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中最优秀的部分是“国风”。《国风》中有数量较多的用于政治批评和道德批评的诗。这些诗有些是针对特定的人物事件的,有的则带有普遍意义。总体上说,这些诗较多反映了社会中下层民众对上层统治者的不满。如《伐檀》:“坎坎伐檀兮,置之河之干兮。河水清且涟猗。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悬貆兮?彼君子兮,不素餐兮!”这首诗,以前很多人都解释为劳动者对剥削者不劳而获、坐享其成的责问,这恐怕不太符合情理。在《诗经》的时代,社会的一般认识是“君子劳心,小人劳力”(《左传》),这种观点名正言顺,天经地义,在物质上、精神上都受到严重奴役的奴隶们不可能否定这一当时社会公认的原则。即使有这种可能,这样的诗也不可能被诸侯和周王朝的乐官采纳,成为贵族子弟日常诵咏学习的对象。《毛诗序》解此诗,谓“刺贪也。在位贪鄙,无功而食禄”,应该是正确的。也就是说,诗人还是从社会公认的原则出发,认为“君子”居其位当谋其事,“无功而食禄”就成了无耻的“素餐”——白吃饭。事实上,“君子”们尸位素餐在当时已经是普遍的现象。末句“彼君子兮,不素餐兮”是讽刺的笔法。 《硕鼠》也是相当深刻的政治讽刺诗。诗中把统治者比作贪得无厌的大老鼠,感到忍受不了这些家伙的沉重欺压,想要逃到一块“乐土”中去。从诗中“无食我黍”等句来看,作者是拥有自己的土地财产的,其身份可能是下层贵族或平民。这种反对过度剥削的意见,也是明智的统治者所愿意认可并认为值得警戒的。 在《国风》中,最集中的是关于恋爱和婚姻的诗。在《诗经》时代,在某些地域,对男女交往的限制还不像后代那样严厉,在这些诗中可以看到年轻的小伙和姑娘自由地幽会和相恋的情景,如《周南·关雎》、《召南·野有死麕》、《邶风·静女》。但从总体上说,社会的约制是在逐渐严格起来,恋人们对自己的行动,也不得不有所拘束。如《郑风·将仲子》写道:“父母之言,亦可畏也!”在后面的二章中,还写到“诸兄”可畏,“人之多言”可畏。有如此众多“可畏”的力量,恋人们又能怎么样呢?《陈风·月出》、《秦风·蒹葭》、《周南·汉广》等诗篇就道出了情人心中的痛苦和无奈。《国风》中还有许多描写夫妻间感情生活的诗,如《唐风·葛生》写一位死了丈夫的女子的遭遇。在那种妇女毫无地位的时代,弃妇的命运更令人悲哀。《邶风》中的《谷风》,《卫风》中的《氓》,是最著名的两首弃妇诗。《诗经》中写恋爱和婚姻问题的诗,或歌唱男女相悦之情、相思之意,或赞扬对方的风采容貌,或描述幽会的情景,或表达女子的微妙心理,或嗟叹弃妇的不幸遭遇,内容丰富,感情真实,是全部《诗经》中艺术成就最高的作品,对后来的文学创作影响深远。 《诗经》还有较多关于战争和劳役的作品,《小雅》中的《采薇》、《杕杜》、《何草不黄》,《邶风》中的《击鼓》,《卫风》中的《伯兮》等,都是这方面的名作。与叙述武功的史诗不同,这些诗歌大都从普通士兵的角度来表现他们的遭遇和想法,着重歌唱对于战争的厌倦和对于家乡的思念。诗中虽然表达了对于从军生活的厌倦,对和平的家庭生活的留恋,却并不直接表示反对战争,指斥那些把自己召去服役的人。诗中的情绪也是以忧伤为主,几乎没有愤怒。如《卫风·伯兮》,这首诗是以女子口吻写的。她既为自己的丈夫感到骄傲,因为他是“邦之桀(杰)”,能“为王前驱”,又因丈夫的远出、家庭生活的破坏而痛苦不堪。诗人所抒发的情感,既是克制的,又是真实的。 春秋时期已经出现了较多的女诗人。一般学者均认为《诗经》中《载驰》的作者是许穆夫人,她应是中国历史上有可靠证据的第一位女诗人。《诗经》中如《卫风·伯兮》,《郑风》中的《山有扶苏》、《狡童》、《将仲子》,应当都是妇女所作,可惜没留下姓名。“国风”、“小雅”中还有一些民间歌谣,也当还有女诗人的作品。女诗人群体的出现,至少表明春秋时期的一部分女性有较高的诗歌修养,而这正是诗歌教育的结果。当然,她们未必接受了正规的学校教育,她们的诗篇以民歌的形式出现,说明她们从民间歌谣中汲取了更多的营养。 《诗经》是中国诗歌乃至整个中国文学一个光辉的起点。它从多方面表现了那个时代丰富多采的现实生活,反映了各个阶层人们的喜怒哀乐,开辟了中国诗歌的现实主义传统。《诗经》在总体上具有显著的政治与道德色彩。无论是主要产生于社会上层的大、小《雅》,还是主要产生于民间的《国风》,都有相当数量的诗歌密切联系时事,批判统治者的举措失当和道德败坏。