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在日益紧张的社会生活中,人们越来越多地憧憬道家的‘返朴归真’思想,回味道学的文化韵味,以改造充实丰富多彩的现实人生。”①道家始祖老子所著的《道德经》中,便蕴含着丰富的“返朴归真”思想。下面,笔者引经据典从“返朴归真”的含义、缘由、途径及意义等方面展开论述。 一、关于“返朴归真”的含义 首先,我们弄清“返朴归真”之“朴”“真”的含义。(道祖)老子《道德经》第三十二章中说:“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这里(道祖)老子用“朴”来说明无名无形而浑沌未分的“道”的原始状态。在(道祖)老子看来,无形无名的大道,在化生宇宙万物之前是处于浑沌未分之状态的,所以称之为“朴”。②毫无疑问,此“朴”者,真也,善也,美也。(道祖)老子所说的“道”为至朴之“道”,同时亦可说是至真之“道”或至善之“道”或至美之“道”。盖彼此密不分也。③ 此外,我们从15章“敦兮,其若朴”,19章“见素抱朴”,28章“复归于朴”,以及37章“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和57章“我无欲,而民自朴”这些经文中,其“朴”可解释为——“质朴,敦朴”④、“本真,本性”⑤等义,是(道祖)老子理想社会与理想人格之最一般的阐述。 关于“真”的含义。在“返朴归真”中,其“真”与“朴”同义。盖:此“真”者,指自然的本性。此自然的本性,毫无疑问是“真实”⑥的;而真实的自然本性,毫无疑问又是质朴的(或朴实的)。 不仅“真”与“朴”同义,而且“归”与“返”亦同义。《庄子•秋水》中曰:“谨守而勿失,是谓反其真。”此“反”(“返”)即“归”也。“反其真”即“归其真”,亦即回归或回返到人的最初的自然本性。 (道祖)老子教人法“道”之“朴”或法“道”之“真”,旨在劝诫人们——为人要质朴敦厚,不要文饰诈伪。换言之,即保持人的自然本性,反对人性的扭曲和异化。如《道德经》第十五章中描写“古之善为道者”,其为人“敦兮,其若朴”。这就是说“善为道者”为人敦厚质朴,⑦像未经雕琢的木材一样。 在(道祖)老子《道德经》中,“返朴归真”的含义一般认为是关于品性修养的原则。⑧(道祖)老子(包括先秦道家)的“返朴归真”的思想,对后世道教产生了非常重大的影响,道教继承和发挥“返朴归真”这一观念加以宗教化,作为其修道长生的重要途径,从而成为道教的重要教义。这就是说,道教“返朴归真”的这一重要教义,就是源于(道祖)老子的《道德经》。所谓“返朴归真”,就是指通过修“性”,返归到质朴纯真的本性,如同“木材”——原始未化而质朴,如同“婴儿”——“无知无欲”而纯真;通过炼“命”,返归到神全、气足、精固的生命本真,如同“婴儿”——至柔,如同“赤子”——精之至、“和之至”⑨也。概言之,即通过修养和修炼使其心性和生命返归到质朴纯真并神全、气足、精固的初始状态。⑩ 二、关于“返朴归真”其缘由 关于“返朴归真”其缘由,亦即为何要返朴归真?(道祖)老子之所以教人要“返朴归真”,其缘由,笔者认为主要有如下几点: 第一、缘于(道祖)老子“返朴归真”的哲学思想。众所周知,太上(道祖)老子特别重视矛盾的转化。这是因为其哲学的归结点具有返本复初的思想。(道祖)老子认为“反者道之动”[11]。“反”在“反者道之动”这句经文中,其涵义有两个方面:一、相反,指事物向着自己的对立面转化;二、返回,指事物的运动返回到起始的本质存在(注意:不是起始的存在状态)。(道祖)老子告诉人们:向着自己的对立面转化(或言循环往复)是“道”的运动法则,换言之即“道”所表现的一种规律。这一思想见于十六、二十八章中。 