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仁”,《论语》中109见,其中绝大多数(105见)指一种道德标准或人格价值:孔子说:“刚、毅、木、讷近仁(《子路》)”[1](p150) ;“恭,宽,信,敏,惠”即仁。由于“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阳货》)”因此“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1](p190) 此外,在孔子看来,仁,也是一种“道”。孟子转述道:“孔子曰:道二,仁与不仁而已矣。(《离娄·上》)”[3](p52) 而“仁”之道,是可以经由主体的努力尤其是不断地自我修养和完善而致达的:“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述而》)”[1](p80) 所以,“当仁,不让于师(《卫灵公》)”[1](p175) ;“志士仁人,无求生矣害人,有杀生以成仁。(《卫灵公》)”[1](p171) 于是,像“礼”一样,“仁”也是原儒伦理和思想文化中的一个核心范畴。 孟子作为孔子的继承者、思孟学派的代表人物,其对礼仁的看法一方面与孔子大致相近;另一方面,又增添了“义”、“气”、“孝”、“弟”等新的内容: 孟子见梁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利于吾国乎?”孟子对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朱熹注:仁者,心之德,爱之理。义者,心之制,事之宐也。(《梁惠王》)[3](p1) “分人以财谓之惠,教人以善谓之忠,为天下得人者谓之仁。是故以天下与人易,为天下得人难。(《滕文公》)” [4](p386) 王子垫问曰:“士何事?”孟子曰:“尚志”。曰:“何谓尚志?”曰:“仁义而已矣。(《尽心·上》)” [3](p106) “居仁由义,大人之事备矣。(《尽心·上》)”朱熹注:大人,谓公卿大夫。[3](p106) “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旷安宅而弗居,舍正路而不由,哀哉。(《离娄·上》)” [3](p55) “尧舜之道,孝弟而已矣。(《告子·下》)” [3](p93) 无怪乎程子这样说:“孟子有功于圣门,不可胜言。仲尼只说一个仁字,孟子开口便说仁义。仲尼只说一个志字,孟子便说许多养气出来。只此二字,其功甚多。” [3](p1-2) 从上述引文中可以看出,孔孟所谓的“仁”或“仁义”,实际上是原儒“人”的观念,或者更准确地说“圣人”或“神人”观念的现实化和伦理化: “仁也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尽心·下》)”朱熹注:仁者,人之所以为人之理也。然仁,理也;人,物也。以仁人之理,合于人之身而言之,乃所谓道者也。[3](p112) 孟子曰:“仁,人心也。义,人路也。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哀哉!(《告子·上》)” [3](p89-90) 换言之,“仁”实际上是“圣人”人格的概括和范畴化;而“圣人”则是“仁”的观念的人格化。由于“天”与“人”构成了孔孟对世界看法的两极;因此,作为两者之自然延伸和对应的“礼”与“仁”,便有了内在的联系: “礼”,作为世俗化的“天”(等级、秩序),同时又是偏于社会、政治层面的“仁”——“不信仁贤,则国空虚。无礼义,则上下乱。(朱熹注:礼义,所以辨上下,定民志。《尽心·下》)” [3](p111) 因此,“仁”的诸种品格,须以“礼”统领之——“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泰伯》)” [1](p84) 而“仁”,作为“神圣化”的“人”,同时也是偏于道德、伦理层面的“礼”——孟子曰:“君子所以异于人者,以其存心也。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离娄·下》)” [3](p65) 所以,要到达“仁”的境界,也须从“克己复礼”做起——“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颜渊》)” [1](p130) 两者的互易、渗透、结合,便构成了原儒文化深层的宗教-神学底蕴和表层的政治-伦理色彩。前者可资解释儒学以后为何中国无国教而将儒学称儒教——因为儒学已经具有宗教神学的一些最核心或基本的功能;后者亦可说明先秦以来为何中国尚众人而无个人、尚人治而无人权的传统——因为儒家政治和伦理均着眼于“众人之治”和“众人之德”。 于是,从“天”与“人”,至“礼”与“仁”,一种具有世界观和人生观意义的、涉及到社会、政治、伦理、人格修养、思想文化乃至文学艺术诸方面的基本原则得以确立——这就是“自律”。 对于原儒来说,自律不仅仅是一种体现于圣人人格和礼仁观念中的客观精神,更重要的是一种主观追求。 孔子将这种主观追求概括为“克己”、“修己”。孔子说,“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颜渊》)”[1](p130) 而这种经由自身努力可以致达的“仁”,其基本内容就是“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颜渊》)” [1](p130) 。孔子的学生说他有“四绝”:即“毋意,毋必,毋固,毋我(《子罕》)”[1](p94) 。孔子本人亦十分强调为人处世须具备“温、良、恭、俭、让”(《学而》)”[1](p7) ;“刚、毅、木、讷(《子路》)”[1](p150) ;“恭,宽,信,敏,惠(《阳货》)”[1](p190) ;以及“恕”——“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卫灵公》)”[1](p173) 等充满自律色彩的美德和人格。 