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周书》普遍被认为是孔子选了一百篇古代文献集成《尚书》后剩下的周代文献。《逸周书》中有多篇军事文献,如《武称》、《允文》、《大武》、《大明武》、《小明武》、《武顺》、《武穆》、《武纪》等。但在经孔子选编的《尚书》中,迄今还未发现有军事文献。 前述《周礼》中所讲周代青少年学的“六艺”中有“五射”。汉代郑玄注引郑众曰:“五射:白矢、参连、剡注、襄尺、井仪也。”后来唐代贾公彦作了进一步注疏:白矢,即箭不仅射中、而且要射穿靶子,因此才见到白色箭头,表明发矢准确有力;参连,即连续放箭,有如连珠;剡注,疏曰:“剡注者,谓羽头高鏃低而去,剡剡然”;襄尺,疏曰:“襄尺者,臣与君射,不与君并立,襄君一尺而退”,襄,让也;井仪,连发四矢皆中靶,并成井字状。显然,这“五射”中除“襄尺”外都是要求很高的实战技术。 孔子也讲“射”:“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又讲:“射不主皮,为力不同科,古之道也。”(《论语•八佾》)这里的“皮”是指箭靶子。孔子讲射箭不一定要射穿靶子,因为人的力气大小不同;而且射箭时“无所争”,要“揖让”,射完了再饮杯酒。显然,孔子所讲的“射”并不是实战技术,而是一种礼仪,类于《仪礼》中的“乡射礼”或“大射仪”,是上不得阵的。 也许有人会替孔子争辩说,据《史记•孔子世家》,孔子的学生厓有(冉求)说他的军事才能“学之于孔子”。但这很可能是做学生的为了能使孔子回到鲁国而讲的谦辞,因为在有关孔子的言行记录中,我们实在看不出孔子对军事有兴趣、有研究。即使退一步讲,孔子在私下里说不定对军事也许确有研究,但流传下来的对后世产生影响的孔学思想仍然是缺乏尚武精神。 以前讲过,我们中国的道德观念本来一直是以“德”为中心的,而孔子将以“德”为中心转变为以“仁”为中心。这种以“仁”为中心的道德观念带来了至少两个相当负面的作用:一是注重尊尊亲亲,使法制不彰;二是弱化了尚武精神,使人变得温顺柔弱。 客观地讲,孔子倒也还并不是完全回避、反对战争,而是强调“仁”和“义”、不讲战争自身规律艺术。(见《论语》的《述而》、《子路》、《卫灵公》、《季氏》等篇中有关内容和《左传》的“哀公十一年”、“哀公十四年”及《史记•孔子世家》等。)孟子进一步发展或者说进一步扭曲了孔子这一思想:“有人曰:‘我善为陈,我善为战。’大罪也。国君好仁,天下无敌焉。”(《孟子•尽心下》)然而把“善为战”与“仁”对立起来、不讲战争自身规律艺术、只讲“好仁”,果能无敌于天下吗?韩非在《五蠹》中曾举过徐偃王的例子:“徐偃王处汉东,地方五百里,行仁义,割地而朝者三十有六国。荆文王恐其害己也,举兵伐徐,遂灭之。”后来曹操在注《孙子兵法》序言中也举了徐偃王的例子,并总结道:“恃武者灭,恃文者亡。” 古代汉族人的体质是非常强健的。荀子在《议兵》篇中曾举例道:“魏氏之武卒,以度取之,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服矢五十个,置戈其上,冠胄带剑,赢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这同古希腊武士轻装跑马拉松而累死的例子可做对照(当然这位希腊武士也有可能原本心脏就不大好)。《汉书》中载西汉名将陈汤对汉成帝讲:“胡兵五而当汉兵一”,因为“兵刃朴钝,弓弩不利”;“今闻颇得汉巧,然犹三而当一。”(《傅常郑甘陈段传第四十》)可见即使除去武器装备方面的优势后,汉兵的体能也至少决不次于游牧民族。 毛泽东年轻时曾写过《体育之研究》一文,文章一开头就讲:“国力苶弱,武风不振,民族之体质,日趋轻细。此甚可忧之现象也。”这篇文章写于1917年,上距清室覆亡不远。反映出经长期孔孟程朱思想的熏陶后,原本可以“以一当五”的强健民族已是武风不振、体质日趋轻细,并且还被送了个外号:“东亚病夫”。 顺便提及:任一时代的审美观念都必然是当时居统治地位意识形态的反映。汉代女子以颀长为美,唐代女子以丰满为美,明清女子则以纤弱小脚为美。