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时期是一个大变革的时代,是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时代,我国古代文化的发展进人了一个新的历史转型时期,而与这一时期经济特点相应的乐教文化也发生了变化,“礼崩乐坏”的出现使得音乐活动摆脱礼乐制的束缚而成为声色娱乐的工具。因此,先秦的教育思想家将言乐的问题和社会政治问题作为一个共生的问题,提出了许多重要的音乐教学思想,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便是孔子的乐教思想。这些思想传承至今,现代音乐教育的许多重要教学论点或多或少受其影响。本文就古代伟大思想家、教育家孔子的乐教思想试谈其对于现代音乐教育的意义。 1提高乐教的地位 从孔子的教学内容来看,他所施教的“六艺”科目,“乐”仅次于“礼”居第二位。在施教的基本教材“六书”中“诗”、 “乐”分别处于重要地位。孔子将乐教的完成视为教育完成的最后阶段,他认为,在此之前,受教者通过学习《诗》(其中包括弦歌颂咏),在内心修养、情感意象方面得到培养和陶冶,又在礼的学习中学会各种社会礼仪、行为规范,这时候所成的“乐”是在完成诗乐与礼仪的学习之时,由礼、乐的教化共同构成的 “乐”。它是以诗乐与利益学习的完成作为先决条件,并且始终不离开乐艺教育的乐教的实现。因此,它又不能等同于一般的音乐教育,这恰恰证明孔子对音乐教育的重视。针对当时的“礼崩乐坏”,孔子对乐教的重视从某种意义上说对音乐教化功能的消退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也为乐教的传承提供了可能性。 联系现今,音乐教育虽经历了无数的冲击和否定,但乐教的重要地位还是被延续了下来。我国多次强调美育在全面发展的教育中不可替代的功能,将音乐教育视作落实美育的重要手段。1979年颁布的《全日制十年制学校中小学音乐教学大纲》(试行草案)开宗明义,即在“目的任务”中指出:“音乐教育是进行美育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培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1986年下半年,国家教委正式成立了艺术教育处;1989年国家教委机构调整后,又设立了社会科学与艺术教育司,统一管理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的艺术教育。同时,又在基础教育司中设立了课外教育与学校艺术教育处。1986年,中国音乐家协会也成立了音乐教育委员会,并在12月召开建国后的第一次《国民音乐教育改革研讨会》,对音乐教育的功能、作用以及目的展开讨论,对各地教学成果与经验进行介绍。1994年7月,国家教委根据江泽民、李岚清同志关于加强学校艺术教育和高中应开设音乐课的指示,发出了通知,要求从1994年秋季起,在普通高中一、二年级开设“艺术欣赏”课,其中包括“音乐欣赏课”。这是我国学校音乐教育史上的大事。至此,我国几代音乐教育工作者在高中开设音乐课的愿望终于得到了实现。近些年来,我国引进国外的音乐教育理论和方法,并对音乐教育进行了深化改革,很大程度上发展了音乐教育。我们可以试想,正是孔子“重视乐教”的思想为现代音乐教育提供了启示。 2.重视音乐的审美教育 孔子在音乐审美中讲的 “和”除了是对前人音乐谐和论的继承和总结外,他还主张在音乐审美中保持一种“和”的情感态度。他认为,音乐审美中的情感态度及其表现应是中正平和的,也应该是适度的、有节制的,在乐教过程中,学生是可以通过乐的审美情感活动成就一种人生境界的。孔子向往的是音乐审美中愉悦快乐的理想境界,他的这种“乐”境界,已超然于任何繁饰礼乐的形式之上,它是于无拘无碍的自由境界获得的内在人格审美的愉悦体验,它成就了生趣盎然、天机活泼、俯仰自得的审美人生境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