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任何时代,任何社会,社会政治生活的理想境界就是“和谐”,而“和谐”的本质属性则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即“海纳百川”的包容性;“和而不同”的差异性;“刚柔相济”的互补性;“抑高举低”的平衡性。综观“贞观之治”的政治实践,可谓是卓有成效地实现了博采兼容、理顺差异、相济互补、动态平衡的目标。 兼容并蓄,宽容海涵:“贞观之治”体现了“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博大气象。唐太宗李世民以博大的襟怀与气魄,在治国经武时做到虚怀若谷,宽容包纳。 这表现为:在制定方针,实施政策时,能够不以一人之智为智,而以众人之智为智。虚心听取各种意见,择善而从,将决策建立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之上;在君主个人道德修养方面,能够容忍魏征等臣下的犯颜直谏,闻过则喜,在胜利面前保持比较清醒的头脑;在人才任用上,能够不别亲疏,唯才是举,甚至包容魏征、王珪、薛万彻等原先身为敌对营垒的贤能之士,让其拥有广阔的政治舞台发挥文韬武略,贡献聪明才智;在民族关系处理上,能够摈弃狭隘的“夷夏之辨”畛域,打破“自古皆贵中华而贱夷狄”的怪圈,奉行“胡汉一家”、“爱之如一”的民族理念,甚至赦免宿敌颉利可汗的性命,从而最大程度上化解了长期以来因民族征伐而积聚的民族仇恨,将中华民族的大融合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 正是因为唐太宗的宽容包纳,才使得贞观一朝的社会政治生活呈现出祥和安定的积极氛围,造就了政通人和、人才辈出、上下同心的和谐局面。而广大民众即使在生活中仍遇到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也依然对朝廷抱有期待,充满信心,所谓“百姓虽东西逐食,未尝怨嗟,莫不自安”。 “和而不同,因事设宜”:“和谐”不是泯灭差别的简单同一,而是指要理解事物之间的差异,并针对这些差异采取不同的对策,从而把构建和谐社会局面的努力牢牢地扎根于承认差异和控制差异的基础之上。 这一点,在“贞观之治”中也有鲜明的体现。如在用人上,唐太宗深谙“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的道理,既能不拘一格,又不求全责备,而是根据属僚群臣的不同特点,作出准确的定位,加以合适的任用,用其所长而避其所短,从而使不同类型的人才皆得其所,心情舒畅地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像名相房玄龄和杜如晦,一位善谋,一位能断,唐太宗使两人默契配合,优势互补,在历史上留下了一段脍炙人口的“房谋杜断”佳话。又如在边疆治理上,唐太宗区别中原与边疆的不同条件,提倡“适天地之情”、“各适其性”,做到因时、因地、因人而治,不改变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原有的生产方式、社会组织和生活习俗,不强行地将边疆地区整齐划一纳入中原郡县制的政治体制,而是以设羁縻府州的途径进行管理,这样就大大缓和了民族矛盾,消除了北方的边患,确保了边疆地区的稳定和安宁,造就了“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的盛大气象。而唐太宗本人也因此被西北各少数民族政权尊奉为“天可汗”,彪炳史册。 “文武并用,恩威互补”:宽猛相济,这是“和谐”文化的重要组成,也是构筑“和谐”社会的基本途径。具体地说,就是要求统治者运用政治智慧,借助于德刑、礼法、赏罚等多种治国之术的互补配合,相辅相成,来保证“和谐”状态的基本稳定,“和谐”社会的长期持续。 考察“贞观之治”,我们能够发现,唐太宗君臣在治国思维的选择和管理艺术的运用上,同样体现了文武并用,刚柔相济的显著特点,既讲求原则性,又注重灵活性。如一方面,提倡法制,执法不避权贵;另一方面,注重教化,以温和的德治方式争取民心,“令上下同意”。一方面,勇于求谏,善于纳谏,以减少施政过程中的欠缺或失误;另一方面,又敢于决断,雷厉风行,而避免因意见纷纭、莫衷一是而走入患得患失、瞻前顾后、优柔寡断的误区。做到了“仁”与“礼”的有机统一,“德”与“刑”的相辅相成,张弛有章法,宽严有节度,真正求得最佳的治理效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