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是楚国哲学家,道家学派的创始人,其思想体系中有着十分丰富的生态伦理思想,老子因此被今人称作是“生态文明的先驱”。美国当代著名人文主义物理学家卡普拉曾经指出:“在诸伟大传统中,据我看来,道家提供了最深刻并且最完善的生态智慧。”如果说在过去,道家生态伦理观的影响只限于中国,那么在人类文明交汇的今天,它便具有了世界性的实践价值和现实意义。面对中国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老子生态伦理观能够给我们以有益的省思与启示。 一、现实的省思: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 近年来,就世界范围来说,随着经济、社会、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人类干预自然的规模也日益扩大。有关调查表明:全球气候变暖、臭氧层耗损与破坏、生物多样性减少、土地荒漠化、大气污染等威胁人类生存的问题,当今世界面临的生态危机,可以说是人类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结出的恶果,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地球上适合人类居住的生活环境正逐步消失。 新中国成立以来,由于过分强调“与天斗与地斗”,忽视了对自然环境和生态的保护,忽视周边环境及其他物种的生存发展,给自然界造成了巨大的破坏,使中国生态环境问题日益尖锐,其危机和后果已显现并惩罚当代的我们。 先看严重污染的中国农村。中国科学院博士生导师蒋高明,自2005年来,带领一批批研究生一直在自己的家乡山东省平邑县卞桥镇蒋家庄进行生态农业实践,承包了约40亩低产田,办了一个生态农场。他们目睹了中国农村的很多变化,其中印象最深的是,这10年的生态农业实践中,中国农村的污染问题不但没有改观,反而越来越严重。由于普遍采取了违背自然规律的生产模式,同时城市垃圾大量进入农村,发达地区淘汰的产业在落后农村落地,因此,农村中出现了多种污染。他们通过调查,认为中国农村的污染主要表现在:令人窒息的臭味;地下水不能喝了;农药杀虫,结果害虫越杀越多;河流变成臭水沟;垃圾包围农村;得癌症的多了;尴尬的农村殡葬制度,等等。沸沸扬扬的“镉大米”牵出了土壤污染这个沉重的话题,土壤污染事关农产品安全,给超过13亿人口的农业大国带来了巨大的生存考验。有调查显示,我国受重金属污染的耕地面积已达2000万公顷,占全国耕地面积的1/6。据2011年的有关报道,中国土壤毒祸触目惊心,每年污染1200万吨粮食,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 次以汉江和水安全为例。大文豪苏东坡有首诗名《汉水》,其中有两句是这样的:“襄阳逢汉水,偶似蜀江清。”这是900多年前苏东坡所见到的汉水。汉水全长1500多公里,有三分之二的流长在我们湖北,我们需要认真思考与对待的问题是:未来我们是否依然能保证汉水清澈如昔呢?2014年11月,媒体报道,全国十大水系水质一半污染,湖北湖泊面积锐减、湿地萎缩,水安全问题正在构成中华民族的“心腹之患”。 再以长江三峡“猿”和长江水生物资源为例。最早写到“猿声”的当属南朝民歌《西曲歌·女儿子》:“巴东三峡猿悲鸣,夜鸣三声泪沾裳”;而在众多写三峡猿声的诗中,尤以李白的“两岸猿声啼不住”诗句更为形象生动,千古流传。清代以来,由于巫山毁林垦荒,猿在三峡日趋稀少。《巫山县志》有这样的记载:“自乾隆乙亥年后,四山开垦,山土松滑,大雨时行,土随水下,洞塞田淹,下坝、中坝汇为巨浸。”光绪年间,曾任江西道监察御史的赵熙(1867-1948年)《过夔州》诗:“李白乘舟别故乡,桃花绿水下瞿塘。如今两岸猿声少,不尽春愁落夜郎”。这说明19世纪末三峡还有猿存在,不过两岸猿声已稀少。20世纪以来,三峡自然生态环境被人类破坏愈来愈严重,造成恶性循环,最明显的是三峡如今几乎没有原始森林,猿类没有赖以生存的良好自然条件。加之人们无计划计育,人口稠密,人与猿争地盘,而峡江中轮船往来频繁,猿类不愿与人类为伍,斗不过人类,无奈,甘居为败,有的凄惨地死亡,有的悲伤地逃到云南等条件优越的地方“安居乐业”。从此,人们再也见不到三峡猿,误以猴鸣代“猿啼”,甚至连猴声也罕闻。 许多长江水生物资源现已濒临灭绝。旅美学者、作家袁劲梅《父亲到死,一步三回头》一书,写到其父亲——已故生物学家、原南京大学生物系教授袁传宓先生,生前一直为了长江的环境和动物的生存奔走呼喊。1977年4月开始,袁传宓教授带领南京大学四位同事开始奔走于长江沿岸,追随长江刀鱼洄游的路线。这是中国学者拯救长江刀鱼的首次努力。那时的江刀遍布长江沿线。现如今生态付出惨痛代价,作为“长江三鲜”之一的江刀已濒临灭绝边缘。袁劲梅在该书的封面上写道:“我必须告诉长江和长江边的不肖子孙我父亲的故事。我父亲到死对长江都是一步三回头。我希望等到人们总算懂得该向自然谢罪的那一天,会想起我的这些故事。” 从大气污染到水污染再到土壤污染,不夸张地说,国人的生存环境正在遭遇越来越严重的挑战。2017年2月,中国癌症中心发布了一组数据:2013年中国每一分钟有7人确诊为恶性肿瘤;城市人口罹患癌症的累计几率为35%,我们有1/3的几率将滋生出恶性肿瘤;我国40岁人口的癌症患病几率陡然提升,直至80岁,也就是有40年的高发病期;其中以肺癌为首的致死率高达54%……而权威研究资料告诉我们,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在大家享受到经济高增长恩惠的同时,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也随之而来,烟雾、燃烧木材或垃圾、汽车尾气、家装材料等都会向空中散发致癌物质,八成癌症都与环境有关,1/3的癌症患者因环境污染致癌。 