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新文化运动以来,中国自由主义的一大特征是具有强烈的摧毁传统的雄心。知识分子津津乐道的五四运动是如此,打倒孔家店是那个时代最响亮的口号;80年代的新启蒙运动是如此;我曾经想象,90年代以来的自由主义者与五四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区别之一就是,目前的自由主义者似乎不再那么强烈地反传统,不再要求全盘打碎传统,全面建构新社会了。然而,跟几位我尊敬的师长、及志同道合的朋友交流过之后发现,似乎远不是这么回事。许多热爱自由的朋友提到中国的传统,就深恶痛绝。这令我感到非常吃惊。 传统的叙述策略 当然,我能理解,在中国的传统中,起码根据一般的理解——我的那些自由主义朋友也不例外——根本没有自由的传统,甚至连任何自由的迹象都没有。于是,他们提倡启蒙和继续启蒙,而且,他们把启蒙的目标仍然指向了传统。 然而,我想问的是,我们所痛恨、所批判的传统,果真是真实的传统吗?事实上,如果我们稍加思索,便不难发现,我们所反对的传统,不过是他人讲述给我们的传统。其实,没有人敢声称自己知道历史是什么样的。你所知道的历史,都是历史学家告诉你的历史。司马光笔下的中国古代史,跟郭沫若笔下的中国古代史,哪一个更真实?恐怕没有人敢下断言。我们所理解的传统,不知道是已经倒过几次手的传统了,而这些经受的人是否跟我们具有同样的理念,却是谁也无法保证的。 在我看来,我们今天关于传统的认识有两个缺陷:第一,这些传统几乎都是反传统的人讲述给我们。从所谓的科学的历史学传入中国以来,研究中国传统的人,差不多都已经得出了一个结论:中国不如西方,所以,他们的研究,其实主要是证明中国为什么不如西方。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在中国所提出、并且最热烈地探讨过的问题,比如历史阶段、资本主义等等,最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 结果,在这些学者笔下,传统成为漆黑一团。谈到家族制度,人们立刻联想到将通奸者沉入河中。说到古代政治制度,立刻就扣上一顶专制主义的帽子,更有将其与现代极权主义相提并论者,并断言现代极权主义是从古代政体发展而来的。谈到宗教制度,就说如何欺骗人民,宗教是人民的鸦片的荒唐论断,至今仍为许多知识分子所津津乐道。他们奉行的进步主义历史观,他们把历史设想为一个线性的发展过程。而过去就代表着落后和黑暗,未来必然意味着进步和光明。中国就代表着落后,西方就代表着进步,甚至在价值、意义的领域,他们也可以比较出个高下来,仿佛基督教比佛教更先进似的。 因此,他们要求改造“国民性”,仿佛几既人的生存方式、信仰、价值是一件工业品,只要修改一下设计图纸或调整一下生产线,就可以让给这几亿人按自己指明的正确方向齐步前进。对于任何一个严肃的社会观察家来说,这似乎都是一件不可能的任务。但他们口口声声地呼吁,最终由极权主义承担起这个不可能的任务。灵魂深处的革命、塑造新时代的新人是从法国大革命、到俄罗斯革命一直到中国革命中最吸引知识分子的口号。结果,知识分子充满逻辑力量的进步主义,变成了一种无可救药的历史虚无主义,而正是虚无主义为极权主义开辟了一条通途。 这些激进的惟理主义者将历史分成了光明与黑暗两端:一端是黑暗的东方,另一端则是光明的西方。西方从古代的希腊、罗马、一直到基督教,一直到资本主义,沿着一条必然的历史前进方向,迈向一个光明的现代文明的终端,它为整个人类指明了一条通往永恒天国的唯一通途。而中国,则永远是在黑暗中永远过着被奴役的生活,不同的只是黑暗的花样而已。因而,他们之遭受极权主义的统治,似乎也是历史的必然,也是他们五千年的老祖宗种下的孽缘。80年代的启蒙知识分子通过这种论证,轻松地免除了他们的惟理主义及完全摧毁传统的暴行,对于极权主义之兴起的责任,也免除了最重要的自我启蒙、并启极权主义意识形态之蒙的责任。 