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不断的对外输出,消耗了帝国的能量,反而降低了帝国自身民族的凝聚力。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在与教皇的反复斗争中,不仅使德意志失去了统一世界的美梦,还使得德意志民族本身发生了分裂。正如恩格斯所说:“罗马皇帝的称号和由此而来的称霸世界的野心使得民族国家不可能组成并且使德国力量在历次侵略意大利的征战中消耗尽了。”在欧洲国家中,德意志民族国家形成最晚,这与他们沉溺于建立“千年基督王国”的迷梦有关。 最后,宗教输出的政策也会造成信仰不同宗教的民族之间的冲突。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两大一神信仰的输出型宗教,很快就在中亚、南欧、东欧交汇了。认主独一的宗教观念和传播上帝福音的宗教使命,使其相交过程必然碰撞出激烈的火花。中世纪基督教与伊斯兰教冲突的顶峰,就是从1096年至1270年连续10次的十字军战争。“十字军东征”已经成为人类历史上因宗教冲突而导致民族战争的代名词,成为宗教狂热和民族非理性的见证,在两大文明体系之间留下了永远的痛。 吸附型文化传播模式与民族融合现象 宗教的核心要素是对超自然、超人间力量的信仰,持有不同宗教信仰的人们,出于宗教情感、利益纠纷,或多或少都会相互排斥。我国古代宗教具有众多的神灵,统治者虽然对外来宗教的神灵多持一种宽容的态度,但是这种宽容是以不伤害传统的“敬天法祖”的基本信仰为前提的。佛教初传中国,往往遭到“不忠”、“不孝”的指责,基督教不允许信徒在家中祭祀祖先、在官场祭祀孔子,故受到清朝政府的禁止。但是与一神教信仰相比,多神教信仰的排他性要小得多,只要在基本信仰方面不直接冲突,往往可以采用并行不悖的政策,寻求殊途同归的结果。魏晋南北朝时期,在儒释道激烈的争论中,经过出家僧人和信佛士大夫的反复解释,终于使统治者相信:佛教是“弃小孝而行大孝”,具有“阴翊王化”的特殊作用,佛教因此获得了合法地位。总之,信仰多神教的国家,一般倾向于一种吸附型的民族文化交流模式,对外来文化兼收并蓄。在我国历史上,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三大世界性宗教先后传入,祆教、摩尼教、犹太教等中亚地区的民族宗教也曾传入,均受到了礼遇。在西方学者看来,中国人在宗教上是一种“混血儿”。 多神信仰影响下的吸附型的民族文化交流模式,也反映在民族观上。中原的统治者想把周边的少数民族变为华夏,向落后民族传播先进的礼乐文化,即是“用夏变夷”。但是这种传播不是强制性的输出,而是依靠边裔四夷向中原文化的自觉靠拢。孔子在政治上提出了以“修文德以来之”为纲领的民族和平同化政策。 儒家“修文德以来远人”的吸附型民族文化交流模式,使古代中国成为一个诸民族自愿归附的文化中心,从而表现出一种文化“盆地”现象。我国古代的长城,是农耕民族与游牧民族的交界线,与西方历史相比,我国历史上两种生产方式的冲突也不少。但是宗教并非民族冲突的根本原因,物质利益的争夺才是民族冲突的本质。而且我国古代民族冲突的结果不是民族的分崩离析,而是在每一轮重大的民族冲突过后,都有一轮更高层级的民族融合。这种吸附型的民族文化交流模式,使北方的游牧民族经常侵入中原,而且有时候还会长期驻扎下来,建立以少数民族为主体的地方王朝或者中央王朝。可以说,我国古代地理范围的扩大和人口数量的增加,不是军事征服的结果,而是这种文化吸附的结果。 毋庸讳言,我国各民族之间也存在着利益矛盾,当矛盾尖锐的时候,也会发生民族冲突和战争。但是从整个历史看,冲突和战争是短暂的,和平与融合才是常态的。因为我国各民族之间文化、信仰、利益的共同性大于差异性,即使面对近代西方帝国主义的残酷侵略,中华民族也没有分化、瓦解,这除了中华民族自身拥有的强大的凝聚力外,没有因信仰因素造成的离心力也是重要的原因。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转自中国民族宗教网 (责任编辑:张宗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