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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诤儒 陈亮

http://www.newdu.com 2018-01-06 拙风文化网 佚名 参加讨论

    龙川诤儒 陈亮
    (1143—1194
    作者:李刚兴
    陈亮是南宋时期最著名的事功学派代表,杰出的思想家、政论家,是中国思想史上反理学的先驱。他一生反对道学,主张抗金和恢复统一,也是一位优国忧民的爱国志士,在中国思想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一、才气超迈 凛凛气节不移
    陈亮,字同甫,婺州永康(今浙江永康)龙窟山人。世称龙川先生。生于宋高宗绍兴十三年(1143年),卒于宋光宗绍照五年(1194年)著有《龙川文集》(现有中华书局校订本《陈亮集》行世)可供学者研究。
    陈亮出生于一个没落的地主家庭。在他的身叙中说:“陈氏以财豪于乡,旧矣,首五世而子孙散落,往往失其所庇依。”(《陈亮集》卷15《送岩起叔之官序》),陈氏在其祖父代,家境富裕,人了兴旺“当时聚会,动则数百人”“其后数年,死生困顿,何所不有”(同上卷22《祭三五伯祖父》),从此便没落下来,陈亮的曾祖父陈知元在北宋徽宗宣和年间“以武弁赴京守御,从大将刘元庆”死于抗金战斗之中。他的祖父陈益“明敏有胆决”,其父陈次尹刚成年即为全家生活而奔波,陈亮的母亲,14岁便生下了陈亮,对陈亮的哺养教育之责,主要由祖父母承担,他们把复兴陈家的希望寄托在陈亮身上。陈亮说:“皇祖、皇祖妣鞠我而教以学,冀其必有立于斯世,而谓其必能魁多士也……少则名亮以汝能,而字以同父。倦倦恳恳之意”(《陈亮集》卷22《告祖考文》)。陈亮自小受其祖父豪放之性格之影响,又受其曾祖父抗金事迹的感染,从小就关心国家命运,抱有经略四方之志,为他后来走向光辉的人生道路确定了初步的方向。
    《宋史·陈亮传》说他“生而且有光芒、为人才气超迈,喜谈兵,议论风生,下笔数千言立就”,从青少年开始,就显示了他是一位聪颖精明,才华横溢和志量非凡的人。在18岁时,他就考查了历代古人用兵成败的事迹,写出了《酌古论》3篇,讨论了19位风云人物。当时的婺州郡守周葵看了这部书,对他十分赏识,赞誉为“他日国士也”,并“请为上客”(同上)。然而,周葵所欣赏的是陈亮博通古今的才华,期望把这位有希望的青年人纳入道德性命之学的轨范中去,孝宗隆兴元年,周葵参知政事,聘陈亮为其幕宾“朝士百事、必指令揖亮,因得时豪俊尽其议论”。周葵授以《中庸》《大学》曰:“谈此可精性命之学”,(同上),但陈亮对此不很感兴趣,他后来说“绍兴辛已,壬午之间,余以报治兵事,为一时明公巨臣之所许,而反授《中庸》《大学》之旨,余不能识也,而复以古文自诡于时,道德性命之学亦渐闻矣。”(《陈亮集》卷28《钱叔因墓碣铭》),经过学习,陈亮虽然对道德性命之学有所了解,但他却认为,那种空谈心胜的道德性命之学无补于实际,更不能解决抗金统一事业,所以没有按照周葵为他设计的道路去实行,而是继续研究前人的历史,并且又撰著了《英豪录》和《中兴遗传》两部著作,冀图从历史的经验和教训中总结出中兴复国的借鉴。
