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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元化谈《论语》(1)

http://www.newdu.com 2018-01-06 思问网 佚名 参加讨论
小引
    元化先生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写了几篇《论语》简释的文章。不想十余年后出现了一股《论语》热。元化先生对于经典的普及是赞成的。他因年老多病、目力不济,对现在的一些畅销书看得很少,就闻见所及,他认为现在有些做法,如媒体以娱乐文化的收视效益去取代经典本身的人文价值,只会对传统文化产生一种负面效果。也有些人虽然看到这种危害性,但并没有认识到探索经典是一种复杂的工作,如一位学者在批评于丹时就说《论语》是一部容易读的书。元化先生说他怀疑这位学者恐怕未必认真读过《论语》。他还看到有人写的一本浅析《论语》的书,借题发挥,引证了一些中外名人未必是名言的句子,拉扯成篇。他认为这也是值得注意的一种现象。他认为上述一些情况是学术上的浮躁。现经先生同意将他十多年前写的释《论语》八篇文字重新刊载,是为了表达他认为任何一种经典通俗化工作都需要由深至浅,不要坏其原则,伤其大雅,以媒体的消费主义、物质主义去侵蚀传统文化中的人文价值。这虽然他已经做不到了,但他希望认真的学者、作者们能够去做。他希望发表他的这些旧作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辑编者
    达巷党人
    近读美国汉学家牟复礼(Frederich Mote)评史华慈(Benjamin L.Schwartz)所撰《古代中国思想世界》(The World of Thought in Ancient China)一文。牟氏称史华慈学养深邃,但在文字训诂方面则多以己意为进退。其中有条是关于《论语》“达巷党人”章的。牟氏所评有中肯的地方,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比如,他和史华慈等都把达巷党人解释成“无知的乡下人”,就使人难以苟同。
    旧注关于达巷党人的读法存在着不少分歧。一般据《礼记·曾子问》(孔子曰:“昔者吾从老聃助葬于达巷党”),以达巷党三字连读。何晏《集解》引郑注,则以达巷二字连读,党作乡党。朱熹《集注》并同。康有为《论语注》一反前人之说,将达字划归上章之末,作巷党人。海外学者多尊宋学,据朱子《集注》解经,但是他们又自生枝节,把达巷党人说成是“无知的乡下人”(an ignorant villager或villager to be a boorish ignorant)。我认为这一说法显然是用今天所谓乡下这一地区观念去附会古人了。殊不知乡党在孔子时代并非是偏僻地方。郑注云:“达巷者,党名也。五百家为党。”皇疏称:“天子郊内有乡党,郊外有遂鄙。”均可为证。至于把达巷党人冠以“无知”的称号,更与历来注疏相悖。《孔子世家》有“达巷党人童子曰”的说法。孟康本《国策》“项橐生七岁为孔子师”,谓达巷党人即项橐。《汉书》董仲舒对策云:“臣闻良玉不琢,资质润美,不待刻琢,此亡异达巷党人不学自知者。”汉人关于这方面的传说很多,如《淮南子》、《论衡》等均言项橐事。清翟灏《四书考异》则云:“不本正典,不足信。”方观旭《论语偶记》驳之,谓“汉人相传如此,当必有据”。不管达巷党人为项橐说是否可靠,有一点是明确的,前人多把达巷党人视为聪颖的人。说他无知是没有根据的。能知孔子之博,确实如方观旭所说,需有一定文化素养。一个无知的乡下人怎么会识别博不博或专不专的问题呢?