另一方面,从晚年的梁任公一直到近些年来那些最热衷于讲述传统(国学)的人,却并没有自由主义的理念。结果,他们所发掘出来的东西,往往都是反自由主义的因素。由此而导致的虚骄之气,当然更是自由主义者所无法接受的。至于在意识形态失去充分的合法性之后,当权文人从传统中搜寻资源,更是令人厌恶。 通过一整套的教育、学术体系,我们接受的便是这样的历史叙述。因此,我们所批判的也许只是后人为了自己的目的而刻意树立起来的靶子。也许中国的历史和传统并不完全是漆黑一团。即使那些叙述是真实的,我们也不免疑惑:还有一些同样真实的东西却被刻意地遗漏了。 因此,我相信,传统是复杂的,我们不可能真实地再现传统,关键的问题似乎在于我们如何选择传统,如何讲述传统。而中国向来所缺少的,正是自由主义的历史叙事。 哈耶克曾经说过,辉格党的历史编篡学塑造了整整几代人欧洲自由主义者。人们常常说,英国本身具有自由传统,所以,在英国,回到传统,就是回到自由。然而,翻阅英国的历史,似乎并不总是阳光灿烂的日子,直到19世纪,还有无数进步的思想家在攻击英国的普通法制度。然而,辉格党历史学家,却讲述了一个极为连贯的故事,使英国人的历史成为一部争取自由的历史。英国历史上出现过多少个文件,然而,普通法院的法官们和政治理论家们强调的是7百年前的大宪章。我们的历史有那么多文献,但我们的历史学家却只看到了以理杀人,为什么没有看到儒学对于世俗权力的约束?为什么只看到专制,而没有看到制度中间其中若干巧妙而有效的制度设计? 因此,如果自由主义是一套整全的知识体系,那么,也应该有一套自由主义的历史叙述。这套叙述不仅具有知识上的价值,也具有强烈的现实底蕴,它能对于中国未来的自由宪政政体给予某些正当性论证。 为什么需要传统的论证? 自由宪政政体为什么需要传统来论证?也许是因为,人是一种惰性的动物,是一种习惯性的动物,也是一种需要用言词来确定自己的位置的动物。合法性就是一种信服。文物并不仅仅因为其少,也是因为其时代久远。一种政体的合法性来自何处?合法性就来自人们的认可,时间本身就可以赋予某种东西以神圣性。设想我们未来的宪法的第一句话如果是两千年的格言,“民为贵,君为轻,社稷次之”,那将是何等的气魄,具有何等的说服力!它比什么人权高于主权、人民主权之类的说法,可能更容易获得民众的合法性认可,漫长的时间就赋予了这一话语以神圣性和先验性。它不是任何人能用理性或貌似理性的话语可以驳倒的。当我翻阅美国最高法院的案例的时候,我深深地为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的思维方式所折服。他们对于历史和传统的敬畏,对于历史资源的征用,使他们对于法律的解释,具有了一种慑人的信服力。 另一方面,一切被证明为极权主义的制度,在其建立之初,总是毫无例外地立刻就着手摧毁一切传统的因素,在其最狂热的时候,总是将其作为一项长期的政策来执行。这可能从一个反面证明了,传统是不利于维持正统的意识形态的,也是不利于进行彻底的全权统治的。如果自由的敌人就是专制,尤其是极权,那么自由主义者是不是应该到传统中寻找其正当性论证?或者我们是否可以设想,传统的某些因素,具有保障自由的功能?而当极权主义体制的狂热性消退之后,又总是诉诸传统中糟糕的内容来论证其权力之合法性,而这种论证总是具有一定的效果。这更凸显了自由主义历史叙述的重要性,如果不能获得对于传统的解释权,则传统更将面目全非。 事实上,如果不能获得传统资源的论证,则自由主义是无根的。我不能想象一个国家的民众可以靠一种完全舶来的理念体系安排自己的生活,我也不能设想,一个自由社会可以靠全盘地剥夺遵守本民族的习俗的方式而建立起来。我更不能设想,一群完全无视本民族传统、或者将本民族的历史视为一团漆黑的知识分子,能够冷静地理性地设计纷繁复杂的宪政制度。 这个世界上或许并不存在什么普遍的自由主义。任何自由主义都是面对具体语境的自由主义,是为了使人们恢复作人的尊严和意义、因而总是与自身的传统、价值不一不二的自由主义;当然,我立刻要声明,我不是相对主义者,因为我不相信,中国人天生就喜欢被人奴役;同样,我也不相信,中国的传统仅仅就是使中国人被人奴役的传统。