中国生态环境形势严峻,中国党和政府明确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发表演讲时说:“中国明确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绝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我们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任务,给子孙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2016年1月5日,习近平在重庆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指出:“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把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作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项目的优先选项,实施好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水土流失及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退耕还林还草、水土保持、河湖和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等工程,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要用改革创新的办法抓长江生态保护。” 虽然现实是严峻的,教训是惨痛的,环保话题总是那样的沉重,但亡羊补牢,其犹未晚:发展再也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现实的省思,需要我们回望历史,从老子的生态思想中寻找智慧。 二、历史的启示:老子生态伦理观的当代价值 1.“天无以清”:生态恶化的警世恒言 人类的历史是在改造大自然的过程中不断进步的,但与此同时,人们在改造自然活动中也会带来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对此,老子在其著作《道德经》第39章中便提出了警告:“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废;神无以灵,将恐歇;谷无以盈,将恐竭;万物无以生,将恐灭。”陈鼓应译曰:“天不能保持清明,难免要崩裂;地不能保持宁静,难免要震溃;神不能保持灵妙,难免要消失;河谷不能保持充盈,难免要涸竭;万物不能保持生长,难免要绝灭。”老子应当是世界历史上对生态恶化提出警告的第一位思想家。 春秋时期,诸侯称霸,礼崩乐坏,社会动荡不已,政治体制出现了深刻的危机,传统的与巫史文化相关的天道观发生了动摇。一个著名的事例是子产论天道。子产是郑国著名的政治人物,当时占星家裨灶根据天象预言郑国将要发生大火,要求用玉器禳祭,子产批评道:“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何以知之?灶焉知天道?是亦多言矣,岂不或信?”认为“天道”玄远难知,与“人事”毫不相干,裨灶只是说得多了,才偶尔言中。子产的看法打破了人们对传统天道观的迷信。对“天道”的议论逐渐多起来,见载于《左传》《国语》,如说“盈而荡,天之道也”、“盈必毁,天之道也”、“天道皇皇,日月以为常”。“天道”一语的哲学意味越来越浓,成为巫史文化脱魅的具体表现。 老子是先秦天道观理性化的杰出代表,他也讲“天道”,但更多的是讲“道”。在老子那里,“道”已被提升为一个抽象的哲学范畴,他是中国宇宙论的开创者,以“道”为哲学的最高范畴。老子为何有关于生态恶化预见性的警示?这也是老子宇宙生成模式认识的必然结果,在老子看来,天地万物都是由道产生出来的,故《道德经》第39章“天无以清”那段话之前,老子先说:“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得一”即是得道,即第42章所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若人类违背了产生天地万物的这个根本的“道”,也就会导致与天、地、神、谷、万物及侯王相对应的“裂”“废”“歇”“竭”“灭”“蹶”等恶果。 可以说,2600多年前,老子即为后人发出了关于生态恶化的警世恒言。因此,老子生态伦理观首先给今人的启示是:守不住生态环境,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将面临老子所谓“裂”“废”“竭”“灭”的恶果。今天的我们要时刻不忘老子对生态恶化的警告,牢记“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发展理念。“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做好环境、生态预测与监测工作,防止生态恶化。 2.“道生万物”:尊重万物的平等平衡 在老子看来,不仅万事万物甚至连天地都不是宇宙的根本,它们都是由“道”所产生的,以“道”作为它们共同的本原。