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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学的统一与变异(2)

http://www.newdu.com 2018-01-06 国学文化 佚名 参加讨论

    《老氏》曰:“大道甚夷,而人好径。”信矣!故知三传分流,其源甚同,择善而从,且过半矣。归乎允当,亦何常师。
    予辄考核三传,舍短取长。又集前贤注释,亦以愚意裨补阙漏,商榷得失,研精宣畅,期于浃洽。尼父之志,庶几可见。疑殆则阙,以俟君子。[17]
    这里引用《老子》之言,表明“三教”融合在此时已经成为一种趋势。“集传”《春秋》,“择善而从”、“取长补短”,实在是要为《春秋》学注入新的生气。
    《春秋集传纂例》10卷,将三传所记大小事件,依所订“义例”进行取舍后,按问题分类,再以时间先后重新编排,恰似一部分类的“春秋大事纪”,集中了啖助、赵匡学说的精华。
    《春秋集传辨疑》10卷,主要记录啖助、赵匡二人对三传有关笔法、褒贬以及地名的考察、攻驳之言,以赵匡之说居多。
    《春秋微旨》3卷,为陆淳本人的著述。先列三传异同,间或用“啖氏曰”、“赵氏曰”断其是非,但主要用“淳闻于师曰”的形式发表本人见解。他这样表述自己编著《春秋微旨》的目的:
    其有与我同志思见唐虞之风者,宜乎齐心极虑于此。得端本清源之意,而后周流乎二百四十二年褒贬之义,使其道贯于灵府,其理浃于事物,则比屋可封,重译而至,其犹指诸掌尔!宣尼曰:“如有用我者,期月而已可矣。”岂虚言哉![18]
    如此借重孔子之语以自况,用以表达他个人抱负!
    这三部书传本较多,但缺系统整理。以翻阅方便而言,“玉玲珑阁丛刊”、“古经解汇函”及“四库全书”等都同时收录了这几部书,可任取一种了解其详。由于三部书的内容庞杂,现将其基本观点和主要贡献归纳如下。
    (一)新解《春秋》宗旨
    《春秋集传纂例》的第一篇就是《春秋宗旨议》,明确指出:“夫子所以修《春秋》之意,三传无文。”由于后学各立一说,各执一词,以致众说纷纭:说《左氏》者(如杜预),“以为《春秋》者,周公之志也。暨乎周德衰,典礼丧,诸所记注,多违旧章,宣父因《鲁史》成文,考其行事,而正其典礼,上以遵周公之遗制,下以明将来之法。”言《公羊》者(如何休),“则曰夫子之作《春秋》,将以黜周王鲁,变周之文,从先代之质。”解《谷梁》者(如范宁),“则曰平王东迁,周室微弱,天下板荡,王道尽矣。夫子伤之,乃作《春秋》,所以明黜陟,著劝戒,成天下之事业,定天下之邪正,使夫善人劝焉,淫人惧焉。”对于这种种说法,啖助认为:
    吾观三家之说,诚未达乎《春秋》大宗,安可议其深指?可谓弘纲既失,万目从而大去者也。
    通过对照《春秋》,比较三传,啖助提出新的说法:
    予以为《春秋》者,救时之弊,革礼之薄。……断自平王之末,而以隐公为始,所以拯薄欲勉善行,救周之弊,革礼之失也。
    ……
