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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义理之学的基础、结构、枢论与亮点

http://www.newdu.com 2018-01-02 道教之音 佚名 参加讨论
    ——《道教义理学综论》之一章(六)
    七、道教义理之学的特征与亮点
    道教是自汉代以来一直盛行于我国的一大宗教。在我国历史上,与儒学、佛教鼎足而立,并称“三教”。现在我国流传有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五大宗教,其中唯道教是在我国土生土长的宗教,其他都是外来宗教。正因为它是在神州的大环境中吸吮中华民族的人文乳汁土生土长的宗教,故而它具有着中华民族传统人文的内涵特质与外层表现特色。比如:
    (一)道教义理具有鲜明的民族性
    以“道”为根基,具有很强融摄性的道教,凝聚了我国古代诸子百家文化中的神秘主义思想因素,营构成了它五大部类的多元义理体系,鲜明地显现了它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紧密相关联。道教肇始于西汉成帝时齐人甘忠可传播太平之道,正式完成于东汉顺帝时沛人张道陵在鹄鸣山创立天师道(五斗米道)。它主要的思想渊源,最古是殷商时代的鬼神崇拜,继之是战国时期的神仙信仰及两汉的黄老道,是我国古代社会宗教意识的延续和发展。我国古代社会传统的宗教意识“天人合一”、“天人感应”,以及儒学谶纬之说、墨家天志明鬼、易学与阴阳五行说之变化论等神秘主义色彩较浓的思想,都是道教确立教理教义的泉源。道教在成长过程中,还吸取了巴夷少数民族的巫觋之风、古医药学、养生学、原始冶炼学、民间音乐、绘画雕刻以充实自己的教义。道教还依据我国封建社会传统的伦理纲常,制定清规戒律,形成自己的宗教道德;仿效儒家礼法,制定了自己的斋醮仪式。概言之,它的哲理乃取源于老庄道家之学,其养生方技之术则源于古代方仙家,其祭祀之仪则源于古代宗法宗教之礼乐文明,其象教之说摄之于《周易》之学,其社会伦理规范则取源于儒家之纲常,其持行之规戒则取源于古代墨家之风。如是等等,可以说道教义理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换句话说,我国传统文化也部分存载于道教义理之中。这种鲜明的人文民族性,是一接触道教便可以明显感觉的。
    在社会生活中,道教义理有着多种多样的表现形态,它围绕宇宙本源、神与人的关系、形与神的关系、仙境与阴曹、善与恶、因果报应、神的灵验等命题,在道功、道术、道仪等多方面论证道教的真理性。道教关键是用宗教观点论证“道”是宇宙本原,有巨大的能量和无上的权威,“道”决定宇宙的一切;人得到了“道”,也就可以自己主宰自己。宗教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它始终是不脱离社会、不脱离人群的,它对人们宇宙观、人生观、思想情感发生着强烈而深远的影响,教徒因共同的信仰、共同的心理和情感,自己会凝聚为一种社会组织实体,由松散的联络而结成为有严密组织系统、有自己严格纪律的教派或统一的教会团体。从而产生教职人员、教阶体制、共同的规范,有着共同的政治、经济利益,共同的命运与荣辱感,多方面与社会生活发生直接或间接的联系,也多方面影响社会生活。
    道教作为社会的意识形态及社会实体,不是僵化不变的,它与社会相应演变,同时也反作用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民俗,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发展产生影响。道教在我国已盛行近两千年,与我国社会生活有密切联系,而且已发生广泛而巨大的影响。有卷帙浩繁的《二十五史》及浩如烟海的史料记载在册,这是谁也抹煞不了的历史事实。我以为研究中国社会发展史,特别是文化思想史,不能轻忽对道教文化的研究,不能漠视道教底蕴及其表现形态的鲜明民族性,否则既不能全面地、中肯地认识我国社会发展的历史,特别是传统文化发展史,同时也不能正确认识和正确对待现在仍然盛行于大江南北、海峡两岸的道教,以及道教在社会生活中存在的多方面的问题。