《道德经》25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陈鼓应译曰:“有一个浑然一体的东西,在天地形成以前就存在。听不见它的声音也看不着它的形体,它独立长存而永不休止,循环运行而生生不息,可以为天地万物的根源。我不知道它的名字,勉强叫它作‘道’,再勉强给它取个名字叫做‘大’。……所以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也大。宇宙间有四大,而人是四大之一。”道为万物之母,故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42章) 由“道生万物”老子又提出了他的生态平衡观。《道德经》77章曰:“天之道,其犹张弓欤?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自然的规律是拿有余来补不足,保持均平调和的原则。 老子视“道”为宇宙的本原,是天地万物所以生的总原理。“道生万物”“为天地母”表明了“道”具有宇宙本原的意义。道在老子那里,是最高的绝对本体,它既莅临宇宙万物之上,所谓“道莅天下”(60章),又存在、渗透、流行于万物之中,从而体现出老子道论的宇宙本体论特色。由此可见,这个“道”,既是万物之宗,又是万物之始,更是万象之源,它把天、地、人等宇宙万物都连贯成为一个整体,把思考的范围扩展到整个宇宙,树立了朴素的整体观念,并由此出发来审视人世间的各种事物和各种问题。按照这种观点来看,人本来就是自然的一部分,其本性当是自然而朴素的。“道”是人与自然存在的共同基础和共同本性,人和自然一样,都是“道”的产物,作为一个统一的宇宙生命体,两者同根同源。在老子所说的“四大”之中,人是四大之一,与道、天、地这三大之间是相互平等、彼此尊重、协同并进的。因此,人既不是自然的主宰者,也不是自然的依附物,二者应当是平等的。“道生万物”作为老子生态伦理观的基本思想,表现在人与自然关系上,就是把天地万物与人之间视为并列、平等的关系,要求人们放弃或改变以人类为中心的观念。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既承认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其生存与发展都来源于自然的给予与馈赠,不能脱离自然而单独存在,又强调人与自然之间应是统一、协调而非对立、紧张的关系。 “道生万物”“损有余而补不足”等道家思想,既超越人类中心主义又超越自然中心主义,而不是像某些现代环境伦理学一样,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它启示我们:天、地、人都是平等的,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要在人与自然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建立和谐、平等、共生的生态环境。 3.“道法自然”:生态规律的最早把握 道虽生化万物,覆育万物,却无丝毫私心要主宰万物,占有万物,而完全是自然而然,无心而成化。《道德经》言:“大道泛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功成而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34章),“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51章),“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17章),“希言自然”(23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25章)。 历来关于“道法自然”一句的释解,众说纷纭。自汉代河上公以下,宋葛长庚、元吴澄、明代焦竑,近现代的冯友兰、童书业、张岱年、任继愈、陈鼓应等,通常将这一句解释为“道自己如此”、“道无所效法”。王中江认为,“上述各家基本上大同小异地将‘道法自然’解释为‘道效法自己的自然而然’,认为在‘道’之外没有一个什么‘自然’需要道来效法”,这种解释是有问题的:“第一个问题是,‘道法自然’的‘法’字被省去了。……第二个问题是,这种解释把‘自然’看成是‘道’自身的东西”;产生这样的结果,是因为上述各家“不能想象最高的‘道’还需要去效法什么。既然‘道’是万物的根源,是世界的最高实在,怎么可能在道之外还有一个‘自然’需要‘道’去‘效法’?” 明白了“道”(“万物之宗”“万物之始”“万象之源”)与“法”(“以……为法”、“效法”)的意义,关键是如何解释“自然”一词?“自然”是道家思想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概念,为老子所首创。“自然”一词既不是名词也不是形容词,而是一个状词,它与现代人所常说的“大自然”不同。在“自然”一词中,“自”即“自己”,“然”的首要含义是“如此”“这样”,它包含了事物从产生、成长到消亡的整个过程,这一含义与西方哲学中的“存在”大致相当,即“自然”一词还寓示着万物自身就是它存在的原由、价值和意义。古希腊哲学家普罗泰戈拉曾说:“人是万物的尺度,是存在的事物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的事物不存在的尺度。”正是在这一意义层面,我赞同王中江对“道法自然”的解释,他说:“‘道法自然’的准确意思是:‘道遵循万物的自然’。” 在老子看来,作为域中四大的人、地、天、道,在这个依次递进的逻辑关系中,人、地、天、道所遵循的规律法则也应是一致的。