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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五十章的研究注释

http://www.newdu.com 2018-01-02 道教之音 佚名 参加讨论
    ·[原文]出生入死。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人之生生而动,动皆之死地亦十有三。夫何故?以其生生之厚。盖闻:善攝生者,陆行不遇兕虎,入军不备甲兵。兕无所投其角,虎无所错其爪,兵无所容其刃。夫何故?以其无死地。
    [校订] (1)本章第四句,《韩非子·解老》作“民之生生而动,动皆之死地”,唐傅奕校定《老子》古本亦同此,河上公、王弼两本和其它版本或碑刻都作“人之生,动之死地”,这两种不同的句法,前一种比后一种多四个字,意思较为明显,又与下文“生生之厚”句有联系,今从《韩非子》。但“民”和“人”在字义上是有区别的,“民”是统治者对于被统治者的称呼,“人”是泛指一切人类而言,本章说的是人类生死问题,与国家政治无关,今从诸本把“民”字改作“人”字,似更为合理。
    (2)“入军不备甲兵”这一句也是《韩非子》所引;诸本“不备”多作“不被”。
    [释义] (1)出生入死 旧注云:“出谓自无而见于有,入谓自有而归于无;出为生,入为死。”这样解释最符合原文意旨;王弼注云:“出生地,入死地。”添了两个“地”字进去,等于蛇足;河上公注,专就情欲一方面说,更谬。现代刊物中也常见“出生入死”这句话,那是描写人们遇到危险,多次由死里逃生的情况,与老子哲学思想无关,不可误会。
    (2)生之徒 死之徒 这两个“徒”字,在《说文》上作“步行”解,但徐铉笺云:徒行有相从者,故引伸之为“党类”之称。本章河上公注云:“生死之类,各十有三。”亦同此义。韩非把“徒”字当作“属”字解,意思也差不多。《老子》第七十六章:“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庄子·人间世》:“内直者与天为徒”、“外曲者与人为徒”、“成而上比者古为徒。”《庄子·大宗师》:“其一与天为徒,其不一与人为徒。”《庄子·知北游》:“生也死之徒,死也生之始。”又:“若死生为徒,吾又何患。”又如:《孟子·滕文公》:“能言距杨墨者,圣人之徒也。”以上这许多“徒”字大概都可以当作“徒党”或“属类”体会,如果作“道涂”解,那是讲不通的。《老子》书中共有四个“徒”字,现在有些人都把它当作“道途”解,并且引《庄子·至乐篇》“食于道徒”那句话为证,但古书上“从”,“徒”两个字常常弄错,许多《庄子》版本都作“列子行,食于道,从见……”。又《列子·天瑞篇》亦作“子列子适卫,食于道,从者见……”。《庄》、《列》原文究竟是“徒”还是“从”,尚不能确定,如何能够拿它作为证据纵或“道徒”的“徒”字不错,也只有此处可作“途”字解,《老子》书中四个“徒”字难授以为例。
    (3)十有三 等于“十又三”。古书中凡是一个“有”字夹在前后两个数字之间的,都作“又”字解,例如《书经·尧典》:“三百有六旬有六日”,即三百又六旬又六日,也就是三百六十六日;“二十有八载”,即二十又八载,也就是二十八年。近代年老的书画家,在题款时常于自己名下写“年几十有几”,这还是古代文法。河上公注:“十有三,谓九窍四关也。(四关即四肢)”这是根据《韩非子》之说,除此而外,别无其它更为合理的解释。王弼注:“十有三,犹云十分有三分。”这样解释,似乎很合理也很自然,并不牵强、穿凿、附会,容易使人相信,但有一个漏洞,无法弥缝,说见后面“质疑”第二条。
