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觉得,其实就算有个雷锋,这件事有什么意义呢?美国人是知道有雷锋了之后才有无私奉献的吗?雷锋是不是感动了美国人我不知道,但是,耶稣感动西方人已经近两千年了,这是确凿无疑的。所以,我觉得,说西方人信奉“人不为已天诛地灭”这种说法是非常之可笑的。 也许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信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民族,如果你为大家做了事,大家都嘲笑你,而不是钦佩你。但是,这样的民族,它肯定缺少凝聚力,由于缺少凝聚力,在几千年的民族之间的竞争中,它可能早就灭亡了。 在几千年的人类竞争中能够延续下来的民族,它肯定是要有凝聚力。要有凝聚力,肯定是要尊敬这些奉献者的。当然,尊敬是一回事,能不能强迫你奉献又是一回事。 “拔一毛”的权利属于谁:为什么孟子要“辟杨墨” 我们先秦的时候就曾经有过一场争论。当时有一个影响很大的人叫做杨朱。据说他是个个人主义者。他的著作现在都已经失传了,留下来的都是别人骂他的话。其中有一句就是说他主张“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当时还有另外一个极端就是墨子,墨子据说是“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出自《孟子?尽心上》)就是为了天下,我可以抛头颅洒热血。 孟子把这两个人都骂了一通。他说,这两个人都不行。而且他还说“逃墨则归杨,逃杨则归儒”,似乎墨子比杨朱更糟,离儒家真理更远。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如果你说,儒家主张理想主义,但反对极端,墨子是太极端了。好像也不是啊。因为儒家也讲过很多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之类的话。 那么,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汉代一个给《孟子》作注的学者叫赵岐,他就解释了这一点。从他的解释看,其实关键不在于“拔一毛以利天下”该不该为。我们看拔一毛利天下是好事还是坏事呢,当然是好事,当然应该做。但是,真正的问题不在这,其实杨朱这句话并不是他的原话,我相信,他也不会说拔一毛以利天下是不应该的。他的意思其实是你不能以利天下为理由来侵犯我的权利,即便小到“一毛”。可见问题的关键在于,拔一毛的权利应该归谁呢?谁有权利拔这一毛呢? 杨朱认为,我这一毛由我做主,拔不拔是我的事,要我愿意。老实说,不要说拔一毛,为天下抛头颅洒热血都可以。但是,这得我愿意,你不能以利天下为理由拔我这一毛。赵岐说,孟子之所以不同意,是因为在他看来,“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你的一毛不是属于你的,而是属于父母的,或者说是属于你的家庭、家族这个小共同体的,因此你没有权利。 但是,皇上就有这个权利吗?声称代表“天下”的朝廷就有这个权利吗?也没有。所以,孟子也反对墨子的说法,甚至反得更厉害。形成所谓的“杨近墨远”之说。为什么?古书没有直接说。但这当然不是因为墨子“理想主义过分”。我认为,这是因为当时对儒家理想中的家族本位伦理社会(“周制”)最严重的威胁并不是来自杨朱的“个人主义”,而是来自当时越来越厉害的、以统一“天下”为理由鼓吹爹亲娘亲不如皇上亲的国家暴力,即所谓的“秦制”。讲的简单一点,孟子和孔孟古儒是抵制“周秦之变”的。他们基于儒家那种家庭本位的观念,认为,你的一毛,既不是属于你自己,也不属于“天下”。按赵岐的说法就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所谓不敢毁伤,不是说你就不应该毁伤,更不是说,你怕疼,是什么意思呢,是他说你没有这个权利。 讲的简单一点,就是这个权利不该归你,但是,也不该归国家,应该归谁呢?应该归父母,归家庭,归小共同体。这就是所谓“人各亲其亲,长其长,则天下平”。对孟子这个说法我们接受不接受,暂且不论,至少有一点我们应该清楚,真正的问题并不是“拔一毛以利天下”该不该为,而是谁有权利拔这一毛。 耶稣非常伟大,他为了拯救人类,宁愿自己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但是,这里伟大的是耶稣,而不是下令把耶稣钉死在十字架的希律王,乃至允许希律王这么做的罗马总督彼拉多。基督教徒是非常崇拜耶稣的,但是,他们绝不会崇拜、而且很鄙视希律王和彼拉多这类人。任何人都不能把别人用作“崇高目的”的牺牲,为了人类的利益,把你钉死在十字架上,如果我这样讲,我就是耶稣吗?不是,这样的人可能是希律王,甚至可能就是犹大,是不是这样? 因此,一个人如果为大家做了奉献,大家都钦佩他,在这一点上,我觉得西方人一点都不比东方人差。但前提是,你是自愿的,不是别人逼你的。老实说,我觉得这里没有东方、西方的区别。我逼你奉献,这是一种善吗? 如果把这理解为善的话,那奥斯维辛集中营大概就是个大善之地。因为犹太人在里头把什么都奉献了,包括他们的头发、他们的牙齿。你说奥斯维辛是一个大善之地?还是个大恶之地呢?当然是一个大恶之地。也就是说,这个“经济人理性”绝不是说人不应该奉献,而是说我们不能搞一种制度来逼人“奉献”,不是要否定耶稣,而是要否定希律王! (责任编辑:admin) |