    陈亮是一位博学多才的学者,又是一位具有自己的主张不随波逐流,不趋炎附势的英豪之士,他的文章和议论不是为了谋取官职而作,且常常为权势人物所不悦,因此,在青壮年时期,曾两次参加科举考试,都未得中。他说:“亮闻古人之于文也,犹其为仕也,仕将以行其道也,文将以载其道也,道不在于我,则虽仕何为”(《陈亮传》卷28《复吴叔异》),陈亮认为,做官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和主张,若不如此,不如不做官,后来他又参加了几次科举考试,这不仅仅是为了追求个人的功名,而主要是为了求得一官以“行其道”,为了寻找一个施展自己的才能和实现抗金复国的宏愿。他参加科举考试未中,主要是因为在思想倾向和政见上与当道者不合,以陈亮的学识和才华而论,在一般情况下,通过科举求得一官半职并非难事,只是因为他性格和见解同当时的学风、仕风不相合拍,在17岁时他作《谪仙歌》,赞颂李白“脱靴奴使高力士,辞官妥视杨贵妃,此真太白大节处,他人不知吾亦知。我生恨不与同时,死犹喜得见其诗,岂特文章为其法,凛凛气节安可移……”在《谪仙歌》序言中写道“吾所起敬者,太白一人而已,感叹久之,恨无人继……太白有灵,其听我声,知我意矣。”(《陈亮集》卷17)后来他又在《上孝宗皇帝第三书》中表明自己的态度说:“使臣有一毫攫取爵禄之心,以臣所习科举文更一二试,而考官又平心以考之,不亦随列得之矣。”(《陈亮集》卷1)这些言论充分地表现了陈亮重视气节而不媚世以葡取富贵的高尚情操和性格。事实也确如此,宋孝宗淳熙五年(1178年)陈亮35岁时又“诣阙上言”,慷慨激昂地批判了自秦桧以来朝廷苟安东南一隅的国策和儒生、学士拱手端坐空言性命的不良风气,感动了孝宗,受其赏识,“欲榜朝堂以励群臣,用种放故事,诏令上殿,将擢用之(《宋史》本传),但被陈亮拒绝了。这是因为孝宗的宠幸大臣曾觐插手这件事,他想掠美皇恩,抢在孝宗颁发之前见了陈亮,借拢络陈亮以扩展个人势力,此事为陈亮所知,因而“逾垣而逃”(同上)。送上门的官他不做,只是要坚持大节,不与势利之人为伍。
    孝宗乾道四年(1168年)陈亮24岁“首贡于乡,旋入太学”(《重修浙江通志稿·人物传》)次年,朝廷与金人媾和,“天下欣然,幸得苏息”,独陈亮敢冒风险,认为不可,他以布衣身分,连上五疏,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中兴五论》。二百年后的方孝儒,在读陈同甫《上孝宗四书》时称赞道“士大夫厌厌无气,有言责者不敢吐一词,况若同甫一布衣乎!人不以为狂,则以为妄”(《陈亮集》《附录》二),朝廷置之不理,陈亮回乡教书讲学,“学者多归之”,但他出于一个爱国者的责任感,又于1178年中,连续三次上书,由于奏疏直言不讳,大胆揭发了一班大臣退让求和,苟且求安和儒士们脱离实际的空谈风,遭到了当道者的忌恨。回乡之后,就有人向刑部控告了他,刑部侍郎何澹素忌恨陈亮,以“言涉犯上”之罪,逮捕了他,并施以酷刑“答亮无完肤”。此事孝宗得知,下诏免死,陈亮回乡后,又发生了家僮杀人的事,被仇家控告为陈亮所指使,陈亮之父被囚于州狱,本人被下大理狱,这次蒙难因丞相王淮和好友辛弃疾等人的营救,又得免死,回家后的三年中,同朱熹展开了“王霸义利之辨”的交锋。
    经过两次下狱,经受严重打击排斥之后,陈亮并未对恢复中原之志有所改变,考宗淳熙十五年(1188年),亲自到建康(南京)京日(镇江)观察地形,作词《念奴娇·登多景楼》,对建康京口一带有如下描写“一水横陈,连罔三两,做出争雄势。六朝何事?只成门户私计”、“正好长驱,不须反顾,寻取中流誓”(《陈亮集》卷17),主张不要把长江天险仅仅当做是隔断南疆北界的门户,而要把它作为北伐中原,恢复失地的跳板,长驱直入,不须反顾。并且再次上疏,建议孝宗“由太子监军,驻节建康,以示天下锐意恢复”。这时正遇孝宗决定内禅,奏疏未予上报,此次上书不但未到孝宗皇帝之手,反而因其内容指陈时弊,触怒了许多官僚,“繇是在廷交怒,以为狂怪”(《陈亮集》附录二,《宋史》本传)“当路欲置我于死地”(《陈亮集》卷28《庶弟昭甫墓志铭》)。