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祭祀是中华民族传统的风俗习惯,古人称这个时节为“万物生长此时,皆清洁而明净,故谓之清明”。然而,到了现代社会,祭祀活动中的封建庸俗之风却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为清明节平添了污浊之气。如果传统民俗中掺杂了腐朽和庸俗的东西,就离民俗的本质越来越远。 清明节始于周代,已有二千五百多年的历史。清明是二十四节气之一,由于清明与民间的寒食节日子接近,而寒食节是禁火扫墓的日子,渐渐地,寒食节与清明合二为一。 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将清明节定为法定假日,农历清明当日放假一天。 清明放假:20年前提案内容成现实 “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列为国家法定节日。这个提案,我在1988年的两会开始提,如今提案内容终于成为现实。”今年全国两会上,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作家协会副主席赵丽宏道出了心中的喜悦。 20年前,赵丽宏第一次参加全国政协大会,那时他还年轻,才30多岁。会议期间,赵丽宏提交了一份提案,呼吁重视中华传统节日,将清明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纳入法定假日。 “这个提案,并非灵机一动,而是有感于国人对中华民族文化的日益淡漠,对中华传统节日不了解、不关心。我的那份提案,除建议清明节、中秋节放假,还建议弘扬中华民族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以此唤起国人对中华民族文化的自豪和热情。”赵丽宏回忆道。 “当时很多人听说我的提案,都说有意思。”赵丽宏笑着告诉记者。 事隔十多年后,开始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类似的建议: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何星亮…… 在赵丽宏看来,这些议案、建议并非是对他当年提案的后续和呼应,而是不谋而合,“因为,越来越多的人有了这样的要求和期待,对中华民族传统节日的重视,逐渐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只是反映了社情和民声”。 从2003年开始,赵丽宏又连续四次在全国政协大会期间提交提案,呼吁重视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建议将清明和中秋节定为国家法定节假日。他为此锲而不舍…… 赵丽宏说,20年前提案时,心里有一种“孤独感”,但后来的四次提案,心情则大不相同。因为,赵丽宏看到了希望和成功的曙光。 赵丽宏在最后一次为此事所写的提案中有这样的表达:中国人,应该重视自己的节日,过好自己的节日。在过节的同时,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深厚的文化和道德传统。在这些节日放假,是对我们民族传统的尊重,是对中华文化的信仰和传承,也是对老百姓的关爱。一个民族,如果对本民族的重大节日不当一回事,那一定是病态的、自卑的。有人提出要拿中国的传统节日到联合国去申请世界文化遗产要求保护,我认为大可不必。只要中国的十数亿百姓到这一天用独特的方式举国共度,海外华人加入其中,这个节日,一定是地球上最重要的节日。 “2007年年底,国务院发布消息,将清明节、端午节和中秋节列为法定假日,这是很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呼吁建议的结果,作为其中一分子,我深感欣慰。第一次提案建议传统节日放假时,我怎么也不会想到,20年后,会同时有三个中国的传统节日成为法定节假日。”赵丽宏感慨道。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