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经》的和谐观
世界是人、社会、自然的复合生态系统,各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维持着整个世界的和谐。成书于我国东汉中期的《太平经》,又称《太平清领书》,是道教早期的重要经典。我国传统思想中的“天人合一”的基本命题和这个命题所表现的“体用一源”的思维模式,熔铸了一种独特的宇宙人生理论。汤一介先生称之为“普遍和谐观念”①。这种“普遍和谐观念”在《太平经》中至少包括四个层次,即自然界的和谐、人与自然、人与人、人自我身心的和谐,本质上体现为一种整体和谐观念。
一、自然界的和谐
《太平经》继承并发展了老子《道德经》“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②的思想,认为“元气”是物质本源,“道”是变化法则。“六极之中,无道不能变化。元气行道,以生万物,天地大小,无不由道而生者也。”③(16页)即是说,元气按照“道”的法则化生了天地人和万物。
《太平经》认为自然界的和谐是天地之性,“万物各自有宜,当任其所长,所能为,所不能为者,而不可强也”③(203页)。认为自然界的和谐与生态系统的平衡能使自然界万物化生和发展,即所谓“中和气得,万物滋生”③(20页)。《太平经钞》壬部就说:“太平气,风雨时节,万物生多长,又好下粪地,地为之日壮且富多,可能长生。”③(706页)认为自然界平衡,就会风调雨顺,土地肥沃,万物兴旺;如果自然界失衡,就会出现旱涝灾害,土地贫瘠,万物衰竭。《太平经》把人与万物的关系确立在以“生”与“养”为道之本性的基本原则之上。《太平经》说:“道者,天也,阳也,主生;德者,地也,阴也,主养。”③(218页)按照道主生、德主养的原则,《太平经》认为当万物都能各得其所的时候,这就是太平之世了;相反,当万物不能生养,人间的灾祸、积冤也就接踵而至。而且认为“欲自知有道德与仁否,观物可自知矣。”③(704页)如果“一物不具,即天统有不足者”③(383页)。
自然界是有规律的。《太平经》认为“天地有常法”③(177页),即“自然法”,它“不以故人也,是天地之常行也”。人们应该认识自然规律,进而尊重自然规律。“天性自然,不可欺矣”③(570页),当“观天地阴阳所为,以为师法”③(111页)。故《太平经》主张自然无为,即要顺应世界万物生长变化过程的自然本性,不以人为的强制方式去破坏这个过程的本来面貌,“顺之则吉昌,逆之则危亡”③(178页)。
二、人与自然的和谐
《太平经》认为人是在“道”的作用下禀天地之气而生。卷六十六《三五优劣诀》说:“夫天地人本同一元气,分为三体,各有自祖始。”③(236页)尽管《太平经》又认为“夫天地之性,人为贵”③(379页),“人者,最物之尊者,天之所子也”③(636页),是“理万物之长”③(88页),但人并不是可以为所欲为的,人不过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的职责是“助天生物,助地养形”③(248页)。
人依赖于自然界。《太平经》指出:“人命在天地,天地常悦喜,乃理致太平,寿为后,是以吾居天地之间,常骇忿天地,故勉勉也,天地不和,不得竟吾年。”③(122页)人的生命存在与自然环境密不可分,如果生态系统失去平衡,人就不能竟其天年。
《太平经》明确提出了“天人一体”③(16页)的命题,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这是《太平经》中人与自然关系和谐的理想状态,具体表现为万物无所伤,各乐得其所。《太平经》也看到了人与环境的相互作用,这就是“天人感应”。卷十八至三十四《行道有优劣法》说:“王者行道,天地喜悦;失道,天地为灾异。”③(17页)天人感应的中心内容是善恶报应思想,“地上善,即天上善也,地上恶,即天上恶也,故人为善于地上,天上亦应之为善;人为恶于地上,天上亦应之为恶,乃其气上通也”③(664页)。人们善待万物,即有善报;虐待万物,即有恶报。而且“善自命长,恶自命短”③(525页),即为善为恶,直接报应在个人生命的长短。《太平经》提出的“承负”说进一步指出善恶报应不仅应在自身,而且要流及后代。认为无论是个人行为,或国家政治都有一个善恶、治乱造成的承负问题。先人的功过,会给后人带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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