    是故《春秋》以权辅正,以诚断礼,正以忠道,原情为本,不拘浮名,不尚狷介,从宜救乱,因时黜陟,或贵非礼勿动,或贵贞而不谅,进退抑扬,去华居实,故曰救周之弊,革礼之薄也。
    这一关于《春秋》宗旨的论述,至少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1.“从宜救乱,因时黜陟”。
    在“三纲废绝、人伦大坏”的“季世”,唐尧、虞舜之化难行,但“周德虽衰,天命未改”,应当“从宜救乱,因时黜陟”。
    啖助依《公羊》之说,认为《春秋》“救周之弊,革礼之失”在“变周从夏”。而赵匡并不完全同意啖助的这一看法,却又发挥了啖助“以权辅正”思想,更加明确地提出“经”与“权”、“常”与“变”的认识:
    啖氏依《公羊》家旧说云:“《春秋》变周之文,从夏之质”。予谓《春秋》因史制经,以明王道。其指大要二端而已,兴常典也,著权制也。[19]
    所谓“循理守常曰道,临危制变曰权。”郊庙、丧纪、朝聘、蒐狩、婚娶等,是常礼常典,“违礼则讥之”,不违则不书。对于“非常之事,典礼所不及”者,则需要通权达变,即所谓“著权制”,也就是因时制宜。赵匡一面引孔子的话“可与适道,未可與立;可与立,未可与权”[20]来证实他的看法,一面着重孔子掌握权变的原则,即“游夏之徒不能赞一辞,然则圣人当机发断,以定阙中,辨惑质疑,为后王法,何必从夏乎?”社会发生变化,必须通权达变,但又不能随心所欲,应该“裁之圣心,以定褒贬”,即用“圣心”所“穷”《春秋》之“精理”,达到“从宜”、“因时”救乱的目的。所谓“精理者,非权无以及之”者,是说要穷尽“精理”,非通权达变不可。最后,赵匡用了一个更加简明而形象的说法:“《春秋》者,亦世之针、药也。”把《春秋》视为救治社会病症的针、药,一则以礼仪制度(常典)防备社会病症,二则以《春秋》“精理”(权制)因时救治社会病症。
    2.“因史制经,以明王道”。
    啖助认为,孔子作《春秋》是“伤主威不行”,所以要“首王正以大一统”。其“称天王以表无二尊,唯王为大,邈矣高矣”,尊王的宗旨十分明确。对于董仲舒、何休等人“黜周王鲁”说,啖助用怒责的语气斥之为“悖礼诬圣,反经毁传,训人以逆,罪莫大焉!”啖助集注经、传的最高准则是为了“尊王”,企图以“尊王”这个“理”来进行说教。赵匡进一步归纳《春秋》救世的宗旨说:
    尊王室,正陵僭,举三纲,提五常,彰善瘅恶,不失纤芥,如斯而已。[21]
    就是说,要通过历史来“举三纲,提五常”,以此为“彰善瘅恶”的准则,实现“尊王室,正陵僭”的目的。需要注意的是,此处的“尊王室”并非专指“尊周”,因为周道“不足为盛”。赵匡的“尊王室”,是将“王室”作为更高的境界来理解,是高于殷亦高于周的。由此,也就划清了与杜预所说《春秋》“上以遵周公之遗制,下以明将来之法”的界限。针对安史乱后皇室衰微、藩镇强大的局面,赵匡更是多有发挥。《春秋》中齐桓、晋文之霸,盟会侵伐,三传皆无义说,赵匡多所“损益”。如书中《盟会例》篇赵匡云:“王纲坏,则诸侯恣而仇党行,故干戈以敌仇,盟誓以固党,天下行之,遂为常情。若王政举,则诸侯莫敢相害,盟何为焉?”
