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引论 -今次报告,内容是讲《生命存在与心灵境界》第二十二章「我法二空境」(上 )全章(共三节)。本报告讨论唐先生心灵九境哲学中的第八境我法二空境的部 分义理,主要包括佛教哲学中的破人我执、法我执及因缘等观念。 -在讲述唐先生对佛教上述观念的讨论之前,先交代唐先生对心灵第八境的说明 。 -唐先生以为,心灵第八境亦是超主客观境,∵此境能反映出人的精神境界能超 越客观的事物与主观的经验知识的限制,而达到主客圆融的境界。 -第八境与第七境(归向一神境)的主要区别: /归向一神境-依于心灵自下而上(由有主客观对立的经验层而上升为主客圆 融的超越层)的提升,肯定一在主体之外的统合主客体的上帝的实体。 \我法二空境-破除心灵对主客观世界的种执着,由此升进为一超越主客的涅 盘世界。 i.e.两者俱属超主客观的境界,但前者重在肯定主体以外的上帝,但后者则重 在破除主体的执着而显示出涅盘世界。 -唐先生这里言两境之分别,亦即一般言基督教是他力宗教,而佛教是自力宗教 的分别。 /他力宗教-宗教的最高目的必须依赖主体以外的力量而达致。以基督教来说 ,即人有原罪,而后者单凭自己的努力不可以得到救赎,必须靠上帝恩典才可以 使到救赎。 \自力宗教-宗教的最高目的只须依赖主体自己的力量而达致。以佛教来说, 即人有无明,但后者单凭自己的努力而可以得到解决,不须靠外在的力量,甚至 不须靠佛,依唐先生的说话来说,是人是依佛之道而非依佛本身来得到解脱。( 《生命存在》二十二上P.89) 二 略释佛教的缘起性空义 -在《生命存在》二十二上里,唐先生详细讨论到佛教的中心义理──「缘起性 空」的观念(依唐先生的用语,是「人我执」、「法我执」、「苦痛烦恼」及「 因缘」等义)。∴在讲述其观点之前,先简单解释「缘起性空」一观念,使大家 对唐先生的讨论更易于掌握。我的解释大抵依牟宗三先生的说法,而稍加发挥。 -「缘起性空」此观念是佛教各宗所共同承认的基本观念,它表示中印佛教各派 的一个普遍的原则(佛教称「共法」)。 -此原则包含了两个同一命题/语句(identical proposition / statement): /缘起(又称「缘生」)-指一切事物都是由条件所组成的。 /缘-因缘,即因果或条件 ╲起-生起,产生 ╲性空-指一切事物都是无独立实在性的。 /性-自性,即独立实在性 ╲空-副词,表示否定之义 -两个命题的意义其实是相通的,意思是说现实的人像宇宙其它一切事物那样, 偶然的、变化不居的、被决定的、不能自我主宰的,整个世界如幻如化。于此, 可说人生的本质是痛苦的。 -「缘起性空」的观念,亦可以通过原始佛教所说的「三法印」(三个体证佛法 的道理)来说明:「诸行无常,诸法无我,众生皆苦」i.e.所有现象都是变化无 常的,所有事物都是没有自我主宰性的,一切生命都是痛苦的。 -佛教所说的人生的痛苦,可以通过人类日常生活中的生、老、病、死,以及种 种不幸和苦难等现象来体会,e.g.非典型肺炎的侵袭;亦可通过人的欲望的不能 绝对地被满足而说明,e.g.人对计算机的欲求。 -∵佛教以为人生的本质是痛苦的,∴人生的目的在于使人的精神超越痛苦而得 以安顿,这就是佛教常说的「觉悟」。→佛教各派的基本的共同精神可说是一种 舍离/离苦的精神,是一种出世意识浓厚的思想。 三 唐先生论有情生命的苦痛烦恼 -唐先生阐发佛教的性空义,特别着重从人的现实生命的偶然性方面说明。 -他以为,人之所以有苦痛烦恼,是由于人的生命生活要求其自身的相续存在。 人的要求相续存在,都是求于未来的。然而,未来非现实上所已有,而只是可 能的有,但此可能的有,在意义上等如可能的无。 ∴由于人要求相续存在,但后者只有偶然性而没有必然性,故会感到烦恼与痛 苦。 唐先生这里的说法较抽象、理性,但其实亦可从较具体、感性的角度来了解。 e.g.人遭遇自己的即将死亡,会有到极大的孤寂、空虚感,一切美好的人和事仿 佛一下子消失,我们不能再加以把握。 -唐先生以为,这种以为人的存在只有偶然性的思想,与基督教的人是有限性的 存有的思想表面相近而实际不同: /基督教-先肯定上帝为无限的存有,依此便有人是有限的说法;唐先生以为, 这是一种未能正视现实有情生命的苦痛烦恼的思想;是对有情生命的苦痛烦恼失 去同情共感后的一套麻木不仁,傲慢不敬的思想。 \佛教-人直接通过现实生命的同情共感而把握苦痛烦恼,后者并非外在的加施 于生命在在上的一性质。 四 唐先生论有情生命的愿欲与佛陀的悲愿 -依唐先生,一一有情众生对未来之愿欲,亦可说其自觉或不觉的目的。这些目 的因人而异,且可互相冲突;但无论如何,这些愿欲俱不能达致,故形成人的苦 痛烦恼。 -唐先生以为,基督徒主要以基督教的目的论来解决人的苦痛烦恼,其主要义理 为:宇宙有一共同的大目的,即人的目的是光荣上帝,故无论人如何有苦痛烦恼 ,若能信仰上帝,便能得到救赎。 唐先生质疑基督教这种观点,以为是不能正视人的苦痛烦恼的态度,而且,亦 有种种理论上的瑕纰,主要为:上帝创造宇宙万物若有特定的目的,则人的意志 不可说是自由的;上帝若为其显自身的光荣而创造世界,而令有情生命有种种苦 痛烦恼,则祂是自私的、不仁的。 -就解决人的苦痛烦恼而言,唐先生较认同佛教的观点,这是从佛陀的悲愿方面 来立论的。简言之,佛陀要人一方面正视人自身的苦痛烦恼,并以佛教教义和修 行方法来解脱,另一方面,亦要发大悲愿,普渡众生。 -与基督教不同,佛教的解脱并非靠外力,即上帝的救赎,而是靠佛陀所体验和 设教的道,这种解脱之道虽宣之于佛陀之口,但却是有情众生所能体验和奉行, ∴是一种不待他人的自救之道。(这种观点,若依佛教的用语来说,是依法不依 人。) 五 唐先生论去我法之执 -佛教以为,人之所以有苦痛烦恼的真正原因,是由于执着,后者再分两种:我 执(亦称人我执)和法执(亦称法我执)。我执即执着经验意义的主体,以为有 常、我、乐等自性;法执即执着经验意义的客体,亦以为有自性。 -佛教之破我法二执,与基督教之超越经验意义的主体与客体的目的相同,但其 方法却不同。 -在基督教,人是通过肯定一超越经验意义的主、客体的上帝而破除执持经验意 义的主、客体的成见。依唐先生,这种方法并非破我法二执的最佳方法。主要原 因是: 1. 上帝的肯认对破执来说是不必要的,∵肯认上帝虽可令人通过比较知经验意 义的主、客体的不足与限制,这虽有其好处,然而,却是不必要的,因为如能直 接从生活中体验,亦可把握我法执着的封限。另外,当人一旦能破除我法之执时 ,上帝的信仰亦变得无意义。 2. 人之肯认上帝有时可造成一更大的我执,∵有时经验的自我迷执虽破,但人 可以执持上帝为一更大的经验自我(大我)以代替自己(小我),故祈求此大我 ,应许自己的欲望希求等→将经验自我加以膨胀,形成更大的妄执。 i.e.一些庸俗的基督徒,他们相信上帝是因为想得到永生等奖赏,并满足自己的 欲求。 -唐先生发挥佛教的教义,指出我们可通过因缘(即上述的缘起)的观念而直接 讲破执之道:若能把握事物皆依因待缘而起,则知道一切事物并无常、我、乐等 自性,则可以去除对事物的执着。e.g.了解到人的地位、财产、知识等表面上为 我所拥有的事物的条件着不存在,则这些事物亦不必属于我,由此可消除对这些 事物的执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