    (4) 生生前一个”生”是动词,后一个“生”是名词。生生”等于俗话所谓谋生活,这件事並无过失,而“生生之厚”,却是不应该的。《老子》第七十五章又说:“人之轻死,以其生生之厚‘或作“求生”之厚),是以轻死。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又第五十五章:“益生日祥”(“祥”字有两种相反的意义,一是吉祥,一是灾祥;此处作灾殃解’。《庄子·德充符》篇末段:“言人之不以好恶内伤其身,常因自然而不益生也。”以上所谓“求生”,即是“生生”;所谓“贵生”、“益生”,即是“生生之厚”。
    (5)摄生 “摄”字的本义,王弼无注,《韩非子》亦无解,仅河上公注云:“摄,养也”,意思是“摄生”即是“养生”,这恐怕不对,古书上“摄”字,除此而外,未有作“养”字解的。如果摄生之义和养生相同,为什么老子不用人人能懂的“养”字,偏要用这个罕见而又费解的“摄”字(老子五千文,找不出第二个“摄”字)?其中必有深意,可惜后来各家注解都忽略过去。实际上“摄”字有四种作用:一,摄持自己身心,勿使妄动;二,收摄自己精力,勿使耗散;三,摄取外界物质,修补体内亏损;四,摄引天地生气,延长人的寿命。这四种作用完全无缺,才可以称得起一个善摄生者,本章意旨更着重在第一种作用。
    (6)兕 今名犀牛。晋郭璞《尔雅》注:“一角,青色,重千斤。”据《本草纲目》云,犀有牝牡之分,独角者是牝犀,古名为兕,其角不入药;双角者是牡犀,角为药中珍品。
    (7)入军 此指敌国之军;或本国的叛军;或虽未明显的背叛,而平日不受本国政府节制之军。若临时因特别事故,进入这种军队中,总是有危险性的。
    (8)不备(诸本作“不被”)“备”宇用在此处,即有备无患之备,“不备”即自己相信“无死地”,不需要设备以防患;若作“不被”,在理论上很难讲得通。(按古义讲,“不被”也就是“不备”之义,因为“被”、“备”二字都可以作“具”字解。)
    (9)甲兵 即全副武装的兵士;这是就我方而言。意谓,到彼方军队中去,或是赴宴会,或是订合约,或是做说客,自己不带卫士。
    (10)兵 即兵器,如刀枪剑戟之类;这是就彼方而言。意谓,自己虽不带卫士,无人保护,也不至于受彼方兵刃之害,所以说,“兵无所容其刃”。
    (11)死地 《孙子·九地》云:“投之亡地然后存,陷之死地然后生。”按兵家之说,死地是有它一定的形势,但老子所谓死地,与此不同,虽说“入军”,並非双方交战,而且上文也说“人之生生而动,动皆之(往)死地”,更与战事无关。可见本章中“死地”二字仅是一个抽象的名词,意思是说,如果“生生之厚”,虽在安全地方也难保安全,等于自寻死地;若是“善摄生者”,虽到危险地方也没有危险,所以说“无死地”。
    [演讲] 人类最大的问题就是“生”和“死”。什么是“生”?婴儿初出娘胎,由孩童到少壮,由少壮到衰老,由衰老到临终,这一段过程都叫作“生”。什么是“死”?人类在生的过程中,不幸得了绝症,无药可医;或碰到意外的危险,丧失了生命;或自己的天年已尽,身上生理机能自然停止的时候,这三种情况只要有一种发现,都叫作“死”。生就是生,为什么要说“出生”?因为本来没有这个人,后来无中生有,当某一时期从大人的肚子里钻“出”一个小人来,这种情况,就说他是“出生”。死就是死,为什么说“入死”?因为世上虽然有了这个人,但又不能永久的存在,将来必定要死,死后必定把尸骸埋“入”土中,年代长远,连枯骨也化为乌有,似乎是更深“入”地下去了,这种情况,就说他是“入死”。