陈亮回乡后,一次参加乡人宴会,有人在杯中放了胡椒末,同座的人回家暴风,他的家人诬告陈下了毒,陈亮再吃官司,下了大理。其后因少卿郑汝谐在光宗面前求情,才免于死,这次下狱,从表面上看,属于刑事案件,实际在其背后隐藏着政治原因。陈亮出狱后说“亮滥膺无须之祸,初欲以人残其命,后欲以受赂残其躯,拒狱反端,搜寻竟不得一笔之罪……可谓吹毛求疵之极矣。”(《陈亮集》卷20《又甲辰秋书》)其中透露了陈亮受迫害的缘由。
    陈亮竭忧于国事,为国家民族的复兴尽瘁忧梦,多次上书中,向朝廷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虽也曾得到孝宗皇帝的赏识,但终未被任用。直到绍照四年(1193年),51岁时,他参加礼部的进士试,考中了状元。为什么年近50还要热衷于科举?是因为他没有社会地位和官职卑下,虽然满腹经论,胸怀雄才大略,但要施展才能实现抗金复仇的抱负,非得如此不可。他在中状元后的报恩诗中说:“复仇自是平生志,勿谓儒臣鬓发苍”(《陈亮集》卷17《及第谢恩和御赐诗韵》),又在《告祖考文》中说:“亲不能报,报君勿替。70年间,大责有归,非毕大事,心实耻之”。(同上卷22)及第后,授签书建康军判官厅公事,然而,终因长期“忧患困折,精泽内耗,形体外高”(叶适《陈同甫墓志铭》),于绍熙五年(1194年),52岁就病逝了。陈亮死后,40年,他的著作被编辑为《龙川集》行世。
    二、雄才大略 高论卓识超群
    南宋王朝自偏安东南一隅之后,与入居中原的金贵族统治者分统南北,为了换取金统治者不再南侵的许诺,竟然“忍耻事仇”,不惜用大量的贡银输绢屈辱称臣,求得暂时苟安的局面。尽管如此,双方战争仍然连绵不断,使得人民颠沛流离,南宋统治区的人民,既要负担庞大统治集团的一切繁重费用,又要承担起给金朝纳贡的巨额费用,还要忍受地主的残酷剥削,他们的负担已达到了难以承受和忍无可忍的地步,因此,农民的反抗和起义也就连绵不断。加之统治集团的内部斗争,国内的政治危机和经济危机十分严重。生活于这个时代的陈亮对当时的民族危机和社会问题十分关切,他在少年时期就怀有经略四方之志,冀图能在抗金复仇,解决社会危机,振兴国家的事业上施展自己的才能。
    作为一个具有卓识远见的爱国思想家,陈亮眼界开阔,年青时期就走上了同那些埋头读经者不同的道路。他的一生奋斗,主要表现于主张抗金恢复统一和批判理学这两件为时人所关心的大事业。虽然由于在科举上屡遭失败,在政治上屡遭迫害,长期没有取得官职,未能得到施展才能的机会,但在思想领域的斗争中所表现的不屈不挠精神,在思想言论上的卓识高见则闪烁着永不磨灭的光辉。他在青年时期写的《酌古论》“考古人用兵成败之迹”,就是一部才华横溢别具一格的优秀军事史。
    为了实现自己的宏大抱负,陈亮在26岁,就以布衣身份,大胆向皇帝上书言事,那时朝廷与金人媾和,无人敢言抗金之事,而陈亮独以为不可,他连上五疏,名为《中兴五论》提出了反对议和,实现中兴的建议,由于这次上书是在“隆兴和议”之后,“中外欣然,幸得苏息”之时,在议和气氛掩盖着危机的情况下,陈亮的上书自然被置之不理,然而他的“中兴五论”却被历代爱国人士所赞颂。《中兴五论》说:“赤子嗷嗷无告,不可以不拯,国家凭陵之耻,不可以不雪,陵寝不可以不还,舆地不可以不复”,他建议趁当时金人内部混乱,“虏酋庸儒,政令日弛,舍戎狄鞍马之长,而从事中州浮靡之习,君臣之间,日趋怠情”的大好时机“早为图之”,如果错过良机,恢复中原就不可能了。