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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仙境 ——和谐社会

http://www.newdu.com 2018-01-02 道教之音 佚名 参加讨论
    各位善男子、各位善女人:
    讲经之前我们大家一起抱拳,各禀丹诚,恭迎三宝。
    一心奉请玉清圣境,大罗元始天尊。
    一心奉请上清真境,大罗灵宝天尊。
    一心奉请太清仙境,大罗道德天尊。
    恭望大道天慈,鹤驾鸾舆,降临法会。
     各位今日大家有缘,诸上善人聚会一处,这是阎浮提世界的大事因缘。我在这里讲经,讲哪一部经典呢?
    贫道仗太上之慈光,秉天尊之慧力和大家谈《道德真经》中的和谐智慧。仰启神光加被弟子,愿贫道今日所讲能上契圣心,下幅凡情。
    《道德真经》是玄门的祖经和圣典。是道祖运不倦的慈悲降授人间的一部真经,具有无上法力和不可思议的功德。
    道祖法语玄微,在《道德真经》向我们开示了宇宙形成的过程。道祖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道德真经·四十二章》)从这段经文可以看出宇宙万物都从大道演化而来,而万物所具有特征即有阴有阳,阴阳相互作用而达到和谐的状态。因此,和谐是宇宙万物自然存在状态。和谐如此重要,大道的特性之一也是“和”,道祖说:“知和曰常,知常曰明。”所谓“和”,就是指事物对立统一而处于和谐状态,“常”是自然规律。“知和曰常”是说明了事物对立统一处于和谐状态,这是一和种永恒的自然规律。道祖教人“知常曰明”,是说明了事物处于和谐状态的这种永恒的自然规律,就具有了大智慧。为什么道祖教人“知常”呢?因为“知常”了人们的一切行为都会自觉的遵循其自然,如果“不知常,就会导致妄作凶”的恶果。那么我们如何具休做到“知和”,“知常”呢?如何达到人自身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呢?让我们求法于道祖,在《道德真经》中我们都能求得最圆满,最究竟的妙法。
    构建和谐社会首先需要人自身的和谐,因为社会的和谐是需要人去构建的。如果人的自身都和谐,不是身体有病,就是精神不健康,或者身心俱患,这样是不能荷担构建和谐社会的重任的。那么我们如何做到自身和谐呢?道祖说:“含德之厚,比于赤子。毒虫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博。骨肉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朘作,精之至也。终日号而不嗄,和之至也。”(《道德真经·五十五章》)在这段经文中,道祖向我们开示了一个身心和谐的人所达到的生命状态。达到身心和谐状态的人“物莫之伤”,其“德”如婴儿般的纯真质朴,柔弱不争,自然无为,精全气和,守柔处弱。所以,我们要做到自身和谐就得奉行道祖在经中给我们的垂训,学习婴儿的纯真质朴,柔弱不争,自然无为,精全气和,使自己“复归于婴儿”。那是什么原因使我们丧失了原本的纯和之体了呢,而失去自身和谐了呢?道祖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道德真经·十二章》)这段经文道祖告诫人们凡俗的“五色”,“五音”,“五味”,“驰骋田猎”,“难得之货”,聋人双耳,乱人心志,使人本来纯和的身心失去了平衡。因此要回归到身心和谐的状态,道祖要求人们做到“为腹不为目”,即要节制贪欲,过一种简单、平静的生活,注重自己内在的品德修养,清心寡欲,一尘不染。道祖在《道德真经》第四十六章又指出贪欲对人们的危害。道祖说:“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这段经文告诫我们:没有什么罪比恣情纵欲更大;没有什么祸害比不知足(所造成的)更大;没有什么灾难比贪得无厌(所导致的)更大,如果能知足就是富有。因此我们只有抱住“见素抱朴”这个法宝,我们自身的和谐则不求自得了。晋朝有个叫石崇的,为人贪婪奢侈,在荆州做官时靠抢劫江中远来客商成了巨富。经常与晋武帝的舅父王恺比富,后来得罪赵王伦被收监,他以为最多不过是流放边远地区,等送到刑场才大梦方醒,说:“他们是想要我的家财。”押送他的人回答说:“你既然知道财多害命,何不早散家财呢?”石崇低下了头。
    有道是——
    山雀在深林筑巢,所栖不过一枝;
    老鼠在河中饮水,所饮不过满腹;
    人在万丈高楼之中,所卧也不过一间。
    请各位千万要记住道祖的金言法语:“罪莫大于可欲”,这是我们的护身之符,降魔之杵。
    追求人与社会的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重要内容。那么我们如何达到人与社会和谐呢?道祖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道德真经·八章》)道祖以“水”为喻“上善者”——具有利物、处下、不争之品德,所谓“不争”,指不争功、不争名、不争利。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功、不争名、不争利,是谓不争;水“处众人之所恶”(即处下)而不争功不争名、不争利,是谓不争。道祖教人“不争”,并非教人无动于衷无所作为,而是要法“道”自然不敢妄作。水的“七善”中道祖教人,居于处下的地位,避高趋下,不计地位卑微。人的心态,保持心静如潭水般的境界;与人交往,真诚友好,施恩不求报,与人不追悔;说话诚实守信而不欺诈;执政,善于清正廉洁,奉公守法;处事,善于发挥能力而知圆行方。善于把握天机,顺时应天而不安作。“不争”是道的重要特性,而水“具备之,故言水“几于道”也,因此效法水之不争、处下、利物、柔弱的品德,力行水之“七善”则人与社会即可达到和谐。“上善若水”这是道祖所赞叹的人生态度,也是道祖所鼓励的处世的原则。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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