    生人和死人同是一个肉体,凭什么现象认为他是活的或者是不活呢?这就要看他的肉体能不能起普通人应有的作用。如果他目能视,耳能闻,鼻能呼吸,口能说话、能饮食,手脚能动,大小便能排泄,这当然是活人;假使他的九窍四肢不能全部起作用,只要其中一两处还能够有作用,也不好说他是死人。人的身体,上七窍,下二窍,再加四肢,共有十三件东西,人在世上,全靠这十三件东西发挥它的本能,才有生活意味,所以说“生之徒十有三”。到了死的时候,也是这十三件东西表示它们都不能够起作用了,所以说”死之徒十有三”。人们为了生活关系,身体外部能动的机关就不能不动,如眼要看,耳要听,口要说话,手要操劳,脚要行走,凡身体外部有一次动作,内部精力必有一次消耗.有千次万次动作,就有千次万次消耗,人生数十年中。逐渐地把先天(胎儿在母腹中自受孕至成形的一段时期为先天,出生以后即为后天。)所禀赋有限的一点生命力消耗尽了,即使动作並未过分,但也不免于自然的死亡,况且人们欲望是无穷的,要追求生活上比较更多的意味,很难保不超过本身禀赋的限度,因此就不能终其天年而促短了自己寿命,所以说“人之生生而动,动皆之(“之”等于“往”) 死地亦十有三。夫何故?以其生生之厚”(即贪图生活享受太过分)。
    听说有很会护持自己生命的人(原文“善摄生者”),他在陆地上走,不至于碰到猛兽来伤害自己;他进入敌人军队中,不必要预备甲兵来保卫自己。尽管如此,犀牛也没有地方投掷它的尖角,老虎也没有地方施展它的利爪,敌人的兵器也没有地方容受它的锋刃。这是什么缘故呢?因为善于摄生的人,本身没有招灾惹祸的根由,灾祸就不会临到他自己身上;所以说他“无死地” (即是无自取死亡之道,不是说这个人决定不会遇到意外的危险)。
    本章原文自“出生入死”至“善摄生者”,韩非虽有解说,但嫌太简略,人不易懂,故此篇特补充其说,务使一般人都能够了解;摄生的“摄”字,从古到今,无人注意,故在前“释义”项下把摄生的四种作用全部发扬出来。自“陆行不遇兕虎”至“无死地”,《韩非子》解说最详尽,请看下面“引证”第二条。
    [引证] (1) 《庄子·大宗师》:“古之真人,不知说(悦)生,不知恶(读去声)死,真人,不知说(悦)生,不知恶(读去声)死,其出不欣,其入不距(拒),倫然而往,翛然而来而已矣”(翛,音消:翛然,谓心无系着。“出”和“来”皆指“生”言,“入”和“往”皆指“死”言)。《庄子·知北游》:“人生天地间,若白驹之过隙,忽然而已(谓时间疾速)。注然勃然(气聚而成形),莫不出焉:油然谬然(光阴如逝水),莫不入焉。已化而生,又化而死。”(以上引庄子二段,证明“出生入死”之义。)
    (2)《韩非子·解老》:”人始于生,而卒于死,始之谓出,卒之谓入,故曰,出生入死。人主身三百六十节,四肢九窍其大具也,四肢与九窍十有三者,十有三者之动静,尽属于生焉,属之谓徒也,故曰‘生之徒十有三’。至其死也,十有三具者皆还而属之于死,故曰,‘死之徒十有三’。凡民之生生而生者固动,动尽 (停止)则损也,而动不止,是损而不止也,损而不止则生尽(终),生尽之谓死,则十有三具者皆为死死地也(言九窍四肢都是将来死于死地之工具),故曰‘民之生生而动,动皆之死地亦十有三’。是以圣人爱精神而贵处静。此甚大于兕虎之害(言生生而动之害尤甚于兕虎)。夫兕虎有域,动靜有时,避其域,省其时(省是审察),则免其兕虎之害矣。民独知兕虎之有爪角也,而莫知万物之尽有爪角也,不免于万物之害。何以论之?