以后,他又上书四次,竭力反对南宋政府隐忍事仇,苟且偷安与金人通和的妥协政策,他说:“一日之苟安,数百年之大患也”(《上孝宗皇帝第一书》),要求孝宗皇帝“不可苟安以玩岁月”(同上)他批判主和派的悲观论调说:“以北方为可畏,以南方为可忧”,是“不识形势”(《戊申再上皇帝书》),认为从历史上看分裂的局面不可持久,统一才是历史发展的大趋势,在军事上,他反对以临安(今杭州)为京都,认为“坐钱塘浮移之隅以图中原,则非其地”(《上孝宗皇帝第二书》)因为钱塘地势不利,一亮尝环视钱塘,喟然叹曰‘城可灌耳’”(《宋史》本传),因此坚决主张迁都于建业(今南京),这里有“据险临前之势”“如虎之出穴”可足以“成戎马长驱之势”(《戊申再上孝宗皇帝书》)。他建议定都建业,经营襄、汉,作为防守和出兵北伐的基地。这一建议在当时是完全正确的,后来方孝儒在《读陈同前上孝宗四书》中评论说,当时宋孝宗如能“用同甫,听其言,从其设施,则未必无成功”。
    陈亮的几次上书不仅在抗金复国方面提出了正确的策略和政案,而且还以锐敏的眼光,指出了南宋的政治腐败,士气不振,理学误事等积弊都与恢复大业息息相关,指出这些因素都是造成“萎靡而不振”的政治和思想根源,针对这些问题,他提出了一些革新措施。陈亮认为造成南宋政治腐败的根源在于统治集团的因循守旧,不思变法。指出南宋政治“大抵遵祖宗之旧,……不究变通之理”(《上孝宗皇帝第一书》),结果是“至于今日,而不思所以变而通之,则维持之具穷矣”(同上)。为此,提出了革新变法的主张,认为“法令不必尽酌之古,要以必引”(《三国纪年》),陈亮在《中兴五论》的《中兴论》里提出了如下的改革纲领:
    清中书之务以立大计,重六卿之权以总大纲;任贤使能以汰宦曹,尊老慈幼以厚风俗;减进士以列选能之科,革任子以崇荐举之实;多置台谏以肃朝纲,精择监司以清郡邑;简练重令以澄其源,崇礼立制以齐其习;立纲目以节浮费,示先务以斥虚文;严政条以核名实,惩吏奸以明赏罚;时简外郡之率以充禁旅之数,调交总司之赢以估军旅之储。择宗令以滋户口,户口繁则财自阜;扌束将佐以立军政,军政明而兵自强。置大帅以总边唾,委之专而边陲之利自兴;任文武以分边郡,付之久而边郡之守自固。右武事以振国家之势,来敢言以作天子之气;数间谍以得虏人之情,括形势以动中原之心。
    这个改革纲领共24项,对行政、经济、财政、军事、法制、风俗等各个方面都提出了比较全面的改革建议。陈亮在这篇《中兴论》中充满信心地说,只要做到以上各点,“不出数日纪纲自定,比及两捻,内外自实,人心自同,天时自顺”、“中兴之功,可跻足而须也”(同上)。
    《中兴五论》发表于宋孝宗乾道五年(公元1169年)。这时陈亮26岁,此次上书未被采纳,事隔十年,即淳熙五年再次上书,又把他的改革方案归纳为三项:一是鼓动抗金复仇的士气;二是“国家之规模”即国家体制的改革;三是“任人之道”即对人才的任用制度的改革。除第一项之外,第二和第三项体现了陈亮革新思想重点。
    关于“国家之规模”即国家体制改革,陈亮的目标主要是针对宋朝高度的中央集权造成的“郡县空虚而本末俱弱”“萎靡而不振”(《上孝宗皇帝第三书》)的衰败局面。指出:在高度中央集权下,“发一政,用一人,无非出于独断……朝廷有一政事,而多出于御批;有一委任,而多出于特旨”(《中兴五论》)。这样,就形成了“圣断裁判中外,而大臣充位;胥吏坐行条令,而百司逃责,人才日以囗茸”(《上孝宗皇帝第一书》)的局面。这种情况不仅使整个国家机器死气沉沉没有生机,各级官吏不能充分地发挥其主动作用,“群臣救过之不及,而何暇展布体以求济度外之功哉!”(《上孝宗皇帝第三书》)针对这种情况,他要求取消皇帝个人独裁;一切政事“付之会议”,主张给中央各部和地方官以应有的权力。提出“重六卿之权”“置大帅以总边陲”,“住文武以分边郡”,充分发挥中央各部分和地方各级行政机构官吏的作用。