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学出现于本世纪初,与其他一些思潮,比如生命哲学、克尔凯郭尔的生存哲学、弗洛伊德心理学、格式塔心理学等,一起极深刻地影响了欧陆哲学的发展。但是,在这些思想中,广义的现象学最有方法论的新鲜含义和纯思维的穿透力。主要通过它,现代西方哲学中的欧陆思潮与传统的西方哲学保持了内在的联系,在新的视野和语境中理解老的问题。这些问题中,除了传统的存在论(本体论)、认识论、伦理学、宗教哲学等问题之外,当然包括美学问题。而且,在我看来,这新的方法论视野首先具有美学含义。迄今为止,已有一些西方美学家,比如W. 康拉德(Conrad)、M. 盖格(Geiger)、R. 英加登(Ingarden)、M. 杜夫海纳(Dufrenne)等有意识地运用现象学的方法来开辟新的理论天地。然而,对于现象学方法的理解具有、乃至要求极大的可塑性。胡塞尔之后有较大影响的广义上的现象学家没有一个得到胡塞尔的赞同,他们相互之间也往往言人人殊。所以,现象学方法的美学开展绝不是一件现成转换的事情,而是一种真正的探索。这篇文章立于西文与中文的交叉语境之中来进行这种探索,而且有意识地利用这种交叉提供的独特思想势态,以求做出有自己特点的工作。 一、 现象学方法的基本特点 现象学(Phaenomenologie)是由德国学者胡塞尔(E. Husserl, 1859-1938)创立的一个哲学学派。这种学说分析性地描述人的意识活动,目的却还是在解决逻辑的本性、表达式的意义的特性、客观认知的可能性等哲学问题,特别是认识论问题。他之所以能在这种分析中基本上避免心理主义和经验主义,其原因是他对于“意识活动”有了一种新的看法。在他那里,意识活动不只是心理学意义上的实在的(real)活动。那种完全服从于因果律的心理或心智理解,比如洛克、休漠等人说的认知过程,在胡塞尔看来不过是把外物的关系变成了内物(感觉、观念、印象)的关系,丝毫没有捕捉住意识活动的独特之处。他认为意识活动从根本上讲是一种意向性的(intentional)活动或行为(Akt)。这种活动的特点就是总也不安分,总要依据现有的实项(reell)内容而统握或抛投出个浮现于实项之上的、有稳定性和普遍性的意义,构造出个超实项的观念之物或意向对象,并通过这意义和观念指向某个东西。这就是他常讲的“意识总是对某个东西的意识”的含义。没有哪个意识活动,包括被人视为最被动的感觉意识活动是个安于现成者的活动,它们总在让各色对象,不管它们能否“被科学证实”,出现或被构成,好让自己有个把握之物;用我们东方人的讲法就是,人的意识总是在幻化缘生,含有构成万法的种子。意向性行为就是这样一粒含有构造出意义和意向客观性的构成机制的“须弥芥子”。传统西方哲学的许多不足就在于没有看到这个机制或“几微”,以至于总也成就不了胡塞尔心中的“严格科学”。 可以想见,这样一种新见解,不论它被表达得多么蹩脚和晦涩,定会引起某种关注,让人感到其中“大有文章可做”。胡塞尔的长处和短处都在于这样一种“两栖性”,即学数学出身的他表面上全力追求的是比实证科学还“严格”的科学,是有统一性和普遍性的意义内核,是有“自明性”的本质直观,并以此来实现柏拉图怀抱但未能实现的理念;但他的具体做法或方法却包含着在直观中“虚构”(Fiktion)、“想象”(Phantasie)和“构成”(Konstitution)的特性。他的成功之处就在于让这两个维度在他讨论的某些问题上相交或起码相互接近,比如个别与一般就已在意向行为必然涉入的“边缘域”(Horizont, Hof)中接近到相互贯通的地步;反之则不成功。有心人会感到:这里边隐含了巨大的思想创新的可能,而且是以一种西方人也能接受的方式进行创新。 在那些利用了这个极难得的思想契机的人中,海德格尔(M. Heidegger, 1889-1976)是最杰出者之一。他将胡塞尔的“意向性行为的构成”彻底化、“存在论”化了,以至超出了一般意义上的个人意识,透入人的原发的实际生活体验中。在一切传统哲学预设的二元分别、包括主体与客体的分别之先,那混混沌沌的实际生活体验里已有意义生发的构成机制,所以尽管是“不做区别的”、“自足的”,却已是“充满了意义的”。[1]这“意义”或“原初现象”是不可被概念化和对象化的,所以去“表达”这原初体验的方式不可能是一个个的陈述句,而只能是一种“正在当场体验的、正在意义的构成之中的”言说方式。海德格尔称之为“形式显示”(die formale Anzeige),究其实乃是一种体验与言说相交合的、凭语境而说话的言语方式。 海德格尔充分张大了胡塞尔意向性学说中的“虚构”的维度。当然,这个词在这里不是贬义的,而是就其纯字面含义,即“虚-构”而使用的。人在一切指示、区别、对象的构成或主客之分之前,已处于对世界的生动体验之中,也就是已“意向性地”而不是在实在和实项意义上体验着和非表象地言说着这个“世界境域”(Um-welt)。这么说,一方面并不是指人作为先验的主体,构成一个作为对象集合的世界,以“逻各斯”规定着这个世界的存在与形态,就像先验主义者们所讲的;另一方面也不意味着人已处于一个现成的世界环境之中,以语言为工具表达外在世界在人内心中投射出的观念,就像自然主义的实在论者们所讲的;而只意味着人这种“缘在”(Dasein)式的存在者从本性上就缘发构成着(ereignen)自身,因而总已经与一个境域式的世界在根本处不分彼此,息息相通。这世界从根本上就充满着意义生机,只是以隐含着的方式罢了。人从根本上讲是一种缘构境域意义上的存在者,也就是在原发的“对谈”之中的存在者,不能以任何概念种属的方式,比如“理性的动物”来定义和理解。人因此而被理解为“缘在”或“在缘者”、“是其缘者”;它与世界、与他人、与自己打交道的方式在海德格尔手中得到了令人耳目一新的、“境域或语境引发式”的理解,对后来的欧陆思想发展产生了巨大、持久的影响。 在这样一个胡塞尔与海德格尔的现象学视野中,对“现象”或“向我们显现的存在者”的理解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在我看来,这种变化关系到美学中讨论的问题。当然,海德格尔对“美学”(Aesthetik)这个词持保留态度。在他看来,将纯思想活动分为“形而上学”、“认识论”、“伦理学”、“美学”等是传统概念哲学的方法论使然。不过,他本人对美学问题充满了兴趣,并在“艺术作品的本源”等许多文章中直接加以讨论。对于他,“艺术”、“美”的问题与存在论、认识论的问题不可分。本文则是在更广的意义上使用“美学”一词,意指一切与“美的问题”有关的思想和学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