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是我国古代的大哲学家、大思想家。他的著作《老子》不只在我国知识界、学术界众所周知,而且在国外,其知名度也超越了我国古代其它著作。在西方,除《圣经》外,《老子》的译本种类最多。林保罗在《老子<道德经>和王弼注英译》的“序言”中说,各种外文译本已有七八十种之多。但是,由于对《老子》的原意理解不一,因此对《老子》的歧解也最多,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那么,《老子》的原意究竟如何呢?学者刘小龙先生以十年的功夫穷研《老子》,终于参透《老子》,还老子以原意,写出了一部学术含金量十分丰厚的二十四万言的著作《老子原解》(新星出版社2006年7月出版,以下简称《原解》)。 对《老子》的研究,五花八门,人言言殊,归结起来,由于对《老子》原意的不同理解大抵源自两种基本认识:一种基本认识是,《老子》五千言分为八十一章,诸章各有主题,彼此之间没有直接联系,俨如相对独立的短篇论文,所以《老子》可视为文论汇编。另一种基本认识是,《老子》前三十七章以论“道”为主,合编为上篇,后四十四章以论“德”为主,合编为下篇,所以《老子》一书又可名之曰“道德经”。然而,勇于探索学术真理的刘小龙却从《老子》的原意出发,自立新论,认为前两种对《老子》的基本认识,虽宜乎众矣,却并不符合《老子》的原意。在他看来,《老子》诸章原本前后呼应、上下承接、逻辑相连,因此是有序的;不是各章孤立成文,而是数章围绕一个主题组合成论说单元,单元和单元则构成层次递进,合部分为整体的系统论说;《老子》中不仅有关于“道”的系统论说,有关于“德” 的系统论说,而且有关于“政治”的系统论说。这三个部分相互关联,合成一个有机整体──老子学说。所以,《老子》是一部由“道论”、“德论”与“政治论”三部分组成的长篇论著。这一还《老子》原意的新作一出,振聋发聩,如醍醐灌顶,令人豁然开朗,耳目一新,在学术界立即产生了广泛影响。 《原解》的新说并不是刘小龙故作惊人之语,而是他首先从对《老子》版本问题的纵向分析和横向分析得来的。刘小龙对《老子》版本的纵向分析表明,《老子》原著,历经庄子、韩非子(战国时期)、司马迁(西汉中期)、严遵(西汉后期)、河上公(东汉时期)、王弼(曹魏时期)等著名学者的研究、整理和注释,逐渐变形为文论汇编。特别是王弼注本迄今仍为最普遍的通行本。历代袭用此“断章取义”法而鲜有怀疑者,所以《老子》全文的内在联系、整体结构以及《老子》的原意反而鲜有人问津。刘小龙对《老子》版本的横向分析,则主要通过对帛书《老子》与通行本《老子》的对照、比较。在对照、比较中他发现,通行本《老子》次序错误,随意修改原著文字,因此虽然具有语言上较为流畅,文字上较为完整、规范及通用的优点,但其内容却因后人的不同认识而被修改得颇多失真之处,并不符合《老子》的原意。但帛书《老子》也有不符合《老子》原意之处:它将论德部分置于前,将论道部分置于后,显系抄写者不明《老子》原意所致;它的损淹阙漏部分不少,这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原作的完整性与准确性;它多有淘汰不用之字,这也给原作带来了一些不确定性;还有少许明显的误抄之字;这些缺失也都影响了对《老子》原意的理解。所以《原解》的新论是刘小龙在对《老子》版本问题的纵向研究和横向研究中萌生的。 刘小龙关于《老子》原意的新论,又是在对《老子》原意的科学研究和具体分析中形成的。他在对《老子》的精湛研究中体会,《老子》的八十一章不是八十一篇相对独立的短文,甚而不能称为章,它们只能是自然段落,所以《原解》将它们改为“节”。《老子》全文共有十六个单元,其中第一个单元起引导作用,《原解》以“绪言”名之。他认为,《老子》第1节至第3节是“绪言”。第1节介绍“道”的新概念,第2节介绍“德”的新概念,第3节介绍“政治”新概念。