    3.“立忠为教,原情为本”。
    啖助在论《春秋》“从宜救乱,因时黜陟”宗旨时提出:
    夏政忠,忠之弊野;商人承之以敬,敬之弊鬼;周人承之以文,文之弊僿。救僿莫若以忠,复当从夏政。……唐虞淳化,难行于季末;夏之忠道,当变而致焉。
    啖助引用孔子的这些言论,其用意很明白,周的礼乐法度(文)过于繁琐(僿),多流于形式,徒具虚文。例行公事的人,并不一定具备忠心和诚意。孔子修《春秋》是在维护正直忠纯,但同时又能够留意权变;希望恢复礼治,但又不太违背人情;虽然唐虞已不可复,夏代或许还可以相继。因此,应当摒弃形式,提倡内心的忠诚,即所谓“以诚断礼,正以忠道,原情为本”,这才是行为的最高准则。所谓“立忠为教”,即要树立“忠道”以行教化;“原情为本”,是说“忠道”本原于人的情性,要从根本上做起。
    啖助、赵匡在以《春秋》大义为唐代立法时,取舍三传尤其注重“立忠为教”的“教”字,提出:
    其辞理害教,并繁琐委巷之谈,调戏浮侈之言及寻常小事不足为训者,皆不录。…… 若说事迹,虽与经相符而无益于教者,则不取。
    反过来,即使是“无经之传”,只要有“因会盟、战伐等事而说忠臣义士,及有谠言嘉谋与经相接者”,也都“略取其要”。[22]
    至于陆淳,为了“立忠为教”,提出“以讳为善”的说法。经文中,僖公二十八年有“天王狩于河阳”的记叙,《左传》引孔子语批评晋侯“以臣召君,不可以训”。陆淳则说:“若原其自嫌之心,嘉其尊王之义,则晋侯请王以狩,忠亦至矣。”“原情为制,以诚变礼也。”就是说,通过其心理动机(“原情”),达到宣扬“尊王”和“忠”的目的。由此,他主张:“凡事不合常礼,而心可嘉者,皆以讳为善。”[23]社会历史有其复杂性,人们行为的动机和效果有时不一致,对其评判不应简单化。“不合常礼”的事应加批评,但在特殊情况下,出于“忠”心所做“不合常礼”的事,则应“以讳为善”。这是对其“忠”的肯定,即所谓“原情为本”、“立忠为教”。
    上述各主要观点的形成,都可以归结到啖助对《春秋》的一个最基本的认识上,这就是:
    《春秋》参用二帝三王之法,以夏为本,不全守周典礼,必然矣。[24]
    上千年来,三传释《春秋》都以周代礼法为准则。就历史事实而言,孔子确曾强调过“吾从周”,《春秋》书中表现出的倾向无疑也是这样。但安史乱后,藩镇此起彼伏,如果讲《春秋》按周代礼法行事,就难以回避周初的分封,也就等于说安史乱后的藩镇抗命称王是符合周代“典礼”的了。那样的话,《春秋》作为传统经典,岂不就彻底失掉了“劝善惩恶”的“神圣”功用?为了保住《春秋》的“神圣”的“经典”地位,只能采取“信经驳传”的手法。《春秋》经还是好经,需要改变的只是三传中的陈旧观念,重新赋予《春秋》经以新意。啖助在引用司马迁“《春秋》上明三王之道”等言论后,把《春秋》说成是参用了唐尧、虞舜和夏、殷、周三王之法,并以夏为主,因而“不全守周典礼”。这显然是一种强加到《春秋》名下的说法,用意旨在否定分封制。分封制与郡县制之争,是汉唐之际的一大政治体制之争,几乎在思想文化领域的所有重要论著中都要涉及论列。
    安史乱后,《春秋》学作为一个学派,首先从这一体制问题入手,形成较为系统而特点鲜明的思想学说,这已无庸置疑。但其为维护经典的“神圣”地位另强加“新意”的做法,似乎并没有使经典“神圣”起来。
    (二)考三家得失,开疑古之风
    自汉至唐,解《春秋》采三传者,如郑玄、范宁等,都专主一家。啖助、赵匡解《春秋》则不同,其超越先前各家认识之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考三家短长”。