孟子作为先天道德观念论者,一方面对孔子“性相近,习相远”的观念有所发挥,强调“性本善”——“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告子·上》)”[3](p84) ;并认为仁、义、礼、智作为“四端”、“四德”,是人的本性——“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告子·上》)”[3](p86) 。但是,另一方面,孟子并未因为人性本善,具有仁、义、礼、智这先天性的“四端”而放弃自律的要求。因此,他说虽然“万物皆备于我”,但仍须“反身而诚”;人性虽有善端,但仍须不断培养。于是,以性善论等先天道德观为前提,孟子进一步提出了以“守身”、“修身”,“知性”、“养性”,“寡欲”、“正心”等为基本内容的自律方法和原则: 孟子曰:“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殀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尽心·上》)”[4](p405) “有大人者,正己而物自正。(《尽心·上》)”[3](p104) “天下有道,以道殉身;天下无道,以身殉道。(《尽心·上》)”[3](p109) “养心莫善于寡欲,其为人也。寡欲,虽有不存焉者寡矣。其为人也多欲,虽有存焉者寡矣。(《尽心·下》)”[3](p115-116) “古之人,得志泽加于民;不得志,脩身见于世。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尽心·上》)”[3](p12) “征之为言正也。各欲正己,焉用战?(《尽心·下》)”[3](p110) “规矩,方员之至也。圣人,人伦之至也。欲为君尽君道,欲为臣尽臣道。二者,皆法尧舜而已。(《离娄·上》)”[3](p52) 孟子曰:“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守孰为大?守身为大。……守身守之本也。(《离娄·上》)”[3](p57) “……故苟得其养,无物不长。苟失其养,无物不消。(《告子·上》)”[3](p88) 孟子曰:“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古之人,修其天爵,则人爵从之。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人爵。既得人爵而弃其天爵。则惑之甚者也。终亦必亡而已矣。(《告子·上》)”[3](p91) “大匠诲人,必以规矩。学者亦必以规矩。(《告子·上》)”[3](p92) 孟子曰:“君子所以异于人者,以其存心也。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离娄·下》)”[3](p65) 那么,这种“自律”的最终或曰最高目的又是什么呢?一言以蔽之,就是“律人”。孔子的“克己复礼说”已经明确道出了这一真谛:“克己”的目的,就是“复礼”,使“天下归仁”:“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颜渊》)”[1](p130) 因此,自律精神在社会、政治领域里的实践和体现,就是自觉遵循“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社会等级和规范,施行礼治、德治和仁政。所以孔子说:“上好礼,则民易使也(《宪问》)”[1](p166) ;“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为政》)”[1](p12) ;“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宪问》)[1](p166) 。在思想文化和文学艺领域,自律便意味着“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述而》)”[1](p72) ;意味着“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泰伯》)”[1](p87) ;意味着“思无邪”(《为政》)”[1](p12) 。 对孟子而言,以礼、仁为最高规范的自律,首先也是一种社会和政治需要。孟子说:“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离娄·上》)”[3](p53) 因此,守身的目的,最终也可反推或归结为守家、守国、守天下。所以孟子说:“君子之守,修其身而天下平。(《尽心·下》)”[3](p115) “仁人无敌于天下(《尽心·下》)”[3](p110) ;“三代之得天下也以仁。其失天下也以不仁(《离娄·上》)[3](p52) ;“不仁而得国者有之矣,不仁而得天下,未之有也(《尽心·下》)”[3](p111) 。孟子还进一步举例说:“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尧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离娄·上》)”[3](p51)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梁惠王》)”[4](p362) 由此可见,自律之于孔孟,不仅仅是自律者本人获取“圣人”、“神人”人格的一种方法,更重要的是一种由己及人、使全社会“顺天承命”、致达“礼仁”境界的一种途径。于是,以孔孟为代表的原儒思想文化,虽然十分强调人性、人格的自我完善和主观能动性,并将史前、史初时期的原始自律精神扩展至与人以及人的活动相关的各个领域,如伦理、社会、政治、文化、文学等领域,从而赋予人的主体性乃至主体主观能动性以更加重要的地位;但与此同时,他们所提倡的主体精神,不仅是偏于自律一极的主体精神,而且归根到底,是一种以向宗教和宗法之“天”的皈依为最终目标,同时也带有更明确的社会政治功利目的、更浓重的伦理政治色彩的主体精神。这样,原儒文化不仅一开始就在确定主体性的同时便消解了主体性;而且,其大力提倡的“自律”最终也就不可避免地转向为“律人”或曰“它律”。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