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简表各个项目的内容,是源于以下史料的提供: 汉·恒宽《盐铁论·贫富篇》: “公输子能因人主之材木,以构宫室台榭,而不能自为专屋狭庐,材不足也。” 汉·王充的《论衡-卷八儒增篇》: “儒书称:‘鲁般、墨子之巧,刻木为鸢,飞之三日而不集’。夫言其以木为鸢飞之,可也;言其三日不集,增之也。夫刻木为鸢以象鸢形,安能飞而不集乎?既能飞翔,安能至於三日?如审有机关,一飞遂翔,不可复下,则当言遂飞,不当言三日。犹世传言曰:‘鲁般巧,亡其母也。’言巧工为母作木车马、木人御者,机关备具,载母其上,一驱不还,遂失其母。如木鸢机关备具,与木车马等,则遂飞不集。机关为须臾间,不能远过三日,则木车等亦宜三日止於道路,无为径去以失其母。二者必失实者矣。”尽管王充的论说几近对《墨子·鲁问篇》所述“刻木为鸢,飞之三日”的极度夸张,却真实地记录了鲁班的作为。 汉·史游《急就篇》: “鲁班作磨。” 晋·葛洪《抱朴子·内篇·辩问》: “世人以人所尤长,众所不及者,便谓之圣”,“班输垂狄机械之圣也。” 南朝·梁·任昉《述异记》: “七里洲中,鲁班刻木兰为舟”。鲁班还曾制作石刻地图。 北齐·刘昼《新论·知人篇》 载鲁班雕刻凤凰:“翠冠云耸,朱距电摇,锦身霞散,绮翮炎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