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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儒家“与民同乐”的民生关切(2)

http://www.newdu.com 2018-01-06 中国儒学网 佚名 参加讨论
三  
    那么如何来“与民同乐”呢?换句话说,如何来改善人民的生活境况,如何来实现“足民”呢?儒家认为首先必须“制民恒产”。在儒家看来,人民之所以不能“同乐”、之所以贫苦,是因为缺乏足够的赖以维持生产和生活的物质财产,而为了避免“救死而恐不赡”,更为了“使民养生丧死无憾”(《孟子,梁惠王上》),儒家强调必须“制民之产”,“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孟子·梁惠王上》)。所谓“制民之产”,从儒家的论述来看,实则给人民提供一定的土地资产,使其有稳定的衣食来源。如孟子就提出:“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不正,井地不钧,谷禄不平。是故暴君汗吏必慢其经界。经界既正,分田制禄可坐而定也”(《孟子,滕文公上》)。所谓“正经界”,借用今天的语言来表达,则是明晰地权和产权,而其实际内容是保证人民拥有一定数量的土地,也就是所谓的“恒产”。儒家认为不论是对于人民的生活,还是对于国家的稳定来说,这都是必不可少的:“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及陷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孟子·梁惠王上》)。  
    “恒产”的具体内容大致说来就是使人民每户都有百亩之田可耕,有五亩之宅可住,家家还栽种桑树,并养鸡、豚、狗、豕等家畜。看来儒家所谓的“恒产”,是每户在一定的田地之外,还有宽敞的居住地,在主业种粮之外,还有可观的副业,可出产相当的农副产品。儒家深信,有了这样的“恒产”,人民在灾荒之年就能免于饥饿,免于“转死于沟壑”;如果遇上丰年,则衣食无忧,还可“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更可过上“衣帛、食肉”的富裕生活,诚如孟子所描绘:“五十者可以衣帛、七十者可以食肉”。  
    其次则是“薄税敛”。儒家认为减轻赋税是改善民生,实现与民同乐的另一重要措施。儒家坚决反对刻剥人民的“苛政”和暴政,倡导少取多予、善待人民的“仁政”。孔子就要求统治者“因民之所利而利之”(《论语·尧曰》),要求他们“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论语,学而》)。孔子还呼吁统治者要向三代的圣王学习,要向尧舜那样,“博施济众”,要向周公那样轻徭薄赋,“施恩要厚,用民力应平,租税要轻”(《左传》哀公十一年)。弟子有若继承了孔子“轻租税”的思想。有一年鲁国发生饥荒,鲁哀公问有若,说国家闹饥荒,经济紧张,用度不足怎么办呢?有若建议说,那就实行国家提取百分之十的什一税吧。显然有若是强调对人民要实行低税率(十分之一),而其宗旨正是要“足民”,注重解决民生问题,其本质也正是要“与民同乐”。  
    “私淑”孔子的孟子也竭力主张减税让利于民,“是故贤君必恭俭礼下,取于民有制”(《孟子,滕文公上》),主张“薄税敛”,“王如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深耕易耨”(《孟子·梁惠王上》)。而且孟子尤其强调这一点,因为他所处的战国时代,“民之憔悴于虐政,未有甚于此时者也”。而人民之所以如此“憔悴”,孟子认为沉重的税赋是其间的重要原因。因为当时各国为逐鹿中原,纷纷扩充军备,而军事上开支的增加,人民的赋税也就愈加沉重,名目也更加繁多,“有布缕之征,粟米之征,力役之征”(《孟子,尽心下》)。儒家揭露苛捐杂税越多,人民的处境也就越困苦,“用其二而民有殍,用其三而父子离”(《孟子·尽心下》)。其意是说,统治者若对人民同时加征这三种税赋中的两种,那么人民就会饥寒交迫;而如果这三种税赋都同时加征,那就会搞得人民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既然苛捐杂税是导致民不聊生的要因,那么要利民、足民,要做到与民同乐,显然就必须让利与民,必须“薄税敛”。而为实现少征税,儒家一是宣扬低税率,推行什一税,“耕者九一”(《孟子·梁惠王下》),二是主张减少税种,如上述的“三征”,孟子就建议“君子用其一,缓其二”(《盂子·尽心下》)。减税直接是为减轻人民的负担,其最终的目的无疑仍然是为改善民生。  