明清时代这种审美观念肯定反映了当时居统治地位的孔孟四书、程朱理学中有相当程度的衰弱、病态、压抑、扭曲色彩。 3、缺乏务实精神 如上文所讲,孔子不讲科学、不讲军事;以前也曾述及,孔子不讲经济、不讲法制。那么孔子讲什么呢?只讲两类内容:一类是《诗》、《书》、《春秋》等“文”类;一类是礼仪、道德、伦理等“礼”类。因为孔子认为有这两类东西来维护君主统治、防止犯上作乱就已经够了,这就是他的那句名言:“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这句话在《雍也》和《颜渊》中重复出现,可见这是孔子本人所注重的观念。 孔子还有另一句名言:“君子不器。”(《论语•为政》)“器”是器具,孔子这句话是说:理想的君子是不像器具那样,具有某方面用途。 那么,孔子是不是说“君子”应该有多方面用途、有多方面能力呢?不是。孔子的意思是说“君子”应该坐而论道、不做任何具体事。孔子并不欣赏有多方面实际才能的人。 孔子诸弟子中最有才能的要说是子贡了:政治上“常相鲁、卫”,外交上出使一次使“五国各有变”(《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学术上被孔子称为“赐也,始可与言《诗》已矣。告诸往而知来者”(《论语•学而》),并且经商能力突出,是位商业巨子,因此当时有“子贡贤于仲尼”(《论语•子张》)的说法。而且子贡对孔子的贡献也可以说最大,孔子厄于陈蔡时,是子贡使楚,“楚昭王兴师迎孔子,然后得免”(《史记•孔子世家》);由于子贡“所至,国君无不分庭与之抗礼”,因此“夫使孔子名布于天下者,子贡先后之也。”(《史记•货殖列传》) 但孔子并不很欣赏子贡。他曾当面对子贡说:“汝器也”(《论语•公冶长》),联系他所讲的“君子不器”,“汝器也”并不是一句好话。(不过当子贡进一步问“何器也?”他答曰:“琏瑚也。”还是肯定子贡是庙堂之器。)另一次他还故意问子贡:“汝与回也孰愈?”子贡自然回答:“赐也何敢望回。回也闻一以知十,赐也闻一以知二。”孔子进一步肯定:“你的确不如颜回。我和你都不如他。”(“弗如也。吾与汝弗如也。”《同上》) 孔子最看重、最喜欢的弟子是颜回。颜回的确聪明好学,上文中讲子贡曾称赞颜回“闻一也知十”;颜回去世后,孔子甚至认为再没有好学的人了:“季康子问:‘弟子孰为好学?’孔子对曰:‘有颜回者好学,不幸短命死矣!今也则亡。’”(《论语•先进》)他的心地也很善良,孔子称赞他:“回也,其心三月不违仁,其馀则日月至焉而已矣。”(《论语•雍也》)他的性格比较温顺,孔子曾讲:“吾与回言终日,不违如愚。”(《论语•为政》)甚至认为他过于温顺了:“回也非助我者也,于吾言无所不说(悦)。”(《论语•先进》)他的修养也很好,孔子说他:“不迁怒,不贰过。”(《论语•雍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同上》)但颜回做过什么具体事情吗?什么也没做过,连谋生也是个问题。(“回也其庶乎,屡空”《论语•先进》;“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论语•雍也》) 孔子自己只注重“文”和“礼”,不喜欢实用学问,因此也最欣赏颜回这种没表现过实际能力,但好学、在为人上温顺谦恭的人。 孔子和颜回如果只是做人文和伦理方面的学者或朝廷供养的博士,那会是很出色的。但一个国家如果只讲人文和伦理,不讲科学、不讲军事、不讲经济、不讲法制、不注重实际做事的人,那能好的了吗?自汉武帝独尊儒术罢黜百家、将孔学立为思想正统后,直到清末,除乱世外,二千年间中国的科学、军事、经济、法制等各方面的进步似乎与孔学受尊崇程度成反比例起伏,一些方面比起先秦来甚至可以说退化了。科举制度自然有其平等的一面,经科举选拔出的人中也有一些有才干的人;但由于科考内容的局限和在不同时期的侧重,也选拔出了不少只空谈道义而缺乏实际能力的人。 明代西方传教士利玛窦从一个局外人的角度对中国的某些弊病要看得更清楚:“中国所熟习的惟一较高深的哲理科学就是道德哲学,……钻研数学和医学并不受人尊敬,因为它们不像哲学研究那样受到荣誉的鼓励。”