时雨降集,旷野闲静,而以昏晨犯山川,则风露之爪角害之(此言得感冒病);事上不忠,轻犯禁令,则刑法之爪角害之(此言犯法受刑);处乡不节,憎爱无度,则争斗之爪角害之(此言私人仇恨);嗜欲无限,动静不节,则痤疽之爪角害之(此言患痈疽肿毒症);好用私智,而弃道理,则网罗之爪角害之(此言到处都是危险,如入网罗)。兕虎有域,而万害有源,避其域,塞其源,则免子诸害矣凡兵革者所以备害也,重生者虽入军无忿争之心,无忿争之心,则无所用救害之备,此非独谓野处之军也;圣人之游世也,无害人之心,无害人之心则必无人害,无人害则不备人,故曰‘陆行不遇兕虎’。入山不恃备以救害,故曰‘入军不备甲兵’。远诸害,故曰‘兕无所投其角,虎无所措其爪,兵无所容其刃’。不设备而必无害,天地之理也,体天地之道,故曰‘无死地’焉。动无死地,而谓之‘善攝生’矣。
    (3)《庄子·秋水》:“知道者必达于理,达于理者必明于权,明于权者不以物害己;至德者,火不能热,水弗能溺,寒暑弗能害,禽兽弗能贼(“贼”同“害”);非谓其薄之也(“薄”字本义作“迫近”解,不是厚薄之薄),言察乎安危,宁于祸福,谨于去就,莫之能害也。”(以上引《庄子》一段,证明“无死地”之义。)
    [质疑] (1)本章王弼注:“善摄生者,无以生为生(此根据《老子》第七十五章“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之义),故无死地也。器之害者莫甚乎戈兵,兽之害者莫甚乎兕虎,而令兵戈无所容其锋刃,虎兕无所措其爪角,斯诚不以‘欲’累其身者也,何死地之有乎!夫蚖蟺以渊为浅(杬,即鼋;蟺,即鱓,俗名黄鳝),而凿穴其中;鹰鹤以山为卑,而增巢其上,矰缴不能及(缴,音灼。矰缴即射鸟之短箭),网罟不能到,可谓处于无死地矣,然而卒以‘甘饵’乃入于无生之地,岂非生生之厚乎。”按此注分二段,上一段言善摄生者不以嗜欲累其身,故无死地;下一段言水族山禽因为贪求美好的食物而忘其身,逐入于死地。这样解释,也颇有理由,但与《庄子·达生篇》所谓“鲁有单豹(人名)者,岩居而水饮,不与民共利,不幸遇饿虎,饿虎杀而食之。”这件事有矛盾;像单豹隐居生活,如此淡泊,总不能再说他是“生生之厚”,为嗜欲而丧其生吧!王弼对此将何以自园其说?
    (2)王弼注:“十有三,犹云十分有三分”。这句话乍看很容易被它蒙混,仔细想来就发现一个大漏洞。照他这样算法,就是全人类中正在生的有十分之三;正在死的有十分之三;虽天年未终,但以生生之厚而短命死的,亦有十分之三;把这三类人合起来算,总数即十分之九,剩下的十分之一到哪里去了呢?老子既未曾说明,王弼也没有交代,岂不是漏洞吗!后世注家有人为王弼作辩护,说其中十分之一就是老子所谓“善摄生者”,这句话经不起核实计算,如果善于攝生的人,占人类总数十分之一,那么,像我国今日六亿五千万人口,其中的十分之一,就是六千五百万人,都应该称为修养专家了。这如何能讲得通?假使把摄生当作卫生讲,今日全国人民大搞卫生,其中十分之一懂得卫生方法並且能够实行的人,或许是有的;但老子所谓“摄生”,既不同于今日“卫生”之说,又更超出了古代“养生”术的范围,世间善于卫生的人未必都善于养生,善于养生的人未必都善于摄生,因此,“十分之一”就成了问题。一个“十分之一”既无着落,三个“十分之三”同时也连带的站不住脚;王弼注既不足信,后来注家根据王注的“十分有三分”而另标新义者,其说亦难以成立。