    儒家坚信,在“制民恒产”的同时,再大力减轻人民的负担,那就可以做到富民、乐民。“孟子日:易其田畴,薄其税敛,民可使富也。食之以时,用之以礼,财不可胜用也。民非水火不生活,昏暮叩人之门户,求水火,无弗与者,至足矣。圣人治天下,使有菽粟如水火。菽粟如水火,而民焉有不仁者乎!”(《孟子·尽心上》)这段引文清楚地表明,儒家认为统治者“与民同乐”是可以做得到的,其切实的途径就是“制民恒产”和减税薄赋。文中“有粟如水火”所描述的固然是一种理想的富裕状态,但它无疑也朴实而生动地显示出儒家对改善民生的倾向。  
    四  
    值得注意的是,在儒家的理解中,“与民同乐”的利民与富民并非是统治阶级的恩赐,相反,它是统治者不可推卸的政治义务与责任。  
    儒家认为,天生民而树之君,是先有人民,后才有治理者与统治者(君)的。后者是为前者而设而立的,用清儒黄宗羲的说法,人民应是“主”,君主只是“客”;而且在儒家的思想中,“得民心者得天下”,人民是国家权力的最终决定者。因此,儒家认为君理应力行仁政与善治,理应与民“同乐”,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的幸福。这用儒家的说法即是“思天下之民匹夫匹妇有不被尧舜之泽者,若己推而内之沟中,其自任以天下之重如此”(《孟子·梁惠王上》)。为强化这一点,儒家常搬出圣人为证,强调远古圣王无不是以天下人民的安危为己任的,“禹思天下有溺者,由己溺之也;稷思天下有饥者,由己饥之也,是以如是其急也”(《孟子·离娄下》)!  
    儒家还以“为民父母”为喻,以突出君对民的不可逃避的道义责任。为说明这一责任,孟子曾对齐宣王说过这样一则故事:齐国有这样一位人士,他南游楚国之前,将其妻儿托其朋友照看。可等他回来一看,妻儿饥寒交迫。孟子问齐宣王:您看怎样对待这位朋友?齐宣王也很生气地说:受人之托而食言,这哪能算得上朋友,不要和他做朋友了。孟子又问齐宣王:如果官员不能办事,那又怎么办呢?齐宣王说,那就撤他的职。孟子紧接着又追问:如果一国之君,不能有效地治理国家,而让人民挨饿受冻,那又怎么办呢?齐宣王无言以对,以致“王顾左右而言他”(《孟子,粱惠王下》)。孟子讲这个故事的旨意很明显,作为一国国君,即有义务治理好国家,使人民安居乐业,过上幸福安宁的生活;否则的话,就是不称职的,就应该被撤换和罢免。这一说法流露出在儒家的政治逻辑中,民生问题解决得如何,是判定一国政治,尤其是其统治是否合法与正当的最终标准。因此儒家强调,如果统治者(君)不能“与民同乐”,解决不好民生问题,那就不配“为民父母”,“为民父母,使民盼盼然,将终岁勤动,不得以养其父母,又称贷而益之,使老稚转死乎沟壑,恶在其为民父母也”(《孟子·滕文公上》)!而对那些不顾人民饥寒交迫、只顾一己享乐的统治者,儒家更是怒不可遏,痛斥之为“率兽食人”,根本谈不上“为民父母”:“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此率兽而食人也。兽相食,且人恶之。为民父母,行政不免于率兽而食人。恶在其为民父母也。仲尼日:‘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为其像人而用之也。如之何其使斯民饥而死也”(《孟子,梁惠王上》)!显然,儒家以“为民父母”设喻,意在强化统治者“与民同乐”的义务,意在凸显统治者富民、安民的现实责任。  
    中国古代长期实行集权统治,统治阶级为巩固其专制政权,即所谓“长王天下”,曾提出过劳民、贫民以治民的冷酷主张,“昔圣王之处民,择瘠土而处之,劳其民而用之,故长王天下。夫民劳则思,思则善心生;逸则淫,淫则忘善,忘善则恶心生。沃土之民不材,逸也;瘠土之民莫不响义,劳也”(《国语-鲁语下》)。而从上述儒家“与民同乐”的思想来看,儒家显然与此截然不同。儒家是坚决反对这种劳民、苦民的无情苛政,而大力倡导“与民同乐”的“乐民”的,是大力呼吁改善民生的,孔子所谓“政之急者,莫大乎使民富且寿也”(《孔子家语·贤君》),集中而典型地展现了这一点。所以我们认为儒家“与民同乐”的理论主张具体而又深刻地体现了其思想中的人民性和进步性。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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