    (一九九一年)
    孔子与射御
    《卫灵公篇》:“卫灵公问陈于孔子,孔子对曰:‘俎豆之事,则尝闻之矣。军旅之事,未尝学也。’明日遂行。”刘宝楠《正义》引《新序》,谓此为孔子“贱兵”之证。《论语发微》驳之,称孔子答子贡问政,以“足兵”、“足食”并举,《子路篇》则明言“教战”,再引《孔子世家》及《礼记·礼器篇》述孔子有习武之事,于是根据这些证据作出判断说,孔子以“未习军旅之事”去卫,实际上只是疾卫灵公无道而作的“托词”。以上二说都提出一些根据。不过,我以为“托词”之说似嫌勉强。《孔子世家》称冉有向孔子学过军旅之事,以及《礼器篇》称孔子曾言“我战则克”,究竟是否可靠,颇令人怀疑,因为毕竟是后人提供的间接资料。倘根据孔子学说本身来看,权衡其中的本末轻重,我以为刘宝楠引《新序》说孔子重礼轻兵,总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史华慈认为孔子提出射御问题是反讽地拒斥军事技艺(a sarcastic repudiation of “The military arts” of archery and charioteering among the six arts),这话不能说毫无理由,至少在把握原旨方面比“学射御以成名”说要准确一些。其错误乃在以射御并举,忽略了在孔子时代,射不仅是军事技艺,而且列为礼乐制度之一。《仪礼》贾疏:“六者之中,御与书数三者于化为缓,故特举礼与射言之。”征之礼书,《仪礼》中有《乡射》与《大射》,均以射为礼。《乡射》郑目录云:“州长春秋,以礼会民,而射于州序之礼。”《大射》郑目录云:“名曰大射者,诸侯将有祭祀之事。与群臣射以观其礼。”列入礼书的射均名礼射,以与力射区别开来。《论语》记孔子谈射都没有表示拒斥之意,就因为射是礼。《八佾上》:“子曰: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其文亦见于《礼记·射义》与孔子所说同。)《八佾下》:“子曰:射不主皮,为力不同科,古之道也。”(“射不主皮”亦见于《仪礼·乡射礼》。)前者说的射虽然也有争,但不伤于礼,故符合君子儒的准则。后者说的射不主皮,其本身就是乡射礼的一种规定。马融《论语注》训主皮为“能中质”。朱子《集注》训主皮为“贯革”。毛氏《论语·稽求篇》驳马朱二说,谓之未明礼射之旨要。毛氏说:“旧注引《周礼》,朱注引《仪礼》,犹是引经证经,引礼证礼,而不经谛观,便复有误,况臆断乎?”我以为这几句话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一九九一年)
    释“无所成名”
    《论语》原文“达巷党人曰”,海外学者把它解作达巷党人向孔子提出问题了(an ignorant villager had asked或an absurd question或the villager question)。达巷党人的原话是“大哉孔子!博学而无所成名”。本是赞美之词,可是海外学者把达巷党人说的“无所成名”解作博而不专了(why a man of his breadth of learning was not noted for expertise in any specific skill)。我想,这大约是引申朱子《集注》又加以发挥的结果。《集注》对这句话的解释是:“盖美其学之博,而惜其不成一艺之名。”其说似申明郑义。郑注云:“此党人之美孔子传学道艺,不成一名。”细审两说,看来相契,其实却有很大分歧。郑注所谓“不成一名”,意思是说孔子广大渊博,使人莫可名之。这和《论语》记孔子本人赞美尧的话是一致的。孔子称“大哉尧之为君也”,荡荡乎,其广大渊博,同样是“民无能名焉”。类似的说法,在《泰伯篇》亦可见到。孔子赞美泰伯“可谓至德”,而“民无得(与德通)而称焉”。“至德无得”正与“无能名焉”、“无所成名”同一语例。这种说法一直延续到后世。《南史》记王僧辩为梁元帝作《劝进表》,也有“博学则大哉无所与名”之语。显然这是套用《论语》中的说法。可见“无所成名”已经普遍地当作一种赞词,否则《劝进表》这类文字是不敢轻易使用的。我以为毛奇龄《论语·稽求篇》申明郑义,最是的解。毛氏云:“所谓不成一名者,非一技之可名也。”这正是达巷党人赞孔子无所成名的本义。朱子《集注》把郑注的“不成一名”变为“不成一艺之名”,已渐疏原旨。而海外一些学者望文生义,再把朱子的“不成一艺之名”拉扯到博和专的问题上来,则谬误尤甚。我感到怀疑:孔子时代是否存在这个问题?纵使存在,是不是这么引起重视,连“无知的乡下人”(达巷党人)都会就这个问题发表议论?孔子把弟子分为德行、言语、政事、文学四科,如果连孔子也不专,那么当时谁才算得上是“专”的?这倒真的成了一个“荒谬的问题”了。