他认为,如果能如此,就可达到“财自阜”“兵自强”“利自兴”“守自固”。使国富民强的目的。北宋王朝在建国之初实行高度的中央集权,目的是为了彻底结束地方割据,巩固国家统一。高宗南渡以后,为了推行对金人妥协投降的路线,防止主战派将帅专权抗战,死抱中央集权不放,大大削弱了抗金力量,由于将帅无主动权,因而屡战屡败。陈亮的改良主张,不仅可以纠正君主集权造成的种种弊端,而且还对于加强发展抗金的军事力量有着积极的作用。由此可见,陈亮的分权主张,在南宋更有其特殊意义。
    对于“任人之道”,陈亮认为,南宋之所以萎靡不振,也与“任人之道”不当有着密切关系,这种“任人不当”首先表现于“以儒立国”(《上孝宗皇帝第三书》),以儒家经典为内容进行科举取士,形成了使士大夫“宛转于文法之中”,“而不知事功之为何物”,“不知形势之为何用”(《戊申再上孝宗皇帝书》),造就了大批的“儒庸萎(王肖)之人”(《中兴五论》)使之充斥朝廷,那能为国家办好事?在这样的用人制度下,许多有真才实学的能人受到排斥。其次表现在用人不信,不能“虚心以待之”,推诚以用之”(《中兴五论》),这就使得天下的英豪之士不能为朝廷所用。针对这些问题,陈亮提出了“疑则无用,用则勿疑”、“与其位,勿夺其职,任以事,勿间以言”(同上)的建议,这种建议是要求放手发挥各级官吏的作用,使人尽其才。
    在选用人才上,陈亮认为“自古乱离战争之际,往往奇才辈出”(《中兴遗传序》),他讲了一个善于选求人才的寓言故事:
    昔人有以千金求千里马者,不得,则以五百金买其骨焉。不逾期,而千里马至者三。何则?趋其所好,人之情也。不得于生者,见其骨犹贵之,可谓诚好之矣。生者之思奋,因也。(《英豪录序》)
    这个故事含义深刻,说明只要能真正爱护人才和真心实意求取人才,就不会忧虑没有人才,他有一句名言“何世不生才”,关键在于善于发现和求取。他提出要“任贤使能”“以清宦官”,就是要对旧的官吏进行清理整顿,对那些贤能之才要加以重用,对那些名不当实的庸人要加以摒弃,为此,他还要求废除腐朽的“恩荫”制度,不能再给皇族、官僚子孙不通过严格考核而靠祖、父辈特权为官的机会。
    在对人才的考核上,陈亮主张通过实际使用来进行检验。提出了“人才以用而见其能否”(《上孝宗皇帝第一书》)和“策之以言,而试之以事”(《英豪录序》),对在职官员的考核、升降、赏罚、陈亮提出了“严政条以核名实”,“惩吏奸以明赏罚”的原则。
    陈亮的改革思想见地虽高,意见虽好,可惜终未得到统治者的重视和采纳。然而,他的一片爱国热忱和金玉良言却在历史上,留下了长久不息的光辉。
    三、批判理学 论说“王霸”“事功”
    陈亮的思想。有一个从浅到深的发展过程。
    在初期阶段,即青年时期,他对南宋在抵抗金人入侵的斗争中软弱无力,在战场上连连失败的原因认识不深,仅仅归结为军事上的处置不当。因此从“考古人用兵成败之迹”出发,写出了《酌古论》,用单纯的军事观点考察补救之方。随着其社会阅历的增加,他才察知若要取得抗金事业的胜利,还必须解决政治上的积弊,在他的五次《上孝宗皇帝书》中,表现了他的思路从军事转向了政治的发展。在其思想发展的第二阶段,不仅提出了抗金的战略、策略,同时还着重研究了政治问题,提出了许多解救南宋萎靡颓败局面,使国家重新统一的变革主张。这些思想都包含在他对皇帝的上书之中,这在前文已有评述。陈亮思想发展的第三个阶段,是他的哲学思想的成熟,这一更深刻的转变,表现在用唯物主义的功利思想为武器,对理学唯心主义批判之中。在当时,理学已被抬到压倒一切学术思想的地位,它不仅形成为一种学术思潮而且成了可以左右舆论,定夺是非的政治势力,成了士大夫们猎取官职,攫取权力利禄的资借物。