    啖助认为,古代著述最先出自口耳相传,后来才逐渐形成文字。三传出自口传,后来著于竹帛,并以各家口传的祖师命名。《左传》对于周、晋、齐、宋、楚、郑等国记述详,是因为左氏曾得“数国之史,以授门人。义则口传,未形竹帛。后代学者,乃演而通之,总而合之。编次年月,以为传记”。同时,广采各种文献,如子产、晏嬰等人家传以及卜书、梦书、占书、纵横、小说家言,汇集一书。由此,形成《左传》的两大特点:
    特点一,“叙事虽多,释义殊少,是非交错,混然难证。其大略皆是左氏旧意,故比余传,其功最高”;“博采诸家,叙事尤备”。
    特点二,“以原情为说,欲令后人推此以及余事”,“能令百代之下,颇见本末,因以求意,经文可知”。
    另一方面,则由于“作传之人,不达此意,妄以附益,故多迂谈”,而后来解释《左传》本末之人,更加牵强附会,“遂令邪正纷揉”,使学者迷失方向。
    《公羊》、《谷梁》二传的形成, 同样是“初亦口授,后人据其大义,散配经文,故多乖谬,失其纲统。”加之他们“守文坚滞,泥难不通,比附日月,曲生条例,义有不合,亦复强通,踳驳不伦,或至矛盾,不近圣人夷旷之体也。”但其“大指亦是子夏所传,故二传传经,密于《左氏》。”“《谷梁》意深,《公羊》辞辨,随文解识,往往钩深”。[25]
    这样的比较、对照,应该说是客观的。从记事的角度看,认为《左传》博采而驳其混杂;就解经的角度而言,考定《公羊》、《谷梁》二传之密而指其乖谬;以《公羊》、《谷梁》二传相比较,则《谷梁》意深。这种既有肯定又有否定的分析,贯串在三部传世的著述中。如说“《公》、《谷》守经,《左氏》通史”,故其文体不同;又如“《左氏》解经,浅于《公》、《谷》”等等。三部论著中所举不少例证,迄今仍然不能完全否定,更增加了其说“绝出诸家”的分量。
    2.以上述认识为基础,提出一些惊世骇俗之说。不仅疑《左传》的作者,而且疑《公羊》、《谷梁》二传的作者。
    《左传》非亲受经于孔子的“左丘明”所传,而是出于孔氏之后的门人。啖助只提左氏,而不提左丘明其人。赵匡则明确提出:“丘明者,盖夫子以前贤人,如史佚、迟任之流,见称于当时耳。”然后分析说:“焚书之后,莫得详知。学者各信胸臆,见《传》及《国语》倶题左氏,遂引丘明为其人,此事既无明文。”而“唯司马迁云:‘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刘歆以为《春秋左氏传》是丘明所为。”“班固因而不革,后世遂以为真。所谓传虚袭误,往而不返者也。”陆淳还加了一则小注:“《论语》云:‘左丘明耻之,某亦耻之’。”[26]以此证赵匡之说。同时,赵匡还认为《左传》、《国语》文体不伦,叙事乖刺,亦非一人所为。《左传》乃“广集诸国之史以释《春秋》,传成之后,盖其家子弟及门人,见嘉谋事迹多不入传,或有虽入传而复不同,故各随国编之,而成此书(按:指《国语》),以广异闻尔。”于是,大胆提出:
    自古岂止有一丘明姓左乎?何乃见题左氏,悉称丘明?
    自西汉以来,今文经学非议左氏,只在左氏不传经上,也未疑其作者。自赵匡此论始,《左传》的作者为何人,《左传》、《国语》是否出自一人之手,竟成了经学、史学研究中有争议的问题了。南宋时,陈振孙著录《国语》云:
    自班固志《艺文》,有《国语》二十一篇,左丘明所著,至今与《春秋传》并行,号为《外传》。今考二书,虽相出入,而事辞或多异同,文体亦不类,意必非成一人之手也。司马子长云:“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又似不知所谓。唐啖助亦尝辨之。[27]
    陈振孙亦赞同啖助(实际是赵匡)的观点,认为《左传》、《国语》不出自一人,并表示了对司马迁说法的怀疑。
    在怀疑左丘明其人的同时,赵匡对公羊高、谷梁赤二人的真实程度也提出怀疑:
    先儒或云:公羊名高,子夏弟子也。或云:汉初人。或曰:谷梁亦子夏弟子,名赤。或曰:秦孝公同时人。或曰:名俶,字元始。皆为强说也。儒史之流,尚多及此,况语怪者哉!