    (一九九一年)
    子见南子的行为准则
    孔子见南子的目的何在?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而采取的手段又当怎样评价?旧注多以孔子见南子为的是行治道。何晏《论语集解》称:“孔安国等以为南子者卫灵公夫人,淫乱,而灵公惑之。孔子见之者,欲因而说灵公使行治道。矢,警也。子路不悦,故夫子誓之。行道既非妇人之事,而弟子不悦,与之祝誓,义可疑焉。”
    案:《集解》这段话中“行道既非妇人之事”究竟是《集解》本身的意见,还是转述孔安国的意见?有二说。毛奇龄《论语·稽求篇》主后说。《稽求篇》称:“孔安国以为此是疑文”即括后说之义。刘宝楠《正义》则主前说。刘氏据《释文》载《集解》本并引臧庸《拜经堂日记》,订正皇本、邢本之讹,认为“孔安国曰旧以南子者”当作“孔安国等以为南子者”。又称:“孔安国等”则系“首举孔以该马(融)、郑(玄)、包(咸)、周(氏)诸儒之义。行道以下四句,乃何晏语。”刘氏之说,义据甚明。这里顺便说一下,王何以玄学家解孔,曾被儒家的极端派诋为“其罪深于桀纣”。但从何氏在《集解》中称“行道非妇人之事”认为其义可疑的话来看,他倒是十分尊重孔子的。
    何晏虽对汉人旧注质疑,但他毕竟是魏晋时代人物。他的话说到适可而止,并无感情色彩。刘宝楠《论语正义》对旧说旧注的批判,却要严厉得多了。他对子见南子一章作了靡密的剖解,几乎不放过一字一义。首先,他说南子虽淫乱,却有知人之明,故于蘧伯玉、孔子皆特致敬。其次,他说子路不悦,是由于疑夫子见南子乃出于诎身行道,正犹孔子欲往应公山弗扰、佛肸之召,子路也同样感到不快一样。他认为这是无可指摘的,因为孔子说过,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为乱。孟子也说过,仲尼不为已甚。“可知圣人达节,非俗情所能测。”这种说法虽较牵强,且把自己训解的(一般人也可以明白的)孔子的话说成“非俗情所能测”,不仅多少有些夸大其词,也没有顾及将置子路于何地,但是总的来说,还不失为一种明达。最令人诧怪的是刘氏援引下列秦汉诸说,加以激烈的指摘。这些说法是:
    《吕氏春秋·贵因篇》:“孔子道弥子瑕见釐夫人,因也。”
    案:刘氏称“釐夫人即南子”。《吕氏春秋》高诱注云:南子不得谥为釐,“此釐夫人未之闻”。梁玉绳曰:“釐夫人虽他无所见,然春秋时,夫人别谥甚多,鲁文姜、穆姜皆淫佚而得美谥,南子谥釐,无足异也。”陈奇猷《校释》:“梁玉绳谓釐为谥,是也,张云璈说同。”
    《淮南子·泰族训》:“孔子欲行王道,东西南北,七十说而无所偶,故因卫夫人弥子瑕而欲通其道。”
    《盐铁论·论儒篇》:“孔子适卫,因嬖臣弥子瑕以见卫夫人。”
    刘氏《正义》援引上述三条文字后,直斥之为“此皆当时所传陋说,以夫子为诡道求仕。不经之谈,敢于侮圣矣”。刘氏训解多所发明,说明他是一位颇有识见的注疏家。他为孔子见南子,应公山弗扰、佛肸召欲往辩,说这是为了诎身行道,是堂堂正正的行为,无所不可。这是一般俗儒肤见之徒所不能道。但是最令人不可解的是,刘氏既怀此种胸襟,有此种见识,何以对上举秦汉三书之说,忿忿乃尔?难道上述三书不是同样在阐明孔子诎身行道之义么?不是在阐明是为行道而去因弥子瑕么?见南子可,应公山弗扰、佛肸召欲往可,独独把弥子瑕划在界外,试问他和南子、公山弗扰、佛肸这些人在人格上、道德上,有何本质上的差异?我不知道刘氏是否怀着学术思想上的门户之见,才对异我者加上了这样一个重大罪名?“侮圣”是越出学术之域的人身攻击,为历来气盛理穷者所惯用,今竟出于一位严肃注疏家之口,使人不得不为之扼腕。
    (一九九一年)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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