对于这种弥漫于天下的社会思潮,陈亮自青年时期起便置身于冷静观察的地位,不肯盲从附和。经过长期的观察分析,终于认识到这种脱离社会实际,空谈心性的理学不但无补于实际,反而与南宋统治者在政治上的因循苟且。对金人侵略的忍辱求降有着紧密的联系,“始悟今日之儒士,自以为得正心诚意之学者,皆风痹不知痛痒之人也。举一世安于君父之仇,而低头拱手以谈性命,不知何者谓之性命乎”(《上孝宗皇帝第一书》),他同当时理学的代表人物朱熹进行了激烈的论战,双方壁垒森严,互不退让,在辩论中对理学进行了系统的批判。后来,陈亮又经过了反复研究,终于建立了与理学相抗衡的永康学派,在社会上产生了重大影响,竟然使朱熹为之惊恐声言其“可畏!可畏!”(《朱子语类》卷123)
    陈亮在批判理学的思想斗争中,以唯物论的事功主义为武器、从事实上和理论上揭露和批判了朱、陆学说脱离实际的危害性,他说“世之学者,玩心于无形之表,以为卓然而有见,事物虽众,此其得之浅者,不过如枯木死灰耳、得之深者,纵横妙用,肆而不约,安知所谓文理密察之道,浮乎中流,无所底止,犹自调其有得,岂不哀也哉!”(《陈亮集》卷19《与应仲实》),“得之浅者”指陆九渊一派心家,他们只注重自己的心性修养,使之不受外物干扰,结果把人弄成了像“枯木死灰”一样的废物。”“得之深者”指朱熹一派的理学家,他们自谓留心于对外界的“文理密察之道”,但却“肆而不约”,支离破碎,二者都无助于解决国家兴亡和民生实际中的迫切问题。陈亮指出,理学家们“只知议论之当正,而不知事功为何物”(同上卷《戊申再上孝宗皇帝书》)陈亮的学说不拘于门户之见,他表明自己做学问的态度是:“正欲搅金、银、铜、铁、锡作一器,要以实用为主耳。”(同上卷20《答朱元晦秘书》、《又己已春书之一》)又说:“亮以为学者学为成人,而儒者门户之大者耳”(同上《又甲辰秋书》),他主张广采搏闻,取各家有用之学,目的是为了解决社会实际问题,这在当时,是难能可贵的进步思想。
    (一)在世界观上与理学的对立:
    陈亮的世界观,是同他的事功主义,联系在一起的,他针对理学的唯心主义在哲学上坚持了事物是宇宙间唯一存在的唯物主义立场。他说:“夫盈宇宙者,无非物;日用之间;无非事”(同上《经书发题》),又说:“夫道非出于形气之表,而常行于事物之间者也”(同上卷9《勉强行道大有功》)。与朱熹相对立,他坚持了道在事物之中的观点。从这个观点出发,他认为“道”既然体现于日常事物之中,所以任何具体事物都具有其相应的法则,他说:“夫道之在天下,何物非道,千途万辙,因事作则。”(同上卷19《与应仲实》)只要人们能用心从客观存在的事物中去“体认”,就可以认识和掌握事物自身的法则,这样,他就用朴素唯物主义的观点批判了朱熹理在事先,道在物先的唯心主义论调。“千途万辙”是指事物的复杂性及其运动形式的多样性;“因事作则”主要是要求执政者”明于事物之故,发言立政,顺民之心,因时之宜”(同上)。
    针对朱熹“理一分殊”的形而上学观点、陈亮从理不脱离具体事物的观点出发,认为具体的理只能从属于具体的事物。物有种和属的关系,理就有总体的理和部分的理的关系。他对“理一分殊”作了唯物主义的解释,把“理一分殊”的“理一”看做是天地万物之理的整体,把“分殊”解释为这个整体所属的每一事物的功能,认为整体的理就是各部分理的总和。朱熹的“理一分殊”认为,理是脱离具体事物的,万理分享此理,而又各得此理之全。陈亮说:“尝试观诸其身,耳目口鼻,肢体脉络,森然有陈列而不乱,定于分于一体也。一处有阙,惟失其用,而体固不完矣。”理一而分殊之说也,“是推理存义之实也。”(同上卷14《西铭说》)这就是说,“理一”和“分殊”的关系,如同人的全身和耳目口鼻,肢体脉络的关系。世界上绝没有孤悬于物外之理。陈亮对道(理)、物之关系的论述,把被朱熹等人颠倒了的精神和物质之关系再颠倒过来,坚持了唯物主义的正确原则。