    鲁迅1918年8月20日《致许寿裳》的信中说:“前言中国根柢全在道教,此说近颇广行。以此读史,有多种问题可以迎刃而解。”我以为这段话是卓识而深刻的,对我们很有启发作用。
    (二)独特的“仙道”,具有鲜明的“唯生”理念和寓“道”于“术”的特色
    道教是重视生命价值的宗教。一般说,人世是多灾多难的,有的宗教把人世比作苦海,人生是在苦海中挣扎,诱导苦难者把对幸福的想往寄托于彼岸天国,企望灵魂得救、来生幸福或进入永远极乐的境地,而道教的人生观则大不相同,认为能生活在现实世界是一种乐事,死亡才是最痛苦的。因而它主张乐生、重生,为生存而斗争,鼓励人们不屈服于天命,要循道修炼性命,争取延年益寿,最高理想是长生久视。这种重视生命价值的教义,也是道教一大特点。近代学者傅勤家在《中国道教史》中说:“儒畏天命,修身以俟;佛亦谓此身根尘幻化,业不可逃,寿终有尽;道教独欲长生不死,变化飞升,其不信业果,力抗自然,勇猛何如耶!”(见该书第214页)
    道教之“仙道”,本为战国时代的方仙家之遗绪,道教在形成与发展过程中,继承并拓展了其追求长生久视的术说,重视生命价值,强调“仙道贵生”,热情寻求能够使人长寿的方法和技术,构建了所谓道功道术的体系。从理论上讲,道教强调生道合一,形神相须,欲长生则必须安神固形,以性功修性,命功炼形。其炼养之术有外丹、内丹、服气、胎息、吐纳、服饵、辟谷、存思、导引、守一、行气、动功等等。俗话说,“道寓于术”、“道无术不行”,道教把古代社会的早期科技,特别是养生、健生术皆融摄进来,加以道教神秘主义性质的解释与发挥,从而使“术”从属于其“道”理,即以其义理驾御其“方法”与“众术”。故而显现出道教义理有“道”寓于“术”、“术”含“道”理,两者整合为一体的特征。我国现代著名学者冯友兰和英国著名学者李约瑟关于“道教是世界上惟一不太反科学的神秘主义体系”(见李约瑟《中国科技史》第2册《道家与道教·绪言》)的观点,便正是注意到《道藏》中包含有十分丰富和珍贵的古科技资料而引发产生的。
    (三)道教义理具有体贴人情和重视人与物之间紧密关联的“人本”因素
    道教积累的经典、道书,超过万卷,仅一部明版《道藏》便有5485卷,内容包罗万象。道教徒所追求的理想是两大境界:一是太平的世俗世界,物丰人寿,国泰民安,一切皆极大公平;二是美妙的仙境,与神相通,与道合一,长生久视,无穷幸福。道教徒仰慕这两种境界,也深知到达是艰难的、遥远的,甚至是不可捉摸的;但人们探索宇宙奥秘的本性、求取生存的本性、向往于美妙理想境域的本性,使他们满怀激情去追求,去经受磨炼。所以说道教徒的宗教态度既是务实的又是充满美妙理想的。
    道教对人世与自然的态度很明显,对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主张谦让、和谐、公平,希望没有战争、瘟疫、饥荒、动乱;对自然则主张和谐以谋生存,注重摄取自然之物的精华以自养,关注自然环境与人生的紧密关系,主张维护大自然的和谐与生物的均衡发展。道教崇拜神、仙、鬼,也热衷于祈求神仙来佑护世人,但是它的根本义理也并不诱导人们逃避现实世界,而是重人世,重积极入世,比如它重形体、贵生轻死、重自然物质、重实验实证、重建功立德等等。我以为道教的义理主旨都在呼吁重生,鼓励养生,追求长生,并且呼唤和善的人性与道义,期望建立永恒的和谐人间,这均显示它是看重人情实际的宗教。再者,我们从表面上看,道教崇奉神仙,俨然是“神本主义”;但是,只要略作探究,便会觉察到它在实际持行上是一种颇具“人本主义”精神因素的宗教。道教有着两大终极追求,一为“功德成神”,一为“养生成仙”。认为人能为社会建功立德,便可以成“神”;人能践行养生之道,便可以成“仙”。提出生道合一,长生久视都强调个人的行持,才是成“神”、登“仙”的基本的、决定性的因素。道教高唱“尊道贵德”、“积功累德”(《感应篇》)以及“我命在我,不属天地”(《西升经·我命章》),皆显示出强调“人本”而轻“神本”的思想。这都与它重生、重物、重实验的义理是紧密联系的。近代著名学者陈寅恪先生认为:道教“其中固有怪诞不经之说,而尚能注意人与物之关系,较之佛教,实为近于常识人情之宗教”。(《金明馆丛稿初编·天师道与滨海地域之关系》)此处所说的“近于常识人情”,便正是道教“人本”思想的根基。
