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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什么要爱国?(3)

http://www.newdu.com 2018-01-06 光明日报 佚名 参加讨论

    爱国主义是一种高度的责任
    国人有在自己国家生存的权利,同时也有为自己国家应尽的义务。这是因为,在世界上还存在国家的情况下,我们是属于自己的祖国的,接纳和享受着祖国给予的一切,祖国养育了我,我就应该回报祖国。这正如子女和父母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责任一样,是不言而喻的:家人须爱家,国人须爱国。如果说个人的一切都依存于祖国,那么,祖国的繁荣也需要国人出力出汗、献计献策乃至自我牺牲。因此,热爱祖国是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个人作为国家公民和民族一员的角色及其应该承担的义务,是爱国责任的客观事实根据。如果仅仅把爱国主义看作是人们对自己利益的关注或是对祖国的朴素感情,就难免流于庸俗和浮躁,在一定条件下就容易走向反面,蜕变为叛国、卖国或者愚忠、国粹主义和狭隘的民族主义。只有把爱国同时也看成是国民的应尽义务和道德责任,是个人与祖国关系的必然要求,才是对爱国主义的道义理解,才是有觉悟的主人翁意识的表现,才是一种光荣的使命和崇高的精神。
    爱国,不仅是人们自然性的物质需要,更是由于体现着人类本质属性的社会性的精神需要。当人们作出爱国言行、进行道德选择的时候,追求的不只是物质的需要,更重要的是思想的充实、感情的抒发、意志的磨炼、信念的实现、精神的健康和心理的愉悦即良心的满足。这种社会性的精神需要,使得人们义无反顾、责无旁贷地为祖国尽职尽责、自我牺牲。可见,对祖国的责任感是人的社会本性发展和深化道路上的一个重要标志。人们在履行爱国主义义务的行为活动中获得理解、尊重和完善。可以说,履行爱国责任是人走向道德完善的基本途径和重要表现,是衡量人格品行是否完整、高低优劣和有无尊严的重要标准,也是人之为人的起码品质和道德底线。如果一个人连热爱祖国的觉悟都没有,那就更不可能产生为其他道德目的而自我牺牲的动机和行为,也就丧失了最基本的人格德性,甚至沦为民族的败类。古往今来,彪炳中华民族史册的,无一不是忠诚的爱国者。他们之所以能做出一番事业,使自己的人生有价值、有意义,根本原因在于对祖国和人民有一颗滚烫的赤子之心和一种强烈的责任意识。历史事实表明,一个人的巨大成功果实,往往挂结在爱国主义这棵常青树上。
    爱国主义更是一种执著的行动
    只有把爱国之心体现为报国之行,热爱祖国才不会成为一句空话,才能落到实处。爱国,就必须行动起来,用自己的头脑和手脚进行社会实践,通过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对祖国做出贡献:和平时建设祖国,战争时保卫祖国,动乱时维护祖国。有史以来,成为世人典范的仁人志士、真正的爱国者,无一不是用自己的行动高高举起了爱国主义的旗帜。
    今天,投身到进一步深化和拓展的改革开放的宏伟实践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事业中去,逐渐完善自我并且超越自我,为人民服务、为民族争气、为祖国争光,使祖国独立自主、团结统一、繁荣富强、民主文明、安康和谐的盛世不断延续发展,是新时期爱国主义最根本的行为要求。
    总之,一个爱国主义者,就应当具有爱国之心、建国之才、报国之志和效国之行,听从祖国的召唤,使人生获得最崇高的道德意义,实现真、善、美的统一。由深刻的认识、浓厚的感情、坚强的意志、坚定的信念、执著的行动以及高度的责任和优良的传统融合成的爱国主义精神,就是我们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是我们中华民族的民族之魂!
    (作者:邓泽球 单位:中国计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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