“擅长于伦理学的人,其智慧受到极高的尊敬。他们似乎能对任何问题做出正当的判断,尽管这些问题离他们自己的专长很远。”(《利玛窦中国札记》) 4、二分法思维,缺乏包容度 二分法思维是指那种非此即彼、非黑即白、非我即敌、否认或忽视中间状态存在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必然导致缺乏包容度。 孔子二分法思维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他的“君子”、“小人”之辨。《论语》中提及“君子”的有一百零几处,提及“小人”的有24处,其中将“小人”和“君子”作鲜明对照的据我数为19次。也就是说,孔子在提到“小人”时,几乎都是用来与“君子”作对照的。其中为人们所熟知的如:“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里仁》)、“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述而》)、“君子泰而不骄,小人骄而不泰”(《子路》)“君子上达,小人下达”(《宪问》)等等。 那么,除了“君子”和“小人”外,还有没有第三类人、第四类人呢?在孔子的言论中没有发现。 上个世纪前半期的著名剧作家、导演洪深曾编译、导演了名剧《少奶奶的扇子》,其中有这样一段台词:“我想世界上的人,也不能就分做两群:说这群是好,那群是坏;这群君子,那群小人。”洪深(或原作者英国王尔德)的这一见解应该说比孔子要更正确一些。 在前一篇有关我国古代法制的文章中曾述及,我国上古传统中一直是主张“既要德政也要法治”、“德政和法治相辅相成”;而孔子则把命题转换为“德政好还是法治好”、“要德政还是要法治”。孔子的这一命题转换也反映了他二分法思维的特点,缺乏兼容并包的观念和胸怀。 孔子是很爱好音乐、很懂音乐的。他曾在齐国听到“韶”乐,之后三个月仍沉浸在该乐曲中,以至吃肉都觉不出滋味(“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述而》)。他也曾修正了“雅”乐和“颂”乐中的不正确之处(“子曰:‘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子罕》)。但他讨厌郑国音乐,主张排斥、禁绝郑国音乐(“放郑声”),因为“郑声淫”(《卫灵公》)。“淫”是过分、过度的意思。人们解释说郑国的音乐节奏比较强烈,容易激动人心,不符合孔子中正平和的音乐标准。 孔子喜欢韶乐和雅颂,这无可非议,但主张“放郑声”就缺乏包容度了。这就如同不能因为喜欢莫扎特和贝多芬的古典音乐就主张排斥、禁绝爵士乐和摇滚乐一样。 在另一处,孔子又重复了讨厌、憎恨“郑声”,并加进了新的内容:“子曰:‘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恶利口之覆家邦者。’”(《阳货》)据载古时有些人认为朱色即大红色是本色、正色,而紫色是由红色参杂其它颜色而成,是杂色。孔子看来是认为紫色不纯并夺走了一些人对红色的喜好,因此讨厌、憎恨紫色。其实红色固然好看,紫色也很漂亮,五彩缤纷不是更好吗? 如果说对颜色、音乐的好恶还无关宏旨的话,那么“恶利口之覆家邦者”就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了。什么是“利口”、怎样算“覆家邦”,这都是很难在法律上作出定义的,这就为“因言治罪”开启了方便之门。《荀子》、《淮南子》、《史记•孔子世家》等古籍中载孔子诛少正卯,所举的五项罪状:“心达而险”、“行辟而坚”、“言伪而辩”、“记丑而博”、“顺非而泽”,均为想当然的揣度和以言治罪,与“恶利口之覆家邦者”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艾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