    这些说法,或出桓谭《新论》,或出何休《公羊注》,或出阮孝绪《七录》。他们分别为西汉、东汉、南朝梁之人,都是根据传闻推测,不足为据。陆淳认为,不论左丘明、公羊高、谷梁赤,都是后儒“妄示广博”之说,特别在小注中写道:“历代儒生及修史之人,宜守正据实,而犹妄示广博,有此劣迹,况谶纬迂怪之徒哉!此叹息作伪之意也。”
    3.三传有得有失,又有不可尽信之处。其不可尽信之处,便成为疑古的根据。
    赵匡在批评班固沿袭司马迁、刘歆关于《左传》、《国语》作者的传闻之后,进一步用自问自答的方式将其论证理论化:
    或曰:司马迁、刘歆与左丘明年代相近,固当知之。今以远驳近,可乎?
    答曰:夫求事实当推理例,岂可独以远近为限!
    这既是向唯古训是尊的传统的一种挑战,又是对唐初将传注法定化的一种蔑视!所谓“求事实当推理例”,即在占有材料大致相当的情况下,应当发挥主体意识来认识事物。后代人的认识水平和思维方法一般说是超过前代人的,占有材料大致相当,怎么可以用古人的认识来限制今人呢?更何况司马迁、刘歆的叙事本身也有不少自相矛盾之处!赵匡的这一说法,似可谓古代认识历史的一种“主体意识论”。应当指出,赵匡的这种“主体意识”的核心,是“理”和由“理”所决定的“例”。关于这个“理”字,后面再叙。
    这里特别要提到的是,赵匡对《春秋》的“例”所表现的怀疑态度。
    《春秋》的“例”,即其表示微言大义的条例,历来被奉为研究的圭臬。其中,影响最大的要数杜预释《左传》之“例”了。杜预称:“凡例,皆周公之旧典、礼经”。其“例”有云:“弑君称君,君无道也;称臣,臣之罪也。”赵匡驳道:“然则,周公先设弑君之义乎?”其“例”又有:“大用师曰灭,弗地曰入。”赵匡反问:“又周公先设相灭之义乎?”[28]周公时的“旧典”,怎么可能为后来春秋时期的“弑君”、大国吞灭小国事先规定出“义例”?这可以说是赵匡“求事实当推理例”的最有力的例证。
    啖助、赵匡的大胆怀疑精神,显然对中唐以下的疑古辨伪开了风气之先。但他们对三传并非都一笔抹杀,这也是不应略而不提的。陆淳就曾明确说过:
    啖氏新解经意,与先儒同者,十有二三焉。[29]
    四、新经学的影响与地位
    中唐兴起的《春秋》学派,自宋至清评价不一,甚至互相对立,截然不同。对此,人们有着种种解释,大多言之成理。但是,普遍忽略了一个关键性问题,即其正处在经学向理学转变的时期。
    转折时期尚未定型的思想,自然容易引起来自各个不同方面的不同认识,下面分别评述。
    在唐代后期至北宋初年,凡尊奉中唐《春秋》新学的,几乎没有庸碌懵懂之辈,多是接受其“从宜救乱,因时黜陟”的救世宗旨,试图实现“革新”或“新政”者。
    前面已经谈到,陆淳本人直接参与了“永贞革新”活动,其他重要人物多是其弟子或私淑弟子,几乎都是家有其书。柳宗元是受陆淳影响颇深的一位代表人物,在《答元饶州论<春秋>书》中,对陆淳《春秋微旨》“纪侯大去其国”三例特别称赞,说:“见圣人之道与尧、舜合,不唯文、武、周公之志,独取其法耳”。其《非<国语>》一书“非左氏尤甚”,“黜其不臧,以救世之谬”,可视为是啖助、赵匡、陆淳之后的又一继作。柳宗元深受《春秋》学派影响,除章士钊《柳文指要》有论说,迄今仍少有人涉及。吕温早年就受学于陆淳,陆淳病故,著述尽付吕温。吕温在《与族兄皋请学<春秋>书》中强调:“夫学者,岂徒受章句而已,盖必求所以化人。”显然,也是要学以“救世”。至唐文宗之世,刘蕡对策,全文6700余言,竟有12处用“谨按《春秋》”的方式立意,指陈当时的祸患,“浩然有救世意”[30]。