人为大地所养育,以大地作为其遵循的准则,效法大地;由于大地顺承天道而运转不息,故人在以大地为师、效法大地的同时,还应该向天学习,顺承天道;又由于天地因道而生,两者均以道为其法则和本原,故人在尊天顺地的同时也要把道作为其法则来遵守,而道师法于“万物的自然”,以“万物的自然”作为其归宿。所以人法地的实质便是人法“万物的自然”,即效法“万物的自然”,把“万物的自然”作为自己的效法对象和行为准则,遵循万事万物(也包括现代人常说的“大自然”)生长运行的规律。在老子哲学中,“道”是形而上的最高实体,它是产生万物的本原,它怎么还需要去效法和遵循“万物的自然”呢?正如王中江所指出的,“这正是老子哲学的奥妙和智慧所在”;“老子哲学一方面思索的是形而上学的问题,这一问题主要是围绕‘道’与‘万物’的关系展开的;另一方面思索的是政治哲学的问题,这一问题主要是围绕‘圣王’和‘人民’的关系展开的。” 道家“道法自然”观念的核心内容即是通过“法天地”而体悟其中的“自然”之道以为人类所用。“自然”的原理是先在的,其功用通过相对性具体性表现出来,既独立于经验又具有经验的普遍性和必然性。“道法自然”指向万物“法自然”,皆以“自然”为本,因此,“人法自然”内在于“道法自然”这一命题之中。其主要目的有二:一是为人类安身立命,二是借以救治失性的病态人类。它启示今天的人们:在宇宙体系中,要尊重“万物”按照自身的本性自我变化、自行表现。 4.“清静无为”:生态伦理的实践诉求 “清静无为”是道家对待自然、社会、人生的基本态度和基本法则,其含义是清心寡欲,安静守一,顺应自然,不肆意妄为。老子说:“清静为天下正”(45章)、“我好静而民自正”(57章)。老子追求清静无为,“无为”是指顺其自然而不加以人为,与之相对的是“有为”,是指统治者强作妄为。“道常无为而无不为”(37章),“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64章),“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57章)。就是说,“无为”决非无所作为,而是不私为,不妄为,是按照事物的自然本性,因势利导地去做,无形中方能得到成功。“‘无为’不是说‘道’没有任何活动和作为,而只是说道的活动方式是不控制、不干预,目的是让万物自行活动、自行其事”。“无为而无不为”则是“没有什么事情做不成”。为此,老子又提出了不争、不先等观念,“为而不恃”(2章)、“为而不争”(81章)、“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67章)。 “无为”在本质上是一种伦理诉求。“无为”思想是老子《道德经》的核心思想,也是“道法自然”的具体化、实践化。“无为”也是一种行为规范,从内容上,要求不妄为,不他为,从实现途径上,要求“无事”“不争”。这在本质上是一种伦理诉求,一种自我约束,强调自制与自律的重要性。英国科学史家李约瑟博士关于道家“无为”的认识深中肯綮:“无为在最初原始科学的道家思想中,是指‘避免反自然的行为’,即避免拂逆事物之天性,凡不合适的事不强而行之,势必失败的事不勉强去做,而应委婉以导之或因势而成之。” 老子提倡“无为”,但并非主张消极地无所作为,而是要积极地循道而为。实际上,“自然”与“无为”是统一的,“无为”是“自然”在人生中的体现与延伸。“道”的基本运行方式即“无为”“自为”,道在万物的生发和演化过程中是无目的、无偏私,一心一意按照自己的方式运行的,万物也因而能够各循其道运行,宇宙万物在整体上形成一种和谐共生的状态。时下,我们有些干部为了表政绩、表功劳,违背自然规律地去破坏自然生态之美;一些地方政府乱上项目,热衷于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不但没有给老百姓带来福祉,反而劳民伤财,破坏生态。这种不尊重规律而胡作乱为的做法就是老子所说的“瞎折腾”,势必造成“天无以清”“地无以宁”“万物无以生”的恶果。与其这样,不如“无为而治”,做到“在宇宙体系中,‘无为’的‘道’遵循‘万物的自然’;在人间社会中,‘无为’的‘圣人’则遵循‘百姓的自然’”。 老子“清静无为”生态伦理的实践诉求告诉我们:为了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坚决杜绝实施掠夺自然、破坏自然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从治理之术和生态文明建设角度讲,惟愿我们的干部深谙道家“无为而治”的领导智慧,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作为。 结语:美丽中国呼唤生态文明 2017年11月18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第九部分“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必须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报告提出要“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习总书记号召:“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为保护生态环境作出我们这代人的努力! ” 现实的省思,历史的启示,建设美丽中国,发展生态文明,新时代,新征程,老子生态伦理观依然闪烁着智慧的光芒。 (湖北大学高等人文研究院吴成国)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