官厚禄,就反而成为学生负担。何以见得?学仙之道,首在恬静淡泊,自足其性而荡除嗜欲;只有能自足其性、从容淡定者,才可能做到内视反听,平居无心而安然自在。这就是顺从学仙之道的规律。故其强调不能以一己之短见,随意判断神仙之有无:“况乎神仙之远理,道德之幽玄,仗其短浅之耳目,以断微妙之有无,岂不悲哉!” 据此,葛洪还在《抱朴子•至理》篇中特举一例:“有吴普者,从华佗受五禽之戏,以代导引,犹得百余岁。”    
    老子所谓“四大”,即人、地、天和道。地、天和道都是按自然规律运行的,人当无例外。因而天道自然的根本内核就在“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是老子关于“人天”的基本理念。人应当与天地和谐,“知和曰常”、“知常曰明”。反其道而行之,那就是“不知常,妄作凶。”这都是老子天道自然理念中和谐原理的价值取向。据此,老子还运用“水”、“牝”、“婴儿”等征象喻示道德,其中深涵着一种天道自然的精神。所以《抱朴子•论仙》中还特别提到:帝王担负着天下的重大责任,治理着缠身的政务国事,思虑劳累于万机,精神驰骋于宇宙;而仙法要求静寂无为,忘掉自身,帝王所做的一切则显然是在丧精失神,
    《抱朴子•明本》明言道教为儒教的本源:“道者,儒之本也;儒者,道之末也。先以为阴阳之术,众於忌讳,使人拘畏;而儒者博而寡要,劳而少功;墨者俭而难遵,不可遍循;法者严而少恩,伤破仁义。唯道家之教,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包儒、墨之善,总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指约而易明,事少而功多,务在全大宗之朴,守真正之源者也。” 此中值得注意的,仍在其核心的主张:遵循天道,顺应事物的变化而变化。葛洪坚定地认为,只有道家的思想能够令人精神专一,行为合乎自然法则;并且能够包容儒家、墨家之长处,总括名家、法家的要点;能够随着时间的转移而转移,顺应事物的变化而变化;它的主张简要而易于了解,劳作不多而功效不少;道教致力于保全天地造化的质朴,守护纯正精粹的本源。这里,我们能真正看出道教思想家葛洪对老子天道自然观核心本质的恪守;然其创新之处仍在“人”这个视点上,因为在葛洪看来,只有人能真正做到“事少而功多”并达到“全大宗之朴”的境界。所以道家之道才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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