其意义主要在于维护合理合度的统治,要求给予人民较为宽松的生存条件,因而对于促进社会的发展有很大价值。《诗经》这一特点对后世影响巨大,《诗经》的政治性和道德性,在孔孟时代之后被汉儒、宋儒曲解而强化了。本来不是直接反映政治与道德问题的诗,例如众多的爱情诗,在汉代的《毛诗序》中,也一律被解释为对政治、道德或“美”(赞颂)或“刺”(批评)的作品,如认为《关雎》是“咏后妃之德也”。因此,一部《诗经》自两汉开始变成了儒家的道德教科书,并以此形成了古代儒家“温柔敦厚”的诗教传统。 孔子把“诗”作为教学内容之一,为此他整理了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实际上也是我国最早的诗歌教育课本。《论语》中孔子说:“吾自卫返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史记·孔子世家》说:“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上采契后稷,中述殷周之盛,至于衽席……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礼乐自此可得而述,以备王道,成六艺。”这表明,在孔子的时代,《诗经》的音乐已发生散失错乱的现象,孔子对此作了修定工作,使之合于古乐的原状。他还用《诗经》教育学生,经常同他们讨论关于《诗经》的问题,并加以演奏歌舞,对《诗经》的流传都起了重要作用。《礼记·经解第二十六》载:“孔子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疏通知远,《书》教也;广博易良,《乐》教也;……故《诗》之失,愚;《书》之失,诬;《乐》之失,奢;《易》之失,贼;《礼》之失,烦;《春秋》之失,乱。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而不愚,则深于《诗》者也。疏通知远而不诬,则深于《书》者也。广博易良而不奢,则深于《乐》者也。……”可见孔子对诗歌教育的重视。 孔子要求学生“诵诗三百”:“小子何莫学乎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论语·阳货第十七》)。孔子所说的“兴”即“感发意志”,是指诗歌运用比喻联想,托事于物,因物寄兴,有激发情感意志、使人奋发有为的作用;“观”是“考见得失,观风俗之盛衰”,就是说诗歌可以起到观察社会现实,认识生活,感悟哲理,了解风俗习惯,知晓国家盛衰的作用;“群”是“群居相切蹉”,即互相启发,互相砥砺,引起感情共鸣,改变轻薄妒忌的恶习,培养群体意识,就是说诗歌可以使人们交流感情,达到和谐,起到团结人的作用;“怨”是“怨刺上政”,就是说诗歌可以干预现实,批判黑暗的社会和不良的政治,即运用讽刺的形式针砭社会不合理现象,批评当权者的政治;“事父”、“事君”则是懂得伦理道德,培养忠孝观念;“多识鸟兽草木之名”,则是学习自然常识。“兴、观、群、怨”说是春秋时期孔子在文学方面的重要见解之一,全面概括了诗歌的社会作用和审美效果,也是其“诗教”的重要内容。这是我国古代最早的系统的诗歌教育理论。《毛诗序》说:“故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是孔子诗论的直接继承和发展。孔子的“兴、观、群、怨”学说奠定了中国古代儒家温柔敦厚的“诗教”传统,他整理的《诗经》成为我国诗歌教育教材的典范。 由于诗歌具有多种作用。孔子强调学习《诗》,是认为它可以培养想象力和观察力,用其中的道理修身养性,可以用于政治和社交。孔子指出:“《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因而提出了“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第八》)的见解和主张,甚至认为“不学诗,无以言”(《论语·季氏篇第十六》),“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之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论语·子路》)他指出学《诗》有两个目的:一是博通政事,能治理好国家;二是做外交使节使于四方,能做好外交工作。