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物论》是《庄子》中的代表篇目,与“逍遥游”一并构成庄子哲学思想体系的主体。战国百家争鸣,各不相让,陷于是非之中的人,激于意气,互相攻击。庄子主张忘彼此、齐是非、混成毁、一有无,让光彩含而不露,“乘云气,骑日月,而游乎四海之外”,追求“真宰”,即超越于万物是非变化之上的“道”。庄子看到了客观事物的对立,但出于万物一体的观点,他又认为这一切是统一的,而且都在向其对立的一面不断转化,因而,又都是没有区别的,各种各样的学派和争论也都是没有价值的。是与非、正与误,从事物本于一体的观点看也是不存在的。 一、对是非争辩的齐一 庄子认为世界万物包括人的品性和感情,看起来是千差万别,归根结底却又是齐一的,这就是“齐物”;既然世间万物是齐一的,那言论归根结底也应是齐一的,没有所谓是非和不同,此即“齐论”。因此,“破除社会议论的绝对性”是庄子解开心灵桎梏的方法。 庄子批判在理论思辨的观念市场中的争逐,批判那种汲汲营营,担心受怕,好胜好强的心态处境。庄子说:“大言炎炎,小言詹詹。其寐也魂交,其觉也形开。与接为抅,日以心斗。缦者、窖者、密者。小恐惴惴,大恐缦缦。其发若机栝,其司是非之谓也;其杀如秋冬,以言其老洫也;近死之心,莫使复阳也。”(《齐物论》)他认为,追求真理至道的人,应该有一种舒适愉悦的心境,因为自然的奥秘本也是如此的逍遥自适,庄子观念中的“道”就是一个“逍遥自适无目的巧妙的造化安排”,因此体贴了这个最高真理的知识分子就应该在生活中体现一种自在轻松的情怀,但是战国时代奔走呼号的知识分子、说客们,哪一个不是好强雄辩、勾心斗角损人利己、彼此伤害呢?哪一个人物展现了自得其乐的宁静舒适无胸怀呢?所以他们从生活情调上就已经悖道远甚了,所以庄子在生活情调上予以辛辣的讽刺,庄子说:“喜怒哀乐,虑叹变悊,姚佚启态,乐出虚,蒸成菌。日夜相代乎前而莫知所其萌。”(《齐物论》)他们欣喜、愤怒、悲哀、欢乐,他们忧思、叹惋、反复、恐惧,他们躁动轻浮、奢华放纵、情张欲狂、造姿作态,好象乐声从中空的乐管中发出,又像菌类由地气蒸腾而成。这种种情态日夜在面前相互对应地更换与替代,却不知道是怎么萌生的。可见,在理念的战场上耗尽心神,消亡精力,真是人世间的悲哀,人们口口声声以此为追求真理,其实却正是在远离真理。庄子不禁发出感慨:“已乎,已乎!旦暮得此,其所由以生乎!”(《齐物论》)因此,庄子就试图寻求一条解开心灵桎梏的道路,使之展现自得其乐的宁静舒适的胸怀,“齐论”正体现了这一点,对社会知识的绝对性予以彻底否定。 庄子否定社会议论的绝对性就是否定战国时代百家争鸣的所有议论。他对于战国百家的议论纷纭,虽然都不赞成,但却不正面反对任何一家的理论,反而是从知识的绝对性问题入手,瓦解所有的社会议论的绝对性。人们都是以自己的知识和经历为背景,以自己的立场为坐标而作出议论的,因而议论总有一个观念上已经预设好了的出发点,总有一个特定的发言角度,所以永远不能无限地扩散这个观点的适用范围,当所有的议论都在一定范围使用时,它们是有效的。可惜的是,人们在辛勤地钻研出了任何自以为极端宝贵的观念之后,都是无穷扩散、任意解释,反而无限地普遍化了自己的观点,使之趋于僵化。任何的社会议论都不能有适用上的绝对性,如果我们心胸宽广,没有任何成见的话,我们都可以相当充分地理解任何观点的有用性,并进而欣赏这些观点的智慧形态,当然也同时清楚地知道这些观点的适用范围。然而世人心胸多不开朗,有了一点见解就要钻牛角尖,得了一点经验,就要无限地推演,于是理论市场中充满了排斥他人观点的绝对性意见,有你无我,非要辩个你死我活不可,生命的精彩就被这种心理的纠结给遮盖了,于是距离自然的逍遥也愈加地遥远了。