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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孙龙子》与《墨经》的关系(1)

http://www.newdu.com 2018-01-06 哲学中国 作者:曾祥云 佚名 参加讨论

    现存的《公孙龙子》一书共有六篇,即《迹府》、《白马论》、《指物论》、《通变论》、《坚白论》和《名实论》。一般认为,《迹府》篇系公孙龙弟子记录公孙龙言行的材料,其余五篇为公孙龙本人之作。《墨经》亦称《墨辩》,是《墨子》书中《经上》、《经说上》、《经下》、《经说下》、《小取》和《大取》六篇的总称。由于公孙龙是“专决于名”的名学家,其《公孙龙子》五篇都是关于名的问题的探讨。因此,本文的讨论仅限于《公孙龙子》与《墨经》名学思想的对比分析。至于《墨经》名学之外的内容,则不属于本文的讨论范围。 
    一 
    有关公孙龙思想的渊源,晋鲁胜《墨辩注序》即有公孙龙祖述墨学之说:“墨子著书,作辩经以立名本。惠施、公孙龙祖述其学,以正形名显于世”。近人梁启超亦云:“惠施、公孙龙皆所谓名家也,而其学实出于墨。”① 胡适也认为,《墨经》内容有和《公孙龙子》相同之处。② 温公颐教授指出:“从公孙龙的逻辑思想看,它和墨翟有历史渊源关系。再从他所著《坚白》、《通变》和《名实》诸篇的内容看,又和《墨子·经下》有相通的地方。”③ 汪奠基先生也认为,“惠施、公孙龙的名辩,亦不过是祖述墨辩逻辑的一支。”④ 可见,公孙龙之学出于墨,并非一家之言。 
    龙之学出于墨,虽为多家所持,却也不是定论。一般认为,《墨经》是后期墨家学者所著,而非墨子本人作品。由于《墨经》作者及其生卒年代以及公孙龙的生卒均不能确考,孰先孰后拟或是同一时期亦无法确断,因此,说龙之学出于墨,实也带有某种猜测成分。不过,从《公孙龙子》与《墨经》内容的比较来看,二者有着相訾相应之处,却是极为显然。因而,说公孙龙名学之思想素材与墨学相关,当属无疑。 
    《公孙龙子》与《墨经》思想究竟是如何相关的呢?二者相关之处具体表现在哪里呢?本文将逐一作出分析。 
    对于《名实论》、《坚白论》和《白马论》与《墨经》思想的相关性,已有一些研究者论及。由于表述得过于笼统,不够明确,这里我们再作些具体分析。 
    先看《名实论》。公孙龙云:“天地与其所产焉,物也。物以物其所物而不过焉,实也。”“夫名,实谓也。”《经说上》云:“所以谓,名也;所谓,实也。”又《经说下》云:“有之实也,而后谓之;无之实也,则无谓也。”可见,在对名以及名与实的关系上,公孙龙与《墨经》作者的认识是完全一致的、相同的,即二者都将名理解为对实的称谓、谓述,并认为先有实即客观具体事物的存在,然后才有具体事物的名称。《名实论》云:“其名正则唯乎其彼此焉。谓彼而彼不唯乎彼,则彼谓不行;谓此而此不唯乎此,则此谓不行。其以当不当也。不当而当,乱也。故彼彼当乎彼,则唯乎彼,其谓行彼;此此当乎此,则唯乎此,其谓行此。其以当而当也。以当而当,正也。故彼彼止于彼,此此止于此,可。彼此而彼且此,此彼而此且彼,不可。”“唯乎其彼此”,这是公孙龙对于正名标准的一个概括性陈述,也可把它看作是公孙龙有关正名的一条基本原则或者说标准。其中的“唯”,即唯独、专一之意;“谓”,即称谓、命名;“彼”、“此”,则分别代表两种不同的事物或两个不同的事物名称。公孙龙这一正名原则的基本含义是:彼名只能称谓彼实,此名只能称谓此实。