    (四)道教独具的“天道承负”因果报应观
    除邪教外,凡具有正信的宗教群体,皆本着对世人劝善导善的愿念,虔诚地信奉着“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因果报应观念。我国流传的五大传统宗教(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亦皆如是。认为冥冥中有天神录人之善恶行为并严格地实行赏善罚恶的天律,因缘果报,秋毫不爽。以此为维护社会伦理道德与良好风尚的精神后盾。比如道教《太上感应篇》中说:“祸福无门,惟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是以天地有司过之神,依人所犯轻重,以夺人算。……夫心起于善,善虽未为,而吉神已随之;或心起于恶,恶虽未为,而凶神已随之。”《文昌帝君阴骘文》中说:“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永无恶曜加临,常有吉神拥护。近报则在自己,远报则在子孙。”然而,道教的因果报应观,还不仅如此,更有它将“善恶报应”与“天道观”相结合而独创的“天道承负”观。何谓“天道承负”!考,“天道”观念,殷周时已有之。《书·汤诰》:“天道福善祸淫,降灾于夏。”《国语·周语下》:“吾非瞽史,焉知天道!”(瞽史为掌吉凶、礼事的官吏)《左传·昭公十八年》郑国子产说:“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最初的“天道”包含着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是概括天体日月递照、列星随旋、四时代御、阴阳变易等的运行过程与规律;另一方面是以宗教观念对自然现象作人事吉凶祸福的推测。春秋战国时期,道家学说兴起,以“道”为本体,无为而自然循环;“周行而不殆”(《老子》第25章)的自然法则——道家的“天道”观便脱颖而出,在古义理体系中,以道家的“道”本思想褪淡了古殷周宗法宗教的“神”本思想。道教初创,崇尊“老子”,奉《老子道德经》为圣典,以“道”本论为核心营构其教理教义,道家的“天道”观自然被奉为义理圭旨。早期道教经典《太平经》中提出的“天道承负”报应观,其“天道”便正是道家的无为而自然循环的“天道”观。《老子道德经》:“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天道无亲,常与善人”,“天之道,利而不害”。这都是道教所说“天道”之来源。关于“承负”之说,道教《太平经》已有释解,卷三十九说:“承者在前,负者在后。承者,乃谓先人本承天心而行,小小失之,不自知,用日积久,相聚为多,今后生人反无辜蒙其过谪,连传被其灾,故前为承,后为负也。……负者,乃先人负于后生者也”。这种“承负”性的报应,乃源于天道循环。《太平经》卷十八至三十四:“一小周十世,而一反初”,“承负者,天有三部,帝王三万岁相随,臣承负三千岁,民三百岁。皆承负相反,一伏一起,随人政衰盛不绝”。善恶报应,皆听任天道自然循环,疏而不失。《老子想尔注》也说:“行善,道随之;行恶,害随之也”,“道设生以赏善,设死以威恶”。促使道教建树这种“天道承负”报应观的原因,在于传统的赏善罚恶的因缘果报观,往往在社会上出现疏漏有失的现象,行善者不得善报,行恶者不得恶报,甚而善者遭罚而恶者反受赏。《太平经》卷四十说:“凡人之行,或有力行善反常得恶,或有力行恶反得善”,使人“从是常冤”,蒙受无辜之苦。这当然会引发人们极大的迷惑不解,从而动摇、褪淡对宇宙主宰者能够公正赏善罚恶的信念。早期道教的义理营构者,正是针对这种社会人们心理上存在的迷惑,引据“天道”的自然循环,从时间的角度解释“承负”的必然到来,回答人们心理上的悬疑,从而也是弥补了传统善恶报应观在义理上的不足;当然也树立起了“天道承负”报应观的庄严与权威,为道教建树了独具的因果报应观念。
    (五)道教义理突出显现的亮点——以人为本的“生命”哲学和养生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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