古代的使节出使外国时,“受命不受辞”,就是只接受使命,至于如何谈判应酬,全靠自己随机应变,独立行事,这叫做“专对”。孔子的“不学《诗》,无以言”,不是指一般人与人之间的谈话,而是外交场所的“专对”。正因为如此,在孔子私学里设有言语科,《诗》是言语科中的主要教材。孔子说:“子说雅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 《诗经》作为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诗歌总集,较广泛地反映了周王朝很长一个历史时期的社会生活和政治状况,其中有很多做人、做官、治国的经验教训,以及其它各方面的常识可供人参考。所以,在春秋时期,《诗经》不仅是诗歌教材,而且被看作政治教科书,其中的篇章辞句,在当时上层社会的交往中也经常被引用。尤其是在诸侯国之间的一些外交场合中,各国外交人员为了含蓄文雅地表达自己的意见,更是经常吟诵《诗经》来对答。《汉书·艺文志》记载:“古者诸侯卿大夫交接邻国,以微相感,当揖让之时,必称诗以喻其志,盖以别贤与不肖而观盛衰焉。”据统计,《左传》中有219处引用了《诗经》中的诗句。鲁襄公十六年,齐国派高厚参加晋国招待各国诸侯的宴会,东道主请各国使者赋诗,高厚也赋了诗,但用得不得体,惹恼了晋国君臣,结果联合与会各国一起攻打齐国。鲁襄公二十七年,齐国庆封防问鲁国,因吃饭时失礼,鲁国的叔穆子当即就赋了一篇《相鼠》,讥讽他“人而无仪,不死何为!”由此可见,在春秋时期,上层人士学习《诗经》,熟练地运用《诗经》中的诗篇应对是多么重要。孔子说“不学诗,无以言”在当时并不是夸张。 《礼记·乐记第十九》载“子贡见师乙问乐”: 子贡见师乙而问焉,曰:“赐闻声歌各有宜也,如赐者宜何歌也?”师乙曰:“乙,贱工也,何足以问所宜。请诵其所闻,而吾子自执焉。宽而静,柔而正者宜歌颂;广大而静,疏达而信者宜歌大雅;恭俭而好礼者宜歌小雅;正直清廉而谦者宜歌风;肆直而慈爱者宜歌商;温良而能断者宜歌齐。夫歌者,直己而陈德;动己而天地应焉,四时和焉,星辰理焉,万物育焉。故商者,五帝之遗声也,商人志之,故谓之商;齐者,三代之遗声也,齐人志之,故谓之齐。明乎商之诗者,临事而屡断;明乎齐之诗者,见利而让也。临事而屡断,勇也;见利而让,义也。有勇有义,非歌孰能保此?……故歌之为言也,长言之也。说之,故言之;言之不足,故长言之;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 这段记述中,乐官师乙向子贡全面阐述了诗歌教育的巨大作用——不同风格的诗歌可以培育不同的性格和品德。这段记载反映出春秋时期虽然战乱频仍,但统治阶级对于诗歌教育还是极其重视的,并形成了关于诗歌教育的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司马迁在《史记·乐书第二》中转引了这段话,用来说明“乐教”——其实主要就是诗歌教育——对于培养美好思想品德、维护统治秩序的重要作用。 《诗经》中的乐歌,原来的主要用途,大概一是满足各种宫廷典礼的需要,二是作者借此表达对于社会和政治问题的看法。到了春秋时期,《诗经》已经成为贵族教育中普遍使用的文化教材,学习和运用《诗经》成为贵族人士必需的文化素养。《论语》中孔子曰:“不学《诗》,无以言”。“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从中可以看出学习《诗经》对于上层人士和上层的人士的子孙具有何等重要的意义。学习《诗经》也具有政治和道德意义。《论语》记载孔子的话,说学“诗”可以“兴、观、群、怨”,“远之事君,迩之事父”,即学到事奉君主和长辈的道理。孔子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诗经》中的作品,全部(或至少在总体上)是符合于当时社会公认的道德标准的,否则不可能被孔子用来教育弟子。墨子说:儒者“诵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墨子·公孟篇》);还说儒者“弦歌鼓舞以聚徒……务趋翔之节以观众”(《墨子·非儒篇》)。自此以后,儒家把《诗》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同时作为宣传儒家学说的重要手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