    如果我们用一个公式来表示这一原则,那就是:T名专谓T,这里的“T”表示任一具体事物。按照公孙龙的“唯谓”标准,“白马”名只能用来称谓白马,“马”名只能用来称谓马;名不同,名所谓述的对象亦有区别。又《经下》云:“彼此彼此与彼此不同,说在异。”《经说下》云:“(彼)正名者:彼、此——彼此,可。彼彼止于彼,此此止于此——彼此,不可。彼且此也,彼此亦可。彼此止于彼此。若是而彼此也,则彼亦且此此也。”这是《墨经》作者提出的正名原则或标准,其意思是:彼名谓述彼实,此名谓述此实,这是可以的;由于彼物之名只限于谓述彼实,此物之名只限于谓此实,因此,如果用彼名去谓述此实,或用此名去谓述彼实,那是不可以的;但是,如果彼名谓述的彼实也就是此名所谓述的此实,即“彼”、“此”二名同谓述一实,如“狗”、“犬”,“二名一实,重同也”⑤,那么,用彼名去谓述此名所谓述的此实,或用此名去谓述彼名所谓述的彼实,这也是可以的。总之,在《墨经》作者看来,作为“所以谓”的名与作为“所谓”的实,必须是相应相符的。可见,公孙龙与《墨经》作者有关正名原则的论述,不仅在思想内容上完全一致,而且语言表述上也极为相似。 
    再看《坚白论》。公孙龙云:“视不得其所坚而得其所白者,无坚也;拊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坚者,无白也。”“得其白,得其坚,见与不见谓之离。一一不相盈,故离。离也者,藏也。”“于石,一也;坚白,二也,而在于石。故有知焉,有不知焉。”公孙龙认为,石是客观存在的具体事物,坚、白则是客观存在物的两种性征,它们同存在于石这类事物中。人们藉手拊可感知石之质坚而不能感知到石之色白,凭目视可感知石之色白而不能感知到石之质坚。由于“物白焉,不定其所白;物坚焉,不定其所坚”⑥,物之色白、质坚是许多事物共有的性征,并不为石所特有,不同的感官又各有其特定的司职,因此,在公孙龙看来,即使坚、白同存在于石中,但坚、白两种性征仍是相互分离、各自独立存在的,二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关于“坚白”之辩,《经上》云:“坚白,不相外也。”《经说上》云:“坚白之樱相尽。”《经下》云:“于一(石)有知焉,有不知焉,说在存。”《经说下》云:“(于)石,一也。坚白,二也,而在石。”《墨经》关于“坚白”的论述远不如公孙龙详细、系统,但从上述引文可看出,二者既有共同认识,也有不同看法。关于坚、白两种同时存在于石中这一点,《墨经》和《坚白论》不仅认识一致,而且存在语言相同之处。但在坚、白二性是否相离的认识上,《墨经》与《坚白论》的看法不同。公孙龙认为坚、白“相离”,它们是各自独立存在的;后期墨家学者则认为坚、白相盈,它们同托于石,性色相含,弥满无间。郭沫若说:“《经下》关于坚白之辩与公孙龙完全相同。”⑦ 此说虽过于绝对,但肯定了二者的密切关系。在“坚白”问题上,究竟是《墨经》之论源出于龙,还是《坚白论》之思想素材出于墨,已难确考,但说《坚白论》与《墨经》相关,应可确断。 
    复看《白马论》。公孙龙云:“使白马乃马也,是所求一也。所求一者,白马不异马也。”“故所以为有马者,独以马为有马耳,非有白马为有马。”“白马者,马与白也。马与白,白与马也,故曰白马非马也。”《小取》云:“白马,马也,乘白马,乘马也。”“一马,马也,二马,马也。”“马或白者,二马而或白也,非一马而或白。”公孙龙力主“白马非马”之论,《墨经》作者则持“白马乃马”之说,二者相訾而相应。因此,说《白马论》与《墨经》相关,当不为过。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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