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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虞之道》与早期儒家的社会理念(4)

http://www.newdu.com 2018-01-06 儒家中国网 佚名 参加讨论

    在这样的共同体中,许多中国和日本的学得都强调中国早期社会的“共同体 性质”,如吕振羽,西屿定生等。李学勤认为井田制并非儒家杜撰,而“是一种农村公社” 。氏著《失落的文明》“井田制”,上海文艺出版社,1997年。 秩序(权力、规则)显然只 能是在“符合最多 数人的相对最大利益”的原则之下,随着族群内部需要的出现而自生自发地产生出来。我们 不妨从两个层面理解“自生自发”的意思,其一是它不存在强迫性,因为它具有自然正义的 基础(满足生存与发展需要),人们接受“大人物”作为“委托代理人”的地位,旨 在通过分工合作以获取更高的效率。马克思主义者认为阶级的生产从分工开始。但 我们不能认为二者完全同步,因为 分工本身只意味着效率的提高而不是剥削。即使分工导致了不同利益集团的形成(由于委托 代理人躲避监督,以权谋私),该利益集团要确定其优势格局,前提是须在对抗中获胜,故 需要一个财富的积累和集中的过程。从《礼记•曲礼下》“拟人必于其伦”一段文字看, 西周社会倾向于把“世官”理解为“分工”。《管子•小匡》提出“制国以为二十一乡,商 工之乡六,士农之乡十五”,可见,战国时期仍以“世职”作为“分工”的最佳保障途径。 其二是它与当时的社会状况密切相关而深深打上历史的烙印,即它必 然与当时情境中人们的风俗习惯、心理情感相协调。因此,正如文献所呈现的,家长制体制 的放大与完善,就成为“自生自发”的主要内容。
    哈耶克关于“自生自发之社会规则”的阐述,可以为“爱亲尊贤”的历史合理性提供理论支 持。他指出,自发秩序“是一个缓慢进化过程的产物,而在这个进化的过程中,更多的经验 和知识 被纳入它们之中,其程度远远超过了任何一个人能完全知道者”;“毋宁是一种集无数代个 人经验的大规模的文化进化过程的产物”。参阅《自由秩序原理》中译者序,(英)哈耶克著 ,邓正来译,三联书店,1997年。所谓放大,是指将这种关系由家庭之内扩展至 家庭与家庭之间(家族宗族均为拟家庭结构)。所谓完善,就是将家长权力的合法性定位在“ 义”与“慈”的基础上。从较广阔的历史背景看,“父权”与“君权”的贯通,表明君权获 得了合法性支撑,父权的价值理念也被继承。——正如丕郑在《国语•晋语》中所说,“民 之有君,以治义也。义以生利,利以丰民”。这种权力组织形式的演变,不仅以情感为基础 ,也以情感为保障,自是只有以血缘共 同体为社会背景才是可能的。在以共同体为结构的社会中,民众对自己的“委托代 理人”进行监督的必要性较小且较方便,无须另立成本较高的制度以保障之。即使被称为法 家的管仲,其相齐时创制立事的原则也是“俗之所欲,因而予之;俗之所否,因而去之”。 (《史记•管晏列传》)秦帝国确立的“与人民大众分离的公共权力”才是与民间社会系统 针锋相对的。宋儒谓“三代以下无善治”,正是对这一进程的抗议。这种“退化的历史观” ,乃是为了求取一个正义的未来。尧、舜之“让”,已用行动说明他们“以天下为 一家,中国为一人”。
    《尚书•尧典》对具体的政治纲领及政治实践有明确论述,不妨引为参证:
    帝尧,曰放勋。钦明文思安安,允恭克让,光被四表,格于上下 。克明俊德, 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
    重要的是后面这段。“克明俊德”,“俊德”又作“峻德”,峻者大也。“克明峻德”就是 将内在于己的德,一种“得”自图腾的遗传性质素外化为行为。贾谊《新书•道德 说》云:“所 得以生,谓之德。”德者,得也。《国语•晋语》亦谓“同姓则同德,同德则同心;异姓则 异德,异德则异类。……娶妻避同姓,畏乱灾也”。由近似于“马那”(mana)的神秘遗传物 质,演变为“天生德于予”的伦理之德,是儒家完成的“理性化”“人文化”工作之重要方 面,构成所谓天人合一的基本内涵。参拙著《儒学的历史文化功能》第74、75页,学林出版 社,1997年。裘锡圭认为,道家的“精气说”亦与此类似。氏著《文史丛稿》“稷下道家精 气说的研究”,上海远东出版社,1996年。“这种性质并非实质的,为同 图腾团的一切人及物所公有”。李玄伯《中国古代社会新研》第129页,上海文艺出 版社,1988年。在中国,“姓即图腾”,同上。“姓者,生也。人 生禀天气所以生者也”。(《白虎通•姓名篇》)所以,尧将个体内在之德(“得”)彰显出 来,反求诸己,即 能感通同姓即同德之人,而使自己的大家族(九族之人)亲密和睦。“九族既睦,平章百姓” ,“百姓”,孔疏谓指“百官族姓”,即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却属于同一部落联盟的众多 部落。“平章百姓”,即是“把本部落联盟内尧之近亲九族之外所有不同姓氏的血族团体区 分明确”,金景芳、吕绍纲《〈尚书•虞夏书〉新解》第18页,辽宁教育出版社 ,1996年 。“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舜任命契作司徒,“敬敷五 教”。《左传》文公十八年:“使布五教于四方,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内平外 成。”“百姓昭明,协和万邦”, 部落联盟内部的族自治机能得到改良激发之后,最后的工作就是在各部落联盟之间进行协调 ,建立互利互惠的理性合作关系了——这对“允恭克让”的尧来说,并不太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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