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帆看来,超越这些细节,实际这是一个个体学术主张与国家意志之间关系的问题。他说:“学者从事学术研究,针对研究对象进行学理探讨,形成个体学术主张,此乃学者本分,无可争议。国家作为政治单位,寻求某种统一性,也是其本性所致,不无合理性。一般情形下,学者的个性化研究与国家意志之间不一定构成冲突,但编撰教科书恰恰使学者的学术研究和国家意志相遇了,两者之间不见得完全不能相容,不过基于本位不同,冲突也在所难免。” 历史学者能否在 教科书中表达观点? 那么,作为学者,是否可以通过教科书的编撰,综合自己的研究成果,表达自己的学术主张?当时顾颉刚就强调新编历史教科书,应有自己的主张和特点。“古史辨”的影子,已可见一斑。而历史学家陈寅恪在给学生讲课时也曾提到,坊间的教科书以夏曾佑的《中学历史教科书》为最好,因它有自己的风格和想法,“作者以公羊今文家的眼光评论历史,有独特见解。”不像有些教科书“辗转抄来,涉及的范围也很有限”。 但基于教科书的特殊性质,若关涉大政方针或与现实功用相联,情况似乎并不简单。如戴季陶所言:“民族问题是一个大问题,学者们随意讨论是许可的,至于书店出版教科书,大量发行,那就是犯罪,应该严办。”李帆还举了傅斯年之例,以独立学术立场和高远学术追求著称的史学家傅斯年在对待历史教科书的态度上,一反他讲求学术时的严苛,是以平和的心态发言:“在一人著书时,作史论,成一家言,本不无可,然而写起历史教科书来,若这样办,却是大罪过,因为这是以‘我’替代史实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