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明分”又是如何进行的呢?在荀子看来,这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从人伦关系看,荀子说:“贵贱有等,则令行而不流;亲疏有分,则施行而不悖;长幼有序,则事业捷成而有所休。”(《君子》)荀子在这里指出确定贵贱、亲疏以及长幼之别,对于防止社会混乱有着重要的作用。其次,从官员的职位任用看,荀子认为应该“论德而定次,量能而授官,皆使其人载其事而各得其所宜,上贤使之为三公,次贤使之为诸侯,下贤使之为士大夫……”、“明分职,序事业,材技官能”(《君道》),即政府一定要根据官员的德行和能力的不同来安排岗位,使每个人都能得到与其才能相适合的职务。有意思的是,荀子还说:“岁终奉其成功以效于君,当则可,不当则废。”(《王霸》)这是指对官员还要进行年终考察以示赏罚。再次,从人们的职务与责任看,荀子认为在一个理想的社会里,每个人的职务与责任是很明确的。他说:“掩地表亩,剌屮殖谷,多粪肥田,是农夫众庶之事也。守时力民,进事长功,和齐百姓,使人不偷,是将率之事也。高者不旱,下者不水,寒暑和节而五谷以时孰,是天下之事也。若夫兼而覆之,兼而爱之,兼而制之,岁虽凶败水旱,使百姓无冻餧之患,则是圣君贤相之事也。”(《富国》)这是指社会上下每个成员必须分工明确,责权清晰。只有充分体现这种“分”的精神,才会出现“德必称位,位必称禄,禄必称用”(《富国》)的合理社会现象,否则,社会就会陷入在位不谋其事,懒散推脱的混乱局面。 由此可见,荀子所谓的“明分”,主要是对人的社会名分进行确定,然后按其所处位置、职业、能力、辈分的差异来决定相应的待遇和财物的分配。应该说,在承认社会层级差异的存在和人的贪欲本性上,荀子比起先秦其他诸子的看法要现实、积极。事实上,只有充分体现“分”的精神,明确分工,落实职责,按部就班,各尽其能,才会出现社会上下各成员和睦相处,欲望与财物“两者相持而长”的理想效果。相反,如果无“分”,人们就会随着“恶”的欲望为所欲为,最终导致内部争夺,彼此孤立,走向灭亡。所以,荀子反复地指出:“将以明分达治而保万世也”(《君道》)、“兼足天下之道在明分”(《富国》)、“救患除祸,则莫若明分使群矣”(《富国》)。 荀子生当全国统一前夕,他强调“明分”的重要作用的想法,是基于对人性和社会动乱根源的深刻洞察以及对先贤们“蔽于一曲而暗于大理”(《解蔽》)的深入思考。另外,社会已经历了550年的大调整,各种问题已充分凸现,比较容易找到解决的方法和对策。应该说,荀子的“明分”观实质上就是针对当时的社会问题而开出的一剂良药。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哲学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