“老子”起首三节是有内在联系的,它们合成具有“绪言”作用的单元,并非三篇相对独立的短文。自第4节至第37节为“道论”部分,论述了道之体(第4节-第9节)、道之性与道之德(第10节-第13节)、道的行为方式(第14节-第20节)、道之得(第21节-第24节)、道与自然(第25节-第31节)、道对万物的作用(第32节-第37节)。自第38节至第56节为“德论”部分,论述了新概念之德(第38节-第40节)、德与道的渊源关系(第41节-第43节)、因循自然之德(第44节-第51节)、如何修养自身之德(第52节-第56节)。自第57节至第81节为“政治论”部分,论述了新概念政治(第57节-第59节)、政治与道的渊源关系(第60节-第62节)、治国之道(第63节-第67节)、政治与德的依靠关系(第68节-第71节)、对错误政治的批判(第72节-第81节)。刘小龙从对《老子》原意的探索中提出,《老子》中不仅有政治论,而且政治论还居上层之位,因为老子以天下为己任,而他写此书的最终目的是要构筑一条通往理想之国,真正实现天下大治的道路。所以,《老子》并非全是务虚之谈,而是有虚有实,虚实结合,最后落实到实现天下大治。至此,《原解》的《老子》新论已系统化、具体化、整一化,经得起《老子》研究专家们的检验,经得起《老子》原意实际的检验,经得起《老子》研究史的检验。 然而,刘小龙并没有到此为止。他感到,《老子》的原意应该普及到广大读者、广大知识界去,普及到西方《老子》爱好者和研究者中间去,因此他以《老子》原意的上述新论为指导,做了《老子》原意的通俗化工作,对《老子》写出了新的译文、注释、讨论、对照(帛书《老子》和通行本《老子》的对照)和比较的工作。在通俗化过程中,他进一步发挥了他的《老子》新论的思想,终于把还《老子》原意的工作最后胜利完成。 以“政治论”为例: 我们在刘小龙的《老子》译文、注释、讨论、对照和比较中清楚看出,自第57节起,“政治论”确实是《老子》的重要组成部分,论述的都是与“道”与“德”有联系的政治。如第57节的译文(附原文): 用正大光明之法治理国家, 以正治邦, 用出奇制胜之法指挥军事, 以奇用兵, 用无事之法平定天下。 以无事取天下。 我根据什么知道此法是正确的呢? 吾何以知其然也哉? 天下的禁忌与避讳多了, 夫天下多忌讳, 民众反而更加贫困; 而民弥贫。 (因为禁忌与避讳乃是人为限制民众正常活动 之事) 民间拥有的武器多了, 民多利器, 国家反而愈益混乱; 而邦家兹昏。 (因为让民间拥有大量武器乃是严重破坏国家秩 序之事) 国人的知识多了, 人多知, 怪异的东西反而会到处泛滥; 而奇物滋起。 (因为学习知识之事会扩大国人享受物质与精神 文明的欲望与能力,由此反失安分守己之心。) 法律制度越是彰明, 法物滋章, 盗贼反而越是增多。 而盗贼多有。 (贪求财富,此乃生成盗贼之本源。法治之事只 知惩罚盗贼,不知正本清源,故而适得其反。) 所以,圣人是这样说的: 是以圣人之言曰: 我无为,民众反而自然顺化; 我无为也,而民自化。 我好静,民众反而自然归正; 我好静,而民自正。 我不生事,民众反而自然富足; 我无事,民自富。 我要求自己无所求,民众反而自然朴实。 我欲不欲,而民自朴。 (圣人无事则无为,无为则天下反而大治。由此可 知“无事”之法是正确的。这可作为老子政治理 论的核心。) 这样的译文,还了《老子》的原意,既揭示了《老子》“以无事取天下”的新型政治理论框架,也凸显了“老子”新概念的局限所在:企图回到小国寡民的远古时代。“他的政治理想因而是回归原始社会与原始文明的,并因此创建了以无为而治为核心的政治理论体系。” 总之,《原解》还了《老子》的原意,在《老子》研究中作了开创性的工作。我希望,刘小龙在《原解》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研究《老子》的原意,把《老子》研究提高到前所未有的新水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