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和谐思想初探 和谐之道,生生不息。道教教义中蕴含着丰富的和谐思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独特精神资源。本文试从“与道合一,道性平等”、“身心和谐,逍遥物外”、“三名同心,无为而治”、“天人合一,太和万物”等教义中探析道教“和谐”思想,以期发掘道教文化资源,积极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是本文的立意所在。 一、与道合一,道性平等 在现代社会中,平等观念是核心的道德价值观之一。追求经济地位的平等、政治地位的平等、法律地位的平等、男女权利的平等、受教育机会的平等等等成为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而道教的平等观不局限于此,它是从道生万物众生道性平等的高度观照人间,由自我个体生命修炼的身心和谐,推演到社会平等治道太平,进而道法自然天人合一。这种平等思想,无疑对当代和谐社会的建构具有借鉴意义。 具体来说,在道教的宇宙论中,道生万物,天地万物是一个整体。从天地万物发生的本原来看,它们都源自同一个“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德经》42章)。由“道”分化为“阴阳”二气,“阴阳”二气相互作用而生出“冲和”之气,由它们再产生千差万别的天地万物。从天地万物的共性来看,“一阴一阳之谓道”(《周易》),“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道德经》42章),它们都含有“阴阳”,都是由阴阳二气妙合而成。正因为天地万物都源自于“道”,而“一切有形,皆含道性”,因此《庄子·秋水》篇中说:“以道观之,物无贵贱。”南华真人庄子这种众生平等的观念,揭示了人与人、人与自然界万物之间的一致性、共生性。 从生命修炼的角度来讲,“以道观之,物无贵贱”。既是道教极其重要的修炼指导思想,也是性命双修、得道成仙后的一种真实体验。道教认为,不仅人能够得道成仙,其他动物“凡有七窍者皆可成仙”,甚至植物山石等等万物有灵,皆可成精成神。其修炼的终极目标,虽有神仙品位高下的区别,但都必需与道合一,因而道性平等。 道教“仙道贵生”修炼观也体现了生命的和谐。生,即生命存在之意。《周易》中说:“天地之大德曰生”,认为“生”是天地从“道”那里禀受的最大的德性。关于“生”与“道”的关系,《老子想尔注》说:“生,道之别体也”,“生”是“道的表现形式。”道不可见,因生以明之;生不可常,用道以守之。若生亡则道废,道废则生亡。生道合一,则长生不死。(《太上老君内观经》)认为道因生而明,生守道而常。主张通过炼养形体、虚心安神,“要常养神勿失生道,长使道与身相保,神与生相守,则形神俱久矣。”(《元气论》)从而达到生命和谐,生道合一,长生久视。 二、身心和谐,逍遥物外 在道教的生活方式中,修道者尤其注重身心和谐不为物役。 内丹修炼中的“性命双修”原则,即强调身、心的和谐。“性”指人的灵明慧觉,即心性;“命”指人的气血生身,即生命。“性命双修”就是要同时进行心理和生理的炼养,使精神生命和生理生命共同健康长生,达到身心和谐。被视为“玄门日诵功课”的《清静经》就主张由“清”、“静”入手,去除心身之囿缚。但是由于“人神好清,而心扰之;人心好静,而欲牵之”,所以主“静”之功,在于遣欲澄心,“常能遣其欲,而心自静;澄其心,而神自清”。自然六欲不生,外尘不染,心不为形役,身不为外囿,逍遥于物外。 在社会生活中,道教还讲求心物和谐,不为物役。主张人类不能被自己创造的知识、财富和权势所迷惑和役使,不因贪图名利和物质享受而使欲望无限膨胀,以至丧失了内心的和平安宁和淳朴本性。因此,用形象的比喻说“身如藕根,心似莲花,根在泥而花在虚空矣”(《重阳立教十五论》),冀求“心明于物外”,入世而超世。 道祖老子针对现实生活中那些奢侈的物质生活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指出“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道德经》12章)主张摒弃声色之娱,而保持宁静恬淡的生活。同时还指出:“名与身孰亲?芽身与货孰多?芽得与亡孰病?