    (二)在历史观上同理学的对立:
    陈亮同以朱熹为代表的理学唯心主义的斗争,主要是围绕着“王霸义利”问题而展开的。而在“王霸义利”问题的辩论之中,又集中地表现为两种历史观的分歧。
    朱熹在继承和发挥工程关于天理与人欲不能并存的说法,认为“人之一心,天理存则人欲灭,人欲胜则天理灭,未有天理人欲夹杂者”(《朱子语类》卷13),与此相应,他又认为天理是“义”,人欲是“利”,天理与人欲的对立,就是仁义道德同利欲的对立。朱熹把这一理论运用于历史观,提出了“王霸义利之辩”和“理欲之辩”。朱熹认为,决定历史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心的好坏,其关键是帝王心术的好坏。在他看来,夏商周三代的帝王继承了尧、舜、禹相传之密旨,其心术最好,所以他们“惟有天理而无人欲”,社会上一切都是光明的,至善的王道政治;三代以后,天理失传“汉唐之君,无一念之不出于人欲”(同上卷20《[附]寄陈同甫书》)。此后历史便走上黑暗,社会历史陷入混乱局面,前者天理流行,为义,是王道,后者人欲横流,是为利,为霸道。按照朱裹的观点,历史的演变是后退的,人们品质愈往后愈低,因为三代圣人心传的道统失传了。因此,要挽救社会倒退的危机,就只有从“存天理,灭人欲”的道德修养入手。
    与朱熹针锋相对,陈亮从他的“道不舍人”的观点出发,批判了朱熹历史倒退论,他说:“夫不为尧存,不为舜亡者,非谓其舍人而为道也,若谓道之存之非人所能与,则舍人可以为道,而释氏之言不诬矣”(同上《又乙巴春书之一》)。在这里,陈亮强调了社会规律不能“舍人而为道”,即不能离开人的活动。这是针对朱熹认为三代君主能按尧、舜、禹所传的“道统”办事,实行“王道”,汉唐以后的君主不按“道统”办事而行“霸道”而说的。他认为,道是不会中断的,因为它不能离人而派灭,如果朱熹的说法能够成立,那么就“使千五百年之间成一大空缺”(同上《又乙巴春书之二》)。如此,则“道于何处而常不息哉”(同上《又己已春书之一》),他以历史事实为依据,认为三代以下不仅不是混乱的黑暗时代,而且认为“汉唐之君本领非不洪大开廓,故能以其国与天地并立,而人物赖以生息”(同上《又甲辰答书》),他们使国家统一,使经济文化得以空前发展,其“大功大德因已暴著于天下”(同上卷《问答》),他用历史事实的铁证,有力地驳斥了朱熹的倒退历史观。
    在陈亮看来,“义”与“利”或“天理”与“人欲”,在人类社会生活中从来就是相互并存的,所谓王道政治与霸道政治,从来就是交杂并用的,根本不存在“三代以上”和“汉唐以下”的绝对不同。他有一句名言:“功到成处,便是有德;事到济处,便是有理”(《宋元学案》卷 16《龙川学案》)。他认为王霸、义利之间也不存在着绝对对立的鸿沟。这就是他对三者关系的正确结论。从这个观点出发,陈亮认为,既然“义”和“利”可以统一起来,那么所谓“天理”和“人欲”也不是绝对对立的。他认为,物质欲望是人的天性,不应忽视,统治者对其不能强迫禁止。只能“因其欲恶而为之节而已”(《陈亮集》卷3《问答七》)他主张统治者应用赏罚的手段使为善者得到富贵尊荣,为恶者受到危亡困辱,这就是顺应人的天性,对人们的利欲进行正确控制,而不要从根本上对出于人之天性的利欲要求加以禁止和否定。与重视“事功”的思想相联系,陈亮认为“顺民之心,因时之宜”这才是正确处理问题的方法。