    到北宋仁宗庆历年间,孙复、刘敞等再倡《春秋》新说,使陆淳整理的三部书有了最早的刻本,为其学派的复兴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庆历新政”出现,也与新经学关系直接。
    自中唐“永贞革新”至宋初“庆历新政”,面对“国势浸微”的局面,大都着眼于新经学“从宜救乱,因时黜陟”的救世之旨,因而几乎不存在持否定态度的情况。及至清末戊戌变法,也与新经学有着不解之缘。因此,可以这样说,中唐《春秋》学的“从宜救乱,因时黜陟”的宗旨,是举世公认并产生出久远影响的。
    新经学“从宜救乱”之旨虽然可以借用来“托古改制”,但其强调的“以明王道”、“忠道原情”都是紧紧围绕“解经”而发的,对于现实中如何“明王道”,如何进行“忠道原情”,却又是“纸上谈兵”,没有能够提出具体的办法。当“庆历新政”如“永贞革新”般昙花一现之后,北宋政权面临的形势恰如欧阳修所说,“夷狄叛、盗贼起、水旱作、民力困、财用乏”[31]。为此,十分向往唐朝“为国长久”,又不满意五代时纂修的《旧唐书》“使明君贤臣、俊功伟烈,与夫昏虐贼乱、祸根罪首,皆不得暴其善惡”。仁宗君臣决定重新“刊修”《唐书》,在“补编阙亡”的同时,主要是对《旧唐书》进行“黜正伪谬”。于是,《春秋》学演变为唐史热。
    在重新认识唐代历史的过程中,《新唐书》的“刊修”(主编)之一宋祁,从唐代以前经学发展出发,对中唐《春秋》学始持否定态度,提出严厉批评。他这样写道:
    左氏与孔子同时,以《鲁史》附《春秋》作《传》。而公羊高、谷梁赤皆出子夏门人。三家言经,各有回舛,然犹悉本之圣人,其得与失盖十五,义或缪误,先儒畏圣人,不敢辄改也。
    这是中唐以前经学演变的梗概,由此出发,宋祁进一步评论:
    啖助在唐,名治《春秋》,摭诎三家,不本所承,自用名学,凭私臆决,尊之曰“孔子意也”,赵、陆从而唱之,遂显于时。呜呼!孔子没乃数千年,助所推著果其意乎?其未可必也。以未可必而必之,则固;持一己之固而倡兹世,则诬。诬与固,君子所不取。助果谓可乎?徒令后生穿凿诡辨,诟前人,舍成说,而自为纷纷,助所阶已。[32]
    其后的批评,包括清代乾嘉学者,都没有超过这一范围。宋祁如此评论中唐出现的新经学思想,应当看到他是有一定客观原因的。北宋仁宗时期,新的理学思想尚在酝酿阶段,先前的经学思想虽然出现种种“危机”,受到各方面的冲击,却仍然是官方统治思想的基础。还应看到,宋祁是在总结唐代历史,而在唐代前期经学思想又是定于一尊的。《新唐书》要“黜正伪谬”,在思想领域除了佛教思想外,比较而言就要轮到啖助、赵匡、陆淳等人头上了。
    宋初自孙复、刘敞再倡《春秋》之学后,“宋人说《春秋》,本啖、赵、陆一派”。值得注意的是,高度评价中唐新起《春秋》学,宋、元理学大师几乎是一致的。请看:
    劭子(雍)曰:《春秋》三传而外,陆淳、啖助可兼治。
    程子(颐)称其绝出诸家,有攘异端开正途之功。