所以庄子说:”欲是所非而非其所是,则莫若以明”(《齐物论》),与其喋喋不休于是非曲直,不如以平静的心情去关照事物的本来面目。 二、价值标准的多元化 “破除社会议论的绝对性”是《齐物论》的主要观点。这个观点对于追求逍遥自适境界的意义便在于卸下人类繁重的心理包袱,从而为追求“至人”(内篇《逍遥游》)境界打开心理空间,以自然齐一的胸怀对待观念的纷纭。由此,庄子在本篇中提出了主体价值标准的“多元”的问题。 庄子说:“疾偏死,鳅然乎哉?木处则惴栗恂惧,猿猴然乎哉?三者孰知正处?民食刍豢,麋鹿食荐,蝍蛆甘带,鸱鸦耆鼠,四者孰知正味?猨猵狙以为雌,麋与鹿交,与鱼游。毛嫱丽姬,人之所美也,鱼见之深入,鸟见之高飞,麋鹿见之决骤。四者孰知天下之正色哉?自我观之,仁义之端,是非之途,樊然淆乱,吾恶能知其辩!” (《齐物论》)不少论者依据上文断言庄子混淆是非,宣扬相对主义,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因为我们如果从价值论的角度来分析这段话,将会认识到庄子的多元化的价值观念。正如马克思所说的:“‘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与否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 ,“是人们所利用的并表现了对人的需要的关系的物的属性”。价值反映的是主体需要与客观世界之间的一种关系。由于不同的主体具有不同的属性和需要,他们与客体之间自然就会形成不同的价值关系。因而,人类、泥鳅、猿猴、麋鹿、蜈蚣、猫头鹰等这些不同的主体与客体世界理应形成不同的价值关系。如果从人的居住、饮食和审美标准去观察周围的动物,人类就会”是非之途,樊然淆乱”(《齐物论》),迷惑不解,不知何为“正处”、“正位”和“正色”,不会谈论是非曲直。由此可见,庄子在这里提出了主体价值评价标准的多元存在问题。在庄子看来,如果人们仅仅从单一的价值标准(庄子称之为”自我观之”)出发观察和分析问题,就会陷入价值认识的误区。 庄子说:“道行之而成,物谓之而然。恶乎然?然于然。恶乎不然?不然于不然。恶乎可?可于可。恶乎不可?不可于不可。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无物不然,无物不可。”(《齐物论》)在庄子看来,任何主体的价值评价标准的存在,就象人类双脚踏出的万条道路一样,是自然形成的,这就如同世间万物的名称一样是约定俗成的。因此,任何主体价值评价标准都具有两面性:“然”与“不然”,即肯定的一面和否定的一面。如果我们从主体价值评价标准肯定的一面去看待它,任何价值评价标准都是值得肯定的,这就是所谓”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如果我们从主体价值评价标准否定的一面去看待它,任何价值评价标准都是应该推翻的,这是所谓“不然于不然”。 庄子认为任何分析和评价都是个人的一偏之见,都是“分也,有不分也;辩也,也不辩也”(《齐物论》),都是有取有舍,有得有失。世人与其“自贵而相贱”,不如“是不是,然不然”(《齐物论》),以包容的心胸看待不同的个体价值趋向。庄子认为价值标准“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齐物论》),他主张“不同同之之谓大”(外篇《天地》),“有万不同之谓富”,希望人们宽容不同的价值趋向,号召人们“因是因非,因非因是”(《齐物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