    在“王霸”“义利”问题上,陈亮对理学的批判在历史上,特别是在南宋时代,具有重大的进步意义。在今天看来,仍然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四、崇高形象 声誉历代不衰
    疏枝横玉瘦,小事点珠光。
    一朵忽先变,白花皆后香。
    欲传春信息,不怕雪里藏。
    王运休三弄,东君正主张。(卷17《梅花》)
    陈亮一生,忧国忧民。他那种为坚持抗金,为振兴和统一国家、百折不回,不怕牺牲的爱国精神,在历史上给人们留下了宝贵的精神遗产。上面这首诗,实际上是借花抒情,表达了他高尚,乐观的精神和卓然超拔的意境,欲“传春信息”,不怕“雪里藏”的千古绝唱,正是陈亮一生崇高形象的生动写照。他力主抗战,反对腐败,提倡革新,批判理学。
    陈亮的同乡,诗人王柏心在《龙川集跋》中说:“夫龙川先生天下士也,以豪杰而有志圣贤,坎唤不迁,乃用文章显,虽阅百世,其光芒魄力如雷霆虹电,犹挥霍震烁于霄壤……读其书而慷慨奋发、遗弃萎琐卑陋,卓然思自跻于高明光大之域,则其有功于人心学术也”。这一评论,恰如其分地描绘了陈亮的高大形象和不朽功绩,任何历史人物,其言其行不仅在他生前要受人们的毁誉,更重要的是要受历史的检验,要看后人的评说,在这方面,陈亮也算是一个皎皎者。
    在萎靡腐败的南宋政治环境中,作为一个胸怀壮志智略横生,议论风凛”(辛弃疾《祭陈同甫文》),力排众议,思图革新的思想家,陈亮具有高尚的气节和情操。他在17岁的时候就在《谪仙歌》中借李白来抒发自己的性格、诗中称赞李白说:“我生恨不与同时,死犹喜得见其诗;岂特文章为足法,凛凛气节安可移……!脱靴奴使高力士,辞官视杨贵妃,此真大白太节处,他人不知吾亦知”。表明他在人生价值取向上,不以高官厚禄为追求目标,而是要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在此后的几十年中,虽然受打击排斥,其爱国热忱始终不渝,为后人树立了美好的风范,辛弃疾赞颂陈亮为一风流酷似卧龙诸葛”(《贺新郎》,《辛弃疾词选》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91页),陈亮自己在同朱熹论辩中也写了这样的话来表白表示“研究义理之精微,辨古今同异,原心于炒忍……以涵养为正,眸面盎背,则亮有于诸儒诚有愧焉。至于堂堂之阵,正正之旗,风雨雷电交发而并至,龙蛇虎豹变见而出没,推倒一世之智勇,开拓万古之心胸……自谓差有一日之长”(《陈亮集》卷20《又甲辰秋书》)。他的胆略、才智、谋筹、议论和一些抱负确实与诸葛亮大有相似之处,清人姬肇燕在《刻龙)11集序》中说:
    宇宙之垂不朽者有三,曰事功,曰气节,曰文章……事功不立,其气节可知;气节不立,其文章可知,然求之于古今,往往难其人。窃谓永邑(永康)同甫陈公可以当之。”
    此人在序文中说:“卧龙、龙川,千古一辙,何多让焉!至其气节,虽屡遭刑狱,而百折不回。有铜肝铁胆,唾手成功之志,所谓真英雄、真豪杰、真义士,真理学者,非其人耶?”这些评论,亦有助于我们对陈亮的研究。
    吾人读了陈亮之书,不免与上述诸人产生同感,同时也产生一些遗憾,正如明方孝儒所言:“以同甫之才,而不得以一展之死,又岂非天哉!”读此言,不由人想起杜甫吊诸葛亮诗“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的佳句。陈亮虽未在其位,但才智襟怀,韬略谋虑,遭遇与诸葛亮何其相似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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