    朱子(熹)曰:赵、啖、陆淳皆说得好。
    吴澄曰:唐啖助、赵匡、陆淳三子,始能信经驳传,以圣人书法纂而为例。得其义者十七八,自汉以来,未闻或之先。[33]
    理学大师们的评价,何以与宋祁为代表的批评如此相悖?除开社会背景及各自看问题的角度等因素外,主要应从啖助、赵匡集传《春秋》、取舍三传的内在蕴含去寻找原因。而经学评论者们大都无视这一关键性的环节,只注意其对传统的义疏章句的变异,因而斥之为“穿凿诡辨”。相反,理学大师们则都很看重其内在蕴含与理学的相通之处,因而评价甚高。啖助、赵匡学说中,有两个取舍、损益的基本标准――“理”与“教”。关于“教”,前面已论说。
    关于“理”,啖助是这样提出的:
    予所注经传,若旧注理通,则依而书之;……若理不尽者,则演而通之;若理不通者,则全削而别注。[34]
    赵匡在说“教”的同时,同样谈到“理”:
    至于义指乖越,理例不合,浮辞流遁,事迹近诬及无经之传,悉所不录。[35]
    对于“理”这个概念,啖助、赵匡并无专门的解释,但从其论说中是完全可以寻得其蕴含的,即“尊王”。以此注经、取舍三传,则为“理通”;反之,则为“理不通”。这个“尊王”的“理”,与其“明王道”的宗旨是相一致的。新经学提出的“理”,旨在“尊王”,“正以大一统”。韩愈提出的“道统”之“道”,用以维系“君臣、父子、师友、宾主、昆弟、夫妇”间的伦理关系,其核心在“君臣”大义上。新经学提出的“教”,前已叙,强调“忠道原情”,重在伦理道德。韩愈也提出“教”,强调正心以修、齐、治、平,实际上仍然是教人们奉“平天下”者为至尊。啖助、赵匡提出的“理”与“教”虽然不如韩愈细致,但其内在联系是十分自然的,彼此相通的。由此,新经学与道统说之间便埋下趋于合流的伏线。这就是宋初石介等人为什么会在接受《春秋》新学舍传求经、尊王攘夷思想的同时,又成为韩愈之后、二程之前“发明一个平政底道理”的“第一等人”[36]的原因所在!
    五、几点结论
    通过上述考察,除开其“从宜救乱,因时黜陟”之旨影响久远而外,可得出这样几点结论:
    其一,中唐《春秋》学结束了自汉至唐三传鼎立的局面,“变专门之学为通学”。从此,治《春秋》不再拘守三传。由《春秋》经学的变异影响到其他四经,传统的“五经”到了宋代都被重新解释。经学完成从汉学到宋学的转变,其明显的转折点始自中唐新起的《春秋》学。
    其二,中唐《春秋》学以其“理”与“教”同韩愈“道统说”相通,经宋初石介等人使二者合流,推进了理学的形成与发展。这正是理学大师们普遍首肯啖助、赵匡、陆淳学派的根本原因所在。反过来说,中唐《春秋》学在官方思想开始发生重大转变的时刻,以其独有的个性特色成为此间关键性的重要环节。
    其三,此前《春秋》学中所包含的“史之贵实”的精神,在这次经学变异当中遭到了严重的践踏。其后,史学著作渐渐趋于“空言义理”,“舍人事而言性天”。“尊王”的“理”被推奉到无以复加的高度,维护了专制主义的大一统政治实体,却是以牺牲唐代前期那种开放、豪爽、热情、外向的时代心理为代价的。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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