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尔巽(1844~1927),字公镶,号次珊,汉军正蓝旗人。同治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历官安徽、陕西等省布政使,署理山西巡抚。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署湖南巡抚,是年冬奏准将湖南阜湘、沅丰两矿务公司并为湖南全省矿务总公司,垄断全省采矿、炼砂之权,抵制外国侵略者攫取湖南的矿权。倡导教育改革,将长沙所有书院改为新式学堂。后历任户部尚书、盛京将军、湖广总督、四川总督及东三省总督。武昌起义后避居青岛,1914年,北京政府委为清史馆总裁,主编《清史稿》,为“二十六史”之一。 《清史稿》是记载中国清代史事的纪传体史书,上起努尔哈赤称帝,下至宣统三年清朝灭亡,并涉及到辛亥革命以后的张勋复辟、溥仪离宫出走天津、王国维投北京昆明湖自杀等事件。计五百二十九卷:本纪二十五卷,共十二帝;志一百三十五卷,共十六类,其中《交通志》、《邦交志》为前史所无;表五十三卷,共十类;传三百一十六卷,《畴人》、《藩部》、《属国》三传为新创。1914年,民国特设清史馆编修该书,至1927年基本完成,先后参与其事者有百馀人。该书以丰富的史料为基础,按传统史书体裁,详细叙述了清代的人物、史事及典章制度,是一部较重要的大型清史著作。但由于编纂者多系清代遗老,顽固地站在清代统治者的立场上,对其统治大加褒扬,而对反清人物、史事则一概加以贬斥,更因成于众人之手,彼此照应不够,完稿后既未经仔细核改,刊行时又不认真校对,是以体例不一,繁简失当,以至年月、事实、人名、地名之类错误往往可见。赵尔巽在《发刊缀言》中指出,本书是“作为史稿披露”的“急就之章”,“并非视为成书”。该书付印时只为“初稿”,亦称“未定稿”,未能作为正史得到当时官方的承认。 《清史稿》有关内本及关外本之分。1976年中华书局点校本是以关外二次本为底本出版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