如第十六章中云:“万物并作,吾观其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道祖)老子从万物“归根”、“复命”的自然现象中得到启示,指出“虚”“静”是万物生命的本源(“根”),同时又是万物生命的自然本性(“命”)。万物最终都要回归到“虚”“静”的生命本源(“归根”),都要复返到“虚”“静”的自然本性(“复命”)。因此,(道祖)老子教人效法之,以返本复初。人应该怎么去做呢?(道祖)老子希望人们“致虚极,守静笃”[12]意即:达到心境空明的极度,保持心境宁静的顶点。因为在(道祖)老子的宇宙观中,“虚”“静”是宇宙万物的本原——“道”——的最初状态。倘若人能效法“道”的“虚”“静”之体性,则与“道”同一体性也。“道”的体性(或特性)体现于人谓之“德”。“德”者得也,谓得于“道”果也。 第二,缘于人们舍本逐末而远离大道。无形无名的大道,在化生宇宙万物之后,其质朴的体性仍蕴含于万物之中。因此,天地间之万事万物其始初状态都是自然而素朴的。人也是如此,即人原初的本性是质朴纯真的,与“道”的体性是相似而接近的。所谓“人之初,性本善”也。但由于落入“红尘”而受社会不良氛围的影响,由于自身意志薄弱而难以抵御声色名利的诱惑,因此逐渐蒙蔽了原初质朴纯真的本性,同时也消耗了“精之至”(即精气充足)与“和之至”(即元气淳和)的原有的生命元真。有些人其生存状态可以说是——欲望在膨胀,生命在萎缩。因此(道祖)老子他老人家心怀慈悯之心,教导人们“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即教人返归到婴儿般之至柔,以及“精之至”、“和之至”的生命元真状态;劝诫人们“复归于婴儿”、“复归于朴”,即劝人复归到婴儿般天真无邪的纯真境界,复归到木材般原始未化的质朴境界。 三、关于“返朴归真”的途径 关于“返朴归真”的途径,亦即如何“返朴归真”,其主要途径大约有如下几点: 其一,反对人性的扭曲和异化。为了防止人性的扭曲和异化,(道祖)老子主张“绝圣弃智”。盖“圣”“智”(即不正当的聪明智巧)产生法制巧诈,而用法制巧诈来治理国家,就会成为扰民的“有为”之政。如果抛弃这种扰民的“有为”之政,人民就会得到百倍的利益。 为了防止人性的扭曲和异化,(道祖)老子又主张“绝仁弃义”。(道祖)老子主张绝弃当时流行于矫揉造作的、不自然的、虚伪的所谓“仁义”,[13]旨在回归于自然之“大道”。这样,民众才能恢复自然淳朴的孝慈天性。 为了防止人性的扭曲和异化,(道祖)老子还主张“绝巧弃利”。“巧”,技巧。这里的技巧,不是指制造先进生产、生活器具的技巧,而是指制作“奇物”以供权贵玩赏或牟取利益的技巧。换言之,即指不正当的技巧。“利”,这里指贪图奇物之利,亦即不正当的利益。由于“人多伎[技]巧,奇物滋起”[14],又由于人多贪“奇物”(即“难得之货”)之利,因此要“绝巧弃利”。“绝巧”而“弃利”,亦即“不贵难得之货”[15],“不贵难得之货”,从而“使民不为盗”[16]。简言之,即杜绝不正当的技巧,舍弃不正当的利益,这样人们就不会起贪图占有之心,从而盗贼就自然不会出现。 总之,在(道祖)老子看来,“圣智”、“仁义”和“巧利”这三者全是巧饰的,违反了人性的自然,因此主张“见素抱朴,少私寡欲”,固守自然淳朴的天性,以达到“我无欲,而民自朴”[17]的理想境界。盖:绝弃“圣智”、“仁义”和“巧利”,是(道祖)老子对执政者的劝诫,亦即(道祖)老子治理社会的政治主张。(道祖)老子“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的主张用于“治国”可能难以实施,但用于“治身”却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这是毫无疑问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