中国的自由主义者是不是相信,只有在摧毁了传统之后,中国人才能得到自由? 自由主义者或许应该面对下面这个重要的事实:在苏联东欧等国家,当极权主义制度崩溃之后,出现了强烈的传统复兴迹象。传统的宗教、文化、价值、甚至象征符号(俄罗斯的三色旗、地名)都恢复了。我们或者也可以预言,有朝一日,中国的传统在备受半个多世纪蹂躏之后,也会经历一次伟大的复兴。人们将会找到自己的信仰,人们会为自己的精神找到亲切的家园,人们会为自己的生活找到一种更为熟悉的组织形态。我记得特别清楚,80年代初期,媒体报道说,南方某些地方富裕之后,农民们首先想到的是修建漂亮的坟墓,恢复宗祠。今天,我也看到了宗教复兴的大潮一直在地下涌动。那么,自由主义者是否可以无视民间社会重整的这种努力?这种努力,将可能重建一个正常的社会生活,恢复中国人之为人的存在的本质。 我们必须重新讲述历史和传统。按照自由主义的理念重新讲述讲出历史的脉络。按照这种理念,我们应该发掘传统政治体制中的分权设计,发掘知识分子限制皇权的理念,儒学、佛学等等知识分子的学术、观念共同体是如何实现自治的,应该探讨乡村社会是如何自治的,探讨商人是如何在民间自发的组织下向城镇提供公共品的,探讨宗教组织如何分散了政治权力,如何承担起了社会保障的功能,如何凝聚民众的信仰。研究合法的非法的贸易是如何改进沿海民众的生活的,与外部世界的交流如何增加新物种、提高农业产量的。研究家族制度是如何保护贫弱,教育是如何经由民间的组织而不断扩展的。等等等等。 我们并不是要由此证明,中国自身就能在封闭的条件下发展出自由宪政制度——那是无视历史;也不是要证明中国传统中蕴涵着多少自由宪政自身的制度成分。相反,我们是要证明,自由宪政制度运转所需要的某些社会层面制度和观念,在中国的传统中并不是没有。而在当代开放的环境中,在竞争的压力下,透过某种学习、模仿过程,这种社会和观念会向着有利于建立自由宪政政体的方向演进,从而为自由宪政政体未来之建立确立稳固而厚实的基础。透过对于传统的重新阐释,我们指出这些社会制度和观念,我们可能会对于自由宪政制度的正当性给出一个论证。 在这里,我们不是将西方与中国的传统完全对立起来,中国人也不是需要劳烦某些人来进行改造的人种,他们跟西方人一样,是普遍意义上的人,而不是需要由那些历史学家另类相待的人,他们跟西方人一样,向往自由、安全和和平,他们也渴望自己的财产得到切实的保障,他们也希望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而不是由他人任意操纵。他们也希望获得法律平等的保护,他们也对政府滥用权力深恶痛绝,他们也曾勇敢地反抗不正当的权力和残暴的压迫。 重新阐释历史,我们也可能塑造出一个中国人争取自由、维护自由的历史,然后我们可以顺理成章地说:今天的我们,需要更多的自由。如果我们也像那些虚无主义者一样反复地讲述,历史上的中国人毫无自由,但他们也活下来了,那么,我们今天何以有资格要求自由? 当然,当我们面对中国的传统与来自西方的我们认为值得珍视的价值的时候,我们经常会非常气馁。通常的比较研究采取这样一种方法:我们珍视某种价值或制度,并且我们经过起源学的研究发现,这种价值与比如说犹太教或基督教中的某种观念有直接的关系,然后我们也在中国的传统中寻找与此相同的观念,我们没有找到,于是,我们就宣布,中国传统根本生成不了我们所珍视的那种价值或制度。 这种方法作为一种纯粹知识的探究方式当然是无可指责的,但我隐约觉得,作为一种理解传统、希望借助传统理解我们的现实的思考方式,却似乎有点不妥。我相信,只要我们能够从中国的传统中找到一种制度或观念,从中按照不同的逻辑,也可以推导出我们所珍视的来自西方的某种价值或制度,这也就足够了,不一定也需要中、西最初的那两个观念也完全一一对应。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