芽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因此,需要“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则“可以长久”(《道德经》44章)。既然天地万物都有自己的限度,人的行为就应当有所节制,人的欲望就应当有所满足、有所克制。“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道德经》55章)这都是不符合“道”的,因此身心不宁。 身心宁静还须“和其光,同其尘”,具有“玄同”的智慧。老子《道德经》第56章云:“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为玄同。”“挫锐”、“解纷”、“和光”、“同尘”,而达到“玄同”的境界,即“道”的境界。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我们知道尖锐的东西是容易断折而不能长保的,把尖锐的地方磨去了,可以避免折的危险。世俗社会中,事物和人们的认识都有相对的一面,人们的是与非、真理与谬误没有绝对的标准,所以庄子提出“不遣是非,以与世俗处”(《庄子·天下》)。庄子所说的“不遣是非”并不是处世态度上的无原则立场,而是“和之以天倪,因之以曼衍”(《庄子·齐物论》);“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而不傲睨于万物。不遣是非,以与世俗处”(《庄子·天下》)。要求学道之士不露锋芒,消解纷扰,含敛光耀,混同尘世,“处富贵不自大,成功名不自居,广文学不自有,得宠爱不自显”。如此做到“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道德经》49章),则可以大成若缺,大盈若冲,大直若曲,大巧若拙,大辩若讷,达到“玄同”的境界。这样,就能够消除个我的固弊,化除一切的封闭隔阂,超越世俗偏狭的人伦关系的局限,以开豁的心胸与无所偏见的心境去对待一切人和物,而做到不为物役,身心和谐。 三、三名同心,无为而治 “太平世道”的社会政治思想,是道教追求社会和谐的理想。《太平经》卷18至34《和三气兴帝王法》以“三名同心”表达了治国之道中的和谐理念:“元气有三名:太阳、太阴、中和。形体有三名:天、地、人。天有三名:日、月、星,北极为中也。地有三名为:山、川、平土。人有三名:父、母、子。治有三名:君、臣、民。”认为自然界与人类社会各层次的事物,皆包含阴、阳、和三种基本要素,合而构成一物,故名三名同心。只有阴阳相须、以和为贵,万物和社会才能有序和谐。 就治国太平而言,以中和之道,君、臣、民三者和谐共处,君明、臣良、民顺“三名同心”、“三气悉善”,是太平长治的根本条件。“君导天气而下通,臣导地气而上通,民导中和气而上通”,君、臣、民三者相得,上下相通共成一国,主张帝王当行道德,黜刑祸,理政应法天地、顺自然。还强调君阳臣阴,应依阳尊阴卑之则,各居其位。阳盛则阴衰,君盛则臣服。阴、阳、和三者相通,道乃可成。“天下立平不移时”,方可达太平盛世。《太平经》追求的理想世界就是无灾异、无病疫、无战争,君明臣贤,家富人足,各得其乐三名同心的太平世界。 “无为而治”是治国安邦和谐的重要方略,也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老子讲“为无为而无不为”,说的是以“无为”的原则去“为”而达到“无不为”的效果。“无为”主要是顺从天地自然之道,尊重历史规律,不妄为,不恣意行事,不用过多的法令条规强制约束,否则会适得其反。即“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道德经》57章),“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道德经》75章)。因而,“治大国若烹小鲜”(《道德经》60章),意谓煎小鱼时不可乱翻,否则会把鱼弄碎。治理大国也一样,如果玩弄权术,频繁扰民,会造成国家混乱。为政者要像天地那样无私,“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道德经》2章)。“无不为”,即在遵从自然规律历史规律的前提下更高境界的无所不为、大为。“爱国治民,能无为乎?芽”给老百姓一个宽松自由的环境,无苛政之苦,无重税之忧,人民安居乐业,自然达到“为无为,则无不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