    (3)本章首句河上公注:“出生,谓情欲出于五内,魂定魄静,故生也;入死,谓情欲入于胸臆,精神劳惑,故死也。”我们不禁要问,情欲的根源究竟在身体里面还是在身体外面?如果情欲是从外面进来的,怎么能说出于五内(五内即五脏)?如果情欲是从里面发动的,怎么能说入于胸臆?大概注者意思认为情欲一定从外面来的,自己精神被外来情欲所扰乱,故不免劳惑;但情欲虽然可以进来,也可以出去,等它出去以后,自己魂魄就能够安静了。这种见解,好像人们犯了错误,不怪自己立足不稳,反说别人引诱之过,道理是否讲得通,也有疑问,总而言之,与“出生入死”的本义无关。至于王弼注所谓“出生地、入死地”,也未必符合《老子》本义,此处不再赘言。
    (4)本章第二、三句河上公注:“其生也,目不妄视,耳不妄听,鼻不妄香臭(即用鼻子的嗅觉,辨别是香是臭,这有什么妄不妄,此说可笑),口不妄言味(即不妄说,不妄食),手不妄持,足不妄行,精不妄施。其死反是(谓九窍四肢动作皆妄,与以上所说相反)。”此注看起来很平常,读者不大注意,若一研究,其中也有许多疑问。这些问題联系到修养方面,关于人们的生死大事,不能不详细讨论。
    第一问 “妄”与”不妄”以什么为标准?你说他身体上动作是“妄”,他自己认为是“不妄”;没有一个确定的标准,如何能够解决问题。古代孔夫子教他的门人颜渊,也说过“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这是儒家最著名的“四勿”教条,往日读《论语》的人,常被“非礼”两个字弄糊涂了。今看此注的“妄”字。也同、“非札”一样的费解。如果懂得什么叫“非礼”,自然知道什么叫作“妄”;“妄”的反面即是“不妄”,也就无须解释了。可惜儒家和道家这些教条所用的字眼都是抽象的,没有具体说明,学者只好空谈,不能实践。
    第二问先后关系:“生”和“不妄”哪个在先,哪个在后?人们是先要求“生”,而后身体上四肢九窍才“不妄”动呢?或是他本来就“不妄”动,而后才能保持他的“生”命呢?“死”和“妄”哪个在先,哪个在后?人们是预先知道自己不久要“死”,而后身体才任意“妄”动呢?或是他先有“妄”动,而后才至于“死”呢?
    第三问因果关系:“生”和“不妄”哪个为因,哪个为果?若说“生”为因,“不妄”为果,这就要问,凡是“生”在世上的人,他们的九窍四肢都“不妄”动吗?若说“不妄”为因,“生”为果,又要问,凡是身体“不妄”动的人,他们都能够得到长生吗?“死”和“妄哪个为因,哪个为果?若说“死”为因,“妄为果,这就要问,凡是将要“死”的人,身体决定要“妄”动吗?若说“妄”为因,“死”为果,又要问,凡是身体“妄”动的人,他们都决定要速死吗?
    孔夫子的学生颜渊,穷居陋巷,安贫乐道,切实奉行“四勿”教条,像这样人,一举一动当然是“不妄”的,但年龄不过三十二岁即短命而死。又,孔夫子的旧交原壤,自幼不守体法,年长更加放肆,母丧时登在树上唱歌,当然算得一个“妄”人,但寿命很长,孔夫子骂他“老而不死是为贼。”由此看来,“妄”与“不妄”对于人们的“死、生”并无关系。河上公注非但不合《老子》原文意旨,而且理论也脱离实际。注文的毛病就在“不妄”两个字,假使他当初作注时把“能”字代替“不妄”,如:“目能视、耳能听”云云,那就没有问题了。
    (5)关于“十有三”的注解,除了王弼、河上公两家而外,其他各家还有许多异说,他们所持的理由,都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免使读者厌烦,此处不再赘述。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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