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的理性主要是实践理性即道德理性,来自于对礼乐教化经验的阐释与发挥。荀子在《乐论》中说:“礼者,理之不可易者也。”“乐者,乐也,人情之所不免也,故人不能无乐。”礼者为理性,乐者为感性,礼乐相济的教育方式,正是把感性与理性互补、统一起来。艺术的理性导向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艺术活动(包含创作与审美两个方面)中的理性倾向,即理性内化于艺术的感性活动中而成为提升感性的内在动力;二是艺术批评中的理论指导,即在审美理论的指导下使艺术活动向善求真。儒家的艺术理性精神主要表现为后者。 儒家是艺术审美上的功利主义者,非常看重艺术的社会功能和文化教育意义。艺术教育活动,其目的的实现大体是通过耳目欣赏、情感体验、心灵领悟(包含理解)三个环节,而情感体验是最基本的环节。情感的激发,情感活动的走向,是联系其他环节、实现教育目的的中心。中国的古圣先贤们在教育上紧紧抓住人的情感欲望而大做文章,因为这是一个既重要而又难以处理的问题。人的情感欲望是人的生命活力的集中表现。它是人类求生存求发展的动力,是人的创业精神和竞争能力的源泉。有了它,社会生产力才得以不断地发展。问题在于,人的情感欲望不仅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动力,也可能成为人类社会前进的阻力、甚至是破坏力。也就是说,人的情感欲望具有二重性,既可能是行善的源泉,也可能是作恶的渊薮。对于人的情感欲望的消极面,古人早有认识,早有戒心。《尚书·太甲》就有“欲败度,纵败礼”的警语。儒家完全继承这一思想传统,荀子甚至把情欲看成是罪恶的根源,《乐记》最早提出“灭天理而穷人欲”的问题。总之,儒家认为,人的情欲虽不可免,但不能放纵,不能任其自流,必须用道德用理智来节制,既给予一定的满足又不能过度,“发乎情性而止乎礼义”很恰当地概括了儒家的基本观点。受这一基本观点的影响,中国的艺术和审美高扬理性精神,很少有单纯地追求享乐、纵欲和情感宣泄的内容,即使有的作品中出现这种人物,作者也总是不给他一个好下场:纵欲者不是身败名裂,就是命丧黄泉。更为可贵的是,儒家高扬艺术的理性精神并未因此而走向极端,而是把理性与感性、道德与欲望、理智与情感很好地统一起来。中国历史上,没有西方那种宗教禁欲主义,也没有艺术复兴之后的欲望大膨胀,这是中华文化提倡中庸之道和实施礼乐教化的历史贡献。 儒家讲艺术,大都是从政治教化、道德培养的教育角度看待艺术,要求艺术,使艺术与教育实践及社会人生紧密结合,因此较少从艺术的本体出发论述艺术的本质和自身规律。儒家艺术精神的长处和短处都包含在这里。 作者:聂振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