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相对主义美丑观 对自然美的追求,使庄子对世俗所谓的美丑进行重新审视。他认为一般人所说的美丑都是相对的,从而也是应该予以否定的。庄子的这种相对主义美丑观,是他建立在齐物论基础上的相对主义哲学思想在美学上的体现。庄子认为万物没有共同的标准,所以万物齐一,也就没有美丑之分。他指出:“故为是举莛与楹,厉与西施,恢恑憰怪,道通为一。”(《庄子•齐物论》)厉是丑陋的女人,她之所以成为与西施同样的人,在于她保持了生命的自然本真状态。所以以“道”观之,是通而为一的。庄子还说:“道与之貌,天与之形,无以好恶内伤其身。”王夫之解释为:“道与之貌,则貌之美恶皆道也。天与之形,则形之全毁皆天也。”(《庄子解•德充符》)容貌的美丑,形态的全毁在庄子看来并不重要,只要将它们视为自然,合之于道,得之于天,它们也都是美的一种形式。相应地,如果丧失了自然本性,再美好的东西,在庄子看来也是不美的。“百年之木,破为犠尊,青黄而文之,其断在沟中,比犠尊于沟中之断,则美恶有间矣,其于失性一也。”(《庄子•天地》)由于犠尊是破坏了百年之木的本性而得来的,所以它与沟中的断木一样是不完美的。 由于庄子认为“万物皆一”,他完全取消了美与丑之间的差别和矛盾,所以二者又可以相互转换,“是其所美者为神奇,其所恶者为臭腐;臭腐复化为神奇,神奇复化为臭腐。”又说:“通天下一气耳”。(《庄子•知北游》)以此完全否定了世俗美丑划分的意义。 庄子美学虽然突出地强调了美丑的相对性,但他绝不是美的否定者,他所否定的只是他认为不合理的划分美丑的方法以及由此给人们带来的不必要的烦恼。人们如果执著于美丑的绝对划分,好美恶丑,因得美而乐,失美而悲,那就会劳形劳心,伤生灭性,这与庄子所主张的自然无为是背道而驰的。庄子的哲学精神指向的是一种价值论哲学而不是认识论哲学。其目的是使人们摆脱一切物役的束缚,达到精神的完全自由。庄子要求人“无以好恶内伤其身”,当对具体的美的追求有损于生命发展的时候就要不为所动,从而保持个体人格的独立和自由。 参考文献: [1]诸子集成.中华书局,1954. [2]王夫之.庄子解.中华书局,1964. [3]何俊.儒道两家对道的阐释及其旨趣.哲学研究,1997,(7).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